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2011-04-14
水利技术监督 2011年6期
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会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5位国家级评审员,于2011年11月14~16日对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下游水环境监测中心(简称“中心”)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评审组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7)的要求,核查了监督评审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并查阅了其它相关的技术档案和记录。评审组采用了听、问、查、看、考等多种形式,检查了“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8个参数进行现场操作考核(约占申请参数的18%),采用盲样考核形式在中心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均一次性通过考核;“中心”有6名检测人员参加了理论考试(占中心人数的42.8%),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评审组分别对中心的主要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内审员及授权签字人进行了座谈考核,确认中心申请的2名授权签字人,具有相应的能力与资格,评审组予以确认。
评审组对“中心”申请的项目参数进行审核,确认 45项参数具备按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向社会提供第三方公证数据的能力。同意通过复查评审,建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