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端升的“国体攸关”
2011-05-14张耀杰
张耀杰
1937年9月,国民政府派遣胡适、钱端升、张忠绂三教授作为代表,前往美国开展民间外交。有一次,钱端升在纽约Macy百货公司购买大衣,同时要求张忠绂换掉已经穿了14年的破旧大衣,理由是:“你这件大衣已经见不得人了!好意思再穿吗?何况国体攸关?”
还有一次,钱端升、张忠绂约好去宾馆附设的咖啡馆吃廉价早餐。钱端升一进门就拖着张忠绂跑出来,说是“这地方再去不得了,国体攸关。你没有看见吃早餐的人全是我们旅馆的侍者和开电梯的吗?”
陈夏红的短文《“国体攸关”——从钱端升的口头禅说起》,所解读的是钱端升“朴素而又发自内心的爱国情怀”,笔者从中体会到的却是钱端升根深蒂固的“存国家之天理,灭个体之人欲”的传统儒学价值观,或者说是以国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的前文明社会价值观。
据胡颂平编《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记载,1954年3月,胡适在《自由中国》杂志的茶会上,特别引述一个公务员朋友的来信说,“中国士大夫阶级中,⋯⋯许多人受了费边社会主义的影响,还有一部分人是拉斯基的学生。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在政府任职的许多官吏,他们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只有依赖政府,靠政府直接经营的工业矿业以及其他的企业。从前持这种主张最力的,莫过于翁文灏和钱昌照,他们所办的资源委员会,在过去二十年之中,把持了中国的工业矿业,对于私有企业(大都是民国初年所创办的私有企业)蚕食鲸吞,或则被其窒息而死。他们两位(翁文灏、钱昌照)终于靠拢,反美而羡慕苏俄,也许与他们的思想是有关系的。”
法国学者白吉尔在《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1911-1937)》一书中,更加翔实地论证了翁文灏、钱昌照等人负责主持的国家资源委员会,在抗战救国的名义下,有意识地从纳粹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以及苏联的计划经济那里,学习引进的富国强兵、牺牲民众利益的统治模式,不仅败坏了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自由市场经济,而且助长了官僚资本的贪赃枉法、巧取豪夺,最终导致丧失民意支持的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
作为资源委员会的重要成员,钱端升与翁文灏、钱昌照一样,是英国费边社的著名政治学家拉斯基的忠实信徒。他1920至1924年在美国留学期间,就在《人的政治权利存在继承吗?》《言论自由》等相关论文中表示,卢梭、洛克等人主张的契约论人权学说,“实皆偏于个人主义的理想”。拉斯基等人的人格发展说,不仅承认国家对于个人的各种自由有不加侵犯与禁止侵犯的消极义务,并且对于人民在受教育和工作机会等方面,尚有积极的义务;“实较契约说为切实”。而在实际上,拉斯基所说的国家机器的积极义务,一旦超越正当的司法程序,以及公民个人合理合法的权利边界,就会演变成为以国家或者集体的神圣名义,对于个体人权的肆意侵犯、对于私有财产的粗暴掠夺。1934年1月,钱端升在《东方杂志》31卷1号发表的《民主政治乎?集权国家乎?》一文中写道:集权国家“开明专制”的主要理由,就是欲达到富国强兵的“工业化”目的,“国家非具有极权国家所具有的力量不可”。
1951年11月20日,已经从美国回到中国出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的钱端升,“为了求自己的进步,为了改革高等教育,更为了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毛主席”,在《光明日报》发表《为改造自己更好地服务祖国而学习》,不仅承认自己“大大地错了”,而且对已故北大校长蔡元培,连同流亡美国的老朋友胡适,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北大精神,实施了清算。
对于钱端升的这种政治表现,可以借用恩格斯《反杜林论》的经典话语加以解释:“普鲁士在1806年战败之后,废除了依附关系,同时还取消了慈悲的领主们照顾贫、病和衰老的依附农的义务,当时农民曾向国王请愿,请求让他们继续处于受奴役的地位——否则在他们遭受不幸的时候谁来照顾他们呢?⋯⋯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认定,平等是有例外的。对于缺乏自我规定的意志来说,平等是无效的。”
恩格斯所说的“自我规定的意志”,就是甲、乙双方以人为本、相互平等的契约意志和法律意志。基于这样的契约意志和法律意志,主体个人与同为自然人的他人之间,以及与作为法人实体的企业、社团、党派、政府、国家之间,首先是甲、乙双方相互平等的契约关系和法律关系,而不是牺牲自己以奉献于强势国家、强势政府以及某个强势个人的“存国家之天理,灭个体之人欲”的道德关系。作为学贯中西的政治学家,钱端升连最低限度的“自我规定的意志”都不具备,他所追求的学术理想及政治理想,只能用“无效”两个字来加以形容。★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