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治理优化服务是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着力点
2011-05-16本刊首席时政观察员
本刊首席时政观察员
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劳力进城务工,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壳化现象严重,农村治安出现诸多薄弱环节、“真空地带”。为了解决农村治安问题,各地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
农村基层腐败是人们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又出现了新特点。在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村干部截留、挪用、贪污支农资金的案件数量迅速上升的趋势,被群众称为“小村官大腐败”。中央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农村反腐倡廉政策文件。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体制的转轨和社会的转型,农村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状态,农村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化。对此,必须加大力度构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预知预警能力。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也更加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一些地方社会治安防控出现真空导致重大案件时有发生,基层管理体制漏洞频出造成腐败现象较为普遍,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不时引发尖锐的干群矛盾等,使农村社会管理面临严峻挑战。因此,要采取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强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加强农村防腐反腐力度,着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把强化治理优化服务当做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
农村安全面临新问题,防控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劳力进城务工,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壳化现象严重,农村治安出现诸多薄弱环节、“真空地带”。最近就有一个典型例子,据媒体报道,根据安徽临泉县警方调查,当地一名农民在接近17年的时间里,强奸116人(38人未遂),多数还并行实施了抢劫。这名嫌疑人侵犯目标明确,就是农村留守妇女。除了这种情况外,在村委或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制造麻烦和事端,破坏村民自治,干扰民主选举;由于公路交通的发展,运输条件的改善,盗窃犯罪分子开始将爪牙伸向农村,拖拉机、电力设施、耕牛等生产资料以及牲畜、家禽等生活资料被盗现象比较严重;由于农村、特别是农村所办厂矿、企业相对城市管理比较松懈,往往成为一些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场所;由于城乡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存在的差异,农村往往成为机动车、家用电器、电脑、手机等被盗物品的销赃场所;赌博、毒品犯罪以及由赌博、毒品犯罪引起的抢劫、盗窃犯罪开始在一些农村漫延。这些新问题、新现象说明农村社会治安形势还非常严峻。
为解决农村留守人员治安防范问题,江西省石城县构建了以中心村警务室为龙头、农村治安联防工作站为核心、农户联防报警网络为基础的“三位一体”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农村治安状况大为好转。而山东省东营市从2010年开始开展社区民警挂任农村社区班子成员工作,选拔优秀党员民警挂任社区班子成员,参与基层党建工作。目前,全市147名社区民警中已有106人当上了“村官”,他们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区域稳定、促进警民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去年年底山东省公布的社情民意调查中,东营市人民群众对和谐警民关系的满意率为97.35%,位列全省第一。同时,东营以民警挂任“村官”为平台,在社区构筑综治办、警务室、暂住流动人口管理站、区监控中心、司法调解室“五位一体”的新型社区警务模式,走出了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的新路。当前,“民警村官”已在不少地方推广。
话题背景:贵州大力推进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10年,贵州省通过对社会治安持续整治,社会治安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呈现“三降两升”态势,即报警数、群体性事件、信访总量呈现下降趋势,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开始上升。针对今年的工作,贵州省提出深入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继续巩固壮大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大力发展保安服务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深化“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等农村群防群治工作模式。同时,深入强化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安排每个乡镇投入2万元,全省投入3118万元。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农村基层腐败案件
除了农村社会治安,农村安全生产问题也很突出。近年来,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煤矿安全等在内的农村安全生产事故不论从数量上还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都不亚于工业生产中的事故,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损失。对于农村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四川洪雅县的“五个延伸”值得借鉴。所谓“五个延伸”,就是乡镇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向村社一级延伸,乡镇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工作制度体系向村社一级延伸,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向居民、家庭一级延伸,乡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向村社一级延伸,乡镇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向村级延伸。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安全生产的突出薄弱环节。在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方面,吉林省的工作经验值得全国推广。4月10日~13日,公安部消防局调研组到吉林省调研,充分肯定该省农村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年来,吉林省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民办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级政府按照“一乡(镇)一车一站、一村一泵一队”的目标,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保障了消防队伍的稳定。
话题背景:河南启动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近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从现在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对近年来全省发生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公布的《全省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显示,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主要是2008年1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尚未调查处理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或虽已调查处理但群众仍不满意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以及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集体访、越级访问题。重点治理六类问题,包括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各种支农、惠农、强农专项资金等问题。
村官腐败出现新特点,农村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紧迫
