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与读
2011-05-30
《吴英案与中国的地下金融》
(2011年第13期)
情况又转入一个新的阶段,自2009年秋季之后,一度大开的信贷口子又逐渐收紧。与此同时,资金泡沫、通货膨胀以及人民币升值压力同时袭来。近三个月来,东南沿海地区的民营实体企业在信贷上已经感到紧迫。就在最近,江浙一带的民间地下拆借再度活跃,其常见月息基本在2分以上——也就是年息24%到30%左右。这一水平似乎又达到了2008年初的银根紧缩时期。那么,到了一年、两年之后,浙江是否会再度出现下一个吴英、下一个王菊凤和下一个杜益敏?从这样的问题里,我们竟可以嗅出“经济的血腥”。
吴晓波
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金融事务就是也只能是国家事务,绝不许民间染指,所以才会有非法集资罪。但,我们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真正的市场经济是没有集资非法这一说的。也就是说,在转型过程中,如果中小型企业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而国家又没有为其提供足够的贷款,集资就应当重新还原为民间的权利。它不需要经过行政许可(不是所有权利都需要行政批准的,这在宪法里可以找到根据),抑或行政许可只是备案。如果计划经济的金融秩序是国家金融秩序(谁也不准动我的奶酪),市场的金融秩序是社会金融秩序(除了政府这一主体外,还有各种不同的民间主体);那么,非法集资罪这个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甚至垄断色彩的刑名,不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慢慢会从刑法中淡出,而且国家的任务也势必由严禁民间集资逐步转变为对其监管。我相信,只要我们真正推进市场经济,这就是一个必然趋势。
我希望二审判决出台前,本案法官能根据自己的自由心证,作出不同于一审的判决。在这个过渡的时代,为吴英这个带有过渡性质问题的人留下一条活命。
邵建
如废死刑,特权阶层开车更不长眼,对平民拔刀更没忌讳;如不废死刑,冤狱一旦酿成,便不可挽回——结论是,在整个体制能对特权阶层有效监督以前,无论死刑存废,平民都吃亏。
新浪网友
更正:
2011年第3期29页(《我们为何做看客》):“我们们一喊”多出一个“们”字;31页:“我的妻子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她大学时,老师布置任务让他观察社会”中的“他”应为“她”。
2011年第3期48页(《“将军楼”内的枪声》):“忽然看到路中间听着一辆黑色的车子”,“听”应为“停”(P48)。
2011年第4期27页(《当中国遇到美国》):“司徒雷”应为“司徒雷登”(P27)。
河南焦作一读者
(对本刊刊登的任何文章有批评或建议,请致信xmletters@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