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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笼千机变

2011-05-14麦九

飞魔幻A 2011年8期
关键词:胡人无涯

麦九

1

萧雨晴撑着把油纸伞漫无目的地在街道行走。自从胡人打进来,苍国就人心惶惶,萧雨晴倒不在乎,她是个连家都没有的人,更何况是国。只是世事不平,连生意也不好做,人命越发低贱。萧雨晴做的就是杀人见血的买卖。一年前,她叛出浮生阁,老阁主气得破口大骂,说养了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萧雨晴恭恭敬敬回道:“先生,您养我十年,我为您杀一百人,到底谁亏一些?买卖不成情义在,以后有生意还请多多关照。”

道上议论纷纷,浮生阁失去第一杀手,如失一翼。萧雨晴却不爱别人说她是杀手,她自称生意人。后来同门师弟莫之来找她,劝她回去,无非是些情义诚信之类的,她拨着金算盘:“你和用人命做买卖,用血称轻重的生意人谈什么诚信?”把莫之气得甩袖离去,萧雨晴叫住他,施施然道:“把这茶水钱给付了。”莫之刚有点喜色的俊脸立马黑了,不料她又扔下一句:“念在我们还有点姐弟爱的分上,这次就算了,下次约我,可得收见面费的。”“我们这么多年交情,还比不上一个呆子!”莫之愤愤扔下一锭银子。本来不能比的东西,偏要放在同一个秤砣来称重。萧雨晴摇头,细心地把银子收进怀里,又舒心地喝了几口茶,忍不住嫌弃莫之。也不想想,这银子染了多少人的血才换来的。真是浮生阁养出的败家子,不知轻重。

2

她说莫之不知轻重,浮生阁那边也回了她同样的话,用尽手段封杀萧雨晴。想来萧雨晴是个出色的杀手,生意却做得不怎样,吃点苦头就回去了。不料萧雨晴落魄是落魄了,却扔撑着把破伞,在雨天也能露出个大笑容,自得其乐。别看她笑得挺阳光,眼睛乌溜溜转着,不怀好意地盯着行人,打算捞只有油水的来劫富济贫。可惜战火将至,胡人来势汹汹,京都富贵的当官的都跑了,街上走的都是些神色慌张的普通百姓。萧雨晴眼睛溜一圈,就停在不远处亭子桌上。垒成一堆,用块精致的黑布盖着,不知道是什么。

萧雨晴抽抽鼻子,两眼放光,啊,多可爱多感人的气息,亲爱的金子,我来了!她直直奔到那堆东西面前,就要抱走,一把折扇止住她,是个须发皆白笑呤呤的老人,萧雨晴不高兴了。“老头,你故意放在这儿,不就是要给我吗?”“确实是给姑娘的,不过在这之前得先见个人。”“老人家,我很贵的。”“姑娘请放心,我家主人买得起你。”老人拉开黑布,露出金光闪闪的一角。看看,这大款的范儿,萧雨睛立马没出息地跟人走了。就算被黑布蒙上眼睛,也阻挡不了她一头撞死在金子上的决心。

3

到了,解开黑布,眼前是座雕梁画栋的庭院,琼楼玉宇,奢华中又不失高雅,美得就像一幅画,连绵不绝的雨更是给添了几分春色和湿意。萧雨晴打量了四周的环境,貌似看风景,其实是寻找出逃路线。她笑道:“老人家,这饵也放了,鱼儿也上勾了,再不拿点诚意,就不厚道了哦。”“不愧是萧雨晴,”老人笑着撕掉人皮面具,露出一张英俊的脸,是个很精神的年轻人,五官张扬而霸气,眼睛炯炯有神,称赞道,“萧姑娘好眼力。”萧雨晴却不领情:“奉承就免了,谈钱比较实在。”“在下宫南天。”逍遥王宫南天,萧雨晴眉一皱,轻身就走,被不动声色挡住去路,他仍是一脸和气:“这是为何?”“江湖人不管届堂事,朝野争乱,萧雨晴碰不起。”“那如果是为千机楼主呢?”

