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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化危机理论视域中的当代中国社会思想状况

2011-04-13孙佩锋

关键词:合法化危机行政

孙佩锋

(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210098)

物质主义、传统文化的断裂、媒介社会化以及城市化的加速等,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社会思想的混乱,比如拜金主义、“欲望主义”、耻辱感的缺失、亲情淡化以及腐败、公平正义等问题,这些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呈现出由小到大、由个别到普遍、由城市到农村、由隐性到显性的发展趋向。分析当前我国社会思想状况及其原因就显得尤其必要。

一、分析当前中国社会思想状况的意义以及当前中国思想状况的研究现状

从理论上分析当前我国社会思想状况,有助于从整体结构理解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特别是文化系统在社会结构中为社会其他系统提供行为动机意义,并且为行政系统化约社会思想环境,消除和避免社会合法化危机提供理论依据。

当前,对我国社会思想状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道德领域问题的探讨,以哈贝马斯的合法化危机理论为视角对当前社会思想状况的研究集中在城市化进程以及行政系统本身的问题,缺乏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结构、作为系统控制进行分析,所以显得单调,缺乏社会整合意义。

哈贝马斯把社会系统分为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文化系统,社会危机产生的原因是“社会系统结构所能容许解决的问题可能性低于该系统继续生存所必需的限度”[1]4,是系统“结构固有的系统命令彼此不能相容,不能按等级整合所造成的”;危机形成的过程就是认同危机,而“认同危机和控制问题紧密相关”[1]6。哈贝马斯认为,“传统断裂是社会系统崩溃的一个标志”,当“社会文化系统不能产生必要数量的行为动机意义”[1]5,即社会缺乏对传统文化的继承,没有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效衔接时,危机就产生了。

二、合法化危机理论观照下我国当前社会思想整合面临的挑战

当前中国社会系统建设面临着各种不良思想的挑战,影响了社会建设的合法性,潜在地影响了社会思想整合,增加了合法化危机的可能性,这些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系统的指导思想面临挑战

对于行政系统来说,其指导思想决定着一个社会危机及其危机的程度。当前,以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行政系统的考核以“数字GDP”为评价标准,导致为“数字GDP”而努力的指导思想盛行。但“数字GDP”的背后,是“官”本位在作怪,从而呈现出表面以“数字GDP”为表象,实质是以“官本位”为中心的怪状。经济发展中不完善或非健康理念,导致危机产生之后会转移到政治领域,产生对政治结构合法性的怀疑。所以,现实的发展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才能避免社会的合法化危机。

(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式方法面临挑战

判断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准应是全面的,不仅要以数量为标准,更要以质量为标准。经济危机的表现并不必然表现为生产的相对过剩或者相对贫乏,还表现在产品的质量不能满足社会消费的需要标准方面,比如食品安全问题。经济发展模式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协调,教育文化结构与就业结构相协调,是经济发展模式健康的重要标志。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模式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矛盾,而这些矛盾最终会向政治领域迁移。同时,产品的分配结构和分配质量也受到贫富两极分化日益加剧的挑战,分配的结构和分配的质量已经引起了意识形态的变化,比如“仇富”“仇官”倾向等。

(三)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面临挑战

文化建设是社会建设的核心,其目的是在对传统的批判中形成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实现文化对社会建设的认同。当前,中国的文化建设方式主要继承了我国传统文化建设方式,即以集体主义思想为指导、行政方式领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导致行政文化逐渐演变成普遍功利主义的文化。自从五四运动以来,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之后的“文化大革命”等运动,造成了与传统文化的断裂,从根本上消弱了对民族文化的认同;西方文化对社会文化生活领域冲击,优秀传统文化更是放弃了其规范能力,消极的功利主义已经把传统文化为自身辩护的那种韧性和结构腐蚀得千疮百孔、支离破碎。如何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借鉴吸收西方先进文化,消除功利主义对文化领域的侵蚀,成为当前文化建设的核心问题。

