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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恭尹“性情论”诗学思想简论

2011-04-13李永贤

关键词:性情诗歌情感

李永贤

(河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河南 新乡453007)

岭南三大家之一的陈恭尹是清初诗坛上一位重要诗人,当时名家如王士禛、朱彝尊、赵执信、易堂九子等,都与之交往密切。对他的诗,前人已多有正面评价,但对其诗论却论述不多。本文拟对其诗歌性情论作一简要论述。

受明代中期以来复古派理论与实践的影响,诗坛上模拟古人、情感失真的现象非常突出,直到清初,仍无明显改观。陈恭尹在《漫兴》诗中对此表达了强烈不满,他说:“近世无真气,斯人也自豪。文章本性情,笑汝小儿曹。”他认为:“性情者,诗之源泉也。”[1]690其诗歌实践也贯穿了这一原则。其“性情”内涵可从以下几方面得到认识。

一、“性情”的特征

陈恭尹认为诗歌“性情”必须真实而强烈;写诗追求的不是工,而是真。他说:“诗有意于求工,非诗也。古之作者必不得已而后有言,其发也,如涌泉出地,若有物鼓籥之,高深夷险,因形制流,初无定势,其浩渺之气,足以凄神寒骨,其声足以惊心荡耳,渟蓄静湛,足以陶写万汇,牢笼百态。故性情者,诗之泉源也。……诗之真者,长篇短句,正锋侧笔,各具一面目,而作者之性情自见,故可使万里之遥,千载之下,读者虽未识其人,而恍惚遇之。”[1]690-691

陈恭尹论诗不同于明代以来流行的以时代论优劣的作风。复古派以“文必秦汉”为号召,提倡不读唐以后书,而唐宋派则提倡唐宋古文以纠复古派之失,在陈恭尹看来都是一偏之论。他在《屈翁山文抄序》中说:“夫文之为用,所以写天地万物之情,而传于人;述古今万事之变,而垂于后。其写物也,须眉毕见,生气跃然。其述事也,治乱有源,脉络井井,使读者如身入其中,喜者欲舞,怒者欲奋,哀者欲泣,乐者欲歌,足以示劝惩而起顽懦。苟能如是,不必问其为秦,为汉,为唐,为宋,皆天下之劲兵也,而孰敢与之争。”[1]682-683这虽是论文之语,但同样适用于论诗。他在《初刻自叙》中说:“余自志学以往,皆为患难之日,东西南北不能多挟书自随,而意有所感,复不能已于言,故于文辞,取之胸臆者为多,而稽古之力不及,于昔人矩度,盖阙如也。”[1]6所以,论诗拘泥于时代,并将某种诗的形式风格作为学习模仿的对象,是弃本而执末,只有表现真实而强烈的情感,才是诗歌的根本。在《次韵答徐紫凝》中,他大声疾呼:“文章大道以为公,今昔何能强使同?只写性情流纸上,莫将唐宋滞胸中。”

二、性情的内容

陈恭尹强调情感真实,并非认为只要真实的情感都可以表现于诗,实际上,除情感的真实外,陈恭尹还特别强调情感自身的价值,他说:“文以气为主,非谓其驰骤阖辟,雄健滔莽,转折万变而不可穷也。古之作者皆以其经天纬地之才,悲悯时俗之心,超轶古今之识,不得已而寓之文章,其胸中浩浩然,磊磊然,盘勃郁积而不宣泄者,一与外物遇,如决山出泉,叩弦发矢,一往奔注,不自知其所极,此文之至也”这里所说的气,并非表现于文章中的豪莽粗壮的气势,也非在诗中的直白宣泄,而主要指表现于诗中的作者因怀才不遇、志向不得伸展而产生的愤激之情。情感除了真实之外,还要表现高尚的情操和品节,他说:“盖有道之言,简而气和;英雄之言,烈而气高;忠臣孝子之言,隐而气悲;高人之言,达而气决;憸邪之言,给而气靡,其大概也。虽复兴寄百出,流荡逾节,而识者终有以得之语言行墨之外。”[1]689

