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黑龙江水利建设十项重点任务
2011-04-14省水宣
□ 省水宣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十二五”期间水利建设十项重点任务。
一是农田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水利化工程,新增1 000万亩粳稻种植面积。基本完成三江平原14处灌区、尼尔基下游配套灌区骨干工程;加快建设19处大型、172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涝洲、呼兰河灌区等一批大型灌区;建设19处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大中型涝区工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市、县政府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强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建设,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抗旱水利设施,加强旱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大型喷灌工程,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膜下滴灌。建设农村小微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12万个,增加应急供水能力15.4亿立方米。搞好农田水毁闸坝、桥涵、渠道等工程修复。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用地膜、深松整地、保护性栽培等技术。稳步发展牧区水利。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集中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抓紧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
三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成牡丹江市林海、穆棱市奋斗、绥化市阁山、龙江县花园等4座大型水库,加快建设塔河县塔林西、呼玛县三间房、鸡西市青龙山等3座大型水库。建成勃利县九龙、七台河市汪清、绥芬河市五花山、尚志市亚布力等4座中型水库,加快建设鹤岗市金顶山、通河县二甲沟、集贤县东风、七台河市太和、双鸭山市大叶沟、嫩江县二道坎、依兰县丹青、桦南县寒虫沟、佳木斯市格节河、鸡东县大石头河等10座中型水库。争取开工建设鹤岗市关门咀子水库、红兴隆分局七里沁水库、宾县三道岗、宝清县太平沟、红兴隆分局三峰等9座大中型水库。完成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建设,建设山口引水、引松补挠等2处引调水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引呼工程等3处引调水工程。建设兰西县兰西镇供水工程、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供水工程、七台河市调水工程、肇州县引松工程、双鸭山市引松入双工程等5处供水工程。建设城市应急供水工程85处,增加应急供水能力5.3亿立方米。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回用,做好雨洪资源利用。充分利用江河湖库塘,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为社会提供优质水产品。
四是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牡丹江、伊春等重点城市堤防和松、嫩干流县、场堤防达标工程。近期重点完成哈尔滨至肇源段松花江干流哈尔滨、肇东、肇源、双城段堤防达标工程建设。加快胖头泡蓄滞洪区内安全设施工程建设。加快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干流堤防工程建设。建设26条重点支流和177条中小河流重点堤段治理工程。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排涝标准。完成77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和50条山洪沟治理工程措施建设。加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和防汛抗旱减灾保障管理体系建设。
五是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进一步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完成规划内6座大中型、270座小(Ⅰ)型和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23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任务。
六是水能资源开发工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建设东宁县东升、伊春市金山等5个农村电气化县的9个水电站;建设海林市红旗、东宁县罗家店等14个以电代燃料工程。建成林口县龙虎山、黑河市金湾等4座水电站,建设呼玛县余庆屯等2座水电站,争取开工建设海林市开化等11座水电站。积极推进松花江干流依兰、悦来、洪太等航电枢纽工程建设。
七是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加快黑瞎子岛国土防护工程和防洪排水工程建设,完成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102公里。
八是水土保持工程。采取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九是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继续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快污染严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完成扎龙湿地生态修复和连环湖蓄洪供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哈尔滨市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以及大庆市“百湖之城”等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十是滨水城市和旅游名镇水利工程。加快实施哈尔滨市“北国水城”项目,重点推进灌排体系及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等滨水城市和旅游名镇水利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