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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具一格的加拿大政党制

2011-05-30杜玉芳

南风窗 2011年11期
关键词:自由党联邦政府保守党

杜玉芳

加拿大第41届联邦议会选举5月2日当晚揭晓:斯蒂芬·哈珀领导的保守党赢得众议院过半数议席,实现连续三届执政,并将首次组成多数党政府;杰克·莱顿领导的新民主党一跃成为第二大党;而此前最大反对党自由党和魁北克集团,则经历了各自最大的失败。

这是加拿大7年来第四次大选。今年3月,哈珀因新预算不透明被在野三党以“藐视”议会的理由赶下台。不过,哈珀也可能是故意找借口提前大选。其于选后在家乡艾伯塔省发表胜选感言时说,选民的支持使加拿大摆脱了持续不断进行选举的困局,掀开了稳定发展的新篇章。而此前加拿大之所以频出少数党政府,很大程度上与它的竞争性两个半政党制有关。

两个半政党制

加拿大自1867年建立联邦以来,自由党和保守党主导了联邦政治,形成了两党轮流执政的局面。虽然这种格局在上世纪20~30年代有所波动,许多小党还曾长期控制某些省的政府,但在联邦一级,并没有出现第三党出面组阁的情形。这次新民主党搅局成功,主要是侵蚀了自由党和魁北克集团的选区,并没有撼动保守党的执政地位。

实际上,自上世纪20年代起,加拿大一直存在所谓的第三党运动。进入新世纪,像新民主党这样的第三党不仅多次在少数党政府时期扮演重要的平衡角色,给加拿大政治生活添加了激进的左翼声音,而且以工会底色弥补了两大传统政党主要代表工商业集团的局限性。但是,要加拿大人接受一个宣扬民主社会主义的政党上台,却也不那么容易。

从加拿大联邦议会长期由两大党控制和第三党居间发挥独特作用的历史来看,加拿大政党制可归为介于两党制和多党制之间的两个半政党制。尽管这次大选自由党惨败,但从其生命力看,不太可能步一战后英国自由党一蹶不振的后尘。加拿大历史上,以农民为基础的进步党也曾跃居联邦众院第二大党,但属于昙花一现。即便今后新民主党能扮演英国工党的角色,监督保守党的执政,自由党也不会彻底边缘化,加拿大政坛仍将呈现两个半党制的特色。

加拿大特殊的两个半政党制,是在与其它相关政治制度的互动中形成的。加拿大政治制度承认反对党的价值,在全球最早赋予反对党领导人以法定地位。加拿大于1905年就发给反对党领导人薪水,数额与内阁部长相当,而英国于1937年才正式承认反对党领导人的法定地位。在宽容的政治氛围中,自由党、进步保守党(保守党前身)与新民主党相继在加拿大成立,并且都拥有自己的活动空间,不像美国“赢家通吃”的制度杜绝了第三党冒头的可能。另外,加拿大选民通常反对联邦政府对省事务的过多干预,这也为多党的发展留下一定的政治空间。许多小党,如魁北克集团、社会信用党、加拿大党、绿党等,在地方政坛深耕,甚至长期充当某个省区的执政党,而三大党主攻联邦议会,两者之间井水不犯河水。

在法律和联邦制度为加拿大向多党制发展创造条件的同时,加拿大的选举制度又为政党向多党制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制约因素。加拿大选举制度可以被称为单名相对多数制(即英国现行的小选区制)。在这种制度下,全国按人口数划分为若干个人口大致相等的选区,每一选区只选一名议员,每个选民只投一票,获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不管其得票率是否超过50%,也不论与次一名候选人差距是多少。在加拿大,所有联邦众议员都通过单名相对多数制产生,大部分省的立法机构也是如此。这种选举制度有利于大党,小党尽管赢得一定的选票,但总是占不到足够比例的席位,投票给小党的人们认为他们的投票对于政府的形成和代表的产生没有意义,投票给小党是一种浪费,久而久之会撤回支持,因此这种选举制度总体上有利于两大党的轮流坐庄。

在促进与制约因素的博弈中,加拿大最终形成了两个半政党制。该制度一方面容易分散选票,产生不稳定的少数党政府,另一方面,一旦其中一党取得过半数,那么由于两个主要反对党都较弱小,多数党政府往往相当稳定和持久。加拿大历史上,自由党连续执掌联邦政府最长达21年8个月,保守党最长达17年9个月。

