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赖昌星归案
2011-05-14李静睿
李静睿
赖昌星的被遣返,并非是这个人走入历史,而只是把12年前移往加拿大的舞台,重新搬回中国
中方等待这个消息已经很久了。
北京时间7月22日上午10:10,在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肖尔宣布否决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后仅仅10分钟,中国外交部就在官方网站上挂出了发言人马朝旭的答记者问:“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加拿大多年。中国政府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我们对加拿大法院的决定表示欢迎。”
20个小时后,赖昌星在温哥华机场被送上了飞往中国北京的AC029航班,在飞行过程中,焦急的中国网友们一直在全程直播航班动态,甚至一度传出飞机返航温哥华的乌龙消息。北京时间7月23日下午4:26,赖昌星乘坐的飞机在北京的迷雾中安全降落在中国国土之上,此时距离他1999年8月仓皇出逃整整12年。苦等在机场的媒体并未见到赖昌星的身影,但有刚好在停机坪和加航飞机擦身而过的旅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看到现场有多台警车,随后的央视新闻也播放了赖昌星从下飞机到在逮捕令上签字画押的整个过程。
加拿大《环球华报》总编辑黄运荣是生性多疑的赖昌星在加拿大少有信赖的媒体人士之一,赖昌星的最终判决下来之后,有人在微博上问他:到底赖昌星这12年都做了些什么?黄运荣的回答略带调侃又分外真实:“做的东西不少,但始终在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打官司。”
中国政府的新承诺
“这次加拿大联邦法院的判决写得很有意思。”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澳门圣若瑟大学国际法讲座教授杨诚如此开场。杨诚曾是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中国项目部主任,在2004年2月被加拿大政府聘请为加方的专家证人,他在庭上的工作是向法官介绍中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因为这是赖昌星的律师大卫·马塔斯多年来的主要辩护焦点。
杨诚所谓的“很有意思”,是法官在判决中声称中国政府提供给加拿大政府的是“非同一般的承诺”(extraordinary assurances)。在判决之前一周,杨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认为这次赖昌星很难逃脱被立即遣返的命运,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今年3月中国政府在以往不判处死刑承诺的基础上,做出了新的承诺:第一,如果赖昌星在国内被起诉,加拿大方面可派人旁听庭审现场,以保证他得到公正的审判。第二,如果赖昌星被判刑,加方还可派外交人员定期前往监狱探视,以保证他在监狱内没有受到酷刑。
“这样的承诺是前所未有的。”杨诚说,这最大程度地表现了中国政府的诚意,也是加拿大移民部在庭审中最有利的论据。事实上,早在几年之前,杨诚就已经通过非官方的途径分别向中加双方都提过这个建议,认为在没有引渡协议的现状下,这是中加双方都能接受的底线承诺。最终的判决也证明了这一点,法官在判决书里说:“相信中国政府会为了维护国家的国际声誉及信任度,履行其做出的承诺……加中两国及世界其他国家都将成为这个承诺的见证者。而现在赖昌星的命运掌握在中国政府的手中。”
杨诚开玩笑说,“赖昌星差一点就破了纪录。”在赖昌星之前,加拿大拖延时间最长的经济逃犯是Rakesh Sexena,他是在泰国引爆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金融诈骗犯,当年逃到加拿大后,被加拿大政府逮捕并决定引渡回泰国,但是他同加拿大政府整整打了13年的官司,最后在2009年10月才被引渡回国。赖昌星的12年接近这一历史纪录,“但是从法律上讲,此类案件的诉讼时间没有上限”。即使在马塔斯宣布放弃上诉之后,杨诚说:“理论上来讲,赖昌星可以换掉律师,再次上诉。”但赖昌星并未选择这一救济程序,而是平静地接受了结果,杨诚认为这是赖少有的明智之举,“一方面马塔斯已经是他能找到的最好的律师,另外一方面即使上诉,被驳回的可能性也很大,而且速度可能超出他想象的快。”
