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组织”
2011-05-30秦进
秦进
河南人何晓波15年前来到广东打工的时候,人生最大的梦想是能用上一台大哥大,15年后,他由一名工伤者,成为了佛山首家外来工NGO“何晓波工作室”的负责人。现在他的人生梦想是通过法律咨询和培训,帮助更多的工伤工友们合法获取赔偿。
他最近在微博上发出了一张图片,图片里显示了一摞摞的杂志和书,他在微博上说,感谢给他筹建外来工图书室捐书的朋友。他希望,他的何晓波工作室和外来工图书室能成为外来工朋友在佛山的第二个家。
何晓波只是来到广东的民工大潮中的一员。现广东已成为农民工第一大省,截至今年8月份,广东省流动人口高达3128.2万,约占全省实有人数的1/3。
重新寻找“组织”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曾经说,乡村社会中是差序格局,在这个格局中,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也就是说,是典型的熟人社会。但进入城市之后,这些绳子多数都断掉,都失去了。
进入城市,其社会结构和制度,都较原来的乡土社会复杂得多,一方面让外来工们小心谨慎地在城市里生存,而另外一方面,却又容易成为一些个体失去平衡感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因为个体无法承受这种制度带来的疏离和重压。2006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批外来工杀人案件,这些案件中,外来工犯命案多为“情”和“薪”,多因背井离乡,生活无着,感情不稳定,以及讨薪成本太高而造成。
而这种失去“组织”后所遭受到的社会的“冷漠感”,又会从一些外来人口身上投射到社会本身。今年,南海所发生的小悦悦事件即为一例,路人“冷漠”不施以援手的南海黄岐五金城,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外来商户,此间许多人对邻居亦毫不相识。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广佛五金城属于“陌生人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很陌生,感情上较为疏离,有时甚至还有反感。他们之间彼此独立,不相互依赖,没有认同感,处于一种“连接但不黏着”的状态,而这种连接往往是十分脆弱的,稍有震动就会断掉。
而这种连接的功能,在熟人社会里,本应由亲友这些强大的私人关系网连接而成,但在人口大规模向城市流动的时候,这个网支离破碎,外来工们也失去了可依靠的“组织”,即使外来工们在外经常依赖的“老乡关系”,其作用和可靠性也远远小于在家乡之时。
在东莞打工3年后,1998年,何晓波回到了老家河南,在老家一国营电子厂工作至2006年3月,应前同事兼老乡的邀请,前往佛山打工。此时他已掌握了做电容器的技术,是技术工人,月薪可以拿到三四千。
“家里人都反对我出来,但当时觉得这边挣钱快,我想来3个月挣1万多元就赶紧回家去。”但到佛山仅两个月,他就出事了,他的左手被冲压机冲掉了3个手指。“当时我已经连着上班36个小时,而冲压机也没有人教过我怎么用,都是自己学的。”何晓波开始向“前同事兼老乡”讨说法,而对方却翻脸了。这时候,“老乡关系”荡然无存。
7个月的拉锯后,跟对方协商,他拿到了6万多的赔偿,而如果根据他的实际工资,他应该可以拿到12万多的赔偿,因为对方发工资的时候有两张工资单,一张是何晓波本人签字的月薪800元的工资单,而另外一张是月薪3000多元的工资单,却掌握在老乡老板手里。
“我以前认为按道理该给我多少就是多少,后来接触到番禺打工族服务部之后,我才知道法律就是法律,非常严格,讲求证据,我拿不到证据,只能争取到这么一个结果。”何晓波所说的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成立于1998年,是国内首家外来工NGO。
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总干事曾飞洋起初只是应邀加盟,岂料后来合作伙伴一一退出,最困难的时候,服务部5个同事的伙食费控制在每天15元内,每天吃青菜、豆腐。
但他们最终坚持了下来,并将业务范围从广州扩展至佛山、东莞、中山。何晓波就是在2006年探访工伤病友时,碰到了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义工,自此踏上了从事外来工NGO之旅。
曾飞洋说,除去为外来工提供法律咨询,打工族服务部还希望能促进外来工融入本地社区。2003年,他们曾经在番禺设立了打工者文化服务部,提供各项文体设施、培训及联谊活动,并有电脑班、舞蹈班、英语班等短期课程,目的是丰富农民工的学习和生活,希望他们在这个城市里拥有更多归属感。
