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亟待“大我”精神
2011-05-19钟祥斌
钟祥斌
一种企业文化如果不能得到大多数员工的认可,那么它不仅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反而会阻碍企业的进步。要让企业文化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就必须跳出“小我”的圈子。
“富士康事件”发生后,中央和当地政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富士康也从2010年6月1日起,将员工整体薪资水平提升了30%以上。
加薪能否缓解危机?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但要使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真正形成合力,就必须为其注入一种“大我精神”,就必须把中国传统文化精髓融入到企业管理中。
富士康所推行的是一种执行力至上、准军事化管理的企业文化,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狼性文化”。这的确给作为一个庞大生产经营整体的富士康,带来了相当高的组织效能和经济效益。但员工同时也被当成企业的附属一分子,就像机器上永远沉默的螺丝钉,只能按照既定程序日夜运转。员工的个人情感和尊严统统被严谨的管理条例替代。长此以往,必然会陷入恶性循环。
企业文化既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也不是包装出来的形象,更不是刻板的硬性规定,而是能够深入到员工内心世界,凝聚起员工力量的一种理念。这种理念,必须得到大家的认可。好的企业文化建设者要学会通过教育和疏导,使员工做好人、说好话、做好事,而不仅仅是采用强制手段来迫使员工进入企业的游戏规则。
人才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就像《中庸》里头说的:“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企业要通过以人为本的文化建设,来营造员工的交往空间、发展空间,这是员工的基本需求。员工则要以企业伦理道德来抑制自己的不合理欲望,同心协力做好工作,这是企业的基本需求。二者本无矛盾可言,但其中为什么又会出现矛盾?
除了企业方面的原因之外,这还和新一代青年的成长环境、人生轨迹、个人世界观有密切的联系。很多年轻人自己本来就没有信仰,而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相互缺少关爱。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难免会产生孤独感和厌世情绪。而这恰恰是企业文化建设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很多人都把企业文化当成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润滑剂,其实更像是一种粘合剂。因为员工相对于企业而言,是“小我”;企业相对于社会而言,同样也是“小我”。员工只有通过帮助企业成功,才能实现自己的成功;而企业同样也只有通过帮助员工成功,才能实现长远发展。而在相互帮助的过程中,双方都会感到一种由衷的快乐。在快乐的企业文化氛围当中,企业与员工自然也就会融为一个和谐的整体。
大连很多企业都非常看重中华传统文化的作用。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刘桂雪“修身而治人”,以自己的言行教育员工,影响员工;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传统伦理与现代市场相结合,倡导“携手合作、立业五洲”,走“企业文化世界化”之路;大连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德凝“以诗净心”,以仁义道德构建和谐家庭、和谐企业;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倡导节能环保,坚持“绿色造船”理念……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滴水归海,“大我”普世。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将中华传统文化用于现代的管理中,并懂得“小我为私,大我为公。小我只有置于大我之中,才能显现出自身价值和意义”的道理,并开始付诸于实践。这无疑将给企业文化建设带来质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