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
2011-04-13姜涌
姜 涌
马克思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
姜 涌
阶级范畴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本假设。作为逻辑起点的阶级概念贯穿于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学说,因而也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虽然在马克思之前,资产阶级历史学家阐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各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但他们并未将阶级概念作为政治哲学的基点,更不可能将此概念作为终身的实践指南。阶级概念是理解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关键。抽掉阶级概念,整个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论体系就不复存在。
阶级;阶级斗争;国家;自由
1971年罗尔斯的《正义论》发表以后,政治哲学这种古老的研究方法又重新在哲学界被解读,政治哲学作为一种方法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马克思的哲学自然也可以被政治哲学解读。但是政治哲学作为一种新的解读马克思哲学的方法,就不能大而化之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进而得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政治哲学的结论,其潜在的含义依然是意识形态在作祟。例如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政治生活的反思,以理性社会为目标,自然是指向一种理想的社会生活状态”,但是又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反差,一方面是现今中国的现实社会生活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对现实政治生活有一种积极的言说,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却又缺乏一个关于现实维度的政治哲学。”进而认为:“现实社会生活需要一种现实性维度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而从马克思的基本原则出发构建其这样一种现实性维度的政治哲学亦是可能的。”①王南湜:《从“理想国”到“法治国”——现实性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何以可能》,《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 5期。用这样一种“命题作文”方法对待马克思政治哲学是否妥当?也自然引出一个根本的问题:什么是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马克思政治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能否等同?
一
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关系,有点类似于马克思哲学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是马克思本人的思想,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则包括他的后继者们的思想。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讨论人的权利、自由、平等、正义等的形而上学基础,当然需要体现马克思哲学的独特视野和立场。政治哲学不同于政治学,政治哲学应该具有形而上学特征,即追问一些比政治学更具前提性的问题,因为政治哲学无非是为政治学建立形而上学根基。从西方的文化源头看,哲学同政治的确存在着本然的联系,因为在古希腊,人是政治的动物。但这同马克思的政治哲学还不是一个问题,马克思政治哲学是在另外意义上成立的。我们不同意把政治哲学广义化。马克思政治哲学只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个层面而已,似乎不能用政治哲学来界定整个马克思思想的性质。马克思政治哲学究竟是有自己的独特领域和研究范式,还是仅仅从自己的哲学立场出发对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哲学提出的问题做出某种回答,给出自己的答案?这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①注:此观点受益于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何中华教授。因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是专属于马克思的,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则属于马克思后继者的。另外,马克思政治哲学不能与马克思的政治学划等号,把所谓的政治思想、政治观念等也算进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中。例如想当然地把所谓的马克思的国家观、阶级观、人民群众观等政治学的内容也算进马克思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内容,这样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马克思的政治哲学要对国家、阶级、人民群众等概念作哲学诠释和审视,但是不能把这些概念算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本内容。唯物史观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础,但不是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本身。马克思政治哲学是马克思哲学中的“部门”哲学,不能被理解为一种新的当代形态。核心内容应该是:人的解放、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民主、平等等,例如如何实现人的解放与人的自由、马克思研究劳动平等的目的、马克思的分配正义理论、马克思的公民社会等。
正是由于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范式的特殊性,因此在诠释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时,笔者认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是阶级概念。这一逻辑起点,使马克思主义与西方主流学说有了明显区别。政治哲学是作为“哲学的基本假设”(人类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生活在一个比现在好的制度之中)加以强调的。作为逻辑起点的阶级概念贯穿于他的全部学说,因而也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是全部政治哲学学说建立的基点。虽然在马克思之前,资产阶级历史学家阐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各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但他们并未将阶级概念作为政治哲学的基点,更不可能将此概念作为终身的实践指南。
二
