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摊贩经管理之道
2011-05-30陈慧敏
陈慧敏
台湾的地摊,算是很强大的“地下经济”。
所谓地下经济,一是无地租成本,就是在学校围墙边,在人行道,或者是空地,形成市集。不过,慢慢也出现一些约定俗成的做法,也产生地租,比如,摆在人行道,还是会交给里面合法商店一定租金,借用水电给水电费。或者是形成市集之后,还是会有分租或者转租。比如,台北士林夜市,虽然是道路的两边,没有店面,但是其实要进去摆摊,仍要给最早占地的人租金。
二是没有税金压力。因为是地下经济,没有开发票,小老板们也没有缴纳税金的问题。
三是小资本创业,地摊经济,是容纳失业问题的重要机制。
摆地摊,可以卖家常小吃、衣服、杂货等等,从业的几乎都是失业人口或者是低教育人口,以低资本金创业。以我爸妈为例,他们只有国小教育程度(大陆的小学,在他们的年纪这很普遍),在传统市场卖衣服,传统市场有点像夜市或者早上的菜市场。他们要一大早去找空置摊位,去洽谈租借,然后,铺上很简单的木板和布,把批来的衣服摊在上面叫卖。虽然他们的生意看起来很小,但因为很勤奋节俭,不仅能养家活口,也的确累积了小小的财富。
台湾的“商业司”一直对地摊经济伤透了脑筋,因为既担心将违法变成合法,会影响市容观瞻,形成遍地的摊商,又担心过度取缔,引发摊商抗议,无法解决失业问题。
2003年前后,台湾“商业司”曾经有一个政策转折,就是辅导传统摊商,让一些原本违法的市集,透过要求摊贩自己筹设自治会,自治会承诺:一人员固定,不再随意扩大范围,避免浮滥扩充,二是高度自治,维持交通秩序、环境整洁等(比如,他们要出钱,去聘请保安,来维持市场交通秩序,营业结束,要聘请人员打扫环境,清运垃圾等等),三是万一政府要拆,他们要同意被辅导拆迁,不能再抗争。我在2003年,曾经跟着“商业司”到各地去看传统市场和路边摊的辅导试点。而后,各地方政府也把营销夜市、营销传统市集作为施政的重点之一。
跟百货、量贩店等等不相同的是,台湾的地摊、小吃等等,有可能都传承两三代,像是路边的面摊、肉圆店、蚵仔煎等等,这些平价小吃,其实都是家族传承的手艺和口味,小小的路边摊店面,生意却很好。有些从路边摊起家,慢慢也买了店面。有些是路边摊店面,慢慢改善,大家一起搭建遮雨棚等等设施,看起来越来越像是店面。
另外,最近很有名的是,台北市政府为了营销宁夏夜市,整合了市集的20家50年以上的老店,推出千岁宴。
新闻如下:宁夏夜市集合20家,平均50年的夜市老店或摊商,推出古早味组成的“千岁宴”,将在地知名的蚵仔煎、台南碗粿、杨桃汁、炒腰花等作为桌宴主角,一桌3000元,一天可预约6桌,大受欢迎,目前周五、六、日的预约已经额满到8月下旬。宁夏夜市究竟有什么特别?北市商业处长刘佳钧说,宁夏夜市很多都是第二代、第三代接续经营,口味得以完整延续;宁夏夜市因为本身响应环保,它的周遭环境、地面就是比别的夜市干净,最重要的是,宁夏夜市摊商凝聚力强,愿意共同营销,“千岁宴”就是最佳例证;这些也是士林夜市没有的优点。宁夏夜市,是在傍晚之后,一段马路突然凭空出现一群餐饮摊贩,露天经营,这群餐饮摊贩经营都近50年。台北市政府就把他们整合起来,营销叫做千岁宴。
摊贩经济也可以是一种重要的产业政策,也是重要的城市营销和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