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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道德的社会功能二重性分析

2011-04-13邱正文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道德

邱正文

(1.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079;2.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宗教道德的社会功能二重性分析

邱正文1,2

(1.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079;2.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宗教道德是宗教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于宗教教义、教规、仪式、制度等等之中,与宗教发展共生共存。宗教道德为宗教信众信仰和遵循,成为宗教信众的价值观与行为准则,对人类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与功能作用。本文通过对宗教道德仪规及宗教道德思想的陈述,指出宗教道德社会功能具有二重性,对信众和社会既具有积极性的社会功能,也存在消极性的社会功能,并由此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必须正确对待宗教道德,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正确利用宗教道德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服务。

宗教道德;宗教道德二重性;积极性社会功能;消极性社会功能

黑格尔在谈及宗教时说道,“宗教乃是人出自实践理性的需要,为了希望最高的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能够得到实现,实践理性就要求我们尽义务;而为了希望整个至善得以实现,实践理性就要求信仰上帝,信仰灵魂不死,因此宗教最终是服务于道德的需要。”[1]“一切真正宗教(基督教包括在内)的目的和本质就是人的道德”。[2]由此可见,宗教的发展,主要体现为宗教道德的发展,宗教首先是道德规范与道德约束的功能。因此,宗教虽是人们对现实世界的颠倒、虚幻反映,但对宗教道德应作辩证分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以使之能有效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一、宗教的基本道德仪规

宗教自产生开始就有教规和仪式,用来承载宗教的伦理道德意义,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的关系。诚然在严重的社会对立时期,宗教一般以禁欲、爱、宽恕、忍受和服从来消除这种对立的鸿沟。然而在社会稳定时期,宗教更多的是对人们进行道德教化。

1.基督教强调“爱人如己”,用智慧创造幸福生活

基督教要求人们遇事要忍耐,“唯有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在基督教的“摩西十戒”里,除了规定崇拜上帝的内容外,还有人际关系方面的规定,如要勤劳作工、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他人财物等。维吉尼亚大学宗教系教授彼得奥克斯博士认为,在美国,宗教的最大贡献是教育公众并塑造公众道德感,使他们成为有道德的公民。[3]而其中基督教最典型的道德条令是要求人们要“爱人如己”,不但要爱亲人朋友、爱邻人,还要爱仇敌。《圣经·罗马书》指出:“一个爱别人的人,不会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所以,爱成全了全部的法律。”在《圣经·马太福音》中还指出如果一个人心中没有爱,就感受不到世界万物存在的意义,自我也不能感受到人间的快乐与幸福。并解释“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从善恶对立关系对爱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诠释。

基督教还认为,人们要过宗教道德的生活也是需要智慧的,而且智慧是人类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条件。基督教在《圣经·诗篇》中首先指出:“不听从恶人的计谋,不跟随罪人的脚步,不与侮慢上帝之徒同伙,这样的人才算真正有福。”还说:“敬畏上主是智慧的开端。愚蠢的人轻视智慧,也不愿意学习。”并告诫年轻人:“智慧比银子更有益处,比精金更有价值。智慧远胜过珠宝;你所爱慕的没有一件可以跟她相比。智慧使你长寿,也使你富贵荣华。智慧使你过愉快的生活,领你走平安的道路。”

2.佛教强调慈悲万物,按“正道”创造和谐生活

佛教教人们慈悲为怀,禁恶扬善,济世利他。佛教的道德行为准则是“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这是基于因果报应原理而确立的。佛教对比丘有250戒,对比丘尼有348戒,对在家居士则有“五戒”、“十善”等,其“五戒”、“十善”的要求十分严格。[4](P269)而这些戒律是建立在“四谛”、“五蕴”、“三法印”、“八正道”等宗教教义基础上的。

