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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政治哲学的三维解读

2011-04-13王中汝

关键词:孙中山民主政府

王中汝

(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北京100091)

孙中山的政治哲学,特别是对自由、平等、良善政治的思考,对于身处全球化时代、正在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中国,依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国家自由高于个人自由

根据欧洲启蒙学者的自然法理论,自由与平等都是人的天赋权利,不可被他人、政府或者任何类型的权威非法剥夺。但在自由主义的理论体系中,自由与平等的权重是不同的。换言之,自由优先于平等、民主等政治价值。这里的自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由,而是个人自由。这种个人自由,不仅意味着“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即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1],更意味着个人通过市场交易获得并保有财富的自由。在市场经济与私有财产制度下,最重要的个人自由是以资本获取利润的自由。

近代以来,人们对中国的政治状况存在着两种不同评价。一方面,有人认为中国政治是专制政治,人民既享受不到自由,也缺乏自由的意识。孟德斯鸠说:“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2]黑格尔也说,中国人“没有任何自由,所以政府的形式必然是专制主义”[3]。另一方面,有人认为中国人缺乏结社的意识,始终处于一盘散沙之中。孙中山承认,中国人处于一盘散沙状态,这是“大家都有自由”而不能形成“坚固团体”[4]272的必然结果。尽管中国实行帝制,但皇帝的专制权力并非牢牢控制着人民,“人民对于皇帝只有一个关系,就是纳粮,除了纳粮之外,便和政府没有别的关系。……政府只要人民纳粮,便不会去理会他们别的事,其余都是听人民自生自灭”[4]275。中国传统政治的专制程度远较欧洲国家低,因此“中国自古以来,虽无自由之名,而确有自由之实,且极其充分”[4]281,以至`于人民生活在一盘散沙状态中。

在封建社会,尽管皇帝离人民很远,但代表皇权的地方政府与官吏离人民却很近,皇权、族权、绅权等形形色色的权力在保护人民的同时也在束缚着人民。分工不发达的小农社会,也难以形成工业社会特有的群体性组织与相应的集体行动。孙中山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因而得出封建社会的中国人享有充分的个人自由的结论。“我们是因为自由太多,没有团体,没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因为是一片散沙,所以受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受列强经济商战的压迫,我们现在便不能抵抗。要将来能够抵抗外国的压迫,就要打破各人的自由,结成很坚固的团体”[4]281。无论其依据是否充分,孙中山的结论无疑提出了革命中的个人自由与集体自由的关系问题。中国要实现民族独立,就要结束一盘散沙状态,组织起来与外敌进行斗争,这个结论是正确的。人民要组织起来,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因此,孙中山认为“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国家能够行动自由,中国便是强盛的国家。要这样做去,便要大家牺牲自由”[4]282。换句话说,中国革命的目标,首先是民族独立与国家自由,而不是个人自由。

限制个人自由,团结起来为民族自由、国家自由而奋斗,首先是革命党的任务。当然,组织起来的任务不仅仅局限于革命党,士农工商等各行各业的人民都应该如此。在工人方面,是组织起来,成立各种工会。孙中山认为,与西方各国工人结社的“目的就是在同资本家争地位”“去和资本家抵抗”不同,中国工人最大的敌人是帝国主义国家在华垄断资本,而不是软弱的本国资产阶级。列强及军阀问题不解决,工人阶级难以获得发展,因此工人应“立一个志愿,组织一个工人大团体”,信奉三民主义,积极参加国民革命[5]145。同样,农民也要联合起来。“农民是我们中国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那么,怎么才能让农民参加革命?要联系农民的切身利益,“讲农民本体的利益,农民才注意”[5]555。农民的利益何在?又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最根本的办法,“归结是要耕者有其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将农民组织起来,使“全体农民都有觉悟”,“劝农民结团体”。当然,孙中山解决农民问题的具体思路与共产党不同。他希望用和平的手段解决,免得地主生出“大反动力”,总的目标是“让农民可以得利益,地主不受损失,这种方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5]557-558。然而在当时的条件下,让农民得益而地主不受损失的“和平解决”,很难实现。

任何一种政治思想,都是具体环境的产物。近代欧美极为重视的个人自由,缘于中世纪神权政治与绝对君主制下的不自由。资本主义要生存下来,个人自由——资本流动的自由、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的自由——是首要条件。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则不同。恩格斯在谈论波兰问题时指出,“一个大民族,只要还没有实现民族独立,历史地看,就甚至不能比较严肃地讨论任何内政问题”。因此,“每一个波兰的农民和工人,一旦从自己的闭塞状态中觉醒,参加为共同利益进行的斗争,首先就会碰到民族压迫的事实,这一事实到处都是他们前进道路上的第一个障碍。排除民族压迫是一切健康而自由的发展的基本条件”[6]。孙中山关于国家自由、民族自由高于个人自由的主张,是中国近代救亡图存历史主题的产物。

