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畜牧业环境污染治理对策
2011-04-13管文波解永菊张玉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畜牧兽医局276034
管文波 解永菊 张玉华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畜牧兽医局 276034)
浅谈畜牧业环境污染治理对策
管文波解永菊张玉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畜牧兽医局 276034)
当前我国畜牧业发展的形势越来越好,正以家庭为主的传统畜牧业逐步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为主的现代畜牧业转变,但随之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如何面对畜牧业发展产生的环境问题,采取何种措施减少或杜绝畜牧业环境污染,恢复畜牧业生态损失,是保证畜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1 畜牧业对环境污染的原因
(1)据测定:一头奶牛每天产生的粪25kg,尿6kg,是人的43倍左右;一头肉牛每天产生的粪15kg,尿4kg,是人的26倍左右;一头猪每天产生的粪3kg,尿3kg,是人的13倍左右;每只鸡每天产生粪尿为0.16kg,是人的0.7倍左右。据测算一个百头猪场年产粪尿220t左右。可见,一头(只)畜禽就是一个污染源,一个畜禽饲养场就是一个污物排放场。(2)很大部分养殖场(户)采用水冲洗的方法清粪,据测算一个百头养猪场,如采用水清粪,则日产污水2.5t,年排出1000t左右。(3)大量畜禽粪便露天堆放,既是污染环境,又是传播人畜共患病的重要途径。(4)病死动物既危害社会公共卫生,也对环境有很大的污染。
2 畜牧业环境污染的对策
2.1加强对畜牧业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 要高度重视畜禽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要吸取有些地方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先污染后防治的教训,将畜牧业生态保护纳入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2.2加强畜禽污染环境监测和普查 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要加强对畜牧业环境污染进行定期、不定期污染监测和普查,科学地掌握畜牧业环境污染情况,为畜牧业生态保护提供依据。
2.3科学化排污处理 养殖场(小区)应采取沉淀池、沼气池等污水处理方式,采用格栅、厌氧、沉淀等工艺流程对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要有两级以上沉淀池,容积每5个标准畜不能低于1m3。畜禽粪便采用沼气或生物肥进行处理,沼气池容积每3个标准畜不能低于1m3,不具备沼气或生物肥条件的要有专门的粪便发酵处理场,面积不能小于100m2,堆积发酵20~40d后出场,粪污处理设施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粪便污水达标排放标准畜换算:1个标准畜=1头牛(马、驴、骡)=5头猪=10只羊=100只鸡=50只兔=500只(鸽子、鹌鹑)。养殖场(小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采取暗沟布设。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场(小区)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向环境中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在畜禽养殖场与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污水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置)后的污水输送到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撇和跑、冒、滴、漏。畜禽养殖场污水排入农田前必须进行处理(采用格栅、厌氧、深沉等工艺流程)。进行沼气发酵,对沼渣、沼液应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同时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沼渣及时运至粪便贮存场所;沼液尽可能进行还田利用。污水输送的暗沟,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污水的消毒处理采用非氯化的消毒措施,要注意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物。污水的净化处理应根据养殖种养、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选择合理、适用的污水净化处理工艺和技术路线,采用自然生物处理的方法,达到回用标准或排放标准。畜禽产生的粪便经厌氧发酵杀死病原微生物后充分还田。
2.4积极推广“环保养殖” 在畜禽圈舍内利用一些高效有益微生物与垫料建造发酵床,畜禽将排泄物直接排泄在发酵床上,利用畜禽的拱掘、刨扒等习性,加上人工辅助翻耙,使畜禽粪尿的有机物质得到充分分解和转化,真正实现了粪污零排放。畜禽生存环境明显改善,不适合蝇蛆生长,臭味减少。畜禽抗病力增强,生产效益提高。发酵床养殖法是一种无污染、零排放、环保型高效畜牧业养殖实用技术,是当前依靠科技、促进节能减排最有效的一种方法。
2.5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投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医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贩运病死畜禽的查处力度。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病死禽畜尸体处理应采用焚烧炉焚烧的方法,在养殖场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置焚烧设施,同时防止焚烧烟尘、一氧化碳、恶臭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不具备焚烧条件的养殖场应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填埋井,填埋井应为混凝土结构,深度大于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应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井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3 畜牧业要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只有走生态型养殖,加大畜牧业污染防治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和方式,减少畜牧业对环境的污染,才能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11–06–02)
S851.2+4
C
1007-1733(2011)08-00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