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性人遭施暴算不算强奸?
2011-05-14
两个性别
单从外表上看,17岁的重庆女孩小燕和普通的女孩没有什么不同:近1.6米的个子,模样俊俏,文文静静很是惹人爱。她很爱笑,会为了自己脸上的痘痘发愁。但是,她出生的时候,却让家人大吃一惊!小燕的生殖器官畸形,看上去既不像男孩也不像女孩。
“她爸从襁褓摸进去,明明有‘睾丸(其实是病变部位),却没有小鸡鸡。”小燕的妈妈杨世群说。
这么多年,杨世群带小燕去看了不少医生,但是没人能说得清小燕是男还是女。在家里的户口本上,小燕的性别先是:“女”,后来又写成了:“男”,最后还是改成了:“女”。
而小燕觉得自己就是女孩。
由于生殖器官畸形,小燕无法控制自己的小便排泄,只能裹着尿片过日子。17年来,小燕一直在家喂猪种田,农活干得样样精通。她没有出过远门,也没上过学。
一场噩梦
2011年5月4日,噩梦悄悄降临。当天早上,小燕来到包谷地里锄草,有名年轻男子一直站在田坎边看她割草。中午,小燕放下镰刀回家做饭,这名年轻男子跟随着她走到门前,开口要水喝。善良的小燕没有多想,答应了他的要求。
小燕转身回到厨房舀水,陌生男子也跟着进了屋。喝完水后,男子上了回厕所,然后就在堂屋里坐着休息。几分钟后,他突然从背后一把将小燕抱在怀中,一手搂着她的腰将其往床上拖。小燕一边挣扎,一边趁乱咬住男子左手的大拇指。
“妹妹,你把我手咬出血了,快松开。”男子痛叫。小燕不肯松口,动怒的男子将放在她上衣中的右手抽出,用力勒住她的脖子。呼吸不畅的小燕渐渐松开了牙齿。男子趁势将她拖到鸡圈中,随手拾起地上的石头,对着她头部一阵猛击,小燕昏倒在地。
不知过了多久,小燕醒了过来。她发现陌生男子早已不知去向,而自己满头是血,视线模糊,裤子被褪到膝盖。她踉跄地走到50米之外的大伯妈家求助。很快,小燕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被诊断为“颌面外伤、头皮破裂、鼻骨骨折”。
染色体开口说话:你是女孩
小燕遭施暴后,当地警方很快介入。杨世群从律师那里了解到,嫌疑人被抓获后该如何定罪取决于孩子的性别,于是她带着女儿来到一所生殖专科医院,希望能对小燕进行性别鉴定。医生发现,小燕的体内存在子宫和卵巢,乳房发育得也不错;而染色体鉴定结果明确显示:小燕是一个女孩。
为了能帮助小燕做回真正的“女人”,该医院请来很多专家对小燕进行会诊。检查结果表明,小燕的生殖、泌尿、骨骼三大系统存在严重畸形。说得详细一点,就是先天性无阴道、本该长在腹内的膀胱竟然裸露在外(医学术语叫“膀胱外翻”)、没有耻骨(医学术语叫“耻骨缺如”)、外生殖器变形……这样复杂的病情在医学界实属罕见,三大系统的矫正和重建,或许需要多次手术才能完成,但这个难题还是有希望攻克的。
“光是膀胱外露这一项,就是非常危险的,感染就是一大关口。严重的感染会引发浑身器官衰竭,可是她(小燕)不但丝毫没有感染,而且这么多年还如此健康,不得不说是个奇迹。”参加会诊的一位妇科专家感慨道。
受害人性别决定嫌疑人罪行
对于小燕的遭遇,律师郭刚做了如下分析:
我国刑法第236条第1款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为女性,如果性侵害的对象是女性,则构成强奸罪;如果性侵害的对象是男性或双性人,则不构成强奸罪。
结合此次事件来看,该男子的行为已造成受害人重傷的后果,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受害者未满18岁,亦可以构成猥亵罪。目前,受害人的体貌特征为女性,性别也已经确定为女性,犯罪嫌疑人强奸未遂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