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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国际组织在国际政治中的三种角色

2011-04-12李金祥

关键词:独立性建构理论

李金祥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政治学·历史学】

析国际组织在国际政治中的三种角色

李金祥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在国际政治中,国际组织扮演三种角色。不同流派的国际政治理论对这些角色有不同的偏爱。现实主义理论强调国际组织的工具和平台角色。功能主义理论和新自由制度主义侧重分析国际组织的平台角色。而建构主义和委托代理模型把国际组织视为一个行为体。从中国的外交实践来看,我们应当加深对国际组织的平台和行为体角色的体会,以更好捍卫国家利益、提升国际影响力和实现和平崛起。

国际组织;角色;行为体;中国外交

国际政治理论中,国际组织被理解为三种角色。克莱夫·阿彻(Clive Archer)指出,国际组织在国际体系中主要扮演三种角色:工具、平台和行为体。工具角色是指国际组织被其成员用于追求某些特定的目标。平台角色指国际组织被视为成员之间行为发生的场所。在国际组织所提供的会议场地,成员之间就某些事情进行讨论和争辩,进行合作或者表示异议。平台本身具有中立性质。行为体角色强调国际组织具有独立性。独立性不是指行为体不受他者的影响来行事,而是指行为体具有独立的决策能力,不隶属于其成员,能够违背一些成员的意愿而行事,能影响其成员的行为[1]。阿彻对国际组织这三种角色的概括非常有用。相关的国际组织理论研究都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对不同角色的偏好。下面结合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功能主义、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模型和建构主义诸理论,逐一分析这些角色。

一、国际组织:工具和物质性平台

现实主义理论是主张国家中心主义的理论。虽然不同的现实主义学者对国际政治的观点存在差异,但对国际政治的共同假设使得他

们对国际组织持类似的看法。现实主义学派对国际政治的共同假设表现在如下三点:1、国际政治体系是一种无政府状态;2、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体;3、在思考国家利益时,冲突与和平领域最值得重点研究,权力是应该重点关注的参数。对研究国际组织(尤其是政府间国际组织)来说,现实主义的这些假设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们使得现实主义理论在不否认国际组织重要性的同时,把研究范围局限于国家间关系;另一方面,对于一个强调国家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理论,又无法绕过对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探讨。例如,经典现实主义理论的代表汉斯·摩根索认为,20世纪80年代前期的联合国被美国作为宣传美国政策大造舆论的工具,联合国为美国不露声色地运用传统的外交方法提供了机会,联合国成为大国使用旧外交方法的新场所[2]609-610。而另一个经典现实主义者斯坦利·霍夫曼则认为,作为一个竞技场和平台,在冷战和反殖民主义的斗争中,联合国的确为竞争各方提供了有效的场所,以表达他们各自的观点并强化其外交政策[3]。与此相似,从国际政治体系内的权力分配来研究国际政治的新现实主义者也认为,国际组织要服从于其成员国的具体目标。国际组织由最强的国家创设,它们只有能为这些强国的利益服务时,才能得以生存[4]。把国际组织作为国家追求其外交政策的工具,这在历史上可以找到证据,尤其在一些国际组织的新生阶段。以联合国为例,在其诞生的前八个年头里,由于美国、一些欧洲国家、英联邦的老成员、一些拉美国家组成了联合国大会的多数派,而在安理会中也只有一个反对者苏联,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是亲西方的,联合国的确成为了美国追求其外交政策的工具[1]。简言之,现实主义者倾向于把国际组织看成国家追求政策的工具和发挥外交影响的平台,而国际组织的平台角色也仅限于场地的物理性特征。

