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爱流沙
2011-05-14步妖莲
步妖莲
玫瑰是红的,月亮是白的,空气是香的,你也是
盛丽最近有点上火,于是回家的时候去市场买了莲子和百合,到家洗出来放在陶瓷汤锅里炖鸡脚。汤在锅里小火慢炖的时候,盛丽把家里又收拾了一遍,然后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份即日的都市报。
汤好了,她简单调了一下味,站在厨房里就开吃起来。鸡脚软烂,莲子百合清香,厨房的窗口对着江面和远山,夏末的傍晚七八点,天色还未黑尽,远處天际斑斓的彩霞只剩了一线,像美人的残妆。江风悠悠吹过来,是碌碌红尘中半响洁欢。盛丽喝光碗底最后一点儿汤,惬意地抿了抿嘴,准备洗手和清理厨房。
一回身,却呆了一下。厨房只有一盏白炽灯,正亮在那人头顶,映出他清朗的眉,深邃的眼睛。他什么时候来的,她怎么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回来了?”她问他。
傅子眉靠在门边,眉间有细微的疲倦,眼中却神采奕奕,他笑着对她说:“我饿了。”
在一起四年,他在说什么她还不懂的话,那她就太驽钝了。她点点头,转到料理台洗手。洗好后,一转身,就迎上傅子眉一个深切绵长的吻。感觉到他的手开始解她外衣的扣子,她有些惊讶,他竟然想就地而做,他究竟是有多饥渴,好像去澳洲这几个月一直守身如玉来着。他顺着她的颈子吻下去,她背后是冰凉的装饰瓷砖,他吻的地方太煽情,她浑身战栗。他开始得太快,她许久没做,一时适应不过来,隐隐的疼让她本能地咬住他的肩膀。察觉她的不适,傅子眉又转过头来,细细吮吻她的耳垂,颈子……慢慢挑逗诱哄她。厨房的温度一点点升高,像花腔唱到了D调,直入云端。最动情的一刻,他反手抓住她的掌心,十指相扣。她有一双绵软的手,牵起来像握住了一把云朵。他极喜欢,似乎牵住了就不再想放开。
即使曾经陪伴,即使铺天盖地
王乙竹打来电话的时候,盛丽还在公交车上。听说许曼回来了,盛丽忍不住在当站下车,随手招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向许曼家而去。开门的是个男子,笑着喊她小丽,然后将手里的纸质水杯咬在嘴里,帮她把手里的水果干货接过去。他放好东西,盛丽正好换好鞋走进来。见她眼中还有狐疑,他叉着腰,偏头看她:“嘿,疯丫头,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当年胆敢当面叫她疯丫头的人也不多,真正数起来,不过三个。许曼是女的,某人太阴郁,不曾有这样阳光明媚的笑容,那这个人……
“凌霄!”盛丽喊出来。
男子一脸这还差不多的表情,走过来亲切地拥抱她。盛丽回抱他。其实这事怪不得她,谁想到男大也能十八变,当年的小胖子如今变得这般玉树临风。说话间,许曼从厨房里探出头,看见她,尖叫着冲过来,顾不上满手白面,不管不顾地将盛丽抱了个满怀。
“哎哎哎,差不多得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俩有一腿呢。”凌霄不满地嚷嚷。
“嘿嘿,岂止一腿,七手八脚都有了。读书那会儿,我们夜夜同床共枕呢。”许曼是斯坦福应届毕业生,商业管理系高才生,可一说起读书那阵还是习惯性地特指高中时候。
许曼太得意,凌霄一脸不以为然的笑,许曼忍不住用肘击盛丽:“哎,你看,这坏蛋不信,丽丽,你说是不是?”