陈恭尹对于情感真实性和高尚性的强调,与他所处的时代及个人遭遇有密切关系。明清易代的时代巨变,国仇家恨的人生不幸,奔走四方、志在恢复而终归希望破灭的经历,给他的人生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他希望把由此产生的悲愤慷慨之情表现出来。在《选选楼集序》中他说:“刘越石、卢子谅志不在诗而间有吐属,亦忝作者之林,其才思清拔,遭罹厄运,抒写情怀不究秘也。余少与岑子霍山读书七十二峰间,时边烽日警,四郊多垒,俱不屑屑于经生帖括之言,每酒酣击案,切齿于失机误国之俦,而引断以古今成败,仰天号叹,至为泣下,其壮心热血亦足观矣。既而事已大定,余避地江楚,霍山继至,其生平游览凭吊、寄怀赠送,未免有辞,虽非刻意,以此名家,而锻炼精纯,沈涵渊谧,不如专家之富,而其精者无多让焉。矧其志节巉严,学问淹贯,为日下狂澜之砥柱,其言益可贵重。”[1]889-890《选选楼集》的作者岑徵,与陈恭尹友善,是富有大志的杰出之士,国变后,仗剑远游,遗民终其身。释古梵评价他:“抱雄才大略,遭世沧桑,慨然高蹈,惟与二三素交,痛饮以浇块垒,悲歌以写牢骚。”[2]由此可见,这种对情感价值的强调,反映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陈恭尹前期诗歌,多抒写舍身报国的豪情壮志。冯奉初《陈元孝传》说他:“方欲放揽远游,驰骛当世,及郁不得逞,束缚无成,忧念之志,一形于诗。……在江南所作《怀古》及《虎丘题壁》诸诗,倾动一时。其《全集》则真气盘郁,激昂顿挫,足以发其幽忧哀怨之思,而隐寓忠孝缠绵之致,故非一时诗人所及。……论曰:恭尹以蒙难余生,幸完卵于覆巢之下,颠沛流离,屡濒于死,故其生平多沈痛哀怨之词,有怆怳若难以为怀者。”[1]901

易代之际,这种因家国之难而产生的愤激之情非常普遍,黄宗羲《诗历题辞》就说:“诗之道甚大,一人之性情,天下之治乱,皆所藏纳。”[3]387同为遗民的归庄在《吴余常诗稿序》中说:“吾以为一身之遭逢,其小者也,盖亦视国家之运焉。诗家前称七子,后称杜陵,后世无其伦比。使七子不当建安之多难,杜陵不遭天宝以后之乱,盗贼群起,攘窃割据,宗社臲靰,民生涂炭,即有慨于中,未必能寄托深远,感动人心,使读者流连不已如此也。”[4]艰苦的时代往往能使诗人超越狭隘的个人利益,立足家国与民族的立场来发抒情感,黄宗羲《马雪航诗序》也对感情做了价值的区分:“诗以道性情,夫人而能言之。然自古以来,诗之美者多矣,而知性者何其少也。盖有一时之性情,有万古之性情。夫吴歙越唱,怨女逐臣,触景感物,言乎其所不得不言,此一时之性情也。孔子删之以合乎兴、观、群、怨、思无邪之旨,此古万之性情也。吾人诵法孔子,苟其言诗,亦必当以孔子之性情为性情。如徒逐逐于怨女逐臣,逮其天机之自露,则一偏之曲,其为性情亦末矣。”[3]363-364考虑到国破家亡时代对于振兴民族国家的强烈需要,黄宗羲这一说法,有其深刻的时代与社会意义。但把情感做一己之性情和孔子之性情的高下区分,也有其历史的局限。陈恭尹对此的理解显然比黄宗羲要更为融通。

三、对“以声论诗”的再认识

以声论诗本为儒家诗论的传统。先秦时期诗乐一体,故论诗不离论声。随着诗与乐的分离,论声渐不为诗论家所重。元明以来,出于诗歌辨体需要,以声论诗又为人所提及。如李东阳说:“言之成章者为文,文之成声者则为诗。”[5]明代以声论诗虽然也承继了传统诗论强调声源于情的基本思路,但具体的论述往往又落实在格律、声调、句法、字法等具体的方法上,造成重形式而轻情感的弊端。

