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2011-04-14
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2010年12月1~2日,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关于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的通知》(国认水检字[2010]21号)计划安排,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共3位评审员对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简称“中心”)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评审组认为“中心”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其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均能满足检测工作要求;管理体系文件基本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要求。评审组通过核查“中心”的有关质量记录、内审与管理评审,以及“中心”质量控制考核等记录,确认“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影响检测成果质量的诸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评审组还对“中心”的主要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及质量监督员进行了座谈考核,确认“中心”授权签字人仍具备相关的资格和能力。
经评审组审核,确认“中心”具备所申请的水(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废水、大气降水)、底质与土壤、生物、大气、噪声五大类176个项目参数,按水质分析方法标准GB/T7466~7493-1989、SL78~94-1994、《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2006等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向社会提供第三方公正数据的能力,同意通过监督评审。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对本次计量认证监督评审工作十分重视,姜永生局长出席了监督评审首次会议、末次会议。在听取评审组评审意见后,姜永生局长对评审组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表示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整改,并将以本次监督评审为契机,切实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水环境监测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摘自:中国水利国际合作与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