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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交易与尊严

2011-05-30唐小兵

南风窗 2011年25期
关键词:受难者死难者公权力

唐小兵

《南风窗》的独家策划“告别暴力”,给读者提供了相当多的思考和反省的价值资源。依笔者之见,暴力的泛滥成灾,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维系这个社会的基本道义的底线一降再降,甚至完全被突破,这其实是社会充满高度风险性的信号。

今日中国社会暴力相当重要的根源在体制和各种强势单位的滥用权力,可以说组织化暴力是导致民怨沸腾的重要根由。每当这个社会发生因各种或天灾或人祸因素(更多是后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进而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时,体制的第一思维是在各种舆论或政治压力下的“重金维稳”,民愤越大,压力越大,赔偿和抚恤金额越高,而不是安慰死难者家属的心灵创伤,或者通过追究责任先给本可避免的事故一个合理公开的解释。依照通常的逻辑,应该是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公开,并向家属真诚地道歉,然后才是合理合法的补偿,但现在完全是一种颠倒的逻辑,物质上的补偿成了有关部门的优先考虑,并且会将死难者的人命按照各种方式面向家属进行“利益的计算”,折合成人民币的金额。这无异于对死难者家属的二度伤害。补偿变成了一桩卖方市场在暴力作为后盾前提下的“买卖”。补偿之后,有关部门就会认为事故已经基本摆平或者说“搞定”,为了摆平,不惜出大价码甚至雇佣黑恶势力恐吓受难者家人。生命成了可以被强横或轻佻地换算的物质存在。

从伦理哲学来说,这其实混淆了两种逻辑,涉及具体的物质利益损害(比如房屋被烧毁等)的权益性内涵时,自然是可以依据物质内容的当前价格标准,进行计算和补偿,这是权益的市场属性决定的,但在公权力导致的社会暴力中,还有一个受难者以及相关方的精神、人格、生命尊严被侮辱和伤害的问题,这是无法在市场体系中被评估和折算的,这也是涉及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的道德属性,以及人对社会基本正义、公平和公道的理解。当公权力导致的暴力冲突中受难者这一层面无法得到充分理解和尊重时,仅仅依靠金钱赎买稳定,无法有效解决个体内心上的创痛和悲愤。不满情绪短时期内确实被压制了,但每次暴力冲突的解决,不但没有舒缓社会的戾气和增进人们对社会正义的信念,反而是进一步刺激弱势者的悲情意识和暴力思维。因此,暴力冲突的解决必须顾及这个层面的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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