注孔法防治光肩星天牛幼虫的技术研究
2011-06-02许怡玲
许怡玲
(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哈尔滨 150040)
光肩星天牛[Anoplophora glabripennis(Motsch)]是我国的重要蛀干害虫,是杨、柳、榆、糖槭类等树种的害虫,对西北、华北地区防护林并已造成防护林毁灭性危害,光肩星天牛是国家重点防治检疫对象,对城市绿化及森林资源危害极大,幼虫蛀食危害杨、柳、榆、槭、槐等50多种树木,最喜食的是糖槭,具资料记载,该虫在哈尔滨没有分布,上世纪末期传入,对我市的糖槭树给予了毁灭性危害,针对该虫在哈尔滨的发生特点,我们对光肩星天牛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本研究利用内吸剂农药的特点,应用注孔法,通过树液输导杀灭树干上部的天牛幼虫,达到生产上所能承受的经济允许水平。
1 研究方法
1.1 试验点选择
本研究试验点选择在哈尔滨市清宾路与学府路交叉处三角地公园内。试验地概况是:树种为糖槭树,树龄30年以上,光肩星天牛危害株率100%。
1.2 药剂种类及剂型
试验所用药剂为:40%氧化乐果乳油(天津市京津福利农药厂),40%久效磷水溶剂(中国农药总公司上海分公司),50%速效甲胺磷孔油(湖南省双牌化工厂),50%磷胺乳油(上海市彭浦化工厂),60%3911乳油(天津市农药厂),25%甲基杀虫脒水剂(江苏省淮阴电化在厂)。上述6种药剂分别配成1∶1水溶液,待用。以清水处理为对照。
1.3 试验设计
试验日期在2005年天牛幼虫已正常活动的5月5日~6月 17日内进行。6种内吸剂各分为3个用药量,即原药2mL、3mL和5mL,共18个处理。对排虫粪的幼虫孔实行标记,记载活虫数量。
1.3.1 打孔。于树干高0.9~1.2m处打孔,斜向下30°孔深4~6cm,孔径0.9cm。作上下交错对打2孔和交错90°对打4孔对比。注意孔内不能有虫道相连。割皮法为对照。
1.3.2 注药。以注射器定量注药,用泥封
2 结果与分析
2.1 注孔法和割皮法的比较
在2004年处理前,2种处理林分的生态状况和天牛危害状况一致。而在2005年夏查时,注孔法处理的林分株被害率和株虫口密度均有显著下降;而割皮法处理的林分的株被害率和株虫密度则稍有下降。二者差异明显,说明注孔法更良好。从对被处理树木的生长影响看:注孔法处理树木和对照树木显然明显差异,树高和胸径生长恢复正常。观察统计经1年生长使95%注孔已愈合,仅有5%的注孔未能愈合。割皮法处理的树木生长和胸径生长均明显低于对照树木1年生长,割划的伤口愈合程度很差,仅有25%划伤口的木质部愈合,大多数伤口反而加深加宽加长,从而显著的影响了树木生长。
表1 两种施药方法的长效(第二年)结果
设清水对照。1天内完成注入工作。22d后在原孔处进行第二次注药。作一次用药和二次用药效果对比。注药后每5d检查一次药效,以虫孔不吐丝完全干燥而无新鲜木丝为死亡基准,统计各处理死亡虫数,计算死亡率和校正死亡率。注孔法和割皮法的杀虫效果均在80%以上。但1995年用药后,于1996年复查时,发现其长期效果差异很大,注孔法更优(表1)。
2.2 注孔法两次防治试验结果
第一次防治于2001年5月5日进行,二次于1995年7月27日进行,每隔5d检查效果(表2),由表2可知,6种内吸性杀虫剂的每个用药量经注孔防治都有一定的防治效果。为进一步阐述不同药剂和不同用药量间防治效果的差异程度,进行方差分析,校正死亡率经过反正弦转换(arcsin X)(表3、4),对于不同药剂和不同用药量的方差分析,分为2孔和4孔处理两个单独进行(用药量以原药计算)。由表3、4可得:不同的药剂不论2孔施药还用不同的药剂会给杀虫率带来很大的影响。
表2 1、2次防治效果比较表
表3 6种药剂(2孔)间的方差分析
表4 4种药剂间(4孔)的方差分析
对6种药剂的18种处理与4次检查时间和双因素方差分析(表5)。
表5 6种药剂的18种处理与4次检查时间的方差分析(双因素)
表5表明,6种内吸剂的18种处理对杀虫效果具有极显著的差异。不同药剂和不同处理的杀虫率明显不同。施药后的日期变化也对杀虫效果具有极显著的差异,施药后由于检查效果的时间不同会引起杀虫效果的极端差异,且杀虫效果随施药后时间的延长而不断升高。
