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011-04-14周占河黑龙江省富锦市畜牧兽医局
文│周占河 陈 友(黑龙江省富锦市畜牧兽医局)
◎动物检疫执法人员检查经营环节检疫情况
通过全面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才能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要求,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从而树立畜牧兽医部门形象、提升地位。
科学有效地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是促进畜牧生产、畜产品加工、流通、消费,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和秩序的一项系统工程。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富锦市畜牧兽医局在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方面成效显著,同时破解了畜牧部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依法行政中抓生产、在履职尽责中搞服务、在整合资源中强机制,从而使执法监督、技术支撑、生产服务三方面职能机构为统一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发挥作用。
一、主要做法
1.确立了“保持动物疫情稳定,保证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的一个工作总目标。此目标的确立和有效地组织运行,保证了病害动物不出场、不出村、不上市,有效控制了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全市动物产品安全,有力地促进了富锦市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落实了“产地准出、行业准入”一项行业管理新制度。
(1)产地准出。在动物离开产地前,严格要求货主必须主动申报,经村报检、镇检疫,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出场、出村。从根本上做到有病动物不出栏,把疫情控制扑灭在户的防疫目标。
(2)行业准入。对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运输、经营、屠宰、加工、贮藏等6个环节的经营者,必须经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实施了“三级联检,三环联防,三方联动”一套新机制。
(1)开展了市、镇、村三级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市级动物检疫综合报检点,负责全市出县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工作;11个镇级产地检疫报检点,负责各镇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430个村级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负责本村辖区内外运、外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双向报检工作。通过市、镇、村三级动物检疫员层层检疫把关,确保了输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
(2)防疫、检疫、监督三个环节联合防疫。通过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产地不检疫、引畜不报检、过境无票证”的违法行为,从而保证了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动物防疫密度和戴标质量以及外引动物的安全。
(3)畜牧生产、技术支撑、执法监督三个方面联合行动。通过积极推进兽医体制改革工作,理顺了体制,创新了机制,形成了生产做规划、技术做支撑、执法做保障的三方联动工作新机制。 生产做规划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技术做支撑是行政执法的前提;执法做保障是三方联动的关键。
4.采取了三项定点措施:“定点报检、定点屠宰、定点销售”。
(1)定点报检。富锦市设置了1个市级、11个镇级、430个村级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构建了由442个动物检疫报检点组成的市、镇、村三级动物检疫网络。
(2)定点屠宰(检疫)。在定点屠宰规范执法中,经营者必须到定点屠宰厂屠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畜禽定点屠宰厂派驻了动物检疫员,实行24小时值班检疫制度。
(3)定点销售。全市动物产品经营网点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实行动物产品定点销售,销售的动物产品,必须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标志》及《富锦市动物产品销售单》。
5.监管了六个重点环节:“生产、运输、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应的规范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监管的有效性、可操作性,使全行业监管收到明显效果。
(1)生产环节必须监管到位。要求养殖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免疫后全部加戴耳标,并建立免疫档案和饲料及投入品生产档案,与规模养殖场签订《动物防疫包保责任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养殖户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为产地检疫工作在养殖环节开了个好头。
(2)运输环节必须监管到位。进入运输环节的动物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畜禽标识。一经发现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上路运输时,一律进行补检和给予相应的处罚。
(3)经营环节必须监管到位。经营者经营动物、动物产品必须附有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具有检疫合格标志。向饭店、熟食加工环节销售动物产品时,必须开具富锦市畜牧兽医局统一印制的《富锦市动物产品销售单》。
(4)屠宰环节必须监管到位。凡需进厂屠宰的动物,必须佩带耳标,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及胴体加盖(加戴)检疫合格标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5)加工环节必须监管到位。对饭店、熟食加工店在购进动物产品原料时,要到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产品定点销售店采购,必须向销售商索要《富锦市动物产品销售单》,随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检查。
(6)贮藏环节必须监管到位。冷库贮藏的动物产品,必须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及动物产品包装上附有检疫合格标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实行不定期抽查方式,发现有违法贮藏的动物产品一律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无检疫合格标志的动物产品依法没收,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村级报检员在售猪现场填写村级报检证明
二、取得工作成效
富锦市畜牧兽医局把全面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作为畜牧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有效载体。完善执法监管,推进技术进步,形成畜牧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性循环,初步构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见图1。
1.镇、村二级产地检疫工作的主体职能有效发挥,将疫病控制在村、场户的目标初步实现。从2010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的一年内,镇、村二级产地检疫猪21.6万头、牛1530头、羊3.6万只、禽3.8万只、羊毛9.6万千克。
2.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及动物出县境检疫的两个出口,有效保证上市及输出动物、动物产品安全。
(1)屠宰检疫中。富锦市羊按30%比例采血,牛100%逐头采血,重点检验牛、羊布鲁氏菌病。同时牛、羊均按30%比例监测“瘦肉精”,猪按2%比例监测“瘦肉精”。
(2)出县境检疫中。富锦市牛、羊按20%~30%比例采血,重点检疫牛、羊布鲁氏菌病;牛按30%比例、猪按2%比例监测“瘦肉精”。检疫过程中发现疑似染疫动物,增加相关检疫项目。
通过把住动物及动物产品两个出口,有效保证了上市及输出动物、动物产品的安全。
3.全面发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威力,有效阻止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从2010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的一年内,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队共查处违法案件61起,涉案货值146.5万元,处罚16.8万元。依法查扣死因不明的肉牛3 头、死猪6头、禽类12 只;检出活体病害肉牛8头、病害猪40头、活体病害羊4只;对病害动物全部进行了扑杀、深埋、焚烧、无害化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依法拘留2人,震慑了违法经纪人,有效阻止了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
4.全面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可以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从河南“瘦肉精”事件中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只有不等不靠,立即行动起来,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业务部门的支持,全面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才能少发生、不发生渎职行为,真正做到在依法行政中履职尽责。
5.富锦市通过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初步构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理论成果和基础框架。在探索实践中我们感到,全面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了市监督所、镇畜牧站、村防疫员三级联合检疫的作用;真正达到以监促检、以检促免的三环联防目标;真正使畜牧兽医部门畜牧生产、技术支撑、执法监督三方面的资源完全整合,充分发挥了作用。
图1 富锦市动物卫生监督、检疫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