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产业辉煌起航“十二五”
2011-05-26肖吉德
文/本刊记者 肖吉德
刚过去的“十一五”是中国能源高速发展的时期, 2010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29.6亿吨标准煤,比2006年的一次能源生产总量23.22亿吨标准煤提高了27.5%,中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跃居世界第一。“十一五”期间,中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前四年GDP年均增长11.4%,而能源消耗年均增长只有6.8%,2010年前三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左右。通过节能减排提高能效,“十一五”前四年少消耗了4.9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3亿吨。
2011年1月13日-14日,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的“中国节能服务产业2010年度峰会”在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住建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节能中心等相关机构领导和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的代表近800人参加。相关领导对“十一五”我国节能减排目标进行了总结,并对“十二五”节能工作进行了展望与部署,并发布了《“十一五”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
与会专家指出,“十一五”期间,政策驱动使得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从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到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2008年《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到2009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河南洛阳主持召开“节能工作座谈会”,无不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重视程度一直在逐步加强,从而催生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0 2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陆续出台。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不断走向成熟,取得辉煌成就的五年。从2006年到2010年,EMCA会员从89家递增到560家,增长了5倍;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从76家递增到782家,增长了9倍;节能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从1.6万人递增到17.5万人,增长了10倍;节能服务产业规模从47.3亿元递增到836.29亿元,增长了16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13.1亿元递增到287.51亿元,增长了22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年节约标准煤能力从86.18万吨递增到1064.85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从215.45万吨递增到2662.13万吨,增长了11倍;在“十一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过1800亿元。
过去五年里,节能服务公司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综合能力也得到了显著增强,节能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批节能服务公司以开拓进取的勇气、高瞻远瞩的眼光克服重重困难,矢志不渝地在“产、学、研”一体化的道路上前行。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节能服务公司成立节能技术研究院、所、中心87个;取得国家专利1582项,其中发明专利317项;获得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奖励资金共5.2亿元,财政贴息资金共11.8亿元。
中国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十二五”节能减排专项规划。“十二五”时期,中国将把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并将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将从“十一五”期末的782家发展到2500家,行业从业人员突破100万人,其中大型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年产值5亿元以上)50家,大型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年产值2亿元以上)100家。节能服务产业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超过1500亿元,实现节能能力超过4000万吨标准煤。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有效推动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产品制造、节能工程设计、节能咨询评估等相关行业和机构的大力发展,加快形成以节能服务为核心的配套产业链,成为国家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的节能环保中最具市场化、最具成长性、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朝阳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