盛丽也笑:“嗯,你都不知被我睡过多少回了。”
许曼童年幸福,成长顺利,因此性格太纯粹剔透,像日光下的琉璃,任何激荡,都会折射成耀眼的光彩,轻易感染到身边的人。想起有人曾经说她和许曼性格相似,真是恍如隔世的事了。
凌霄的笑突然凝结在脸上,许曼也安静下来。盛丽朝着他俩,现在顺着他们的目光转过头去,便看见了陆凯。他还是如当年一样,一脸的苦大仇深,但很帅。记忆里,他笑的时候真是极其少。那时流行这样的帅哥,都说很酷。现在想起来,大概是因为这样显得深不可测,那浮浅的年龄总喜欢和一些莫测高深的东西挨上边,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所以,那年少懵懂的时节,她才会和人打赌,要把他拿下。结果,是真的深不可测,如龙隐之渊,倒不见得是陆凯,更多的却是爱情,是命运。爬出来,已是再世为人了。如今她不再是当年那个,为他吃尽苦头出尽洋相,见到他时心里简直会激荡起一首命运交响曲的盛丽了。
不是不惆怅,脸上却只得一个最客套的微笑:“陆凯,你也回来了。”
他只点点头,不多看她,只是看向凌霄:“数据不对,你来看看。”不等凌霄回答,便折回了刚走出来的书房。
许曼和盛丽到了厨房,王乙竹正在调饺子馅。盛丽喊了一声王老师,然后卷起袖子洗手,开始和面擀皮。
王乙竹五十开外,没有特别保养,身材已经走样,脸上却自然地流露出一股幸福自足的神情。她把盛丽上下看了一圈,有些心疼地说:“又瘦了,等会儿多吃点。”
“妈,现在流行这个,好多人想减还减不下来呢,你就OUT吧。”许曼嘟嘟囔囔插嘴,鼻尖上沾着一点儿白面,自己也不自知,倒把王乙竹和盛丽逗笑了。
吃完饭许曼把盛丽拉到房间,给她看存在电脑里的婚纱,让她帮忙挑选,她才知道,许曼要结婚了,新郎竟是凌霄。凌霄是她们高中时学校校长的孩子,和许曼打小一块儿长大,革命友谊源远流长,如今她还记得许曼给她看过的一张照片,是两人刚打完架,鼻涕眼泪还没擦干净被大人架一块儿照的,那个满腹委屈又不共戴天的模样,真是让人忍俊不禁。那时许曼还说,凌霄是她一辈子的哥们儿。原来没有什么是一辈子的,总有变数,所不同的只是好与坏的差别罢了。许曼的幸福盛丽感同身受,答应给她做伴娘,原本在来时路上闪过的念头也全部打消了。
许曼留盛丽过夜,她婉拒了,她不确定这晚傅子眉会不会去,而且她还有事和他说。离开的时候,凌霄特别从书房出来和她道别,倒是陆凯,除了吃饭时,一直没看见人。在电梯里,没来由地想起,那时他站在滨江路的台阶上,脸上还是一贯的面无表情,他说:“盛丽,和你在一起我只是玩玩而已,你别太往心里去。”
那时父亲刚出事,盛丽又惊又怕,完全六神无主,他约她,她便抽空从医院跑出来,只是想从他身上汲取一点儿勇气和温暖。他却只是站在那里,一只手揣在裤兜里,脸上的表情像锋利的刀刃,把她所有希冀和依赖切割得支离破碎。当时是恨他的,因为那时她很痛苦。也恨自己,因为是她自己死气白赖地黏在他身边,求着他和她在一起的。一相情愿的情深,被践踏也无處喊冤,后来慢慢释然,也淡忘了。原本以为只要一世不再相见,就全部放下了,今日一见,也并不如想象那样夸张,虽然做不到相见欢,相视泯恩仇却也不难。
盛丽现在居住的小区是市里的老建筑,姑妈家移民时候留给她住的。傅子眉曾经丢给过她一把另外房子的钥匙,她没用,钥匙便一直搁在床头的柜子里。横竖是三餐一宿,她并不觉得需要更好的,而且她对老旧的东西天生有一种眷念。这一带年深日久,生态圈成熟,什么都方便,唯一被人诟病的是回家总要经过一段僻静的巷子。
这天盛丽回家的时候就被人盯了梢。那脚步,她快,那人便快,她慢,那人也慢下来。想起前几天附近的抢劫事件,盛丽有些汗毛倒竖。为了壮胆,也为了威吓对方,她转身,冲空寂幽暗的长巷喊了一声: “子
眉,是你吗?是你出来接我了?”