陈恭尹“以声论诗”以情感为本位,强调“感人以理者浅,而感人以情者深,感人以言者有涯,而感人以声者无方”。对于汉魏、盛唐诗歌的成就,不着眼于格调及句法、字法等具体形式,而将声和情结合起来谈,认为声与情相得益彰才是汉魏、盛唐诗的根本,他说:“《风》、《雅》、汉魏之诗,其情浓,浓则醇,醇则简,有一唱三叹之遗音。四唐之律,选声炼词,如律吕和鸣,金石交作,其妙常在言意之外。故汉魏以上,声生乎情者也。唐律,情生乎声者也,其于感人一也。试尝求之,哀猿之鸣,蟋蟀之吟,此声生乎情者也;闻鼙而思将帅,闻琴而志山水,此情生乎声者也。”[1]694由于不纠缠在具体的字法、句法上,所以,他提供给学诗者的只是一种宏观的指导,并不会教人去模仿。他说:“唐人之指事也,或避实而击虚,或舍直而摹曲;言境也,或取神而遗形,或举小而略大,皆所以致其声也。故事同也,言同也,一字易而情乖;四声同也,五色同也,清浊殊而味减。”[1]694只有把握住“性情”这个核心,才抓住了写诗的根本,虽不言法,而法在其中。近世言诗者由于多关注形式技巧,言法而略情,反而“言其法则甚详,得其门者或寡矣”。陈恭尹的“以声论诗”,是建立在对当时诗坛弊端的深刻反思之上的,有利于促进诗歌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对“情感”表达的要求

陈恭尹强调诗歌情感表达必须自然。这源于《礼记·乐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情感发生说。情感的自然表达以人情感的自然生发为基础,在《张菊水诗序》中,陈恭尹有这样的论述:“诗始于风。风者,动物也,与水遇而成澜,文之至也;与木遇而为籁,声之极也。二者皆本于自然。诗者,发愤之所为作,外物之感,哀乐有动于中,勃然而赴之,不自知其言之工耶否耶,上也;称情而出之,和比其音律,引伸其物类,以副吾之所怀,次也。若有意于必传,用以博当世名而趋一时之好,则去自然也远矣。”[1]708可见,情感的自然首先要建立在抒情的需要之上,不能强求;其次,表达情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法则;再次要避免功利之心,不能有意求工。

情感表达的自然,并非冲口而出的任情宣泄和一览无余的随意表白,诗歌毕竟有其艺术的特殊要求。明代公安派为纠正复古派模拟古人、性情虚假的弊端,以“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为号召,提倡性情之真,认为闾阎妇人孺子所唱《擎破玉》、《打草竿》之类民歌,为“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情欲”的真声[6]188,强调“宁今宁俗,不肯拾人一字”[6]781-782,使诗歌走向俚俗。陈恭尹不赞成情感表达的随意,他在《答梁药亭论诗书》中提到写诗的三个原则:“性情欲流,流而不俚;规格与别,别而不离;词语欲化,化而不佻。”他对“性情欲流,流而不俚”的解释是:“夫情性欲流者,欲其跃动也,欲其酣畅也,欲其呈露也,然必务留余地,使读者寻绎得之,过尔痛快,便近于俚。……《三百篇》之动人,不若瞽儿牧竖之歌,然识者终不以彼易此也。”瞽儿牧竖之歌虽然其性情天真生动,毕竟其表达不够含蓄,内容也不够雅致,过于质实而缺乏艺术之美,所以,也为诗人所不取,这正是针对公安派提出的批评。

五、对“情”与“理”关系的辨正

中国传统诗论重情感而不重说理,诗与非诗的区别也正在于此。后世批评宋诗者,往往把说理视为其病根。如李梦阳《缶音序》说:“宋人主理作理语,于是薄风云月露一切铲去不为。……诗何尝无理,若专作理语何不作文而诗为耶?”[7]对于诗歌中的情感,传统诗论主要有两种观念:一是认为“情”要服从于“理”,为“理”所制约;二是认为“情”可以超越“理”,以情感的自由表达为目的。前者以汉儒和理学家诗论为代表,后者以公安派诗论为代表。强调“情”服从“理”,容易造成对个性意识的压抑,且伦理意识太强;公安派理论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但情感失去外在约束,容易造成情感泛滥。陈恭尹首先从“诗”与“文”的文体特征上来思考“情”、“理”的关系。他说:“文之传有二道:理也,情也。六经皆本于理,而《三百篇》独兼乎情。”他也认为说理是“文”的特征,而言情则是诗的专长,但由于“情必附理而行”,他又不否定以诗说理,比如《诗经》虽然以情为主,但却做到了情兼乎理。而《诗经》中风、雅、颂在情理关系的处理上也有不同特点,“列国之《风》,情胜于理者也。《二雅》、《三颂》,理称其情者也”。对于诗歌中情与理关系处理的具体方式,因诗人身份和所处时代的不同而有变化,“由理入者,其言高浑;由情出者,其言酣畅。《三百篇》之理胜者,大抵圣贤之言也。骚人以还,则往往情胜。六朝三唐,则又拘以声律,尚以绮丽,由是作者益难为工,而日远于古”[1]710-711。可见,唐代以前去古未远,诗风质朴,诗法简要,反而能使“情”与“理”相得益彰,而唐代以后,声律格调等法度越来越细密,反而使诗歌偏离了言情说理的正道,丢掉了诗歌的传统。