二、国际组织:社会性平台

与现实主义把国际组织看成工具和物质性平台不同,功能主义理论则偏爱于国际组织的平台角色。最初的功能主义理论家与经典现实主义理论家相似,也试图在国际政治的和平与冲突领域寻求解决之道。功能主义理论的先驱者是梅传尼(David Mitrany),他在20世纪40年代最早提出有关国际组织的功能主义理论。功能主义理论主张,随着跨国交流日益增长,国家在功能性领域建立国际组织成为必要。如某区域内的各国可能会因为某些实际上的相关需要,例如跨国的污染防治,协调区域内相关资源与市场运作,打击犯罪,以及处理贸易等相关议题,促成各国彼此间必须成立相关的国际组织,以完成类似的跨国性议题。在这些国际组织里,国家就相关领域的合作会推动其他领域(包括安全领域)的合作。梅传尼指出,“以该方式组织起来的每项活动,将推动形成一个阶层以促进和平,而其数量的充分增加,将可逐渐扩大和平的阶层……以充分混合的共同努力与成就,来丰富这个世界上的和平阶层”[5]。梅传尼的观点很明了,用当前的行话来讲,通过国际组织,国家间在低政治领域的合作会使这些国家加强高政治领域的合作。梅传尼的观点受到了经典现实主义大师摩根索的批判和否定。[2]642-648到了 70年代,功能主义理论的后继者如厄尼斯特·哈斯(Ernst B.Haas)和小约瑟夫·奈伊(J.S.Nye)渐渐把研究重点放在国际组织在国家合作中的意义及合作带来的功能性扩展方面。哈斯认为,当合作范围日益扩大,在国家主权与超国家决策之间的选择日益明显时,原始的合作也就逐渐向具争议性的部门进行。这种行为者“逐渐政治化”的发展,使得原来只是在争议性较弱的部门的整合,提升到政治方面的整合[6]。奈伊对以上的观点作了一番修正,他认为,把“任何表明合作增加的迹象”,都归结为是这一机制作用的结果是不正确的。合作的增加是由于一些问题间存在相互联系或有关联,这些联系和关联由问题的内在技术特点所决定,或者是推动一体化的精英们努力促进外溢的结果。奈伊提出的假设是,功能性相互依存或各种任务的内在联系所造成的不平衡,会成为推动政治行为体重新确定共同任务的力量。然而,这种重新定义任务的做法不一定能带来“共同目标的提升”。实际情况也可能是向“相反的方向转化”[7]。功能主义对国际组织的论述,一方面表明了国际组织形成的过程,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是在国际组织内进行合作,合作的增强促使合作扩展到其他领域,在这里国际组织也只是国家推动合作的平台。这个平台本身并不具有扩散合作领域的功能,只是国家在这个平台上合作的增多,才使得国家的合作范围扩大。在此过程中,国际组织的平台作用仅具媒介性质。

在功能主义理论研究转向的同时,另一个研究国际组织的新理论流派开始兴起,那就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以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Keohane)为首的新自由制度主义者把国际组织视为一种国际制度[8]。国际组织可以汇聚各国政府的行为预期,提供信息沟通的渠道,改善信息的质量和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交易成本,赋予行动和政策的合法性,改变行动者的利益偏好,协调和调整国家行动者的政策和行动,减少不确定性[9]。这是在分析国际组织作为平台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在“9·11”事件之后,基欧汉进一步指出,只有联合国才能为某一行为提供广泛的支持,使之从一个国家或少数国家的政策提升为全球性政策。寻求世界150个以上国家支持的交易成本显然比通过立即可以召集的联合国安理会高得多。但比交易成本更为重要的事实,是联合国机构可以赋予受美国青睐的政策以相当程度的合法性[10]。很明显,基欧汉不但强调国际组织降低交易成本的社会功能,还强调美国要从联合国寻求合法性。联合国并不是一个行为体,因为不是联合国授予美国合法性。国际组织只是降低交易成本和追求合法性的平台。

不过,在一些研究者看来,国际组织不能被视为一种国际制度。加拿大著名国际关系学者霍尔斯蒂(K.J.Holsti)就认为,国际制度是理念、实践和规则的混合物,不包含国际组织。他支持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对国际制度的定义。布尔认为,在国家间社会里,当一群国家意识到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价值时,在他们彼此相处时会强迫自己遵行一套共同的规则,承受同一套制度的运作方式。这些规则可能是国际法或者道德准则、国际习惯或者是已经确立起来的实践(established practice),也可能只是操作的规则或者“游戏规则”。后两者有可能在国家间没有正式同意或者口头交流的情况下就起作用。这些国家可能通过官方语言来沟通这种规则(communicate the rules)。他们也会用行动来显示他们是否承认一项规则的有效性[11]。霍尔斯蒂的观点表明国际制度是一套规则,不包括国际组织。在国内,也有学者持同样的观点[12]。因而,可以说,国际组织不是一项国际制度。不过,国际组织与国际机制和制度的关系极其密切。一些国际制度是在国际组织平台上运作,因而,可以说,在国际机制理论中,内涵了一个国际组织的平台理论。