自发建立“组织”
“在离开故乡后,他们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没有了。”曾飞洋说,没有“组织”,进入城市的外来工普遍缺乏被接纳感,以个体来应对复杂的城市,看不到职业发展、前途等等,融入特别艰难。何晓波对这种融入的“失落感”感受很深。在初受工伤的时候,他很消沉:“以前我是个健全的人,可以靠双手劳动挣钱,现在我就成为了一个废人了,以后怎么办?我怎么留在广东生活?”曾飞洋正是寄望于NGO能发挥这种“组织”的功能,让外来工自我学习和成长,有序地融入城市。
本来城市里的工青团妇组织可以更好地承担这个“组织”外来工有序融入的任务,但何晓波观察到,工青团妇这方面起到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曾经有一位女工伤工友去找南海狮山松岗的妇联部门,却被对方以“只管本地人”的理由搪塞过去。而他们有事向佛山本地工会寻求帮助的时候,往往看到的是对方的官僚作风。何晓波总结,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工青团妇部门多是财政拨款,对上负责,而不是对外来工们负责,假如把外来工相关工作列为考核其工作的标准之一,相信情况会大有不同。
另外,工青团妇作为群团组织,在公务员系统中,与职能单位相比,亦属于“无钱无权”部门,影响力有限。
在2006年成为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全职义工之后,2007年,何晓波来到了佛山,开设了何晓波工作室,实际上就是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在佛山的分点。
最初因资金困难,何晓波只能租民房,但因为法律咨询会一次来几十个工友,房东误认为其为传销人员,不愿意再租给他们,何晓波只能去租用办公楼,但要租用办公楼,就必须申请工商注册。实际上,即使何晓波想申请民政注册为有官方正式身份的社会组织,也很困难。此前,NGO民政注册需挂靠业务主管单位,很多政府部门怕担责任,不愿被挂靠,国内NGO注册是一个公认的难题。
所幸大环境在不断改变,自2008年金融风暴之后,用工荒凸显,人口红利消退,倒逼着用工环境进一步健全,《新劳动合同法》、《新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有益于加强保障外来工权益的法律纷纷出台。而随着流动人口日渐增多,外来工融入城市的需求浮现,也提出了对社会管理建设和族群融合的新要求。
今年召开的广东省委全会,就提出来要加强培育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而近日发布的《关于广东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更提出,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不过,曾飞洋发现,即使今年民间NGO的处境好了很多,但维权类的NGO注册可能还是会存在困难,现在比较容易注册的都是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类的NGO,“我们会去尽量尝试跟政府沟通,进行民政注册”。至今,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和何晓波工作室均非民政注册。
有NGO观察人士指出,政府一直对维权类的NGO不太放心,担心形成群体性事件。而综观近年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可发现,这些群体性事件,多是临时起意,因某些矛盾的长期积累而爆发,多非人为组织。如果有“组织”引导,让这些矛盾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相信有助于缓解群体性事件。可怕的不是有“组织”的融入和疏导,而是没“组织”的“群氓”。
今年上半年,打工族服务部免费代理外来工维权案件68宗,并开展普法活动,直接受益者5000余人,并且,这些工友们得以互相结识,成为朋友。31岁的四川人欧昌群即为其中一员,她在何晓波工作室认识了很多朋友,“来这里跟大家一起玩是很开心的事情。”
而何晓波最近在为一件事情犯愁:一位香港的朋友将为何筹建的外来工图书室捐1000本书,何晓波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把这1000本书弄到佛山来,但无论如何,这毕竟是个甜蜜的烦恼。在他的设想中,等外来工图书室开办之后,会有更多的外来工在此学习文化,并志愿服务本地社区,让他们更好地融入本地,更有尊严地生活在这个城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