千机楼是近五十年崛起的一个江湖门派,作风神秘,行事却很磊落,这几年插手各派纷争,做了几件让人服心的事,俨然一派江湖霸主的风范。萧雨晴看了看宫南天,他不说话,已是默认,想不到千机楼竟是朝延耳目。苍国已经朝不保夕,竟还有闲心插手江湖,萧雨晴暗讽道:“王爷这个逍遥王当得可真是,啧啧,金汤银水喂出来的大鱼偏跑到小江小湖蹦跶,不怕丢了你们皇家的体统?”“你——”宫南天一时哑言。身后传来清朗的笑声,回眸,是个明眸皓齿的风雅公子,一身青色的长衫,眉间一粒殷红的痣,抿嘴浅笑,风流尽显。萧雨晴一时呆了,走上几步,仔细一看,长得虽好,却坐轮椅上,脸色也有些苍白。见她看过来,那人微微点头:“谢青尘见过萧姑娘。”“萧雨睛也有礼了,”她回过神来,见到宫南天正戏谑看着自己,回击道,“想来逍遥王也是爱美之人,一屋子如花美眷,连这位谢公子也是楚楚动人,惹人爱怜。”刚还盯着人家,眼珠子都快掉来,这一会儿就调戏上了。宫南天哈哈大笑:“那萧姑娘可要怜香惜玉,把我们谢公子含在口中,捧在心里,莫伤了。”

4

宫南天请萧雨晴,就是来保护谢青尘。所谓物极必反,白虎王朝繁华五百年,日渐衰落,到顺帝这代,更是内忧外患。这头震惊东方的白虎终于病入膏肓,垂垂老矣。苍国走向未日,新生俊杰却层出不穷,没有休止。宫南天就要做这天下的王。“王爷是白虎王朝的人,何不杀了顺帝,自己称帝?”“那就是谋朝篡位,本王脆弱得很,经不起这骂名!”宫南天想光明正大,被万人敬仰地登上皇位。他说,就让胡人灭了这白虎王朝,他再一寸一寸地夺回来。到时坐拥天下,谁敢不从?眼中全是雄雄的凌云壮志,未曾想过这战火不断,天下必将生灵涂炭,百姓免不了颠沛流离。

疯子!萧雨晴嗤之以鼻,脸上却露出甜甜的笑:“王爷必将万古流芳。”每一个在乱世活下来的人,都有一个能伸能屈的小蛮腰。每一个要爬上皇位的狗皇帝,身后必然有一个聪明绝顶的狗头军师。谢青尘就是这样的人,别看这位风雅俊逸的公子弱柳扶风,吐痰带血丝的,但论起来计谋,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不逊色于任何人,一手创造了千机变,帮宫南天做足了夺天下的前戏。萧雨晴从不管这天下姓啥,像她这样杀人为生的下九流,只要有金子就够了。谢青尘却是个风雅之人,吹萧弹琴,逗鸟赏花,无所事事,天天摆着姿势,把一屋子小丫头勾得桃花乱飞,小心肝乱撞。原来当军师这么舒服,萧雨晴收回黏过去的眼睛,看看自己一手的厚茧,认命去练剑。

春来桃花开,府中几株桃花甚是灿烂。谢青尘铺了纸,不过随意几笔,桃枝绿叶已在纸上抛起媚眼。萧雨晴转身回剑,几朵带着雨露的桃红点在枝丫上,还带着春的清新和花的妖媚。“萧姑娘真是一颗七窃玲珑心,这一笔,满纸春意。”萧雨晴琢磨着,那比干好像就是被挖了心弄死的,她一副敢挖我心就跟你拼命的架势,嚷嚷道:“那劳什子玲珑心,俺没有!”又是一阵清爽的笑声,坐在烟雨中的俊公子,唇红齿白眉目如画,衬上那如血滴的痣,比满园的桃花还艳丽,活脱脱勾引少女思春。萧雨晴喃喃道:“可惜了……”若他腿未残,就不就应当被局限在这小小的林园,做宫南天的爪牙。似乎感到萧雨晴的怜悯,谢青尘浅笑道:“人各有命,我命该如此,早已放开。倒是姑娘,”谢青尘望着萧雨晴,黑琉璃般的眼睛尽是柔情,轻轻叹道,“倒是姑娘……”可惜了。