就以上理论对平台角色的定位来看,现实主义只承认平台的物质属性,功能主义只强调平台的媒介属性,而新自由制度主义更细致地研究了平台的社会属性。这派理论细分了这些社会性的功能和意义。

三、国际组织:行为体

国际组织的第三种角色是行为体,这体现于建构主义理论和来自经济学方法的委托代理模型。

建构主义理论与以上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强调国际政治中的建构性因素。与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把国家利益看成预先给定的观点不同,建构主义强调国际政治中的利益是被建构而成的。在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的国家建构主义理论里,国家利益由国际政治中的文化建构。国家之间的互动会形成敌对、竞争和友谊的三种文化。不同的文化会建构国家间的不同身份,而不同身份又会建构不同的国家利益,不同的利益进而会建构不同的行为。温特赞同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假设,即国家是国际政治中的主要行为体。在他看来,虽然国际组织是国际政治中的行为体,有可能成为变革的发起者,但国际政治的变迁主要是由国家来完成的。国际组织因为缺少足够的建构能力而被忽视[13]。因而,他没有探讨国际组织与国家的互动会形成什么样的文化,遑论去分析这种文化会怎样建构国际组织与国家行为这类问题。而在玛莎·费尼莫(Martha Finnemore)等建构主义学者看来,国际组织具有建构国家利益的能力。在名著《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一书中,费尼莫认为国际组织的建构能力来自于这些组织所承载的社会规范,这些社会规范使得国际组织能作为一位“积极的老师”,引导国家制订某个符合国际行为规范的政策,并使得国际体系中的不同国家选择相似的政策[14]。可以说,虽然费尼莫和温特研究的视角不同,不过,他们都认为国际组织是一个行为体,只是对这个行为体的建构能力持不同看法。

要解释国际组织的行为体角色,就要解释它们的独立性问题。前文中,阿彻对独立性的解释并不完善。另一些学者对此作了进一步补充。在《为世界定规则:全球政治中的国际组织》一书中,迈克尔·巴尼特和玛莎·费尼莫从官僚机构的角度论证了国际组织的独立性问题。她们认为,国际组织的独立性来自于它们作为官僚机构的本质。只要一个组织是官僚机构,那它就拥有权威。国际组织有三种权威,即所授予性权威、道义性权威和专家性权威。[15]这些论证的出发点是国际组织的自治(autonomy)角度。

美国学者约尔马·哈夫泰尔(Yoram Z.Haftel)和亚历山大·汤普森(Alexander Thompson)认为,巴尼特等人的研究只分析了国际组织独立性的一个方面。他们认为,独立性还应该体现于国际组织不同于其委托人的偏好(中立的立场)和代理的权限。而且,国际组织的独立性还体现于其决策和创新制度的过程。该过程的表决程序和主要决策机构是国际组织的独立性的体现。尤其是,具有一个正式秘书处的国际组织具有更强的独立性[16]。这两位学者的观点与建构主义理论不冲突。可以说,他们对国际组织是一个行为体的观点提供了补充性论证。

另一种研究国际组织的视角是经济学理论中的委托—代理模式。按照这种模式,国际组织是具有实体地位的代理方。它们执行其成员国授权的任务,而其章程或者宪章就是规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契约。国家之所以授权国际组织来执行各种政策任务,是由于国际组织本身表现出的特性(如集中化和独立性)和由此而发挥的作用[17]。这种模式把国际组织视为国家的代理人,从而,国家在设计国际组织的时候有意地使之带有某些自主性。国际组织的角色也被视为行为体。