却原来并不知道如何与你道别
长巷空寂无声,谁家的电视声音幽幽地传来,然后更清晰的音乐声响起,是盛丽的手机。她接起,是傅子眉。
“好,我马上过来。等等,别挂,和我说说话……”盛丽一边讲手机一边往巷子外快速走去。沿路没见人影儿,想来那人已经见势离开。
盛丽出了巷子,一眼便看见路边傅子眉的奔驰,等她坐进来,傅子眉启动车子,开到了一處夜市。他们落座一家烧烤档,傅子眉点了七七八八一堆东西,又要了几瓶山城啤酒。
人生两大至乐,夏天的冰啤,冬天的姑娘。这是一次盛丽参加傅子眉同学聚会的时候听其中一人说的,那人说话的时候,还十三不靠地向她抛了个媚眼。白那以后,傅子眉便不大爱带她出现在那种场合。
东西上来,傅子眉推给她两碟她最爱的鸡心,便埋头大吃起来,看上去竟是饿极了。想起她头一次带他到排档吃东西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满满都写着不敢恭维不敢置信不敢下箸这样的话。他初中和她上的同一所学校,只是当他从英国念完大学回来的时候,她才刚刚快高中毕业。良好的家教,长年的国外生活,让他养成高雅挑剔的习惯。可现在,他也能挽起袖子,在烟火扑面红尘滚滚的地方不计形象地大快朵颐,哪怕他手肘處手工订制的袖扣还兀自闪闪发亮着。总会有些东西不同吧,滴水尚能穿石,四年的时间总能改变两人一些东西,哪怕一开始这关系就注释特解只是一场交易。所以她心里那点舍不得也不是说不通。
一直耗到回去时傅子眉把车开到了巷子口,见他要拐去附近的超市停车场泊车,盛丽终于叫他停了车。车里开着空调,盛丽却觉得不知哪里来的一股闷热噎住了心口。可到底她还是说出来了,她说:“我们不要再继续下去了。”
傅子眉不知听没听清,侧着头,只是看着她。不管之前有多么难,一旦开口,决心也在语言间建立起来。盛丽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他:“这里有五万,我知道远远不够,剩下的,我会尽早还给你。”
五万着实少了些,她原本想向许曼家借一些,可是供许曼出国,现在她又要结婚,一定花费不赀。许曼爸爸也只是小小的包工头,加上王老师的退休工资,不算大富之家,所以她到底也没好意思开口。傅子眉很冷静的样子,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说:“钱你收着,原来也说好了,这钱不是白给的,你四年的青春,我不觉得亏本。”
言外之意,这是一场交易,眼下银货两讫了。他不是恋栈情谊的人,他有一张漂亮的薄唇,都说薄唇的男子都寡情,她想也许的确如此,他可以出国几个月不给她打电话,她也曾经听闻他和不同女子交往的消息。她一直都有自知之明,只是他这样干脆,她还是未免感觉失落,给他钱正是因为不想让这一场交往被视成交易。他有趣,英俊,优雅,体贴,他付出的也是一个男子生命中最好的年华。明知道是不可能在一起,所以到头,她只想为两人画下一个不那么不堪回首的句号。可是显然他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不好再说什么,盛丽回身开车门。却听见他在后面问她:“为什么突然这样决定?”