5

那一声长长的叹息,那欲语还休未说出的一声“可惜”,轻飘飘钻进耳洞,缠缠绵绵在心里百转千回,终于如一滴水落到静如死水的心湖,荡起一阵阵涟漪。萧雨晴别过脸,望着连绵不绝的雨。所有人都觉得她应当是个杀手,天要下雨这般正常。九年前,若没有被带进浮生阁,她就要饿死街头,或者被卖进勾栏妓院。她出道成名,杀人如麻,就算是最亲的同门师弟莫之也对她又惧又怕。老阁主教训新人,少不了来一句“学学萧雨晴,那才是杀手的样子”。没人知道,她不甘心不情愿不开心,他们只担心她会失手,坏了浮生阁的名声。在最好的年华做最坏的事,也失去最重要的东西。命该如此,无需多语,萧雨晴笑了笑,也回了他一句。“人各有命!”“那你为何还要离开浮生阁?”萧雨晴眼色一暗,转开话题:“这雨下了十来天了吧,也不知何时会停?”“等雨停了,京都也就破了。”

6

乱纷纷东逃西窜,闹哄哄,兵慌马乱,这就是乱世。胡人势如破竹,早就攻占了长坊。长坊易守难攻,素有“长坊被破,京都不保”之说。要不是这淅淅沥沥的春雨挡着了,京都早就易主了。京都是王朝的心脏,京都完了,白虎王朝也灭了。“胡人就像头顶上这片天,高高在上,黑沉沉压在心头,让苍国人喘不下气。”谢青尘抬头看灰蒙蒙的天,自嘲道,“好一出攻心计,我不动敌先乱,这胡人王者真是将才,胡人称他龙天,也不为过。”“是吗?”萧雨晴冷笑,“我不懂兵法,我只知道,我叫雨晴,雨过天晴,却没怎么见过睛天。他来了,怕是见到晴天的机会就更少了。”

天色越发阴暗,头顶的这片天仿佛要塌下来,让人窒息。

胡人如一只随时都可出击的猛豹,扑过来,狠狠咬住病虎的喉咙,然后撕碎。苍国人心惶惶,就连总是笑呤呤的逍遥王也神色匆匆,进了府就推着谢青尘去密谈,萧雨晴就在亭子里继续待着,听雨打阶梯。后背一重,谢青尘不知何时已出来,把一件长衫盖在她身上,看不出神情:“姑娘敢不敢进我的房?” “啊?”萧雨晴一楞,昏暗中看不清他的神色,只看到洁白的牙齿,似乎在笑,脸不自觉一阵发热,她靠过去,吐气如兰,“公子想如何?”美人相邀,哪有不会之理?两人会心一笑,太烦了,找个相伴。灯没点,就这样在黑暗中,你一杯,我一杯饮着酒,酒是最好的酒,却喝出苦涩。黑暗中,偶尔去抓酒壶,碰到彼此的手,触电般又分开,如此几次,谢青尘就没放开她的手,细细摸娑她指间的厚茧。

“萧姑娘的手是杀人的手,我的手也是杀人的手,这样说来,我们相配得很。”谢青尘低低笑了,又问:“若我无这一身残疾,姑娘可肯嫁我?”说者无心,听者留心。兵荒马乱,这份长夜对饮的默契来得又温馨又可贵,有什么随着酒香一起发酵荡漾,似乎有些不同了,有人心动,有人情迷,但谁也没点破,那句嫁不嫁也无人回答。一夜听雨到天明,醒来时,身上披着谢青尘的长衫,依稀有他气息,他坐在窗前,捧着杯热茶,淡淡道:“京都快不保了,王爷要出城,萧姑娘也准备一下吧,总有些放不下的。”“公子呢?”“我?”谢青尘低头品茗,轻烟模糊了他的神情,只听到幽幽的声音。“从来,我都是一个人。”