意识形态色彩淡薄

由于加拿大民族和文化的多样性及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加拿大政党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一般认为,保守党是一个中间偏右的政党,自由党属于中间派,新民主党是温和左派。但这种意识形态划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整体来看,加拿大现代政党运动的意识形态色彩比较淡薄。

这首先是因为加拿大特殊的社会文化状况。加拿大历史中最重要的社会分层是地区和文化,大多数选民的诉求主要是地方和族群(文化、语言)的,而不是阶级和阶层的。反映在加拿大政治中,阶级和意识形态差异始终不能成为中心议题。所以,加拿大政党更多代表的是族群和地方利益,而非阶级阶层利益,各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差异并不很大。自由党和保守党正是通过体现中上阶层对地方利益和语言文化的政治关怀,来实现对联邦政权的垄断。

再者,加拿大的政党制度是竞争性的,无论保守党、自由党还是新民主党,甚至明确主张独立的魁北克集团,都是在加拿大宪法统领下围绕竞选而制定政策的。为了尽可能多地赢得选票,扩大选民基础,各政党有意识地淡化自身的意识形态色彩,纷纷选择“中间路线”。各政党领导人对具体问题的解决普遍喜欢采取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态度,不管是个人权利、省权运动还是国家干预,只要对竞选有利,都可以提倡。这就导致各大政党政策主张日渐“趋同”,政党纲领中没有明显的界线,内容很多是重合的,而且为了涵盖尽可能广泛的社会要求,纲领语言非常模糊,往往读后不知所云。

加拿大政党意识形态色彩淡薄,符合当代世界政党运动的发展趋势,有扩大政党代表性、推动政治民主的积极作用,但在加拿大国情背景下突出族群和地方利益,也有其不利的一面。多年来,加拿大政治家始终被地方独立倾向困扰,魁北克独立问题至今仍是悬在加拿大人头上的一把剑。而族群差异和地方主义恰恰是导致加拿大社会内部离心力巨大的主要因素。从民族建设的角度看,阶级的划分或许比族群和地方主义更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某种条件下,它可以充当民族纽带和社会“黏合剂”。正如学者霍勒维兹所指出的:“像加拿大这样一个因族群-地区差异而存在分裂危险的国家,可以通过一种把不同的地区和族群集团联合到左右两极的政治来保持统一。”

选票与席位不成正比

在单名相对多数选举制下,一个政党的席次就是它所赢得的选区数,而不是它得到的选票比率;赢得席次最多的政党很可能并未得到全国过半数的选票,甚至可能并不是全国得票率最高的政党。例如在1979年加拿大联邦众院选举中,保守党获得35.6%的选票,自由党为39.8%,但前者反而获得136个席位,后者只赢得了114席。按照加拿大选举法,席次最多的政党成为执政党,其余政党如获得12席以上则成为正式的反对党。这样,保守党的查尔斯·约瑟夫·克拉克当年勉强赢得了执政权,但其政府在圣诞节来临前几周垮台,并输掉了次年2月的大选。可见,这种选举制度难以全面反映公民投票情况,造成公民与政府间的双向交流遭到破坏,增加了政府的不稳定性。英国也存在类似的情形,并且正在酝酿改革。

更为严重的是,单名相对多数选举制也容易歪曲政党在各地方的代表性,从而不利于加拿大社会内部的整合和共同民族意识的形成。比如在皮埃尔·特鲁多执政早期,自由党在西部四省曾获得30.7%的选民票,却只换来了14.5%的席位,这就造成来自西部的自由党议员不足以在联邦政府有效代表地方利益,使西部加拿大人感到孤立和无助。这种失衡在1980年联邦选举中登峰造极:自由党在魁北克省赢得了99%的联邦席位,在安大略省赢得了55%的席位,在大西洋地区四省赢得了59%的席位,而在西部地区则只获得两个席位,这意味着西部四省实际上被排除出了联邦政府圈子。这种情况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加拿大学者阿兰·柯尼斯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加拿大“政党制度加剧了地方分裂,使得国家更加不统一”。

“邦联式”的政党结构

加拿大政党制度不但在联邦和省两级政府之间的运作方式不同,在各省之间也不一致。即使同一名称的政党,在联邦和省两个层次上也往往有着相互独立的组织、财政和领导人。在一个省内,联邦政党的省级组织和同名的省级政党也常常互不相干。譬如联邦的保守党政府不一定获得各省保守党在意识形态和政策上的支持,自由党政府也一样。

