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漫云女子不英雄
2011-05-09
1907年7月13日,军队荷枪实弹包围大通学堂之时,山阴县令李钟岳在现场,向士兵大呼:“但加逮捕,弗许伤害。”
秋瑾被捕后,李钟岳不肯刑讯逼供,只是让秋瑾自己写供词,于是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这七字传世的绝命诗。
《民国文献合集·秋瑾篇》载,7月15日子夜,李钟岳提审秋瑾,告之“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谅之也”。当场“泪随声堕”,身边吏役皆“相顾恻然”。
秋瑾提出了三个要求:一请作书别亲友,二临刑不能脱衣带,三不得枭首示众。李钟岳答应了前两件。有兵士欲拽秋瑾前行,秋瑾杏眼圆睁,斥道:“吾固能行,何掖为?”及至轩亭口,秋瑾立定,对刽子手从容笑道:“且住,容我一望,有无亲友来别我?”乃张目四顾,复闭目曰:“可矣。”遂就义。县官监斩毕,在肩舆中痛哭以归,路人为之泣下。
秋瑾的头颅搁在刽子手的刀下之前,向着世界最后的一瞥,那种目光,一定是母性的,柔情的。她的心中,一定满溢着基督式的悲悯。
“琴瑟异趣,伉俪不甚相得”,倘若得遇知己,秋瑾血液里铁马冰河的浓度是否得以稀释?这种畅想,令人心惊,我们无法想象,庸碌在脂粉堆的秋瑾。
革命前的秋瑾,冷下心肠,与夫儿划清界限;为了引领女同胞走向高处,她抵制脂粉、嗜着男装……而在生命的倒计时,她恢复成儿女情长的女人本色,作书别亲友,秋瑾的亲情含量从未因革命而锐减;临刑不脱衣带,可见,她的性别意识,并未完全泯灭在男性化的着装与行动中,从头至尾,她都是一位女人,一位美丽的、高贵的女性……
这样的遗嘱,令人动容。
这样的秋瑾,令人敬畏,更令人怜惜。
秋瑾的亮烈,李钟岳为官不灭的人性,呼之欲出,令人激情澎湃,令人信崇真善美。
鲁迅笔下的世界,太过夸张的炎凉,令人绝望。
和以“革命”为殊荣的秋瑾最大的不同,鲁迅主观意识里,并不以高顶“革命家”桂冠为荣,甚至,有着机警的抵触。
1927年,鲁迅到中山大学任教,青年开欢迎会。“我只好咬着牙关,背了‘战士’的招牌走进房里去,想到敝同乡秋瑾姑娘,就是被这种噼噼啪啪的拍手拍死的。我莫非也非‘阵亡’不可么?”
鲁迅以形象的拍手之喻,打破了秋瑾就义的神话,他拂去了罩在秋瑾头上的光环,将秋瑾的主动就义归结为个人英雄主义,是革命党内部对勇于牺牲者的热烈掌声将秋瑾送上烈士的刑台。在鲁迅看来,秋瑾生之意志即掐死于同志手里,她简直就是被同志捧杀的。
关于革命,鲁迅有着独特的逻辑。
鲁迅所谓的“噼噼啪啪的拍手拍死”显然满含贬义。拍者,接受拍手而欣然“阵亡”者,都是理性丧失的狂热。鲁迅,显然不情愿像秋瑾那样“阵亡”,他的智识,早就跳出了“大愚”的圈子。在他的理念中,艰难地活着,显然能比“赴死”做更多有意义的实事。
热血,女性,且美丽、年轻、富有才华,为革命献身,这是传奇。
秋瑾的血,牵动着古老民族的神经末梢。秋瑾之死,激怒了中国人,引起公愤民怨。秋瑾的“秋风秋雨”检验了中国人的良知底线——哀婉和抗争声充斥报端。
在万马齐喑的旧中国,秋瑾以殷红的血,触痛了麻木的国人,让最无情的人也恻隐,让有良知的人愤慨。她的血,没有白流。
12年后,鲁迅的《药》,再次苦涩了读者的眼睛,人血馒头战栗了读者的心灵。革命者夏瑜的血,被华老栓等愚弱者当成了医治痨病的稀奇药引,早早地订购于刽子手康大叔。这是怎样一种悲哀?革命志士试图以牺牲生命缩短革命的时日,却不知,死前,活的躯体里的沸腾热血,却被一大群愚弱痴钝的人引颈觊觎着。
在鲁迅思维的显微镜下,狂热的背后,是不尽的苍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