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的培养
2011-05-23于得旺
于得旺
摘要:针对篮球比赛,论述了培养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的几种方法。即:过硬的技能,“注意力”的集中练习,加强表象训练,头脑形成清晰的篮球运动表象, 还要掌握好信息反馈
关键词: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技能
篮球比赛复杂多变、紧张激烈,许多违规动作隐蔽性强。如果没有良好的裁判技能和判断能力,常常会出现误判、漏判、错判或偏判,裁判移动不到位、手势不规范等现象,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篮球裁判员要高质量的完成裁判任务,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体能和裁判技能,还应具有适应比赛需要的良好心理素质,即敏捷、迅速、准确的心理判断能力。
裁判员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和发展,与其所处的生活、工作环境和教育条件有直接关系。影响篮球裁判员的心理因素是多方面的,成功的篮球模拟比赛训练和参与真实的篮球比赛,是促进其心理发展的重要实践活动,而篮球裁判员在实践中能否成功,又要以裁判员一定的心理发展水平为前提,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一名篮球裁判员能否在比赛中自始至终保持稳定、冷静、沉着的心理状态,能否在应激状态下做出灵活机智的判断,与裁判员平时形成的心理素质有密切关系。下面就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的培养作一探析。
一、过硬的技能是裁判员执法的基础。
基本技能是裁判员在临场中使用的最基础的专门动作,它包含两部分的内容,其一,视野与移动。广阔的视野是篮球裁判员及时而准确地判断临场情况的先决条件。每个人的生理视野几乎是相同的,通过专门的训练,比如余光训练、视线快速转移训练、单人临场训练,可以有效地扩大视野范围。而扩大视野最有效的方法则是合理的移动。移动的目的就在于合理地调整身体的位置,选择理想的观察角度,把有限的视野转移到最有效的观察面上,才能提高判罚的准确性。现代篮球运动的发展使大量的快速移动进攻和空中对抗替代了以往的阵地进攻,集体联防逐渐被强调个人攻击性防守的半场盯人甚至全场紧逼所替代,运动员的移动速度和范围都明显地提高和加大,这就对裁判员的视野和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鸣哨与手势。哨声是篮球比赛中的主要信号,是裁判员临场指挥比赛的武器,鸣哨要求单声、短促、洪亮;手势是裁判员的语言,是两个裁判之间、裁判和动动员、教练、记录台之间的联络信号和纽带。裁判是必须精通规则中规定的手势并在比赛中准确地运用,对裁判员手势的要求是:规范、清楚、果断、大方。
二、“注意力”的集中练习
注意力的集中是全神贯注于一个确定目标,不为其它内外刺激的干扰而产生分心的能力。面对比赛,裁判员不能像观众一样被比赛的精彩所干扰,而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公正、准确的执法,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裁判员的心理素质训练中,应注重注意集中的训练。
注意品质是篮球裁判员必须着重培养的一种重要心理素质。在裁判工作中,准确、迅速、有效的判断离不开高度的注意力。但是由于人们生活经验和对某一事物的认识程度,决定了人们注意分配上的选择性和预见性的差异。这就要求篮球裁判员在临场比赛中,要充分掌握篮球运动规律、保持广泛的注意范围,并能合理分配注意的指向目标,即掌握良好的注意技巧。
裁判注意技巧的培养,主要在裁判技能训练和正式比赛中,有意识地分出注意的层次和目标。刚开始可以把注意对象指向1—2个明确目标上,同时选择注意的重点。例如,在犯规与违例两方面,应重点选择犯规;在犯规方面,应重点选择篮下的侵人犯规与对投篮队员的犯规。经过多次实践后,重点问题解决了,应转移目标,重点选择有球区域攻守对抗中的犯规,或无球攻守队员犯规。当主要的犯规方面都能形成快速反应的动作技术后,再将注意力转移到违例判罚方面。
这种分层次、有重点、有目标的注意技巧可以训练裁判员的注意选择性、指向性和注意的有序分配能力。通过注意的选择训练,注意力指向明确,能随时做出准确、迅速、有效的判断。这种注意技巧的训练,使注意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注意分配和转移适时合理,对于经验不足的初学者,克服“什么都想抓,什么都抓不住”的心理,有较好的训练效果,对于裁判员形成集中注意力及合理分配注意力也有明显的训练效果。
三、加强表象训练
表象训练是体育运动领域最常用的一种心理训练方法。表象训练有利于建立和巩固正确的动作的动力定型,有助于加快动作熟练和加深动作记忆。在篮球裁判工作中,裁判员的手势动作及相应的速度和准确性是反映裁判员水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裁判员手势的好坏对运动员有着明显的影响,同时,规范的手势能树立“法官”的威信,因此,裁判动作是裁判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进行篮球裁判动作训练时,裁判员总是根据自己头脑中的表象做出姿势和动作,让裁判员尽可能准确的做出动作,以形成良好的动作表象。我们可以利用裁判训练中的规范手势、图片进行手势的逐一练习,从而专门使用运动训练来强化动作表象,由于操作必须依赖于大脑中储存的动作图片,而通过符号学习,可以在大脑内建立或巩固动作图式,将动作编译为符号部件,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多次练习即认知编码,建立有用的图式,消除无用图式。
四、掌握信息反馈
在比赛中,裁判员判罚的效果如何,对受罚人的影响怎样,都会通过运动员的表现反馈出来。所谓“反馈”就是接受一个信息,引起一个反应,这个反应又作为新的信息,引起第二个反应的循环往复过程。
篮球基本动作单位通过各种不同的训练和组合,可以形成不同的技术,而这种动作技术的组合则依赖于裁判员在比赛场上的信息反馈效果。例如,篮球比赛中的中圈跳球后的移动配合,虽由各种不同的变化动作形成,但却有一个规范动作称之典型图式。在实战的情况下,典型图式又有它的自由灵活度,正如比赛中中圈跳球后的移动配合动作,几乎没有一成不变的具体形式,甚至在比赛中出现的一个新情况,很可能在裁判训练中没有出现过在特殊情况下这个动作都表现出来,是典型式的迁移作用而出现的变化,这是场上信息反馈到大脑,大脑对业已形成的裁判技术动作进行迅速加工改造的结果。运动心理学家认为,技术动作的典型图式的形成以及在此基础上能找到的自由灵活度,都是通过不断的反馈才能实现的。在反馈过程中,最佳裁判技巧动作的展现效果取决于信息反馈的多少和质量。因此,裁判技能的学习和掌握在反馈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在裁判技能训练中,由于注意了信息反馈,使得大脑不断用智力技能去参与和调节动作技巧的质量,首脑并用,久而久之,提高裁判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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