“四谛”即苦谛、集谛、灭谛和道谛,四者前后相继,揭示了因果相承的关系。三界苦果来自三界苦因,消灭苦因的道路就是修行出世,即通过修行断除见思烦恼之惑、灭除分段生死之苦。而其修行的道谛是因通过“八正道”的修行、习练,经历“五蕴”的过程而识得三法印,达到无我涅盘、不生不灭、寂静安乐的境界。“八正道”是佛教弟子修行的八项内容,或称八种方法,也是宗教道德的修炼方法。“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念、正定”构成一个修养德性、成就佛法、达到无我寂静安乐境的系统模式。根据佛教,一个完人必须具备悲与慧两种品性,这两者必须予以等量的培育与发展。悲主要是指爱、慈、善、恕以及情感方面的其他高尚情操,也就是心的品质;而慧则主要指理智方面或思想方面的品质。在“八正道”,正语、正业与正命是以爱与悲为基础的戒学,三者的共同完善构成合乎伦理的行为,是以增进个人及社会生活的和谐快乐为目的的;正勤、正念与正定是心智锻炼的定学,关于情绪的感受,修行者必须对各种感受,不愉快的、中性的、以及它们在他体内生起及消失的过程了解分明,通过四禅的正定,使所有的感受,甚至乐、非乐、喜、忧悔都消失,达到寂静安乐的境界;正见与正思两条道构成三学中的慧学。“八正道”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是身口意的自律、自我的开展、自我的净化,从这一意义来讲,它不含有任何通常称为“宗教”的成分,反而显示它是一条通向道德与精神的完美化的生活快乐与和平的途径。

3.伊斯兰教强调“真主仁慈”,依安拉启示创造秩序生活

伊斯兰教《古兰经》有 55 种名称,其中,“读本”、“光”、“真理”、“智慧”、“训诫”、“启示”等为穆斯林所常用。相传穆罕默德曾说过:“道德之于宗教,犹于精神之于身体。”[5]伊斯兰教的《古兰经》从第1章到第114章的最后一章,都以“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开篇,其所规定的礼仪礼俗对于穆斯林群众具有规范行为和道德修养作用。如要求穆斯林礼貌待人、敬老尊贤爱幼、乐于助人、维护公道、宽恕、忍耐、敬畏、施舍、济贫、行善。[6](P14-17)提出“行善者将受善报,且有余庆……这些人是乐园的居民,将永居其中。”在《古兰经》“妇女”篇就公平对待孤儿、妇女问题进行了警醒,如监护人要悉数归还孤儿的财产,不能公平对待几个妻子的就只能娶一个妻子,还有富有者要周济和救助贫困者等。并在许多章节中反复告诫人们要行善积德。《古兰经》“明证”中指出:“信道而行善的人,是最善的人。”在《古兰经》“地震”中指出:“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并明示善行的表现主要是:“在夜间立行拜功,为主道而奋斗。”“孝敬父母、善待近亲、和睦邻里、怜恤孤儿、救济贫民、款待旅客、宽待奴仆。”“善行需要行善者作出牺牲,同自我做斗争,只要坚忍,持之以恒,具有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真主必不使行善者徒劳无酬。”用善恶有报的理论警示人们要遵循道德仪规,要“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伊斯兰教不仅要求人们信仰真主,而且还要遵循《古兰经》中的伦理道德规范,从而使信徒趋善避恶。

二、宗教道德的积极性社会功能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安全和利益,对社会具有普遍规范作用的道德是必不可少的。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社会必须的道德规范。原始社会,道德规范是以宗教禁忌的形式出现的,后来就发展成为伦理道德。宗教道德也一直伴随着宗教文化的发展而发展丰富,对社会的文明进步在不同时期也发挥着相应的功能作用。