她没有回头:“报纸上说你要结婚了。”他婚期在即的消息,占据了那日都市报商业版半个版面,她避无可避。她可以做他的秘密情人,却不能接受成为第三者。不是她三观太正,只是年少时爸妈之间发生的事情已经成为她心中的一个情结。
“哦。”他的回应听不出什么情绪来。她下车,他很快驱车,绝尘而去。
盛丽站在路灯下,默默站了一阵才离开。远處有人燃放烟花,遥远的,轰然的,像比邻的一个美梦。浮华盛世,极易相遇,也同样容易错失。蓦然降临,又倏忽而往,如焰火刹那烧到盛极,急速地暗灭下来,只余一手暗淡的色彩,仿佛残凉的灰烬。
我要怎么跟你解释,在握无法停止爱你时,恐惧同样无边无际
那个裸模的招聘广告,盛丽是在一次和许曼一起看画展的展厅角落看见的。给艺术院校美术系的学生做素描模特,虽然是裸体模特,可是报酬可观,她终于决定试一试。
那阵她在看一本书,叫《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她每每都能看得会心一笑。照书中说来,少年的时候她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偏执狂。那时为了追陆凯,她只要有空就跟在他后面走街串巷不离不弃,给他打饭做手工礼物整理笔记,曾经还在光天化日的大街上给他跳了整整一个小时的孔雀舞。
如今,她那股劲儿又上来了,她依然决定要把钱还给傅子眉,只为了维护她心里的一份感觉。旁人看了,一定觉得她傻,还可能怀疑她的动机。可这是她的感受和行为,与谁都没有关系,决定了她就只管去做。
许曼邀她看画展的时候,只说票是心血来潮买的,盛丽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这事和陆凯会搭上关系。等她明白过来时,事情已经发展到有些失控的局面。
那时她走到偌大画室的沙发边,难免斗争地刚刚脱去浴袍,结果发现并没有她想象的那样紧张和不安。因为她的视线只看着其中一个女生,她在那女生的眼中看到了对美的赞叹和欢喜。她也对那眼光体验到一种美,她说不好,只觉得是常人说的艺术性的一种东西,干净又纯粹。陆凯进来时,她并没有发现,直到他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冷而硬,像画室里的石膏。
他说:“你们都出去。”
他在法国学了美术回来,考了这所学校的研究生,和凌霄一起办了间画廊,除了日常上课,有时也帮教授代几节简单的素描写生课。这一节课的老师,就是他。当然这些事是后来许曼告诉盛丽的。而那时她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背对着她。他说:“你穿好衣服回去。”
他说话的句式习惯命令型,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学习好天赋高,所以骄傲自我的家伙。他的话太生冷,盛丽一时有点负气一般道:“钱我已经收了,我没打算退回去。”
“你不用退。”
“我也没准备做霸王生意。”
“那好,我给你画。”说完,他走到一个画架前。
盛丽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豁达,在他转身的一刻,她已经飞快抓过浴袍掩住大半个身体。他的笔触很慢很细,其间也并没有抬头看她几眼。他画得太慢,在思考着等会儿要多收钱的同时,盛丽竟然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那阵子她做了太多兼职,总是困得沾枕即睡,可是陆凯走过来的时候她已经醒了。他的脚步故意放得轻浅,显然是不欲被她发觉,于是她配合地没有睁开眼睛。他许久没有动作,她几乎要以为他已经悄悄离开,却感觉他的手轻轻地放在她的额间。他帮她拂去面上散乱的发丝,然后手心放在她的脸颊上,轻柔而暖,只是很快便又抽离开。
盛丽鼻尖狠狠冲上来一阵酸痛。那个夏天,她跳完孔雀舞,在冷饮店打瞌睡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温柔地给她擦清凉油,拂去脸颊边的发丝。如果说在那之前,她还是凭着一股意气和好胜之心在追他的话,那之后,她就开始慢慢沉溺进对他的感情里。那时他身上好闻的味道,他指尖的温柔,她想她都能记得一辈子。
你若抬头,就能触到我思念的目光
许曼和凌霄赶到派出所的时候,盛丽正从盥洗室出来,手里还拎着一个暖壶。两人很明显是急匆匆赶过来的,因为许曼的头发都没有来得及扎好,对向来重视仪
表的她是件新鲜事,好在是深夜,也没什么人看得到。
“你们怎么来了?”家里被入室盗窃的事刚刚发生,他们怎么这么快就得了信儿?
“有个女警察给我打的电话。”许曼走过来,把她上上下下好好儿打量了一番,确定她安然无恙后,才连珠炮一般地质问起她来,“发生这么大的事也不主动给我们打个电话,如果不是人家热心,你是不是就准备谁也不说了?”
