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监督工作的建议
2011-04-13白俊丽
白俊丽
(河南省林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林州 456550)
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现就如何有效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队伍
首先是加强基层检疫队伍建设。针对目前基层兽医站人员缺乏的情况,应该向政府申请扩充人员编制。其次是提高和落实村级防疫员待遇。同时要加强对动物防疫队伍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每年要进行2次培训,重点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2 建立健全养殖档案
动物养殖档案是《畜牧法》规定的对畜禽养殖场户的法定要求,档案内容有:来源、标识、进出场、投入品使用和检测、检疫、免疫、消毒、发病、死亡、无害化处理等,这些都是动物产地检疫的最重要参数,规范的养殖档案可给产地检疫提供基础依据。因此,动物防疫员要充分利用春秋两季防疫的机会,深入养殖场户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以及畜禽养殖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户和基地养殖农户了解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实际意义和重要性,在防疫过程中动物防疫人员要及时指导、帮助畜禽养殖场户按规定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做好养殖记录,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使之规范。
3 做好防疫台账
防疫台账是《动物防疫法》规定的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法定要求,是将接种、标识、消毒等免疫档案按照台账形式记载下来,以便监督检查,实施可追朔管理。乡镇兽医站要建立好防疫台账,严格按照规定记载,为产地检疫提供基础资料。
4 合理设置动物检疫报检点
按照方便群众、规范检疫、利于流通、统一规划的原则,在人口居住集中和养殖量相对较大的自然村设立动物检疫报检点,每个乡镇设立的报检点不少于2个,报检点专门负责接受报检申请,公开报检电话和报检流程。报检点在接到报检后及时派出人员严格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实施检疫,按规定建立产地报检登记台账,同时要根据养殖档案、防疫台账等信息主动掌握辖区内畜禽生产动态,及时提醒畜主申报检疫,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文明服务和规范操作,为提高产地检疫率创造有利条件。
5 落实好扶持政策
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如良种补贴、标准化建设、排污物治理、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求被扶持对象必须严格履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以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规定。把养殖档案建立是否完善、是否主动申报检疫、是否按规定饲喂饲料添加剂、是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作为养殖户享受扶持政策的一个先决条件,对不按规定履行应尽义务、不建档登记或记录不规范、不接受畜禽出栏前产地检疫的养殖场户,一律取消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扶持。通过加大对养殖规范场户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带动和影响其他养殖户主动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改进。
6 强化执法监管
首先要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运输动物的过往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凡是发现未佩戴耳标、未进行产地检疫的动物一律发回原地补免,坚决杜绝疑似病动物进出县境。其次是加强屠宰环节的监管。在宰前检疫工作中,检疫人员要严看死守,对于没有产地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未佩戴耳标的动物一律不准进场屠宰,切实把好屠宰检疫关,杜绝证物不符的畜禽进入屠宰环节。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对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市场环节等各个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逃检漏检等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各个检疫环节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来促进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发展和肉食品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