7

一个人?萧雨晴望着他的背影,不似往日的挺拔,还带着几分落寞。手不自觉伸过去,在空气中轻轻颤抖,终于颓废放下。就算再孤单相似,也不知怎么安慰。我们这种人,行影单只惯了,怕是到老也如此。萧雨晴转身离开,想了想,还是决定出府一趟。她一身白衣,撑着把素色的伞,一路从昔日繁华迷乱的花街走到近郊的坟场,走到那小小的冢前。细长的木碑写着简单的几个字,风吹日晒早已模糊不清,依稀能辨得四个字。无涯之墓。萧雨晴跪下来,轻轻摸娑,原来你叫这个名字呀,无涯,无涯……

还记得第一次遇见,呆头呆脑的书生就在书塾里念着“吾生有涯而学无涯”,那声音清脆而毫无杂质,充满着向上的力量。萧雨晴就躲在书塾前那棵树干大榕树上面,借着郁郁葱葱的树叶,贪婪地看着那张带着傻气的脸。也不是多好看的人,可是怎么入眼,怎么舒服,永远正正经经的脸,清清亮亮的眼睛,嘴巴一张一合,吐出来的都是腐朽的礼义廉耻,真是又笨又呆的书生。那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到他走到树下,故意拿石子丢他,又马上躲起来,看他一脸茫然,想不通的傻样,连烦人的鸟叫声也悦耳起来,阴郁的心情莫名地开朗了。萧雨晴躺在树上,咬着根草,透过绿叶看湛蓝的天,啊,这才算晴天。名字家世全部一无所知,偶尔与他迎面走来,擦肩而过,心怦怦跑得异常快,萧雨晴回头看他的背影,就这样,不能说喜欢吧,但,是不一样的人,亦或,是一声甜蜜的叹息。唉,呆子。

雨打湿了萧雨晴的脸,分不清是雨还是泪,不是泪吧,杀手从来都是只流血不流泪。莫之消无声息站在背后,为她撑伞,萧雨晴站起来,头也不回离开。莫之丢了伞,站在雨中,撕吼道:“萧雨晴,说到底你还是恨我的!”“我从来都没有恨过你,我只是恨我,恨我自己。”一双杀人的手却妄想去碰他。

8

雨仍无休止地下着。萧雨晴漫无目的走着,在死寂的京都游荡着,很快碰到熟人。宫南天推着谢青尘漫步在街头,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拦住他们,跪下来,抓着谢青尘的轮椅不放,急急地说着什么。谢青尘一点一点弄开老人的手,两人扬长而去。空旷的街道,只有老人苍老的声音——“不甘寂寞!不甘寂寞!”一声长叹,他朝柱子撞去,倒在风雨中,血染红了雨水,萧雨晴走过,白帕盖住老人的脸。宫南天正在前方和谢青尘喝酒,见到她兴奋招着手。三人各自饮酒,谁也没提起那个自杀在街头的老人。看那官服,是丞相吧,大概是想请宫南天出手抗胡。可惜了一片忠心,就他算死一百次在宫南天面前,这里也没有人会动容的。

一个野心勃勃,一心要改朝换代。一个杀人如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有一个笑若春风,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说得对,本王就是不甘寂寞。难不成这天下就得是顺帝,就不能是我宫南天,亡国就亡国,哪一个朝代不是毁灭前朝而建起的?什么五百年基业,什么族亲,与我何关?”宫南天已有几分醉意,继续灌着酒,跑到雨中,朝天大喊:“本王,舍得!”谢青尘一杯一杯喝着酒,萧雨晴看着幕天烟雨,问:“公子甘于寂寞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千秋万世,万民膜拜,大概没有男人会舍得。谢青尘没有回答,只是送到口中的酒滞了一下,黑眸如墨,深沉如渊。萧雨晴又灌了一杯酒,道:“公子不是问我为什么离开浮生阁吗?因为我想得到幸福,我再也不想在意的人在我面前死去。”

