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分析及对策
2011-04-13于新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257200张建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畜牧局
于新奎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 257200) 张建强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畜牧局)
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分析及对策
于新奎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农业局 257200) 张建强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畜牧局)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对畜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近年来,我国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及手段日渐完善和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越来越健全。但是从整体上看,动物产品不安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隐患依然存在,由畜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危害人们身体健康乃至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
1 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1.1 动物疫病因素 动物疫病是指发生在动物身上的疫情和疾病。目前在已知的350多种动物疫病中,其中有200多种可以在人类和动物之间互相感染和传播,称之为人畜共患病,很多人畜共患病严重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其主要载体是家畜排泄物、畜产品加工工业污水废物和畜产品自身,如各种寄生虫病、口蹄疫、结核病、巴氏杆菌病、布鲁氏杆菌病、疯牛病等。据统计2003年至2007年,全球共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病例336例,其中207人死亡,死亡率超过60%。人畜共患病不仅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更给我国的养殖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每年因疫病造成动物死亡的直接损失达300亿以上,严重影响了畜牧业发展。
1.2 药物残留因素 动物食品中的药物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变态反应与过敏反应、细菌耐药性、致畸作用、致突变和致癌作用,以及激素(样)作用等方面。(1)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添加剂。近年来,国家陆续制定了有关兽药及药物添加剂相应的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但并未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有的生产企业及饲养者、经营者为获取最大利润,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有的甚至直接给牲畜添加大剂量的兽药以增加产量,降低了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加大了食用动物性食品致人生病的危险性。比如瘦肉精的使用,多种因素促成卫生其广泛滥用。(2)不遵守休药期规定和滥用兽药。动物组织中存在的残留药物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代谢才可逐渐消除,直至达到“安全浓度”或完全消失。不同兽药的休药期是不同的,而在生产中,饲养者不按规定实行休药期,就会导致动物体内的药物残留超标。不严格按照用药规定合理使用兽药,在用药剂量、给药途径等方面不符合用药规定,也容易导致药物在动物体内残留,如滥用青霉素、磺胺类抗菌药,大量使用金霉素或土霉素等药物等。(3)环境污然因素。饲养环境不合理也是影响畜产品质量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饲养场应该远离工业生产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场地,远离农药、化肥等物资。有害的重金属、无机物、农药进入到动物体内,直接威胁着人们的健康。据统计,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大约有400多种,主要是铅、汞、镉、砷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如“垃圾猪”以剩饭、剩菜、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作为饲料,其中含有大量种类繁杂的病原微生物,人通过食用这些畜产品,许多病菌和毒素也随之进入人体内,形成不可忽视的健康污染。
1.3 畜产品在流通中的污染因素 畜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在畜禽饲养过程中表现十分突出,而且在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由于卫生条件不合标准,操作不合规范导致的二次污染也非常严重,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又一隐患。主要表现为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条件不能达标、储运条件不合格等。
1.4 掺假因素 (1)注水、注胶增重。不良个体屠宰户为了增加重量,在宰杀牲畜时用高压水管通过血管向畜产品内注水,有些利欲熏心的人甚至向肉内注污水,严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还有的黑心商贩利用化工原料卡拉胶极强的黏稠性能,将其加水稀释后注入动物体内坑害消费者。(2)在畜产品中添加违禁用品。比如在牛奶或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用福尔马林浸泡的“毒毛肚”、“毒鱿鱼”、“毒鸭肠”时有发生,各种假冒伪劣畜产品充斥市场,不仅影响了畜产品市场的开拓,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3)利用病、死畜禽加工熟食品出售。
2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 疫病复杂,诊断控制难 动物疫病是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目前我国的动物防疫管理体制、动物防疫基础条件和防疫水平远远适应不了畜牧业生产的需要,旧的疫病还未控制,新的疫病又陆续发生,疫病种类繁多,疾病交叉感染、继发感染几率高,加之基层医疗设备落后,诊断、控制难。
2.2 诊疗市场混乱、用药盲目 有的地方土兽医、土秘方还一定程度地充斥着诊疗市场,目前农村兽医从业人员相当一部分是无行医资格和无专业知识的人员,他们盲目投放药物治疗,不掌握有效的剂量、比重,不了解配伍禁忌,不对症下药,不遵循休药期,超剂量、超范围用药,结果药物剂量过大引起药物残留超标甚至引起动物中毒死亡,或剂量过小产生抗药性;有些养殖户技术水平低,不懂医术,也不咨询,自己试验性盲目用药。这样既不能治疗疾病又易造成其它并发症,严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
2.3 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由多个部门同时进行,由于没有相关的协调机制,多头管理,造成职责不清,管理效率低下,管理工作不到位,各自为政、互相扯皮,现行的监督管理程序被分割。
2.4 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 一是《动物防疫法》明文规定畜禽因强制免疫造成应激死亡的应予赔偿,可实际工作中应激死亡补贴资金却不能及时到位或难以落实,人为造成养殖户拒绝防疫,医患纠纷不断。二是防疫经费严重不足,虽然近两年有所增加,然而养殖数量较大,有限的经费远远适应不了防疫工作的需要。三是检验检测经费没有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动物疫病监测、兽药、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经费严重缺乏,检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编制人员严重不足,适应不了防疫执法工作的需要。
2.5 兽医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不严 畜牧生产过程面宽线长,监管难度大,客观上造成了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的难以规范,严重制约了畜产品安全生产。农村养殖户和畜禽贩运户蓄意逃避检疫现象严重,私自宰杀病死畜禽现象严重,有高达10%的病死猪逃避了卫生监督管理而流向餐桌。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对拒防户、逃避检疫户予以处罚,但实际操作相当困难,有效的防疫监督措施难以执行到位,兽医卫生监督机构有限的执法力量远远适应不了防疫执法工作的需要,每年仅查处几起重大的举报案件难以从根本上遏制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 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及建议
3.1 加快发展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实行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是解决“餐桌污染”的有效途径,应推行“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安全性保障”的技术性制度,从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畜产品质量等环节控制危害因素含量,对于未经认定认证的畜产品不允许进入流通环节和市场销售,保障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质量安全。
3.2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饲养环节投入品的监管 我国在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上,已经建立了多种法律法规,不能说无法可依,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要保证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那些有法不依、故意违法的要严厉惩处,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性,要成立专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使用违禁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查处,有效控制畜产品中药物的残留,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要强化对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加强对饲料和饲料中添加成分和微量元素使用量的监督和控制,杜绝“垃圾猪”,保证畜产品安全放心工程的顺利实施。
3.3 做好防检监督工作,建立可追溯体系 搞好动物防疫,是保证畜产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检疫监测既是控制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上市畜产品安全最直接的关口。要尽快建立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实现对畜禽饲养产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检测,有效防止有害畜产品进入流通销售环节。
3.4 强化宣传工作,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要向社会宣传加强畜产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从畜产品的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加工制作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报道。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畜产品知识及识别宣传活动,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识别、食用安全的畜产品,真正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3.5 政府要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投入 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综合性的工作,因此必须做到技术服务到养殖户,把质量监管到源头,从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进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这项工作量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承担任务之重,没有大量经费投入,该项工作难于运作、更难于应急反应能力。政府在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长期以来措施不力,目前全国各地生猪的瘦肉精抽检率仅为2.5%,很难对不法养殖构成威胁。所以政府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设立专项科目,以保证该项工作得到正常的开展,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
总之,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的现实问题,必须要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全力打造出无疫病、无污染、无药残的无公害畜产品,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11–06–03)
S851.37+7
C
1007-1733(2011)08-00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