当然,陈恭尹对于“理”的理解,与传统诗论有很大的不同,他所说的“理”,并非简单地等同于汉儒所说的纲常礼教,也非理学家所说的天理良知,更不是明代公安派所说的人欲俗情。他所说的“理”,虽然也有基于传统道德意识之上的忠孝节义观念,但同时也富有充实的社会内容。具体表现为诗人高远的志向、崇高的品质、关心民生疾苦的热肠以及贯穿于其中的对社会现实及未来的理性思考和个人不幸遭遇所激荡起的愤懑不平之气。特别在动荡的时代,这些内容又具体体现为“流俗万变,而君子道其常,刀斧鼎镬交于前,而君子行其素”[1]729的坚贞品节。他在《先友集序》中对此作了这样的概括:“虽燕戏之间,未尝不及于治身忧民忠国也。人之有善。若庆云之出于天,醴泉之涌于地,亟亟然,唯恐不与众共见之。人有过,谆谆然曲导之,若垢衣之被其体,芒刺之集其背。闻饥寒之人,甚于其身受之也,必相与谋衣食之。政令之失,时事之非,既竭其力,而无以转移,犹为之累吁积叹至于不寐。”这才是陈恭尹所理解的“理”的真实内涵。可见,陈恭尹所说的“理”并非外在于“情”而存在,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强加区别。

当然,陈恭尹所说的“理”也以学问为基础,他自称作文有三病:“不养心,故其气不昌;不穷理,故其源不宽;不熟古今之变,故其议不辨。”[1]758并打算“谋三五年闭户以攻之。”其实,这种将学问与作诗结合起来的观点,也是明末清初诗坛对明代诗学弊端进行反思的结果。如钱谦益《题杜苍略自评诗文》云:“夫诗文之道,萌坼于灵心,蛰启于世运,而茁长于学问。三者相值,如灯之有炷,有油,有火,而焰发焉。”[8]1594黄宗羲在《诗历题辞》中也认为:“多读书,则诗不期工而自工,若学诗以求其工,则必不可得。读经史百家,则虽不见一诗,而诗在其中。”[3]387当然,读书对于作诗只是基础,重要的还在于诗人的性情。

六、陈恭尹“性情论”在诗歌创作中的体现

陈恭尹诗学理论与其诗歌创作是相统一的,这在他早期的诗歌创作中体现得尤为鲜明。这与他的身世遭遇有密切关系。陈恭尹父亲陈邦彦为抗清而壮烈捐躯,庶母和三个弟弟死于乱军,“每念及国破君亡,全家受戮,辄失声痛哭,思欲以身殉之”[1]899。他先是间关奔走,志在恢复;后来见恢复无望,便抱道守节,掩户著书。故黍离之情,新亭之泪,往往而见。收入《初游集》、《增江前集》、《中游集》、《增江后集》、《江村集》的诗歌,都很好地诠释了他的诗学思想,这些诗歌,充满对故国的眷怀、对复兴大业的渴望和对现实与历史的思考,情感强烈真切,表达自然熨帖,苍凉劲健,感人肺腑。

随着清廷统治的巩固,遗民生存环境日益险恶,言语行止,动成拘忌,故国之思、复兴之志成为内心无法言说的隐痛。在三藩之乱中,陈恭尹遭人诬陷,身陷囹圄,几乎因此而殒命。残酷现实的打击迫使他不得不对自己的处世方式作出调整,于是,一改避世隐居的故态,过起“冠盖交游,赠答无虚日”的悠游生活。

其实,陈恭尹看似前后易辙的人生转变,完全是出于忧谗畏讥、避祸全生的考虑。他后期诗歌从情感内容而言不能说全是虚假和做作,但起码大多都收敛了真心真情。实际上,他做出这种选择出于以下几种原因:

首先,迫于政治与现实环境的压力。陈恭尹生存环境的险恶,在其《先友集序》中已有透露,他说:“方其放情抗论,下视先古,卑笑当世,若且欲快其意气。然更变乱以来,其间毙于桁杨,仆于草野,逃于浮屠方士者相继;而得毕命王事,自致青史者,亦往往不乏。人各有命焉,要其志皆为不苟矣。……今一二存者,大致困厄穷山中,愊恻日暮,有所欲言,咀嚼齿舌间,周视四座之人,而后敢发。”[1]713一方面是对现实处境的畏惧,一方面是坚守志节的需要,这增加了遗民们的生存难度,他说:“靖难之后,峨眉亭上题诗者,有‘全身远害,力固首阳’之句,余每读而悲之。夫二者固难兼之,势也。当二子叩马而谏,其言直切,非太公义人一语,将不免于左右之兵,是远害之难也;及其采薇西山,安所得非周之粟而食之?是首阳之不易固也。”[1]716

其次,出于畏祸全生的考虑。陈恭尹早年心怀大志,志在复仇。希望破灭后,掩户著书,洁身自好。三藩之乱中因遭人诬陷而深陷囹圄,在他下狱期间,家人将他一些未及梓行的诗文付之一炬,“往时颇有所选述,自戊午遭意外之诬,下狱二百余日,家人惶迫,时惧更以文字得罪,取付秦炬”[1]862。我们可以想见,这些烧掉的文字,一定表达了某些不可与外人道的真实情感。后虽转危为安,但他出狱后仍心有余悸,意识到如不改变处世方式,可能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及得脱,自念身历沧桑,恐终不为世所容,乃筑室羊城之南,以诗文自娱。贵人有折节下交者,无不礼接,于是冠盖往来,人人得其欢心”[1]898。可见,他后期的诗缺少深层而真实的思想,完全是迫于压力的无奈之举。

另外,家族延续的需要,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据冯奉初《陈恭尹传》,早年陈恭尹为恢复大业奔走四方,一天路遇一位父执,责备他说:“君先人未葬,四世宗枋无托,奈何欲以一死塞责,绝先忠臣后耶!”恭尹泣而谢之。从陈恭尹一生的经历和处事方式看,这一记载是可信的。这也可以从他的诗文中得到证实。其《中游集小序》说:“予之初游也,志不期归。念二人窀穸未卜,五世之宗祏无托,乃黾勉毕婚,虽家寄增江而心未尝不在万里外也。”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人历来把宗族延续和守护先人陵墓看做家族最重要的事情。他在《漫兴》中说:“借屋增江口,悠悠十八年,力穷群籍内,身老众人前。曲巷来风满,闭门得月偏。有生同是寓,终恋墓边田。”《赣儿受室,承诸公赠诗赋答》说:“千秋名立举家捐,心死灰寒四十年。直为诗书存此脉,重劳尘土作诸缘。羲爻始叶包蒙吉,韩奕多承缵祖篇。若使析薪讥可免,钓竿吾在五湖船。”都是这种心迹的真实表露。

其实,陈恭尹后期的一些诗作,其真气也时有显现,如写于晚年的《九日登镇海楼》:“清尊须醉曲栏前,飞阁临秋一浩然。五岭北来峰在地,九州南尽水浮天。将开菊蕊黄如酒,欲到松风响似泉。白首重阳惟有笑,未堪怀古问山川。”尾联两句,含义幽深,寓含多少人生伤痛和不可言说的无奈。另外,在特殊时间、面对特殊人物时,他诗中的郁勃之气也常跃然纸上,如怀念过去岁月或与遗民故老赠答酬唱的许多诗,像《赠山农》:“死国当年尚有孤,为忠为节义何殊?白头吟望天南路,老泪相逢各未枯。”《丙子生日归锦岩先祠,次去年韵》:“老作书鱼钻简篇,伤心长是小春前。祠开梓里才期月,归对篱花已二年。昧谷日斜难却返,昆池灰冷不重燃。生前生后何穷事,泪洒西风罔极天。”都是如此,只是这些诗不再像早年的诗那样显得英气外露,而多了几分阅尽人世沧桑后的悲凉和稳重。

[1]陈恭尹.独漉堂集[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

[2]黄海章.明末广东抗清诗人评传[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155.

[3]黄宗羲.黄梨洲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59.

[4]归庄.归庄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182.

[5]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M].长沙:岳麓书社,1985:58.

[6]钱伯城.袁宏道集笺校[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7]蔡景康.明代文论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106.

[8]钱谦益.钱牧斋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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