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职能用活政策依法理财强化管理
2011-04-14牡丹江市水务局
牡丹江市水务局
根据省水利厅党组要求,现将我局“十一五“财务审计工作总结和今后一个时期财务审计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十一五”期间财务审计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局财务审计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及大力支持下,围绕全局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筹措资金、强化管理、推进改革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
(一)积极筹集资金,保证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需要。“十一五”期间,围绕我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抓住国家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机遇,千方百计地组织水利资金供应。一是加大争取市财政投入的力度。通过编制水利部门预算,积极沟通协调,使市财政用于水利的投入逐年增加。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政对水利投入达7500多万元。二是加大争取国家和省投资力度。“十一五”期间,共争取国家和省投资13462万元,其中省投资4637万元,中央资金8825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大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如镜泊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溪一河”水系治理工程、城区排水截污工程、城区防洪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等。三是加大社会融资力度。“十一五“期间,争取亚行贷款3450万元,开行贷款7700万元,共争取贷款11150万元, 全部用于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引进包括华能、国电、广水电、清华同方、中环水务等在内的一批战略投资者,引资签约额36亿元,用于三间房水电站林海水库供水工程,大湾拦河闸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工程建设。
(二)进一步适应财政改革,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财政三项制度改革直接影响到水利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但我们通过积极实践和大胆探索,提高了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明显提高。在局计财审计科的精心组织下,局属各单位加强了对预算基础数据、资料的管理,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工作。预算编制方法逐年完善,编制程序日趋规范,编制内容越加齐全,为有理、有据、有力地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国库集中支付顺利进行。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增强了水利资金的计划性。目前,各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已顺利实现了网络上报用款计划,网上拨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强化了资金的监控,缩短了资金的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的支付进度和使用效率。三是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增添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行了政府采购。特别是近几年,采购的项目已由最初的车辆、办公用品扩大到基本建设项目。仅水资源信息化工程设备采购就达7180万元,水利工程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要求,通过省水利招投标进行采购,仅镜泊湖水库工程采购金额就达4600万元。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节约了工程资金,也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五是全系统水利财务管理进入电算化管理,准确及时为领导提供基础数据,提高工作效率。
(三)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确保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按照公共财政的有关要求,坚持在调整资金上做文章,在资金优化配置上下功夫。一是坚持因地制宜、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年初计划,确保重点项目和重点运作项目资金需要。二是整合不同渠道资金,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我们坚持对防洪保安费、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进行整合,统一安排管理,集中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在解决城区防洪工程、镜泊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间房水电站工程、大湾拦河闸工程、城区排水截污工程等方面,起到了资金保障作用。
(四)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了水利资金合理使用。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财经制度、税务制度和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等,按计划、按程序、按合同、按进度拨付资金,坚持依法理财,管好用好各类水利资金。一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我们按照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层层控制。对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审批程序,控制预算支出,如办公取暖、机关修缮、环境建设等事项,均是量入为出,做到当年的事情当年办。二是不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水利资金管理。我局计财审计科既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又负责各水利项目财务管理,同时负责水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近几年,我们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及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并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新时期水利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先后制订了《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项制度办法。这些措施办法的实施,从制度上规范了水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十一五”期间,特别是近两年来,计财审计科配合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检查20余次。在此基础上,坚持搞好自查、自纠、自我完善工作。
2010年,我们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整合,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浪费。从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入手,制定并落实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对所有水利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坚决杜绝无资质企业承揽水利工程。三是强化工程项目实施环节上的管理,确保每个项目动工前的勘察设计、施工方案、概(预)算编制等审核到位,施工中的监理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监理月报、设计变更复查到位,竣工后的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到位,杜绝高估冒算、虚列成本等现象。四是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实行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
(五)水利固定资产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较大进展。“十一五”期间,中央和省加大了对水利建设投资力度,我市水利事业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十一五”期间我市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9.6亿元。资金的投入,资产的形成,必然要加强管理。我们要求各级财务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资产监管工作,从资产购置建设、维修养护、会计核算、资产清查、处理报批、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及年检、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操作规范和具体要求,强化了水利资产各环节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了水利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今后一个时期财务审计工作的思路
随着新时期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不断完善,国家对水利投资重点和领域将不断发生变化。同时,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为目标的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特别是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三项制度改革,也对水利财务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我们只有认清形势,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断调整思路和重点,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才能更好地为我市水利事业快速发展服务。
(一)转变工作职能,紧跟改革步伐。水利财务审计工作要按照新时期治水思路和财政改革的要求,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思想观念要从“小财务”向“大财务”转变,改变传统的单一的理财观念,树立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调整资金结构,提高以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的现代理财观念;工作重点要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改变过去忙于日常琐碎事务的做法,调整工作重点,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管理模式要从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运用新规则、新机制和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解决过去传统管理模式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用足用活现有政策,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努力增加水利投入。一是要深入准确把握水利资金的投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搞好项目储备,建立种类齐全、科学合理的项目库,确保及时准确地提报符合要求的水利项目,提高项目立项成功率。二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积极地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同时,积极协调好同级财政部门的关系,在保证财政对水利的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年度的增长比例的基础上,确保应该用于水利的资金全部足额到位,使水利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水、土资源及设备、技术优势,通过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筹集水利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金、银行贷款等增加水利投入。只要不违反经济政策,符合水利发展实际,就要大胆进行改革尝试。
(三)依法理财,管好用好水利建设资金。一是按照国家财政制度及各类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保证各项财务管理活动依法行事,按规矩办理,保证水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二是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的拨付手续。确保对工程项目的审查验收,确保资金按计划批复的项目及用途使用。做到事前有预算,拨付有依据,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强化对水利资金有效使用。三是做到“四个结合”,强化对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即资金使用与工程项目相结合,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建设项目上;资金使用与规章制度相结合,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合理合法;资金使用与资金使用者责任相结合,增强使用者责任感;资金使用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确保资金拨付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应建立健全内部自查与外部检查两套资金使用监督体系,对局属单位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应重点下移,关口前移。
(四)强化水利财务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多年来,水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相对简单,财务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加之大多数单位对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造成不少财务人员业务知识老化,专业技能落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接受新知识、学习新技能的效率受到限制,影响和制约了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我们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帮助他们拓宽知识面,调整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次,促进知识更新,实现财务人员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由“资历型”向“能力型”转变,进而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