在中方承诺之外,前妻曾明娜和女儿赖真真在2009年自愿接受遣返回国是推倒赖昌星的另外一张牌。在2006年加拿大移民部决定对赖昌星夫妇采取遣返行动时,他们二人一起向联邦法院要求暂停执行遣返,理由是回国会受到酷刑和虐待。2007年联邦法院的法官裁决也接受了他们的要求,认为移民部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他们回国不会有此类风险。
“在這样的前提下,2009年曾明娜自愿回国等于是直接扇了赖昌星一耳光。”杨诚说,因为这说明她们当时在提出所谓风险时真实的想法并非如此:如果曾明娜真的认为有受到酷刑的风险,怎么会在法官判决之后,又自愿回国,而且是携带她最心爱的女儿一起回来?更何况事实已经证明,她回国后安然无恙,甚至没有被刑事起诉,“这是印证加拿大移民部风险评估结论的有力证据,对移民部十分有利”。
一条未被太多人注意的新闻可能也暗中推动了赖昌星的回国。今年2月16日,曾被中国警方列入“十大诈骗通缉犯”之一的曾汉林被遣返回国,他在加拿大待了11年,和赖昌星的时间相近。曾汉林和赖昌星的案情也有诸多相似之处:两人都涉嫌经济犯罪、都持旅游签证逃亡、难民申请都被驳回、都以回到中国后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或遭受酷刑的理由对移民部的遣返决定上诉。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原巡视员、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在判决之前也对结果极为乐观,认为曾汉林的案件就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加拿大是一个判例法国家,司法判例应当维持连续性,曾汉林和赖昌星的案情如此相似,判决结果估计不会相差太远。”
在曾明娜回国的时候,黄风就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自愿遣返才是赖昌星最好结局,因为容易被认定为自首获得轻判,这次在判决之前,他又向记者重申了这一观点。但赖昌星并没有选择这一条路,虽然在开庭之前,他平静地对黄运荣说,自己已经做好了回国的准备。
律师马塔斯没招了
在微博上纷纷传出载有赖昌星的飞机已经返航温哥华的消息后,移居加拿大的华人学者陶短房在睡梦中被询问的电话吵醒。在《中国新闻周刊》接触的受访者当中,陶短房是事前表现最谨慎的一个。2006年,他从电视上亲眼看到了即将被遣返回国的赖昌星在机场以头撞墙,由此争取了时间;律师马塔斯则在最后时刻获得一名法官的支持,推翻了移民部做出的风险评估报告,让本以为已经板上钉钉的遣返事实忽成泡影,且一等就是又一个四年。这堪比好莱坞大片的剧情让陶短房记忆深刻,也让他一直担忧,即使风险评估再次通过,积累了丰富“斗争经验”的赖昌星仍然可能弄出其他变数以拖延时间,“比如他喜欢吃自己腌的咸鱼,可以弄个食物中毒,也可以晚上睡觉不盖被子……”
陶短房说,加拿大的民意事实上一直支持遣返,因为“收留太多这些乱糟糟的人”,每一个都打旷日持久的官司,花费以千万计,纳税人当然不满。目前在加拿大遣返搁浅的最长纪录是杀人嫌犯、菲律宾人帕西菲加德。他1987年偷渡来到加拿大,迄今已经24年。但是加拿大司法独立,法官为终身制,民意并不能真正影响判决,而就在赖昌星等待聆讯前夕,加拿大外长贝尔德访华,也并不见得能像外界解读的那样有利于事态发展,反而有可能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外交左右不了加拿大国内的司法,法官也需要以判决证明自己的独立性”。
陶短房之所以不敢过分乐观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赖昌星的律师大卫·马塔斯很“厉害”。他曾经让几个罪行累累怎么看都死路一条的通缉犯,在加拿大一赖几十年,号称从不失手。不过收费就出奇地贵,那些当事人中有些因为到后来付不起律师费,遭到他拒绝继续服务,结果很快就被遣返”。