社会分工是阶级产生的重要条件,也就是说剩余产品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经济基础。“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是以前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只要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就是说,只要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可以说“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 632页。社会由于分成了不同的人群而产生了不同的需求,形成了与他人相区别的要求。“一切部门——畜牧业、农业、家庭手工业——中生产的增加,使人的劳动力能够产生出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同时,这也增加了氏族、家庭公社或个体家庭的每个成员所担负的每日的劳动量。吸收新的劳动力成为人们向往的事情了。战争提供了新的劳动力:俘虏变成了奴隶。”人类所存在的一切手段都是为了满足人的生存的需要。“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 161页。“随着在文明时代获得最充分发展的奴隶制的出现,就发生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这种分裂继续存在于整个文明期。”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第 176页。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所谓的文明时代就是人类分裂的时代,“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类社会的分化与人类对利益分配的差异而出现了不同的集团,为阶级的出现做了充分的准备。
社会分工是阶级产生的重要条件。“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随着城市的出现,必然要有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等,一句话,必然要有公共的政治机构 [Gemeindewesen],从而也就必然要有一般政治。在这里,居民第一次划分为两大阶级,这种划分直接以分工和生产工具为基础。”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 104页。因此,劳动和分工是一切人类社会生存的条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交往的扩大、国家和法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事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这种分工的最简单的完全自发的形式,就是奴隶制。”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第 525页。阶级是人类社会关系的产物,是各时代社会借以生产和交换的必要生活资料的那些条件。因此,我们讲阶级斗争的历史应该是把原始社会排除在外,互相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都是阶级所属的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分工产生了阶级。而正是因为人类社会的分工产生了阶级,所以马克思提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②恩格斯在 1888年英文版上加了一个注:“这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全部历史。在 1847年,社会的史前史,成文史以前的社会组织,几乎还没有人知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 272页。。恩格斯的加注表明了人类社会的所谓文明发展历史是和阶级的存在、发展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的,国家的产生为了服务于阶级、政权的存在同样与阶级的利益分配结合在一起,民主的追求是和阶级的需求结合在一起,平等的存在和每个阶级的根本利益结合在一起。
马克思对各个阶级社会的主要阶级都作了专门的描绘,例如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各个阶级就是“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社会地位分成多种多样的层次。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主、臣仆、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 272-273页。“从中世纪的农奴中产生了初期城市的城关市民:从这个市民等级中发展出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 273页。在论述资本主义社会的时候,马克思提出了资产阶级的特殊性,“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却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产阶级是统治阶级,而无产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基于不同的利益集合是不可能调和的,与国家政治权力结合在一起的阶级是资产阶级,尽管“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 273、274页。社会的统治阶级是不容许与自己的利益集团相冲突的阶级来分享统治权力的,更不用说作为相对立的无产阶级了。当然,作为资产阶级对立的阶级,无产阶级的出现也为资产阶级的灭亡准备了条件,因为“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些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 278页。“无产阶级是由于工业革命而产生的,这一革命在上个世纪下半叶发生于英国,后来相继发生于世界各文明国家。”无产阶级的“祸福、存亡和整个生存,都取决于对劳动的需求,即取决于生意的好坏,取决于不受限制的竞争的波动。一句话,无产阶级或无产者阶级是 19世纪的劳动阶级。”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 230页。实际上,无产阶级不仅是 19世纪的劳动阶级,而且也是 20世纪的劳动阶级,更是 21世纪的劳动阶级。因为“随着资产阶级即资本的发展,无产阶级即现代工人阶级也在同一程度上得到发展。”尽管资产阶级害怕无产阶级,但是资产阶级也需要无产阶级。作为反映资本和劳动这一对矛盾存在的两个阶级,是一个相伴生的存在,而且“随着工业的发展,无产阶级不仅人数增加了,而且它结合成更大的集体,它的力量日益增长,它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因为“无产阶级却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 278-279、281、282页。马克思特别指出了无产阶级与以往一切阶级的区别,论证了无产阶级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因为“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 283、285、307页。可见,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核心思想是为了争取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在,为了无产阶级的劳动分配平等的正义追求,阶级范畴在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中是不可缺少的逻辑起点。