1.道德导向功能

宗教自产生开始就有教规和仪式,用来承载宗教的伦理道德意义,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的关系。宗教的存在说明人类对世界的认识能力和对世界的支配能力还非常弱小,宗教所提供的超验世界的认识正好抚慰了人类的无助,为人类变幻莫测的人生提供了解释,并对有限、脆弱的生命体赋予了永恒的意义。而宗教道德在其现实世界中也具有其合法性的解释力,于是宗教道德体系不仅成为宗教组织的规约仪式,也成为信众得以依之而行、遵循践履的行为准则,宗教道德在信众中发挥着引导信仰者修养善德的道德导向作用。作为一个信仰者来说,宗教教规教律具有绝对的至上性,宗教倡导的伦理道德是不容置疑的行为准则,在宗教制度中,“一个皈依宗教的信徒,凡事都得按宗教的教义和戒律来行动。任何与之相背离的言行都被视为亵渎与叛变,并常常在违规者的心中引起深重的罪感与忏悔。违背这些戒律,不惟要受到谴责,而且还要受到惩罚,严重的还会被逐出宗门。”[7](P264)宗教道德的教规教律的作用发挥,不仅依靠宗教组织强制的制度规约,更主要在于虔信者对宗教神圣及预言的坚定信仰。

在当今社会,宗教道德的作用虽然受到社会现实环境和各种思想意识的冲击,但在信众中仍然有着一定的效力。我国各大宗教在历史上形成的教义教规和宗教道德与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文明也有许多相一致的地方。从这些教义教规我们可以看到,宗教道德所要求的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提倡的,因此,仍应重视其道德导向作用的发挥。江泽民就曾指出:“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8](P255)

2.精神调适功能

保罗·蒂利希说:“宗教是人类精神生活所有机能的基础,它居于人类精神整体中的深层。”[9](P7)宗教道德是宗教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教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道德律令呈现的,并赋予宗教道德的现实意义,使人在社会关系中获得道德情感、道德心理的调适与认同。S·南达说:“人类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许多层面,并不为人的正常经验和思维所认识,而宗教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对这些层面赋予意义并加以解释。”宗教道德蕴含于宗教的神话和律令之中,通过其神秘的力量与荒诞故事等赋予信仰性,令信仰者如痴如醉,调适人们的精神世界。英国学者海伦·加德纳指出:“否定世界和肯定世界这两种倾向在张力下的共存,也许是每一种宗教的本质。”[10](P158)所谓“否定世界”是宗教对彼岸世界的向往与追求,所谓“肯定世界”是指宗教又植根于现实世俗世界之中。神与彼岸世界的超现实性和人与此岸世界的现实性构成宗教的基本命题。宗教就是通过它特有的教义与仪式构架神与人、彼岸世界与此岸世界,即否定世界与肯定世界的关系,调适人们在现实世界的精神关系。

此外,宗教还是人们对理想世界向往的精神诉求,宗教道德正是对人类理想世界的描绘与建构。费尔巴哈深刻指出:“只有贫穷的人才有一位富有的上帝。上帝起源于缺乏感,人缺乏——不管这是特定的、因而有意识的缺乏还是无意识的缺乏什么,上帝就是什么。”[11](P103)恩格斯也说:“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的民族所经历的一定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12](P354)恩格斯在这里是说,人不能征服自然力,就创造一个或多个神来帮助人类与自然界对抗,用至高无上、全知全能全智、无所不在、创天地万物的神的力量战胜自然力,宗教就这样通过神的意志建构一个超验的理想世界,也就这样不仅调适人与社会的关系,也调适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的身心关系。

3.价值认同功能

许多宗教从最初的由某人悟道而发展为国教或成为世界性宗教,信徒云集,顶礼膜拜,其狂热和虔诚成为世界壮观,其对社会的凝聚作用和价值认同也是其他意识形态功能所无法比拟。宗教的教义、教规、礼仪等对广大信教群众有着很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可以唤起信教群众的感情,宗教组织能调动信教群众的力量而构成强大的社会力量。宗教道德依靠强制性的道德规约与律令,宗教信仰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而且,在宗教教义中充满有违反宗教道德的咒言及惩戒条令,使宗教信众在敬畏和警醒中加强道德自律,提升自我的道德素质,实现信仰群体的价值认同。池田大作说:“我们所寻求的宗教,不是从外部对人们施以严格的道德规范,而是在精神上赋予人们智慧和自律心,使每个人都能自发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和冲动。培养这种精神力量,才是宗教的真正本领。”[13](P388)可见,宗教就是通过培养信众共同的宗教精神和道德情感,形成信众共同的价值观,建构价值认同,提升对某一宗教的认同感和皈依感。宗教并不只是以异己的方式表达的神秘文化现象,还对社会具有其作为工具的意义;宗教也并不是只使用强权与愚昧,它的温情与终极关怀还使人获得了情感的归属地。