农村基层腐败是人们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又出现了新特点。随着中央不断加大“三农”扶持力度,退耕还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新农合补助、新农保补助、扶贫救困等惠民政策也越来越多,但在这些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村干部截留、挪用、贪污支农资金的案件数量迅速上升的趋势,近年频频爆出乡村干部制造的几十万、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的腐败大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被群众称为“小村官大腐败”。最新的案例,就是媒体纷纷报道的重庆扶贫政策遭暗箱操作,村干部截留群众补助款。近3年间,重庆检察机关查办了1977名贪官污吏,涉及惠农资金、社会保障多个领域,涉案金额11.8亿元。
中央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2006年10月,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第一次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2008年1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随后,中央纪委牵头,建立了由11个部委参加的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每年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采取措施逐项推进。今年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明确要求,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为载体,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要认真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腐败”案件。
各地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农村反腐倡廉力度。在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方面,一些地方健全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福建省60%的村推行了户代表会议制度,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推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在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方面,全国有21个省(区、市)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务监督机构,浙江、河南、陕西等省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在推进村务公开方面,全国94%以上的县制定了村务公开目录,98%的村集体实行了财务公开。在农村反腐倡廉体制建设方面,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大部分市县都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南、山西两省在市、县纪委成立了农村党风室,江苏省在县级纪委设立了农村纪检监察室,黑龙江等地创新乡镇纪检工作体制,组建了派驻中心乡镇纪检工作室。
从各地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的农村管理体制漏洞来看,当前急需加快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去年年底,吉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2年,初步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四川省最近正式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2011年基本建成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份意见从教育引导、监督制约、源头治理、利益维护、案件查办、组织保障6个方面构筑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农村维稳形势复杂化,大力构建矛盾化解长效机制是关键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体制的转轨和社会的转型,农村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状态,农村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化。如某些地方乡镇因举债修路、修桥、建学校、建办公用房及拖欠建筑商工程款,而引发的建筑商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商家建材款等矛盾;村组织集资、摊派形成的村庄债务与农民利益之间的矛盾;开发荒山、荒水、荒滩,兴办企业、养殖场等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之间的矛盾等。尤其是近年来,个别地方不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搞大拆大建,通过推行“农民上楼”、“村改居”等形式,严重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直接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导致涉及农村土地问题的上访有明显的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基层干群关系和政府公信力。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今年3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问题至今存在不少,主要是征地过程中对农民的补偿低和农民直接分享土地开发收益两方面。他表示,农民上访中涉及土地问题的比例约占40%。
话题背景:山东全面清理农民“被上楼”
3月下旬,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方案》。根据方案,此次整治清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项目开展清理检查。从挂钩周转指标管理、拆旧复耕及耕地质量、安置建新、尊重农民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和总结规范。重点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未经批准随意调整实施规划、强迫农民“上楼”、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用地未予保留、不合理分配资金、级差收益未全部返还及其他侵害农民权益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等。
去年以来发生的农村征地案件
最近,《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明确要求不得强拆强建。国土资源部已经从2月底启动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清理检查,重点检查农民“被上楼”等行为。温家宝总理4月初在山西考察时特别强调,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土地权益。土地流转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此外,中央纪委、监察部3月还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特别指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另悉,《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已正式启动,改革土地征收方式、保障农民权益将是重点。
面对日益复杂化的农村社会矛盾,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加大力度构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预知预警能力。例如,江苏省从农村信访工作机制创新入手,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了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如今,全省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和社区,2010年全省信访量比2003年下降了43.2%。同时,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强农村综治工作力度,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例如,近两年来,广东省整合基层综治、信访、司法、公安、劳动等有关部门力量,在全省构建县镇村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实行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取得了很好效果。而目前湖北全省乡镇(街道)全部单设综治办,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建立了综治维稳中心,城市社区都建立了公共服务站,做到了领导专抓、机构专设、人员专配、经费专列、资源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