马克思与其他思想家有着明显区别,他不是关心一切人的命运,更不是只关心个人的命运,他关心的是当时社会中遭受剥削、压迫的整个无产阶级的命运,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共产党宣言》、《资本论》,所阐述的思想都说明这一点。只要无产阶级的生存命运得以解决,那么人类社会的一切命运也都得以解决。所以,他渴望无产阶级的解放,其著述全在诉述无产阶级怎样遭受资本的剥削和压迫,启发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由“自在阶级”转变为“自为阶级”。他指出,无产阶级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必须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政治统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表述了上述思想,但只有当《资本论》(第一卷)问世,马克思才为无产阶级革命做出了经济学的论证,使马克思的政治号召有了严谨的经济学依据。马克思进而指出,无产阶级的最终理想是“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他描述的共产主义蓝图是:那是没有阶级的社会;不再有阶级斗争,不再有阶级压迫的工具——国家,也没有人对人的政治压迫。在那里,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没有强制性的分工。这是一个人人自由平等,每个人可以获得全面发展的社会。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在 20世纪上半叶曾鼓舞无数热血青年皈依无产阶级,投奔革命。可见,无产阶级不仅是一个“革命阶级”,还是一个“救世阶级”,马克思把社会进步的一切希望都寄托于这一伟大的阶级。马克思强调,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方能实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郑重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第 314页。马克思为无产阶级设定了维护无产阶级利益的国家。
以上概述,可以展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的逻辑框架:阶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体味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我们认为有两点应该引起今人思考:
第一,马克思理论的出发点是为了无产阶级的解放。为此,他把他的智慧及其一生都贡献给了这个受苦的阶级。他的道义与人格令人敬仰,但也因此他不得不放弃某些重要的学术原则,从理论研究到学说创立,如科学价值中立的原则。在考察当时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关系时,他细致、深入地分析了无产阶级不合理的经济与政治地位,却忽视了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主导者与组织者——资产阶级的积极作用,对资产阶级创立的新型文明几乎作了全盘否定,以致资产阶级只是作为剥削者的罪恶形象烙刻在人们心中。这是导致 (特别是经济落后的一些东方国家)对资产阶级及其文化采取“左倾”政策的重要原因,使这些国家在现代文明转型中走了弯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第二,马克思学说中的若干重要结论只是预言,并非实践经验的概括。譬如,资本主义制度从经济结构到政治上层建筑是否已成为社会进步的障碍,只有彻底否定它才是人们的唯一选择?无产阶级是否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除了对抗、对立一面之外,是否还存在着互相协作的一面?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个命题,马克思说,它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革命转变时期”,这意味着,它存在的时间不会太长。但经过这个“转变时期”之后,人类就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吗?如此理想的社会只经过一个较短的“转变时期”就能成为现实吗?另外,怎样才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特别是,这一专政是在全部废除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与国家机器之后建立的,那么,怎样才能确保这一专政比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更民主、更自由呢?对于这些重大问题,无论在大的框架上还是在制度细节上,马克思都缺乏具体的说明,这不能不使他的学说潜伏着不测之命运。
三
首先必须要说明的是,在马克思的政治哲学那里,阶级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不是一个哲学范畴,更不是一个政治学范畴。也就是说,阶级是一个利益集团。我们论证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在于指出不同阶级的经济地位和物质利益的对立。一切阶级斗争,都是在物质利益即经济利益互相对立和冲突的基础上发生的,归根到底也都是围绕着物质利益而进行的。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首先在各个社会形态的两大基本阶级之间展开,如奴隶社会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的斗争,封建社会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斗争,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在阶级社会里,代表新生产关系的剥削阶级和代表旧生产关系的另一个剥削阶级之间,也会发生激烈的斗争。例如,在奴隶社会末期,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阶级的斗争;在封建社会末期,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地主阶级的斗争。自从阶级产生以来,阶级斗争就没有停止过,它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阶级斗争是在它的基础上发生、发展的,是由它所决定的。而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阶级社会又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实现。阶级斗争具有多种形式。资本主义社会是阶级斗争发展最完备的社会形态,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有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三种基本形式。我们现在有些学者不认同阶级斗争观点的存在,原因有二:一是在于没有对马克思的阶级范畴给予充分的诠释,仅仅由于“文革”时期的阶级斗争扩大化进而否定阶级斗争的存在;二是由于把阶级范畴的内涵扩大化,把阶级范畴的经济学含义掺加了政治学含义在其中,因为阶级只是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逻辑起点,不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本内涵。
恩格斯指出:“以血族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各社会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在这种社会中,家庭制度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从此自由开展起来,这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了直到今日的全部成文史的内容。”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第 2页。也就是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20世纪和 21世纪的经济危机验证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理论,“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对一些人是好事,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第 177-178页。这一情况的最明显的例证就是现代化所带来的后果。所以,“资产阶级社会本身所产生的冲突,必须在斗争中加以解决,靠空想是消灭不了的。”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 157页。因此,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根源,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马克思指出:“两大社会阶级之间的斗争,必然会成为政治斗争。