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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低迷,“救市”还是“治市”?

2011-05-30皮海洲

新民周刊 2011年40期
关键词:救市股本新股

皮海洲

随着近期股指的破位下行,市场上救市的呼声甚高。不仅有不少投资者呼吁救市,而且也有部分业内人士也加入到呼吁救市的队伍中来。

自今年4月下旬以来,A股市场总体上呈现出单边下跌的走势。至9月底,股指不仅连创一年来新低,而且沪市日成交金额也萎缩到500亿元左右,市场交易极度低迷。在这种背景下,投资者期盼救市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在这种低迷的市况下,新股发行甚至进一步加速,中国水电、陕煤股份、中交股份等巨头公司的发行与过会相继向股市袭来。这导致股市悲观情绪蔓延,投资者对后市并不看好。虽然股市下跌的空间市场存在分歧,但股市上涨动力不足却是共识,股指继续探底、筑底不可避免,投资者担心股市阴跌的局面还会继续下去,这对许多个股来说,将会带来致命的杀伤力。

因此,在当前股市严重失血的情况下,放缓新股发行速度或暂停新股发行,对于股市摆脱低迷状态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正如新华社记者在《中国股市无“灵丹妙药”需多方求解》一文中所表述的那样,暂停或放慢新股发行可能会使股市止跌回升,但还是治标不治本。毕竟在中国股市的历史上,曾多次采取过暂停新股发行来救市的做法。这种做法虽然短期内可刺激股市上扬,但中长期效果有限,以至股市行情的演变一次次从终点又回到起点。

馊主意?

从媒体所罗列的诸多救市措施来看,很多救市措施同样也只是“救急”措施,并不能解决股市的根本问题,有的措施甚至是以毒攻毒,其负面影响并不能小视。

比如,加大社保基金进场力度。这个建议属于一厢情愿。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其股票投资当以安全性为最高原则。因此,社保基金进场与否,投资金额的多少,都应视市场行情的发展而定,由社保基金自己来定,而不是把社保基金当成解放军,作为股市的救市力量。这样的救市建议,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

比如,减免上市公司红利税,鼓励中长线投资者的积极性,稳定股市价值中枢。这同样也是一厢情愿。目前上市公司分红的红利税为10%,对红利税进行减免或取消,笔者是赞成的。但其救市作用十分有限。要增加股票的投资价值,关键是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如果没有质量做保证,是不可能引导投资者进行中长线投资的。

又如,降低印花税,此举虽然可以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但其本身并不能解决股市所存在的问题。更何况目前股票交易的印花税只是对卖出方单边征收1‰,这个税率在全世界的范围内也不算高。即便全部取消,对股市的影响也只是短期的,无助于股市本身问题的解决。相反,如果股市低迷时降低印花税率,而在股市火爆时又调高印花税率,这种做法只会人为地加剧股市的波动。

又如,恢复T+0交易,这是不少投资者所期盼的。实际上这是典型的以毒攻毒,它只会进一步助长中国股市的投机功能,增加股市的投机性,无助于股市问题的解决,更无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

再如,加大上市公司分红力度。这是不少业内人士提出的一个建议。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救市建议,而是一个治市建议,而且这个建议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就目前的股市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加大分红力度的“远水”所能够拯救的。而且要加大分红力度,这需要建立在上市公司有红利可分的基础上。如果上市公司无红利可分,或可供分配的红利有限,那么,加大分红力度的作用也就非常有限了。而目前的现实是,A股上市公司中优秀公司太少,而平庸公司太多。此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由于股本结构的畸形,即便加大分红力度,真正的受益者还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原始股东,作为公众投资者来说,其受益十分有限,哪怕是像中石油这样的优秀公司,哪怕其分红比例高达40%以上,但投资者的受益还不如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高。所以片面强调加大上市公司分红力度,并不能真正解决中国股市缺少投资价值的问题。

好主意?

正是基于上述分析,因此,尽管笔者也支持投资者部分救市主张,如放缓或暂停新股发行,但就股市的健康发展来说,股市更应该要“治市”,而且治市比“救市”更重要。因为“救市”并没有真正解决股市所存在的问题,只会使股市陷入到“救市——股市上涨——股市回落——再救市”这样一个怪圈之中循环往复。而就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来说,至少有这样几个问题是必须加以解决的。

第一个问题是解决中国上市公司畸形的股本结构。中国股市最早是作为试验田推出来的,为确保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性质不变,所以在股本结构的设置上,不仅设置了大量的非流通股,而且作为控股股东的国有股东在总股本中占据着绝对的控股比例。后来,这一股本结构模式也为非国有控股公司所模仿。所以,尽管如今股市已经实现了全流通,但这种不合理的股本结构模式仍然保存了下来。以致新股首发时,面向公众投资者首发的流通股份通常都不超过总股本的25%。这种不合理的股本结构设置,不仅导致了新股的高价发行,而且也使得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时最大量的红利流向了控股股东。并且由于非流通股占比太多,一旦受限售解禁,这也增加了股票的套现压力,大小非因此获得巨额的暴利。有鉴如此,中国股市首先应该解决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畸形的问题。比如规定,总股本在10亿股以下的公司,其首发A股流通股不少于总股本的50%;10亿股以上百亿股以下的公司,首发A股比例为40%~30%;百亿股以上的公司,首发A股比例不低于25%;千亿股以上公司,首发A股比例不低于15%。

第二个问题是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实行真正的市场化发股。现行的市场化发股是利用投资者的赌性所进行的完全脱离二级市场的“赌博化发股”。正是这种“赌博化发股”导致了“三高”发行,导致了新股发行市盈率高于二级市场市盈率怪象的出现,并导致了突击入股、PE腐败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对于这种“赌博化发股”必须予以纠正。一方面是实行真正的市场化,将新股发行市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挂钩,并不得超过二级市场市盈率的80%。另一方面,网下询价实行按报价申购,让报高价者对自己的报价行为承担责任。投资基金因为报高价导致出现投资损失的,应从基金公司管理费中抵减,不得损害基民利益。此外,严禁券商一边当股东一边担任保承机构,同时超募资金不纳入保荐承销费用的计提范围。

第三个问题是抑制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把上市公司再融资与现金分红结合起来。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前次融资以来上市公司给予公众投资者现金分红金额的3倍。并且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以配股为主;定向增发仅限于非财务融资;财务融资一律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

第四个问题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造假上市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造假上市公司,一律实行退市处理。上市公司不仅向投资者退还募资金额,而且还要承担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对于参与造假的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有关当事人,不仅没收其所得收入,而且一律吊销其执业资格。有关机构5年内不得从事相应业务,有关当事人终生不得从事相关业务。

第五个问题是加大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力度,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目前监管部门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更多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尤其是在司法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甚至人为设置了种种障碍。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引入国外市场先进的集体诉讼制度,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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