“也不是,只是你看,这么晚了,而且人家也给我安排了住的地方,派出所值班休息室,也不常来,可不得见识见识再说吗?”
许曼绷不住笑了,又白她一眼:“反正你没把我们当自己人。”
“哪能呢?我手机的一号快捷键还是你呢。这不就把你招来了?”盛丽笑着说,心里一阵阵觉得温暖。
盛丽的爸爸和王乙竹是同事,都是中学老师,虽然盛绍荣是中途转过去的,可因为住同一栋楼,又是对门,所以关系很快热络起来。
盛绍荣出事后,许家更是对盛丽百般疼惜,王乙竹还动过收养盛丽的心思,只是自从盛绍荣死了后,盛丽就好像变了个人,主意正,思虑重,加上一贯性子倔,她坚持要独立,谁也没办法。可是对许家,盛丽是存着亲人般的情感的。
结果许曼坚持不许她住派出所,非得带她走。不能回许曼家,太晚了,这样回去非得把王乙竹他们给吓着不可。反正许曼今晚也是住外面,于是干脆把盛丽也一块儿带去。地方很大,是凌霄家的闲置别墅,原本是为凌霄小表哥结婚用的,哪知他表哥两年前订了婚,就把婚事一直搁置了。
“太忙,是个事业狂,完全没有家庭观念,他老婆就是工作。”凌霄这么评价他表哥。
“于是这别墅就成了家族里晚辈们偶尔寻欢作乐的场所。”
凌霄说这话的时候许曼脸哗的一下全红了,狠狠白了凌霄一眼:“哎,坏蛋,你怎么说话的呢?咱丽丽还是姑娘呢,你说话就不能过过脑子吗?”
凌霄觉得极其委屈:“我说什么了?”
“你还说!”
这中间,盛丽就一直抬头假装研究水晶吊灯。凌霄向来吵不过许曼,见势转舵,要带盛丽上去选房间。
三人说笑着,打闹着到了二楼,冷不丁看见楼梯口旁边站着一个人。廊上的壁灯没开,那人的脸沉在暗影里,凌霄却一眼认出来:“小表哥。”
“嗯,带朋友来玩啊?”声音是和蔼亲切的。
凌霄挠挠后脑勺:“嗯。”
“那你们继续着,我去休息了。”说完转身就走了。
他住二楼楼梯上去左手的尾端,盛丽就选了右手边的最后一间。真正的高床暖枕,盛丽陷在被褥间就像沉在云朵里,很快意识开始模糊起来。有好几年了,她睡觉一直睡不沉,略有一些风吹草动,她就能醒过来。所以那人刚挨到床沿时,盛丽就睁开了眼睛。
哎,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白天的时候,傅子眉的眼睛非常好看,飞霜型的,斜长深邃,眸子又是纯黑,即便熬夜后满布血丝也极吸引人。而在这样的暗夜里,他的眼睛只亮着熠熠的光彩。他欺近身,钻进她的被子里,和她同衾共枕。
已是圣诞节前夕,他八成是光着脚走过来的,所以脚心冰凉。他凑过脚来取暖,她躲开,他继续坏心眼儿地凑近来,她躲无可躲,就不躲了。
“我不知道你是凌霄的表哥。”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也有蛛丝马迹,她还记得当初他回中学演讲的时候,有人说过他是校长的亲戚。凌霄是校长的儿子,两人有关系也不出奇,只是那时他和她是毫无相干的人,所以没有往心里去。而后来,对他的背景她已经不想了解太多。
他答非所问:“你不害怕吗?怎么不打我的电话?”
“你怎么知道?”
“你和警察出来时我在楼下。”
“你在楼下干什么?”