……在阶级反对阶级的任何斗争中,斗争的直接目的是政治权力;统治阶级保卫自己的最高政治权力,……被统治阶级首先争取一部分政治权力、然后争取全部政治权力,以便能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去改变现行法律。”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 284页。所以“现在马克思则证明,至今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在全部纷繁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问题的中心仅仅是社会阶级的社会的和政治的统治,即旧的阶级要保持统治,新兴的阶级要争得统治。”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第 334页。阶级斗争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占有政治权力实行政治统治而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土地占有制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正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一样,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第 250页。在人类已经走过的历史中已经证明了“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而一切争取解放的阶级斗争,尽管它必然地具有政治的形式 (因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阶级解放进行的。”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第 251页。阶级范畴本身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 (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不同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①《列宁选集》第 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 11页。“迄今为止在历史著作中根本不起作用或者只起极小作用的经济事实,至少在现代世界中是一个决定性的历史力量;这些经济事实形成了产生现代阶级对立的基础;这些阶级对立,在它们因大工业得到充分发展的国家里,因而特别是在英国,又是政党形成的基础,党派斗争的基础,因而也是全部政治史的基础。”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第 196页。“在阶级反对阶级的任何斗争中,斗争的直接目的是政治权力;统治阶级保卫自己的最高政治权力,也就是说保卫它在立法机关中可靠的多数;被统治阶级首先争取一部分政治权力、然后争取全部政治权力,以便能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去改变现行法律。”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卷,第 284页。
正是由于阶级和阶级斗争都是为了经济利益而存在,所以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因为没有对抗、没有矛盾人类社会也就没有进步。这是人类文明社会直到今天所依然遵循的规律。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就是由于这种阶级对抗的规律而发展起来的。“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第 177页。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致奥·倍倍尔等人的信中指出:“我们都非常重视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重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卷,第 189页。
马克思在 1852年致约·魏德迈的信中对自己的阶级思想作了总结,明确提出:“(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第 547页。马克思在为世界革命共产主义者协会所写的章程中也指出:“协会的宗旨是推翻所有特权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并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直到共产主义实现为止,共产主义是人类大家庭最终的组织形式。”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 605页。由此可见,阶级概念是理解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关键。抽掉阶级概念,整个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论体系就不复存在。
[责任编辑:勇 君 ]
On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of Marxist Political Philosophy
JIANG Yong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development,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100,P.R.China)
The concept of class is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aswell as the fundamental hypothesis of marxist political philosophy.The concept of“class”runs through the theories of Marxist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accordingly serves as the fundamental concept of Marxist political philosophy.Before Marx,the bourgeois historians had also elaborated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class struggle and the bourgeois economists had made economic analyses of different classes,they nonetheless failed to build political philosophy on the basis of class struggle,not to say take the concept as their lifetime practice guidelines.The concept of“class”is the key to understanding Marxist political philosophy.Removing the concept,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Marxistpolitical philosophy will be nonexistent.
class;class struggle;country;freedom
2010-02-15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分配正义研究”(项目编号 10BZX016)和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分配正义及其劳动的基础研究”(编号 09CZXJ02)的阶段性成果。
姜涌,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济南 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