4.和谐稳定功能

尽管某些别有用心的宗教头目,为达到自我的政治与经济利益目标,利用宗教信众对宗教的狂热与盲目,煽动盲从的信教群众制造一些破坏社会稳定的事端,企图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但历史与现实都表明,宗教道德是能帮助人们解脱苦恼和维持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的。所有的宗教道德都教信众感恩和赎罪,基督教要人们爱人如己、爱仇如亲;佛教要人们遵守“五戒”、“十善”;伊斯兰教也要人们宽仁、忍耐、行善等等,这些教义都有助于人们内省、自持和遇到矛盾冲突取忠恕之道,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而且,宗教道德关心的并不只是现有的对错与奖惩,它所关心的更多是未来与来世的苦乐与因果报应,使人们始终保持对神灵与未来的敬畏,加强自我修养,保持行为恭谨,这些无疑有助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S·南达说:“善恶道德的宗教信仰实际就是以超自然的神秘方式实现社会控制。”而“宗教仪式创造出使人们深刻的体验和联络感情的气氛,有力强化了社会团结”[14](P283)。

三、宗教道德的消极社会功能

诚然,宗教由于是人们遭受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而产生的虚幻和颠倒反映形式,它是一柄“双刃剑”,既能慰藉人的灵魂,对社会起维护稳定的作用;也因其荒诞与虚无,而对人们与社会具有一些消极的功能作用。在这方面,也由于宗教道德影响的深远持久与普遍,虽在此很难一一道来,但其消极性的社会功能作用却是明显而不能忽视的。

1.反科学性

马克思在他的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书中提到:”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灵,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15](P2)马克思的这段话里存在着对有宗教信仰的人的同情,认为这是宗教对人民群众的镇痛和麻醉作用,具有反科学性。宗教道德是引导人们在人间要顺从和忍耐,把解脱现实痛苦、获得幸福的希望寄托于彼岸世界,阻碍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这种违反科学规律的消极作用是宗教本质的体现。法国哲学家梅里叶一针见血地指出宗教的反科学性及其统治阶级愚昧人民的本质,说:宗教“纯粹是人们捏造出来的,那些捏造宗教的人,其所以冒用神的名义及声威,只是为了更容易贯彻他们自己的法律及规条,同时迫使人民更加尊敬、崇拜和害怕自己。”如佛教《三世因果文》中反复强调世间万象的因果关系虽然显示出宗教的道德价值,却无一不是对科学的无知和妄断。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尔巴赫也分析了迷信产生是由于人们缺乏科学知识,指出:“人之所以迷信,只是由于恐惧,人之所以恐惧,只是由于无知。”这就指出了宗教和迷信都是源自无知和愚昧,是源自科学知识的缺乏而走向科学的对立面,充当反科学的旗手。

2.对社会发展的消解

1844年,马克思在他的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书中说:”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的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领,它的通俗逻辑,它的唯灵论的荣誉问题,它的热情,它的道德上的核准,它的庄严补充,它借以安慰和辩护的普遍根据。”[15](P1)马克思在这里认为宗教具有一种为“颠倒了的世界”提供总的理论上的辩护、感情上的安慰和道德上的核准的作用,充当了使颠倒的社会得到安慰和辩护的普遍根据。在马克思看来,宗教具有消极的社会功能,对社会发展产生消解的作用。事实也确实如此,基督教《圣经》在《马太福音·不要忧虑》中就叫人们不必为现世的生活而努力,一切天父都已安排,说:“所以我告诉你们: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生命不胜于饮食吗?身体不胜于衣裳吗?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呢?何必为衣裳忧虑呢?”这说得更明显,信徒们不必忧虑吃和穿等,也不必劳作耕种,只要祈求上帝,就可以获得荣华富贵。这样的说教,势必消解人们的劳动热情和进取心,阻碍社会发展。