二、政治平等与物质平等并重才是真平等

自由与平等,是美国独立革命与法国大革命的旗帜。美国的《独立宣言》,把英国政府的专制残暴、殖民地人民与英国本土人民的不平等,作为美国独立的主要理由:“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8]11法国大革命时的《人权宣言》(即《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也开宗明义地宣称“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7]41。自此以后,平等成为政治哲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之一。了解孙中山的政治哲学对中国的意义,不能不研究他对平等的看法。

如同没有天赋自由,孙中山同样认为不存在天赋平等。“天地间所生的东西总是没有相同的。既然都是不相同,自然不能够说是平等。自然界既没有平等,人类又怎么平等呢?天生人类本来也是不平等的,到了人类专制发达以后,专制帝王尤其变本加厉,弄到结果,比较天生的更是不平等了。这种由帝王造成的不平等,是人为的不平等”[4]284。把“相同”等同于“平等”,“不相同”等同于“不平等”,从而得出人类天生不平等的结论,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然而,问题不仅仅在于对人类初始状态的考察,更在于对现世不平等或“人为的不平等”的审视与追问。“人为的不平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社会制度制造出的不平等,例如封建等级制度导致的政治社会等级;另一方面,则是绝对或极端的平均主义所带来的“平头的平等”即“假平等”。“如果不管各人天赋的聪明才力,就是以后有造就高的地位,也要把他们压下去,一律要平等,世界便没有进步,人类便要退化。所以我们讲民权平等,又要世界有进步,是要人民在政治上的地位平等。因为平等是人为的,不是天生的;人造的平等,只有做到政治上的地位平等”[4]286。

在自由之外,追求平等是欧美革命的另一大动力。单从等级制度的森严程度来看,欧洲封建社会远非中国封建社会那样有“弹性”。“中国社会的等级结构主要存在于两个部分,是一种二元式的结构,这就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官与民、劳心者与劳力者之间的两分,它也意味着尊卑、贵贱乃至于富贫的两分”[8]。欧洲社会则不同,人民受到层次繁多的依附性等级制度的压制。因而,平等往往难以成为中国社会变迁的动力,尽管间或也出现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声音。那么,中国人逐求的是什么呢?孙中山认为,一方面因为中国贫困,所以人民追求的是发财,另一方面,由于皇帝是位置最高、权力最大的人,中国历史上的战争都是由争帝位而起。当皇帝的思想,自然与平等直接相悖。然而希望发一笔小财,以及由此而来的平均主义,则是小农社会的典型特征。换言之,在中国,无论是一般农民还是觊觎帝位者,都没有近代以来才产生的自由平等思想。既然中国的问题不在于个人自由与个人平等,那么就不能以自由平等而必须以三民主义为旗帜进行革命。

在平等问题上,孙中山区分了“不平等”“假平等”与“真平等”,认为真正的平等是政治平等,是“立足点”的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即所谓“平头的平等”。单从文字上看,孙中山仿佛是一名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的平等观主张起点平等或机会平等,而反对结果平等。然而,革命成功之后,“建设之首要在民生”[4]126-127,表明孙中山不是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关注的焦点,恰恰不是人民生活,而是政治平等,这导致欧美发达国家“国内的平民,受资本家的压制,穷人受富人的压制……这是何等不平等的景象呢?所以欧美现在便生出贫富不均的大问题来了”[9]4。如果不解决贫富不均问题,“将来人民富足,纯是少数人的富,不是多数人的富。那种少数人的富,是假富,多数人的富,才是真富”[9]6。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措施,是限制资本、平均地权,目的是预防资本与土地垄断导致贫富分化与阶级对立,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结果平等。因此可以说,孙中山是政治平等与经济平等、起点(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并重的。

在阶级社会,平等问题极为复杂——既有生产资料占有差异导致的不平等,也有个人才能差异导致的不平等。甚至在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共产主义,在其第一阶段,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条件下,也不存在完全的、绝对的平等,因为“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是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10]。按劳分配,即按劳动能力与贡献分配生活资料,也会产生不平等。既尊重个人能力所带来的不平等,又确保这种能力培养条件的平等,既确保起点与机会平等,又保障一定程度的结果平等,避免西方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弊病,是孙中山在平等问题上的总体观点。

三、建设权能分开的良善政治

在欧美政治传统中,自由与民主是有着内在冲突的政治价值。自由主义把个人自由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民主主义则把民主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前者认为,即使没有民主,个人自由也可以存在,关键是要限制公共权力,防止政府侵犯个人的行动、思想、言论、信仰等。后者则要求,政府权力来自多数,政府决策也应该以多数意见为依归。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居于强势的自由主义发展出自由主义民主,即把民主局限于自由主义框架之中,防范民主侵犯个人自由。在孙中山看来,将民主置于自由之下,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没有民主,“平等自由不过是一种空名词”[4]294。中国的问题,不是政府权力膨胀侵害自由平等,而是“政治不良”所导致的“政府没有能力”[4]297。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进行政治革命,建立民主政治。

