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从被动到共赢
2011-05-04赵志伟
□ 本刊记者 赵志伟
社会组织:从被动到共赢
□ 本刊记者 赵志伟
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小区的博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早在2009年就已经被列为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家政服务工程”指定的家政行业培训机构之一。“目前,政府按照每个学员补助培训经费1500元标准付费。”博润学校负责人王燕说,“培训考核期间学校免费提供吃住,并免费介绍工作,政府定时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批复资金。”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给社会享用,已经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重要形式。
柳暗花明
2011年3月中旬,北京市发布的2011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显示,今年北京市将继续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5方面、40个类别共300个公共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申报的公共服务项目获得批准后,将获得政府提供的资金支持。
3月15日,北京市召开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推介会上,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宋贵伦说,有些社会服务项目政府可以为市民直接提供,有些服务项目依靠社会志愿者提供,有些服务项目则需要通过社会中介来提供,这部分服务就需要政府出资购买。
然而,社会中介在哪里?这些社会中介组织如何把自己的服务“卖”给政府机构?
宋贵伦介绍说,今年开始,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将逐步推广“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政府将尝试通过“枢纽型”的社会组织购买管理岗位,并面向社会购买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服务项目。“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把同类型、同性质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再由政府出资,以公开竞聘的方式,聘任专职社工人员来承担专门的工作岗位。”
据报道,目前北京市共有22个“枢纽型”社会组织,每个组织下大约有两三百个学会、协会等下属组织,这些组织的主要职务多由相关领域内威望较高的资深人士、学术专家兼职担任,行政色彩比较浓。这种“养人”的机制导致有的组织管理方式不够规范。
据了解,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两年年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依据2011年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申报项目。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购买方,强势地位不容置疑,社会中介组织时刻面临被选择的被动地位。“做政府培训的门槛有些偏高,我们也一直在申请这个项目,目前还没有申请下来。”另一家专业家政机构,北京易家时代的市场部经理姜紫星对记者表示。
根据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民间组织注册必须先找一个政府部门做业务主管单位,即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之前必须找“婆婆”。“大批社会组织不能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于是被迫以工商登记的形式寻求合法注册,为此须按企业的标准缴纳工商管理费用和纳税,无端加重了组织运作成本。”2011年2月25日,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的社会组织则干脆放弃登记,以“非法”形式开展活动,由于享受不到各种免税待遇,在生存尴尬的境遇下,又面临着随时被取缔的命运。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只有20%的民间组织按照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80%的民间组织则处于“非法”的状态,而这些社会组织主要涉及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都是社会需求极大的公益性活动。
不过,幸运的是,相关负责人在此次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北京市社会组织登记将无须再找主管单位,可以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
需求旺盛
事实表明,政府作为投资者,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非常广泛,比如,2011年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上列入的扶老助残、就业创业帮扶、社区“一老一少”照护、社区矫正帮教、社会组织孵化等等。
此外,较大的方面,如“民生三大件”中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三项公共服务,除了由政府兴办的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房地产企业提供外,政府也可以通过向民办学校、民营医院、民营房地产企业购买而获得。
需求的旺盛促进了供给市场的活跃。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社会中介组织。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组织(NGO),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互配套的。
以家政培训服务为代表的社会组织期待在与政府的合作中实现共赢。图为民政工作人员在敬老院为老人掏耳朵。
2010年2月4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温家宝总理讲话指出,在由政府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上,应该更多地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购买服务的机制。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指出,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
5)回喷入炉工艺。发达国家垃圾热值高,含水率低,且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方式,所以发达国家垃圾渗沥液产生量小,可直接回喷入炉燃烧,解决了渗沥液浓液的二次污染问题[1]。但我国生活垃圾没有分选,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占比大,含水率高,渗沥液及处理后的浓缩液产生量大[2]。若全部回喷入炉,将降低炉温,造成燃烧负荷波动大,甚至850℃、2 s无法保证,且减少锅炉的蒸发量和整个电厂发电量[3-4]。
以北京市为例,近年来,北京把公共财政从市级向区县转移,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市级负责给任务、给经费,并建立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2009年北京市确立了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当年投入1.5亿元购买服务,2010年则是1.7个亿,购买了扶贫、济困等20类300多个公益性服务项目。 “今年将投入资金的数额尚未确定,将视项目申报情况而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期待共赢
在公共服务市场中,作为购买方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同时,对于政府自身的改革和职能转变,也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买方有卖方,采购双方才能实现供需平衡,良性循环,群众也才能从中得到实惠,从而实现政府、社会组织、群众三方面的和谐共赢。
2011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曾指出,更多的公共服务是政府可以依靠社会力量、社会组织、民间组织来完成的,社会组织了解社会基层的民政需求,也有专业的能力。政府只需要制定规则、规范,掏钱来购买服务就可以。
宋贵伦也指出,“以前政府想转移服务,但是没有机制,也不知转给谁,而且有些社会组织还没有培育出来,转出去也承接不了。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大力培育社会组织,职能就可以有地方转,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转的渠道就畅通了。今后,凡是政府能够转出去的职能,都应该转出去,这样政府才能腾出精力把依法行政等该做的事情做好。”
宋贵伦说,现在北京购买服务的项目,有一套严格的评委会制度。将来一定要通过社会组织的渠道去竞争,不能采取行政渠道。前期阶段,社会组织网络要实现覆盖,但是政府的扶持资金不可能平均分配,必须要竞争,社会组织才能可持续。老的社会组织需要转变观念,新生的社会组织虽有活力,但成立时间短、承接的能力有限。因此社会组织培育首先要从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建设“枢纽型”工作体系,把传统优势与新优势有机结合起来。
中国有中国的做法,国外有国外的经验。据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在全球42个国家进行的非营利组织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结果显示,NGO的平均收入来源结构为:服务收费49%、政府资助40%和慈善所得11%。然而,NGO在中国的发展是否能在短时间内成熟起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曾表示,想真正做到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路还很长。
事实的确如此。2009年,通过政府实地考察,北京博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过硬的软件和硬件要求成为政府家政服务工程指定培训机构之一。然而,运营几年来,王燕发现依然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和困惑。“政府的培训时间是固定的,现在的各个家政公司已经知晓了这个政府工程,纷纷派家政员过来培训,但是这个行业比较特殊,时间都是随时的,这种情况大大增加了我们的培训成本,远远高于政府提供的补助资金。”王燕说,“即便如此,本着对学员负责、对社会的一份责任,我们还是会继续秉承这种培训机制,我们也希望社会上有更多的人和机构也能站出来支持这项利国利民的项目。”
□ 编辑 尹丽丽 □ 美编 王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