“我在附近吃烧烤,路过。”
“哦。”盛丽最近睡眠不好,睡觉的时候吃了两片利眠宁,所以等那贼在屋里搜刮一空的时候,她才略微有了知觉。刚醒时,头又昏又疼,完全不知道自保,看见那小偷手里拿着一件大衣时,没想什么就爬起来冲了过去。结果被小偷一推,她后脑勺撞上了卧室门板,疼得蹲了下去,小偷见势才逃跑了。
许是傅子眉的怀抱太温暖,现在她才真的后怕起来。不知那小偷有没有带刀,有没有同伙,如果他一时起了歹意,她是不是连命也会丢了?感觉到她轻微的发抖,傅子眉抱住她,开始亲吻她。盛丽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她这边还在害怕难过,他那边却动了花花心思。
她轻踹他一下:“你走开。”
他抬起头来,挑起一边眉毛,笑意坏坏的:“有人说你还是姑娘,我怎么不知道,不如让我试一试?”
“流氓。”
“流氓想你了……”接下来他似乎还说了别的话,都模糊在了他给她的亲吻里。
重逢时,已经穿过重重叠叠的流离时充
醒来的时候,傅子眉已经不见人影儿。盛丽洗漱完,就出门下楼。
楼下有人说话,是傅子眉,他语气有些不耐:“这么早,你们来干什么?”
“今天圣诞节,大家都有空,听小周说,这边来了客人,我和哥哥嫂子就过来凑个热闹。”说话的是个女子,声音清脆却温柔。
盛丽还在犹豫着要不要下去时,许曼从旁边房间走出来,见她要下楼,就牵起她一块儿往下走,一边走还一边喊饿。下到楼梯中间时,两人看清客厅里的人,盛丽僵立在了原地,许曼握着她的手也倏地收紧。
听见说话声,楼下的人也都直觉地抬头来看。傅子眉站起来,看着盛丽,眼中闪过一瞬的狼狈和不知所措。
傅子眉身边的女子也站起来,略带好奇地问:“子眉,曼曼身边这是谁?新朋友吗?给我们介绍介绍。”
傅子眉站在那里,只是看着盛丽,盛丽却牵着许曼慢慢走了下来。见傅子眉迟迟不开口,盛丽自己伸出手去:“你好,我是盛丽,许曼的朋友,昨天有点事借宿一晚上,不好意思打扰了。”
“我是宋姿怡,子眉的未婚妻,欢迎你们来玩。”她又回头,介绍身后坐着的两人,“这是子眉的哥哥嫂子。”
她又促狭地眨了眨眼:“很恩爱的两口子。”
盛丽眼神淡漠地瞥向坐着的女子,眼中闪过一丝讶异,却又被她迅疾压下。那段最难熬的日子里,盛丽也想过,再见到她时,会怎样做。什么极致的崩溃画面都想到了,可事到临头,她的反应却比自己想象的平静许多。除了呼吸稍微凝滞外,她没有什么太大反应,甚至冲沙发上那两人轻轻地点了点头。
大门打开,有人进来,是凌霄。看见客厅里这个情形,他吃惊不小,手里拎的豆浆馄饨都洒了一地。
盛丽说:“我有事,先走了。”
她转身要走,傅子眉的身形动了动,却有人比她先动作。是傅子眉的嫂子——迟曦。
盛丽冷眼看着拉住自己的女子,几年过去了,她好似一点儿变化都没有。她生盛丽早,现在也不过四十出头,她站在盛丽的面前,妆容精致的脸上滑过两行泪水。
她的声音颤抖低弱,她说:“对不起,丽丽,妈妈对不起你……”
她低声下气,泪流满面,盛丽的心里却一点儿感觉也没有。她要后悔,要自责,都是应该。几年前她离开的时候,头也没有回过。盛丽爸爸就是在开车去码头追她时,出的事故。
两辆小车惨烈地撞在一處,事故责任全在盛绍荣,他没有驾照,还闯了红灯。他受了重伤重度昏迷,清醒
着的盛丽却要去處理所有她从来未曾想象过的难题。一切只因为那个在小城里路过的男子,现在她终于知道他的身份,是傅子眉的哥哥。