9

她中了魔障般去看无涯,以为别人毫不知情。却不知浮生阁上层早已不安,情之一字,毁了多少人,从来,杀手不能有情。萧雨晴与莫之去执行任务,那人刚死,傻傻的书生就跑进小巷,看到血淋淋的现场,望向萧雨晴的目光全是恐惧。杀手一向是行动快于思维,等萧雨晴回过神来,莫之已手起刀落,无涯倒在血泊中。“你杀了他?”“谁叫他这么倒霉!”浮生阁从小教育他们,为了自身安全,是不能让人看到真面目,这样做,是必然。萧雨晴颤颤巍巍地去摸他,指间还没触到,就被莫之拉走,从头到尾,她连摸过他一次都没有,混混沌沌,直到再次走到那条小巷。位置太偏,如果没人引过来,他是不会看到,世间哪有这么巧的事?

萧雨晴恍然醒悟。她不能怪莫之,也不能为无涯复仇,以自己一人之力,根本对抗不了浮生阁。她就是这样又自私又清醒的人,只能打听他埋在哪里,偷偷去看他。唯一做的事,就是离开浮生阁,可也不是为他。说到底,还是为了自己。“我呢,以为离开浮生阁,一切就好了,结果呢,吃饭要钱,住宿要钱,什么都要钱,”她举起自己的手,与常人无异,“偏偏我这双手,就只会杀人。”“就算这样,我也想幸福。男人啊,想江山想天下,而我,只想找一个不会让我再染血的人,”仿佛她也醉了,拉着谢青尘,唠唠叨叨,“你听过南蛮吗,这里乱了,南方还没乱,我想找一个人,一个甘于寂寞的人,一起南渡,守着一亩三分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下呀,才不管你幸福不幸福……”说到最后,萧雨晴醉眼惺忪,趴在桌上醉过去。唯有谢青尘握着一杯酒,望着远方,食指在桌上写着什么,滑着轮椅走开。

10

天地寂静,漫天烟雨。谢青尘走到老丞相面前,为他撑伞。您是忠诚之人,可是这乱世,活下去的大多是乱臣贼子。宫南天如此,我亦如此。不远处的亭子,传来几声惨叫。谢青尘手一扬,早已武装好的暗士纷纷现身,把人包围住。萧雨晴拿着染血的剑,身边是死去的宫南天,剑在宫南天身上擦了几下,她直直望着谢青尘,雨越来越大了,他与她,很近又很远,唯有眉间那红痣,依然鲜明。那晚,两人沉默地喝着酒,谢青尘握着萧雨晴的手:“如果可以来过,姑娘还会当杀手吗?”萧雨晴摇头,黑暗中,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过,谢青尘仿佛也只是想找个说话,自顾自说:“如果让我选,我不会是现在的谢青尘。”

或许是个纵马长歌任飞扬的谢青尘。不若这今天锦衣华服,八珍玉食,但起码四肢健全。当年谢青尘自视才华绝代,投入逍遥王门下,却始终得不到重视。“为什么?”“青卿,亏你这般聪明,这点道理都不明白,你看你,美貌少儿郎,活泼爱跳,不知道多招人喜欢,要是哪天跟人跑了,本王不是要伤心死。”比才能更重要的是忠心,宫南天要的是会做事的狗,不是会展翅的孔雀。他羽翼华美,他就剪了他的翅膀。他担心他活泼爱跳,宫南天就挑了他的脚筋。“那时,我以为我不后悔,但每当像这样的下雨天,腿脚酸痛,我,我还是后悔了,荣华富贵,再怎么也换不回我……我能行走天下的双腿。”