三、当前中国社会主要思想倾向性分析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时期,但一些不良思想倾向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合法性。

(一)“官本位”在一定范围内盛行

行政系统是社会中的协调系统,起着对其他系统的调节、纠正的作用。行政系统的理念是行政决策的思想先导并对行政文化具有价值引导作用。“以官为本”还是“以人文本”、“以民为本”还是“以人为本”是两对具有不同内涵和理念的概念。“以官为本”的思想还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存在。全国各地出现的“最牛官腔”间接成为“官本位”思想的佐证,更不用说“绿色GDP”在与“数字GDP”的“PK”过程中体无完肤的收场以及发生于全国各地“豆腐渣”工程、食品医药安全事件了。

(二)道德滑坡、诚信和荣辱观缺失

公共舆论所体现出来的对社会道德等社会文化精神的关注,彰显了公众浓厚的道德情感,各行各业不少人物尽显中华传统美德,这些都彰显出良好的社会整体思想状况。但也要看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这种冷淡逐渐湮没了曾经有过的互帮互助的热情,优良的道德品质逐渐被物质社会现实所摈弃,冷淡与漠视、物质与私欲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主角。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这并不是说“彭宇案”本身会造成社会道德的堕落,而是说一旦社会缺乏一种道德的规范以及这种规范缺乏正义性、明确性和威慑性,则社会道德的堕落就是必然的了。这本身也是一种“规范诚信”缺失的表现,即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使规范失去正义性和威慑性,从而道德规范失去了本身的道德性。“道德主要地包含着我的主观的反省、我的信念、我所作的遵循普遍的理性的意志决定,或普遍的义务”[2]。如果社会缺乏一种道德理性和自我反思的能力,道德规范就会处于模糊状态之中,更不会形成明确的荣辱观。

(三)亲情关系淡化

亲情伦理关系是人类最原始的,也是最基本的关系,亲情伦理关系的稳定和谐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和重要决定因素。但物质主义等各种欲望的膨胀,使家庭观受到严重的威胁。根据2010年《广州女大学生价值观调查红皮书》提供的数据:59.2%的女人希望嫁给“富二代”;对“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评价,42.7%不置可否,32.8%基本赞同,15.1%反对,完全赞同为7.1%,仅2.4%完全反对[3]。对于“包二奶”、婚外情的看法,只有49.03%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当谴责或者坚决反对[4],这说明家庭系统已经产生了两种对立的家庭文化观。“嫁给谁”是自由,“愿意嫁给谁”是社会价值观问题,以“家庭背景”“房产”“金钱”为选择结婚对象的择偶观,以金钱作为交往媒介的交往观,已经严重背离了社会道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地表现为金钱关系和利用关系。对苏北和鲁南部分地区的调查数据显示,认为当前亲情关系比以前差一些的占被调查者的33.6%,认为亲情关系和以前相比差很多的占26.4%。也就是说,至少60%的人认为,当前的亲情关系已经淡化了。

四、当前中国社会主要思想倾向的原因分析

把脉当前我国思想状况,寻探导致不良思想状况产生的原因,是行政系统采取措施,解决社会合法化危机的前提条件。当前导致我国社会思想不良倾向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四个方面。

