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伤不起的“环境”

2011-05-25费潇

浙江经济 2011年12期
关键词:环境容量环境治理违规

文/费潇

近段时间,国内以及浙江连续出现了环境污染事件。2011年3月刚报道台州路桥发生“血铅超标”事件,5月又发生德清“血铅超标”事件。2011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央视又曝光了“哈药污染门”事件。全国人民都震惊于我们的环境到底怎么了,公共环境利益屡遭经济效益挑战。

环境治理是项系统工程更是把双刃剑,如果处理得当,必将推动区域经济加快转型发展。日本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发展思路转变,就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上世纪60年代,是日本经济高速腾飞的时期,同时也爆发了著名的“水俣病”事件。事件爆发后,日本社会掀起了对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思考热潮,政府相继出台了《公害对策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止法》、《噪音规制法》和《排烟规制法》。1967年,针对“水俣病”的《环境污染控制基本法》得以通过。从那一刻起,日本政府开始从“经济优先”的发展阶段,转变为“以人为本”的发展阶段,并成功推动日本从一个传统工业国家转型成绿色产业国家。

反观浙江及全国其它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上世纪日本经济腾飞时期的发展状况相差无异。虽然各地经济发展取得较大成绩,但环境污染压力也不断加大。2010年上半年,浙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27.57万吨和39.45万吨,分别比2009年上半年同期下降3.03%和1.22%。但考虑到区域生态环境容量差异,以单位国土面积的主要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来测算,浙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位于全国的第5位和第10位,远高于全国平均排放水平。

屡禁屡现的“污染门”事件背后,既有法律缺失,企业肆无忌惮;又有企业因成本问题,违规生产排放;更有当前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污染源难以控制源头的原因。

“十二五”期间,浙江的生态环境质量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我们积极应对环境治理挑战,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调依法排放。我国现有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各地对企业违规的执法力度不大,对违法企业处罚额度过低,企业违规成本小,因此在企业污染物排放过程中,企业宁愿冒着违规的风险,也不愿依法排放。必须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法行为,加大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企业再也不敢违规。

二是提高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加快提高,原有生态环境标准已不满足当前环境保护需要。重点是要通过科技创新,着力在环保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等多个领域,研究开发一批共性技术,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行标准。

三是强调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物排放及资源消耗标准。应当从区域生态环境容量出发,着力控制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物排放规模及资源消耗量。如以亿元GDP综合能耗为例,假定“十二五”时期,浙江GDP年均增长9%,单位GDP综合能耗五年累计下降20%,以2010年底全省全部能耗为1,那么至2015年,全省全部能耗仍将上升到1.23。如果我们希望2015年全省全部能耗仍将为1,那么单位GDP综合能耗五年累计下降必须达到35%以上,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目标啊!

四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十二五”时期,浙江环境整治空间十分有限,关键还是在于淘汰部分环境影响大、资源消耗多的产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生态环境容量,发展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的循环经济,从根本上减少污染源、降低能耗,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提升综合发展实力。

猜你喜欢

环境容量环境治理违规
不同时空计算尺度对水环境容量评估差异的影响分析
驻马店市十三五期间大气环境容量和紧缺度核算及分析
违规借调的多重“算计”
松花江支流梧桐河COD和氨氮动态水环境容量研究
联合国环境治理体制
基于修正A值法天府新区季节大气环境容量初步研究
数字传声:环境治理变中向好
违规试放存放 爆炸5死1伤
嘉兴市:多措并举推进环境治理上台阶
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