马塔斯帮赖昌星穷尽了一切司法途径以求留在加国:赖昌星夫妇以香港护照旅游签证入境,2000年提出难民申请,但在2002年6月被加拿大政府拒绝,赖昌星随即上诉,同年他的护照也被香港政府吊销;2004年加拿大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难民申请,赖昌星以风险为由提出上诉;2006年6月,联邦法院裁定暂缓执行对赖昌星的遣返令,一直到这一次最终执行的遣返令。
杨诚在庭上曾经和马塔斯打过交道,他一方面对马塔斯的专业水平予以肯定,但是也认为马塔斯把法律问题过于政治化,“没有做到就事论事,更像是政治宣言,请的专家证人也不够真正的专业,引用的资料实在是太旧了”。在杨诚来看,这一次赖昌星败诉,与马塔斯的表现也有很大关系,“他在庭上说的所有话在四年前都已经说过了,毫无新意。时隔多年,移民部方面准备充分,他却没有拿出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赖昌星被遣返有什么真正的风险。”马塔斯本人也许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当地时间7月11日的首次聆讯中,马塔斯以“出差”为由缺席,由另外一名律师戴瑞·拉尔森出庭;而在21日的关键性聆讯中,马塔斯居然是在柏林用视频电话出庭,在结果出来之后,《环球邮报》问马塔斯“还能为赖昌星做些什么”,马塔斯的回答是一句干脆利落的“NO”。
赖昌星到底给过马塔斯多少律师费一直是个谜。也有报道说到2004年,律师服务费已累计高达数百万加币。因为财产被冻结,除了律师费,赖昌星只能从中领取固定的生活费,他从豪宅搬出住到公寓,还曾经专门邀请电视台记者到家里,亲自煮咸肉和米粉以证明自己经济状况堪忧。但杨诚还是笑称“没有迹象表明他的钱要打完了,看起来最大的赢家是马塔斯,他可是以小时收费的”。
7月23日下午5点,中国警方向戴着手铐的赖昌星宣读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在内的法定权利。现在还无人知道,在马塔斯之后,赖昌星将会选择谁为自己辩护。
标志性事件
2009年12月,加拿大移民律师理查德·克兰曾公开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一份内部文件,文件显示当时加拿大共有超过17846名罪犯及难民申请失败者正等候被遣返,其中中国以2313人位居榜首,当中约有3%为外逃罪犯。虽然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这份文件没有公布这69名外逃罪犯的姓名,但当中无疑包括赖昌星以及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夫妇和同在松街支行任职的李东哲、李东虎两兄弟。现在赖昌星已经归来,一个很容易联想到的问题是:高山呢?
杨诚提醒《中国新闻周刊》,不能简单把赖昌星案和高山案进行对比,因为赖昌星以旅游签证入境,高山却是布局已久,取得了移民身份,这让他的遣返比赖昌星要复杂得多。2004年就入境加拿大的高山一直隐匿自己的行踪,到2007年2月才被加拿大警方逮捕。加拿大移民部随后指控他们在申请的时候文件不实,涉嫌隐瞒真实身份、骗取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随后李东哲、李东虎兄弟也被皇家骑警拘捕,四人的案件一直在拘留保释的圈子里反复打转,还远远没有触及到实质遣返问题。
陶短房也说,高山案在法庭程序上拖个八九年完全正常,即使最后被定罪,也首先要在加拿大国内坐牢。但这也许反而是他接受遣返回国的机会。一个可以参照的例子是曾经逃亡美国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他在2004年2月在拉斯韦加斯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但他以辩诉交易选择了自愿遣返回国,并最终在国内获刑12年,也就是说,他把应该在美国坐的牢回国坐了。
楊诚说,虽然看起来前面的司法程序还繁复冗长,但赖昌星案的解决方式,对高山与其他中国外逃罪犯案的解决都会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大家应该放心,不管是中国政府,还是加拿大移民部,都没有放弃任何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