(一)以“数字GDP”为评价标准的政府评价体系忽视了精神文明的指导作用,导致物质主义、拜金主义等功利主义价值观的盛行

社会的和谐在于社会结构之间的和谐与协调,即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之间的一种相互补充和促进,达到彼此相容。如果偏离这种社会结构,并且与这种结构力量不能相容甚至冲突,社会整体的价值观就会瓦解,或偏离正常轨道,这种偏离与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建设的经济化、利益化和物质化,直接导致社会生活的经济化、利益化和物质化,“文化传统的支配因素正在丧失世界观的性质”[1]86,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也沾染了物质利益的色彩,失去了服务的性质,社会结构之间“越来越多的互动具有了商品形式”[1]86。也就是说,行政系统以“数字GDP”当作评价标准,首先会导致政府工作中心的偏离,忽视精神文明的建设;其次,经济生活的社会化会导致社会生活的经济化,“经济利益”成为一个不用灌输或教育的不必怀疑的“常识”,侵蚀了人的精神文化世界;再次,经济为中心的导向,会导致行政决策的畸形,人为故意偏离正常轨道而依附于经济,不仅破坏社会结构,导致其他领域内部矛盾,并且也会把这种矛盾转移到行政系统本身。最后,经济化倾向会导致行政系统本身脱离民主的监督,导致对民主本身的破坏。据对鲁南和苏北地区农村的调查,38.3%的被调查者认为,村长(社区主任)是民选产生的,35.7%认为他们不是民选产生的,其余的被调查者不清楚村长(社区主任)是否由民选产生。同时认为地方政府和村(社区)组织曾经侵犯过自己权利的为61.6%,基本没有或者没有被侵犯过的分别占20.6%和17.8%。形式上的民主已经侵犯了实质的民主,并且这种“形式民主”成为侵犯公民利益的合法化外衣,比如强拆等,结果就是公民对行政系统的不满和抗议。

笼统地说,当前政府系统追求“数字GDP”的主要趋势是:首先,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观念与以经济为导向的行政命令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以现代和后代人的健康为代价的发展模式逐渐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最终是人与人的和谐和人的全面健康自由发展,片面追求经济忽视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实际上是在破坏人类自身的健康。其次,行政与私人企业集团之间关系更加紧密,行政法规虚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一方面,私人企业集团就成为另一种类型的行政系统,破坏自然生态也成为一种“权威”的表现;另一方面,行政系统成为私人企业的保护伞,公众与企业之间的对立就成为公众与行政系统的对立。最后,国家服务系统的经济化,使公共服务机构成为经济的工具,“服务”成为标签。特别是教育文化系统的经济化使道德脱离了实践的支持。

(二)以“行政化”和“功利化”为导向的教育阻碍了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优良道德品质的培养

国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必定会在合法性中寻求公众对自己行为的支持,特别是文化传统的认同。一方面,国家会通过对大众传播媒介、学校等为代表的文化传播媒介的控制,实现对国家行为合法性欠缺的弥补;另一方面,国家行政行为的不断扩展以及对文化传媒、学校的控制,导致国家行为不断的膨胀,这种膨胀就会造成国家行为对合法性需求的过分追求,从而造成新的合法性危机,其“原因不仅在于行政事务的膨胀使得国家行为的新功能需要得到大众的支持,而且还在于这种膨胀导致政治系统与文化系统之间的界限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之下,原来被视为理所当然并且作为政治系统条件的文化事务,便落入到行政计划领域”[1]78之中。这样,行政化趋向使文化趋向于一种工具,成为追求功利的一种工具,即仅仅把文化当作使用价值来看待。

文化的功利化不仅表现为文化的政治化倾向,而且表现为文化的经济利益化倾向。文化与经济的联姻将会被证明是悲剧,虽然文化也包含着物质的形态,但物质并不等同于经济或金钱,文化的认同是精神文化的认同,物质仅仅表现为精神的载体,其物质本身没有任何文化意义。文化与经济的联姻符合市场的发展需求,符合财富私有化的当代历史要求,但能否证明市场就是符合人的发展需求的,还需要审慎思考。在此情况之下,文化极易成为私人的财富,或成为私人占有其他人财富的一种工具。文化被贴上私人的标签,这是另一种国有资产流失的方式。公众与“私人”之间的对立转移为文化的对立,以及对背后制定文化商品化的行政系统的抵触,就直接导致了文化危机。在哈贝马斯看来,这就产生了动机危机,间接导致了行政合法化危机。