在维护省的利益和反对联邦政府的过程中,地方党政府往往以好斗的姿态去赢得胜利,而选民们总是在联邦层次和省层次上支持不同的政党。譬如在人口占全国38%的安大略省(最大城市多伦多和首都渥太华位于该省),从1941至1985年,保守党控制了省政府,与此同时,自由党却控制了联邦政府;1993年,新民主党在联邦一级的选举中受挫,但仍控制着省政府。而在80%人口为法国后裔的魁北克省,联邦竞选和省的竞选是两种不同的模式,控制着联邦政府的政党很难同时控制该省政府,反之亦然。如保守党在联邦曾多次执政,但在魁北克却一直没有什么影响力。

对加拿大的政党来说,一方面,联邦的执政党会因失去省级政党的支持而最终失去其执政地位。如自由党上世纪初曾长期主宰中央政府,但“二战”以后,渐渐失去了省级支持。到上世纪70年代末,它在各省中降为主要的反对党。由于失去了根基,它最终于1979年和1984年两次失去了入主联邦政府的机会。另一方面,一个政党在省级政府中的成功并不一定会发展为联邦政府中的成功。大多数第三党在某些特殊省份中占有优势,如魁北克集团在魁北克省(第二大城市蒙特利尔位于该省),社会信用党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第三大城市温哥华位于该省),新民主党在西部偏东的马尼托巴省等,但它们在联邦选举中往往难有突破。

政党制度在联邦和省两个层次上特殊的分离,可能很大程度上源于联邦制的分权性质。由于联邦和省之间频繁的利益冲突,使得一个与联邦政府紧密联系的政党很难使自己表现为一个可信的省利益的保卫者。尤其严重的是联邦政府的代表性问题。从1921年至1984年的60多年里,西部四省在联邦政府圈子里均无足够的代表,直到2006年被称为“西部党”的保守党上台执政,这种局面才得到根本改观。

《加拿大政治》一书总结说:“当加拿大政治制度被描述为联邦时,它的政党制度从最好的角度讲,也只是邦联的。”“邦联式”的政党体系虽能较充分地反映地方利益,但也增加了政治协调的成本。如要实现良性运作,就需要一系列相配套的制度保障和高超的政治运作智慧。

政治录用功能强大

政治录用功能是政党的基本功能之一,即政党为议员、部长和总理提供合适的候选人,动员选民支持他们,获胜之后的政党有权决定由谁占据决策职位。加拿大政党的录用功能尤其强大,执政党不但可以任命公共机构成员,还可分配参议员这一肥厚职位。

加拿大的立法机构是两院制,但参议员却不是各省选民投票产生的,而是由总督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的。这样,空缺的参议员席位便成了执政党手中的一块肥肉,可随意授予那些对本党有利的人土,如本政党的前部长、前议员以及募捐者等,从而使参议院具有了较浓的党派色彩。这一事实为参议员终身制(后来虽规定75岁年限,其实跟终身制没多大不同)所强化。

这种党派色彩使加拿大参议院在实践中没有扮演一个反映组成联邦国家各地区要求的角色。在联邦制国家中,一般而言是上议院而非下议院更能体现出联邦制的制度特征,可加拿大参议院主要反映政党意志,而不是各省的利益。

由于参议员资格成为获胜的政党领袖赏赐给支持者绝好的礼物,一旦某个政党长期执政,参议员中的大多数就变成这个党的成员。所以,新的获胜政党上台后,常常面对一个敌对的参议院。加拿大两院的冲突主要表现为被不同的政党控制。不过,加拿大参议院没有美国参议院那么大的权力,它所扮演的角色比较形式化,所做的事不过是对下议院的立法做些修正,处理一些无争议的私人立法,进行一些有意义的调查等。执政党拿参议员资格做政治交易,对政治系统也有一些积极的价值:它有利于某些内阁部长“晋升”为待遇优厚的参议员,而将位子让给后排议员。

总之,加拿大政党制度是将西方基本的政党理念和运作机制同自身的国情、政情相结合的产物。它特殊的竞争性两个半党制体现了政党制度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在保持政府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促进了加拿大民主政治的发展。另一方面,其独特的竞选方式和运作模式也使加拿大政党在代表民意上存在欠缺,并为政治腐败提供了空间,甚至不利于加拿大的统一与领土完整。加拿大政党的这些特色及其对社会的深层次影响很值得我们思考和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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