3.群体交往的非认同取向

不同宗教具有不同的宗教教义、宗教制度、组织结构等,从而使相互之间区别开来,显示其各自的文化特性与价值追求,凝聚起不同需求的宗教信众;同时,宗教信仰虽然是一个自由的文化认知事情,但文化的影响力不能低估,对人整个的思想、情感、心理、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等均不同程度产生影响,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情感表现、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也会存在不同的差异,甚至矛盾冲突,因此,在群体间交往方面出现非认同取向。这主要是因宗教文化的不同价值取向导向所导致。从宗教道德的视角看,如基督教在《马太福音·做门徒的代价》中就把信徒的行为推到了让非宗教信仰者无法理解和认同的地步,甚至是与通常的亲情伦常相背离的地步,如果基督教信徒执意真想去做耶稣的门徒,其道德的价值取向必然将与其他群体价值相悖。《做门徒的代价》中是这样说的:“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兵刃。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这种思维结果,可想而之,天下也真难有太平可言。信徒爱耶稣胜过爱父母儿女,为耶稣去牺牲自己的生命,其价值取向与世事常理相冲突,也与人之常情相背离,必在群体生活中不能为非宗教信仰者或其他宗教信仰者所理解和接受,出现交往隔阂与文化认同矛盾。

四、结 论

宗教道德作为一种世界性的特殊文化现象,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既为不少统治阶级所认可,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信仰,其社会功能已在实践中反复被检验和认识。诚然,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中,人们也看到了宗教道德社会功能的二重性。因为宗教本身就是对世界颠倒和虚幻的反映,它是建立在对脱离现实世界的盲目崇拜基础上的,是用一种神秘的力量来统摄人的思想意识,从而使宗教道德具有一定的社会工具意义,又存在荒诞的因果悖论关系;而统治阶级和神职人员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看到了宗教道德的规约性,有意识地夸大某些偶然现象来自神秘力量的影响和作用,恐吓人民群众的心智,麻痹人民群众的意识,并通过某些戒律、仪式使神秘力量的存在合理化,等等,就使得宗教道德的社会功能呈现出二重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社会转型、文化交融,宗教在一定范围出现复兴与发展,我们对此应保持清醒头脑,在尊重宗教道德发展规律的过程中,应该全面而系统地认识和正确对待宗教道德的存在与发展,认识到宗教道德社会功能的二重性,扬长避短、兴利除弊,去其糟粕而取其精华,发扬宗教道德的积极性社会功能,警惕和抑制宗教道德的消极性社会功能作用,使宗教道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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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nalysis of Duality of Religious Morality’s Social Function

QIU Zheng-wen
(College of Public and Management,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081,China)

Religious moralit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religious theory, implied in the religious doctrine, religious canon,ceremonies,institutions,etc.coexisting with religious development.Being the values and directions of religious believers,Religious moralities are believed and obeyed by followers,which has a major impact on humans’religious and social life.This thesis is based on the statement of religious rituals and religious ethics and theories,and it points out that the social function of religion has the duality of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social function on believers and society.Therefore I put forward that we should treat religious morality correctly during the new period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characteristic socialism,in a word,take the essence and discard the dregs and use religious morality to serve the socialist moral construction.

religious morality;duality of religious morality;positive social function;negative social function

B82-055

A

1000-2529(2011)04-0046-04

2011-01-20

邱正文(1962-),男,湖北汉川人,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校:文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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