迟曦抓住盛丽,眼泪落得汹涌,再说不出话来。盛丽只是说:“请你放手。”
盛绍荣在弥留时刻清醒过片刻,他手指颤抖着在她的手心写了一句话。他说,不要怪你妈妈。她答应了,她要他走得安心。于是,她连恨都不能,所以她只想要离开,逃避也好,还是什么都好,她已经把她剔除出她的世界,她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并不想和她再有任何瓜葛。
走出门的时候,也许是风太大,盛丽终于是哭了。哭到后来,脑海里杂乱地闪过一些片段。小时候迟曦给她打毛衣,过节的时候炸酥肉和麻花,不知为何又想起和傅子眉一起过节时的情景。那些温暖,她似乎总是留不住。
之后好几天,这件事一直没有过去。先是许曼质问凌霄为何把这么大的事瞒住她和盛丽,差点儿连婚事都给他取消。然后是傅子眉的电话轰炸,他一直打来,她也一直不接。她不怪他,虽然她知道他很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可是事情本身与他无关。这事情只不过,更印证他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罢了。
错乱的城市,到處都是迷路的人
许曼婚礼后有一天,傅子眉宋姿怡和盛丽在陆凯的画廊遇见了。由宋姿怡提议,几人一起在画廊楼上的露天阳台上喝下午茶。
初春的下午,空气里浮着花朵的甜香,这让盛丽想起那个命运转折的日子。她坐在楼梯口,房子刚刚卖出去,钱却被事故的受害方拿走了。医院里要治疗费,盛绍荣开的车子是学校的,这些都是要解决的困难。
学校和王家她已经不能再麻烦了,她咬着嘴唇,脸上有一种失措的茫然。然后她便看见傅子眉从操场那边走过来,他背后是炫目的夕照,他走过来,问她:“你需要钱吗?我给你。”
那时他像个派送礼物的天使,当然是真的只是像而已。他说自己是生意人,不做赔本买卖。她问他:“你想要什么?”
他说:“你。”
她没有一点儿犹豫,点了头。不是自暴自弃,只是她本能地知道,什么是最好的选择而已。
露台上,宋姿怡抿了一口蓝山:“你们在曼曼他们的婚礼上表现得太好了,可以请你们也做我们的伴娘伴郎吗?”他说的你们是盛丽和她身边的陆凯。
陆凯拒绝:“听说伴娘做多了会嫁不出去,我们不做。”
“哎呀,婚期在下个月,我还以为你们这边一定可以。子眉,我回去给我朋友打电话,问到时她们有没有得空的?你也抓紧问问。”
傅子眉没有说话,只是搅着咖啡,垂着眸,唇线抿着,嘴角有克制的细纹。
管理人员打来电话说画廊有人买画,陆凯便下去了,宋姿怡也随后去了洗手间。
“你的东西我都寄到你公司了,你注意收。有一张卡,我怕丢了,放在绿松石项链的盒子里,密码是你的生日。钱还是不够,我也只是个意思。还有那枚钻戒,你以前说求婚用的,我放在箱子最底下了。”
她什么都要还给他,傅子眉看着远處的闹市:“你就那么急着把什么都抹干净吗?那些记忆你也能还给我?”
说完了自己也觉得是打趣的话,笑了笑,喝了一口咖啡。他习惯喝黑咖啡,现在却好像被苦着了一样,深深地皱了一下眉头。
总是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希望
春末的时候,盛丽动身回故乡小城。她给母校寄了档案,这次回去她会成为那里的一名老师。她只告诉了一个人离开的事,陆凯,他坚持来送她。最后他说:“那时我听说你只是为了赌注来追我,所以……你能理解一个少年的自尊心吧?”