萧雨晴问他想不想离开,谢青尘笑道:“你以为王爷会放我离开吗?”“那我就杀了他,我什么也不会,杀人却从没失过手。”刚才他在桌上写了两个字,行动。现在,宫南天死了,萧雨晴望着谢青尘:“你自由了。”谢青尘点头,萧雨晴又问:“我要南渡,你跟不跟我走?”他摇头,她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丢下剑离开,身边有人搭弓箭,箭破弦而出,穿过萧雨晴的后背,她倒在地上,血染红了雨水。她见到很多人的血,唯独没有见过自己的血,原来和常人一样,红得发黑,被水一冲也散了。鲜血不断涌出身体,萧雨晴依然平静,死亡也不过如此,真不知道那些死在自己手上的人在害怕什么。谢青尘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眼睛还是如波纹不动,万年不变的沉静。“为什么?”“那个因你而死的书生是我弟弟。”

哦,原来是这样。萧雨晴笑了笑:“难怪第一次见面就觉得那么像,果真如此……”视线越来越模糊,一会儿是那透过茂密绿叶的晴天,一会儿是那如血滴的眉心红痣,要死了吗,这样也好,起码也带走这满身的罪。她用力拔开箭,血喷射而出,像一朵绽放的血花,又像一朵落在宣纸上的桃花,萧雨晴闭上眼睛,天地中,只有她轻轻的一声。谢谢!

11

这场春雨终于停了。胡人破城,京都沦陷,传出逍遥王战死沙场,为国捐躯的消息。昔日威镇诸国的白虎王朝终于在一声惊雷炸响之下,轰然倒塌。自此,兵燹再起,战祸不断,后人称之——白虎劫。这自是后话,京都破城那天,谢青尘抱着一个陶瓷罐出城,他坐在轿子里,看不到前方的路,但路在何方,他早已算好,宫南天死了,萧雨晴死了,他还活着,就是因为,他从来没有算错过一步。

人人都爱盛世。他却独爱乱世,盛世太平,乱世风华。物之反常者为妖,国之不平,妖孽尽出。他这样的妖孽在乱世会有新的名字,枭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说的就是乱世。当年,他投入逍遥王门下,宫南天不信他,他就自断双脚,留在他身边,成了他的军师,一手创造千机楼。可是他不满足,自己哪一点比不上宫南天,能者居其位,有什么不妥,这天下,谢青尘必要坐拥,谁挡他的道,谁就得死。

是萧雨晴没头没脑撞过来,送来给自己利用。他知道如何吸引一个满身伤痕的女人,他无意间流露出的关心,若有似无的小暧昧,那些甜蜜的谎言,都是处心积虑织网,就是想让她一头撞上。她总是乐在其中,眼睛却又黑白分明,计划行刺逍遥王的那一晚,她离开时,忽然又回头,轻轻摸他的脸。“公子,我有没有说过,你很像一个人?”“什么人?”“一个让我心甘情愿被你利用的人。”原来自己做的,她早已看透,或许她第一次见面,会失神地看自己,大概就猜出自己是无涯的至亲,所以留下来。就算到最后,为了更顺利接手宫南天的势力,杀了她,她也那么平静地接受了。

她就那样坦然地流泪:“不要误会,我只是想摸摸你,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碰过他。”从来,她看到的不是谢青尘,她是透过这张相似的脸,思念另外一人。也对,像无涯那样单纯的人才会留住她的眼神,身处血污的人最爱的往往是洁净。“我还没这么被无视过。”谢青尘抱着陶瓷罐,喃喃道,里面是萧雨晴的骨灰,暗士要拉她随处埋了,他说“烧了吧”,这样走到哪儿就可以带到哪儿。

她邀他一起走的时候,有一刹那的心动,不过只是,一闪而过。心动早涅灭在野心中,幻灭在仇恨里。谢青尘的心太大,容得下整个天下,却放不下一个小小的萧雨睛,他要么不要,要么就要全部。萧雨睛的心很小,却妄想放下两个人。没有什么爱不爱,利用和背叛,各得所需,我们谁也别骗谁。像我们这些满身血污的人还能拥有什么幸福?所以,他送她去地狱,她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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