问题是建立什么样的民主政治。孙中山认为,欧美民主模式有两个弊端。其一,以阶级分化与剥削为基础,是少数人的民主。中国“不是要学欧美,步他们的后尘”,而要建立“一个‘全民政治’的民国,要驾乎欧美之上”[4]314。抽象地说,孙中山的认识是正确的,中国社会的确不存在欧洲19世纪那样的阶级分化状况。但在民主革命阶段,“全民政治”无疑是一种空想——革命需要社会动员,社会动员就要分清“敌”“我”。其二,欧美民主政府缺乏行动能力。“在民权发达的国家,多数的政府都是弄到无能的;民权不发达的国家,政府多是有能的”[4]321。政府为什么无能?是人民得到了自由平等,得到了反抗政府的权利,“一般人把自由平等用到太没有限制”而导致“政府毫不能做事”,政府“无论如何良善”“皆不满意”,最后到了“国家虽然是有政府,便和无政府一样”的地步。“长此以往,不想办法来改变,政治上是很难望进步的”[4]322。其实,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政府毫不能做事”正是资产阶级及其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所要求的。唯有“小政府”,才不会妨碍资本的自由流动。这个道理,也许并不为孙中山所了解,因此他才有了人们对“无论如何良善”“皆不满意”的评价。

民主政府是否无能,非民主的威权政府是否高效,长期以来始终是政治学界关注的热门话题。无论如何,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存在着“有能”政府的现实需要。既要建设“全民政治”,又要确保政府的能力和效率,是孙中山追求的政治民主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孙中山设计出“权”“能”分开理论。“权”就是权力,“能”就是能力。所谓权能分开,就是把人民的权力与政府的能力分开。“一个是政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人民的手内,要人民有充分的政权可以直接去管理国事。这个政权,便是民权。一个是治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政府的机关之内,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国事务。这个治权,便是政府权”[4]347。人民的权力,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政府的权力即治权,包括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政府有了这些治权,能力就会大为提升。“政府有了这样的能力,有了这些做工的门径,才可以发出无限的威力,才是万能政府。人民有了这样大的权力,有了这样多的节制,便不怕政府到了万能没有力量来管理”[4]354。在孙中山看来,唯有实现权能分开,“民权问题才算是真解决,政治才算是有轨道”[4]352。这样的政府,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国家有了这样的纯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4]354。

孙中山的政治权能理论,建立在以天赋能力或自然禀赋为基本依据对人群分类的基础之上。首先是先知先觉者,他们是最聪明的、最具才力的人,担负着“发明真理,以引导人群、引导社会”的道德责任。其次是后知后觉者,他们创造发明的能力较差,但能够较早领悟、模仿先知先觉者的思想和所做的事。最后,大部分人都是不知不觉者,他们不能知,只知行。“世界上如果没有先知先觉,便没有发起人;如果没有后知后觉,便没有赞成者;如果没有不知不觉,便没有实行者。……所以世界上的进步,都是靠这三种人,无论是缺少了哪一种人都是不可能的。……我们要知道民权不是天生的,是人造成的。我们应该造成民权,交到人民,不要等人民来争才交到他们”[4]324。孙中山承认所谓不知不觉者的重要性,但也没有把这种重要性过度夸大。“你不承认十二年的祸乱是革命党造成的么?民意大多数却承认是这样的。……你们要实行自己的宗旨,不要事事迁就民意,甚至于(与)民意相反,也是势所不恤的”[11]。对不同群体在革命进程中扮演的角色的认知,对一般民意缺陷的认知,是孙中山根据天赋能力划分社会群体的重要原因。孙中山关于人群分类的方法,逻辑上存在致命漏洞,很难自圆其说。然而,也正是借助这个颇具特色的人群划分,孙中山完成了自己的政治权能理论,在赋予大多数不知不觉的人民以政治主权的同时,也赋予了少数先知先觉的“专门家”以管理政府的责任和权力。

国家自由高于个人自由、政治平等与物质平等并重才是真平等,建立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良善政治,体现了孙中山政治哲学的精髓。这种政府是“万能”的——它能够限制个人自由,能够保障政治平等、财富公平分配,同时并不排斥人民的主权者地位,而且也是人民所能控制的。尽管孙中山困惑于人民的知识程度低,大部分人是不知不觉者,需要才力优秀的人引导,但他始终坚信,“人民是民国的主人,他只要能指定出一个目标来,像坐汽车的一般。至于如何做去,自有有技能的各种专门人才在。所以,人民知识程度虽低,只要说得出‘要到哪里’一句话来,就无害于民主政治”[12]。如何缓解“万能”与“可控”之间的张力,孙中山没有来得及实践。

[1]霍布斯.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97.

[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29.

[3]黑格尔.历史哲学[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130-131.

[4]孙中山全集:第9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

[5]孙中山全集:第10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71,472.

[7]董云虎.人权基本文献要览[Z],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

[8]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141.

[9]孙中山全集:第6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35.

[11]孙中山全集:第8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114.

[12]孙中山全集:第1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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