他脸色是难得的柔和,盛丽笑着点头。
“如果你放得下傅子眉,回来找我也可以,三十岁以前我会等你。”那时他是真的喜欢上了她,她那样热情执著,像太阳一般能量无穷。其实他已经被她打动,所以才会几次三番地回头。
她惊讶他竟然知道她和傅子眉的事。他说,重逢那夜他跟着她回家,听见她喊他的名字,又看见她上了他的车。后来见面,也就认出来了。
还能做朋友,盛丽不是不欣慰的。
轮船行在江中,她站在甲板上,看着两岸连绵的青山。因为冷,她从行李里翻了一件衣服出来穿,是一件男式大衣。那时看见小偷拿着这衣服,她激动地跑上去夺,撞得头昏脑涨也坚持不松手才抢回来的。怕虫蛀,她在衣柜里放了樟脑丸,所以衣服已经没有原来主人的气息了。可是穿着它,却仿佛还能感受到那人的拥抱一般。
她什么东西都还给了傅子眉,只有这件衣服,她留了下来。以后她要用它来包她的小孩。盛丽不胖,也不爱穿紧身的衣服,所以虽然怀孕已经四个多月,可是一点儿不显怀,也还没有人知道。孩子的性别还不清楚,可是无论如何,她都欢迎他,并决定爱他一生。
岁月的河流就这样流过我们的生命,蜿蜒而曲折
本来准备看电影的,傅子眉临时提议去听昆曲。剧场老旧,唱词晦涩,宋姿怡却没有任何异议,自始至终拔肩挺背,端庄静默如一尊佛。她是适合他的女人,进退得宜,處事周到,不乏手段,在事业上,无论是资源还是手腕,都能给他和他的家族锦上添花。可是,他心田脑海里扎根的那个,却永远不会是她。那个女人,她倔犟顽强,永远不知道何为适可而止,看上去温顺淡然,一旦决定的事,却无人可以更改。
她有一阵喜欢昆曲,就到處找资料,看视频,看于丹的书。他节假日给她打电话时,她大半时间都窝在这个破落的剧场里。那时说到这些,她眼睛就能发亮,仿佛最暗的夜里最亮的星。其实,他多么希望她能在望着他的时候,也在眼中点亮那样的星光啊。可她一点儿也不知道,他有多么喜欢她。
台上幽幽在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可也许不是的,虽然缥缈杳然,倏忽即逝,在往事的一点一滴中,却总会有一个片断是爱情开始的关键。
他还记得,那个夏天,闷热难耐,他回小城母校演讲,有天在冷饮店约见老同学。同学有事爽约未至,他却发现了街对面的活宝。
记忆里,她似乎永远穿着那身洁白的连身裙,一双大眼圆且阗黑。明亮的阳光大朵大朵落在她身上,看得久了,似乎她本身就是个发光体,耀眼得旁人得微微眯起眼睛来。她脸上的笑也是大朵大朵,傻乎乎大大咧咧的,飘过这边来,他似乎能闻得见香味,是初春最柔艳的花。
后来店里的男生离开,她就耷拉着头走进来,靠在他旁边的卡座上闭眼打瞌睡。不久男生走进来,叫她几声没动静,又兀自离开了。
她额上汗水密密麻麻,眼睫颤动却没有醒过来的迹象。他觉得不对劲,起身去看,发现她是中暑又被噩梦魇住了。找服务生要来清凉油,给她额头和眉间各抹了少许,顺手把她颊边的凌乱发丝也别到耳朵后面。被她抓住手的时候他有片刻愣神儿,为醒悟到自己难得的助人为乐,也为手心的触感。阳光太雪亮,映得她脸上细细的绒毛,下巴上一颗隐而未发的痘子,都通透无余。还有她唇边的酒窝儿,浅浅小小的,像桂子,有一刻,他却觉得它简直深不可测。
那时他大学刚毕业,逢年过节,长辈们难免会问起来个人问题,也有想牵线的,他都回了。因为心思都在学业事业上,也因为,他还从来不知道,爱一个人是怎么回事。有时甚至想,也许自己就是那传说中的爱无能了,却没想到,只是没有遇见那个人,其实他也可以一往而深。
后来,他一直在等她满二十岁。那枚钻戒,他是买给她的。只是她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惊觉两人之间的距离,如天堑,如鸿沟。他不甘心,一直想扭转想改变。只是结果他发现,那个最大的距离不来自其他,而是,他深爱的人心里并没有他。
他终于死心。
命运如江,蜿蜒而曲折,我们并不能撷到每一朵浪花。虽然,那也许是他这一世最想要的。
丝竹停歇,灯光亮起。一出戏落幕,到散场的时候了。傅子眉沉在那雪亮的灯光里,低着头隐埋眉目,久久没有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