如果说一个私人教育培训机构从本质上来说是为了赚取经济利益是正常的话,那么,对于一个社会教育的主要机构——学校的普遍经济化,就是不可理解的。不必说扩招本身与就业结构之间的矛盾,就仅仅以为了赚取更多收入本身为目的教育来说,它已经背离了教育的文化性质。教育的功利化虽然对课堂教学产生的影响很小,但对社会整体来说,其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它直接表现为导致教育的无用论,间接表现为社会整体对教育政策、方针的否定和怀疑,并由此产生上文所认同的那种动机危机和行政合法化危机。

(三)以“眼前利益”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导致了社会诚信文化的缺失

在“发展”的包装之下,社会经济行为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文化内涵,自私自利的思想也在“发展”的照料之下使“发展”失去其崇高意义,优秀传统文化、社会道德、高尚品质、为人民服务就仅仅表现为一种在传播媒介展示的符号,或者这些社会文化精神自身就显得像工厂生产出来的商品,被贴上“利益”的标签,已经改变了原有的文化内涵。追求物质本身并没有错误,错误在于对追求物质本身的目的的荒诞、追求物质方式方法的模糊与短视。这些荒诞的目的、模糊与短视行为以损害人类精神为代价,社会诚信在物质的冲击之下淡化,进一步加剧了诚信危机。

粗略地分析,以“眼前利益”为主导的发展模式的主要表现为:行政系统直接参与社会生产过程本身,而不是从生产过程外部进行规范,权力寻租就成为一种正常的现象。当经济生产的产品数量相对过剩,超越了社会的承载力,或者没有生产出足够的消费价值的时候,为了防止危机,行政系统就必然会采取行政措施干预经济。但行政系统本身与经济生产过程是一体的,这时,行政系统对经济的干涉就是在改造自己本身。经济系统的“短视”行为,主要表现在简单地追求经济利益而无视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追求粗放型、外延的发展模式以及利益分配中的自私自利行为等方面。文化的合法化和合理化是产生适应社会发展有意义行为的基础,没有文化认同的社会行为是分散的、无序的,“但由于价值不能强加给行动者,所以,他们必须通过意见一致来实现。为了得到广泛的赞同,他们必须在某种形式上使普遍利益具体化”[5]。于是,文化发展模式就会再次制造一种认同的矛盾,矛盾就“表现为一种矛盾的意识形态形式,这是主体自以为在追求的意图与他们无意识的动机或基本利益之间的矛盾”[1]30。也就是说,只有注重长远、子孙后代的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在意识形态或价值体系上获得认同,社会系统才能获得诚信文化的支持和行为的诚信化,避免矛盾的产生。

(四)以“欲望”为导向的社会生活方式导致了亲情伦理关系的淡化

当经济系统、行政系统、文化系统以利益、功利等物质性符号促使社会“发展”时,人的物质欲望就在充满着物质味道的社会环境刺激之下不断膨胀。欲望不断膨胀,就不择手段,金钱、物质就成为人际关系中间的媒介。家庭伦理关系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注重家庭、亲情是爱“大家”的稳定情感基础,否则,那种爱就是虚伪的功利性的爱。人际关系的远近的判断标准由血缘关系转移到金钱物质关系之时,也是“礼乐”制度崩溃之时。

虽然并非有了社会文化的认同和民主制度就会产生合法化,但文化系统本身应该增强自我的反思学习能力,通过辩护性路径实现认同和同一,即“我们用话语把有问题或由于受到怀疑而有问题的有效性要求列举出来,通过论证来决定是加以兑现还是予以拒绝”[1]17,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和避免合法性危机问题。

[1]尤尔根·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M].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36.

[3]广州女大学生价值观调查红皮书[EB//OL].(2010-05-27)[2011-03-17]http://xl.xtata.com/x/20100527/5620266157.shtml.

[4]吴彬.从《婚姻法》修正案看婚姻家庭观念新变化[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3).

[5]约瑟夫·希斯.哈贝马斯后期著作中的“合法化危机”[J].张太星,摘译.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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