在6种药剂中对50%磷胺水溶剂,50%甲胺磷乳油,60%3911乳油,40%氧化乐果乳油分别进行了2孔和4孔的对比试验,并分别进行了总体差异显著性检验如(表6)。
表 6 2孔、4孔的总体差异显著性检验
表6显示,2孔和4孔两个总体之间具显著差异,即由于施药方式的不同引起了杀虫效果的显著变化。对2孔和4孔处理的4种药剂进行多重比较见表7。
表7 4种药剂的多重比较(2孔和4孔)
由表7可知,在进行2孔和4孔处理的4种药剂中,对于40%氧化乐果乳油和60%3911乳油,2边注孔和4边注孔施药的杀虫效果具有显著差异,且4边打孔注药的杀虫效果明显好于2边施药。由此,使用这两种药剂时,以4边打孔为佳。而50%磷胺水溶剂和50%甲胺磷乳油来说,施药方式对杀虫效果无显著差异,当使用这两种药剂时,为减少对树体的伤害打2孔施药即可。一次防治经过20d后,发现已有约8.5%注孔开始愈合,高生长和径生长与对照树相同,树势正常。
二次防治后杀虫率明显上升,其中40%久效磷水溶剂、50%甲胺磷乳油、40%氧化乐果乳油和 60%3911乳油的防治效果达到了90%以上。而50%磷胺乳油和25%杀虫脒水剂未达到90%的杀虫效果,可以将其放弃。两次防治后,药剂对树木析影响依然很小,与对照树相比较,它们的高生长与径生长都无明显的区别,生长势正常。经方差分析,发现6种农药间的杀虫率差异显著。施药方式(2孔和4孔)间不具有显著的差异(表8)。
表 8 2孔、4孔的总体差异显著性检验
表8表明,二次防治后2孔和4孔间总体差异不显著,而第一次防治中2孔和4孔的总体之间具有显著差异。究其原因是由于第二次防治是在第一次防治的基础上进行的,第一次防治时,4孔注入的药剂扩散较快且均匀,而2孔注入的药剂扩散较慢且尚不均匀,由此形成了2孔和4孔之间的差异。当2次防治时,第一次防治已经20d以上,药剂在树体内的分布已经趋向并达到了平衡与均匀,此时,以2孔和4孔注射就不会引起显著差异。
3 结论
由一次和二次防治结果及树体的反应可得出,6种内吸剂的杀虫序列为:50%甲胺磷乳油、40%久效磷水溶剂、60%3911乳油、40%氧化乐果乳油、50%膦胺乳油、25%杀虫脒水剂。每种药剂的3个用药量中杀虫率均是2mL<3mL<5mL(原药量)。
从防治费用进行比较,顺序是:25%杀虫脒水剂(0.7~1.4分/株)、60%3911乳油(1.2~3.0分/株)、40%久效磷水剂(1.6~4.0分/株)、40%氧化乐果乳油(1.8~4.5分/株)、50%甲胺磷乳油(2.1~5.3分/株)、50%磷胺乳油(2.8~7.0分/株)。
将杀虫效果序列、原药用量及费有和综合考虑,可得出一个较佳药剂及其用药量的序列:40%久效磷水溶剂的3mL>50%甲胺磷乳油5mL>50%甲胺磷乳油3mL60%3911乳油3mL>40%氧化乐果乳油3mL。对于3911利用时要慎重小心。
试验发现不同施药量杀虫效果与树体直径大小有密切的关系。同一施药量随树体直径的增大而防治效果降低。树径10cm以下最佳的药径比是 1(mL)︰3(cm)。树径大于10cm时,需按材积比加大药剂量,即胸径每大2cm则药量约加大40%。
施药方式有1孔、2孔和4孔。1孔处理注药太慢,若增加孔深则极易损伤茎髓部,引起树体的大量出水,影响药剂的注入,由此,1孔处理被舍弃。2孔和4孔处理后,以泥土封口,抑制了有效成分的散失,有利于树体对药剂的充分吸收。为了减少对树体的伤害,一般钻2孔施药即可。但若选用40%氧化乐果乳油和60%3911乳油时,为提高防治效果则以4孔施药为佳。
在防治天牛幼虫过程中,当虫害大面积发生时,为迅速有效的压低虫口,以2孔注药进行一次防治为主。对于虫源地和重灾区,为了彻底清除虫口,进行第二次的巩固防治不失为一种优良的措施,可以在天牛发生区进行应用和推广。
由本试验可见:对于天牛幼虫的防治,特别是对于枝干部的幼虫,注入内吸剂后具有较高的杀虫效果,且对树体无明显影响,不污染环境,几乎不杀伤天敌。根据以上特点说明注孔法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防治天牛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