四、国际组织的角色和中国外交

对国际组织三种角色的界定,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三派理论各有侧重。现实主义理论强调国际组织的工具角色和物理性平台的角色。新自由制度主义重视国际组织所具平台角色的社会功能。建构主义和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都把国际组织视为一个行为体。侧重点不同,这些理论的解释力也有异。正如有学者指出,对于如何解释国际组织表现出来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现实主义者束手无策。功能主义理论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也没有关注国际组织的自主性行为,不能解释国际组织的行为与国家的预期之间的差异,如为何联合国秘书处在卢旺达种族屠杀最初的几个星期采取不作为的态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把国际组织视为行为体,把国际组织视为国家的代理人,从而使之带有某些自主性,但这种分析模式所缺失的一点是:它没有预先清楚地确认国际组织在与国家进行的互动中需要什么;也无法解释为何国际组织的需要有时超过了它们的国家委托人的需要等问题。[18]建构主义把国际组织视为行为体,论证了国际组织的利益需求、独立性和建构能力,回答了一些前述理论无法解决的问题。

就中国的国际组织外交来说,理解国际组织的三种角色具有积极的意义。国际组织,尤其像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是中国捍卫国家利益的重要工具。但如果忽视了国际组织的平台角色和行为体角色,则会使中国的外交失去先机。

一方面,作为一个平台,国际组织不仅仅是宣传本国外交的平台,也是中国凭借国际组织的既有国际规则和规范合法扩大活动领域和捍卫国家利益的平台,还是中国与其他主要国家一起构建和变革国际制度和规范的重要平台。事实上,在凭借国际组织合法扩大中国活动领域方面,中国对国际组织的外交方面,已经有所体现,如中国近年借联合国的合法授权派出军舰护航,避免了受到中国威胁论的攻击。但就目前来看,中国外交部门在这方面的努力有待提高。在与主要大国建构和变革国际制度和规范方面,中国政府应有所作为,在国际经济领域中推动国际制度和规范的创新和变革,这与韬光养晦的外交政策不冲突,还能体现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地位。从这方面看,国际组织为主要国家开展合作和建构规范提供了重要的场所和合法性。

脑卒中是神经内科最常见的脑血管疾病,与高血压、高血脂、饮酒及吸烟等不良生活习惯等有关,虽然目前的治疗方案已较为成熟,但由于就诊的时间窗差异以及患者自身的体质、后期的康复锻炼等诸多因素[1] ,使得多数患者仍要遭受相关后遗症的干扰,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如何对此类患者有效的诊疗与护理对改善患者的预后具有重要影响,中医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本文中旨在探究对于脑卒中患者采用中医延续护理对患者生活质量的相关影响,以为临床的诊疗提供一定的参考。

另一方面,视国际组织为一个行为体,也就是要注意到国际组织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国际组织中的授予性权威、专家性权威和道德性权威是国际组织独立性的根源。国际组织中的表决程序和主要的决策机构是其独立性的重要表现方式。就表决程序来说,国际组织中的多数表决程序会削弱或增强一国的国际影响力。在1997年联合国大会创建《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的过程中,中国就曾经有过此类教训。对于恐怖主义爆炸的犯罪行为,该公约草案作出这样规定:“任何人非法和故意在公用场所、国家或政府设施、公共交通系统或基础设施,或是向或针对公用场所、国家或政府设施、公共交通系统或基础设施投掷、放置、发射或引爆爆炸性或其他致死装置。”在复议该公约的最后阶段,中国与巴基斯坦一道,要求取消该段落中“非法”一词。然而,当时国际上主要国家都支持这个术语。在复议该公约的最后一天,中国仍为此孤军奋战,要求把“非法和故意”一词替换成“为了恐怖主义的目的”,却没得到任何国家的支持。在谈判条约的过程中中国显得十分孤立。事实上,如果当时的中方外交官意识到联合国决策程序中的多数表决程序,就会减少削弱中国影响力的机会。而且,像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有着常设的秘书处,在全球秘书长有着道德的权威。科非·安南就曾经凭这种权威批评美国的伊拉克战争。既有前车之鉴,只有中国外交官意识到国际组织是一个行为体,中国才能在对国际组织的外交中,应对和及早预防国际组织的独立立场或政策,更好地捍卫本国的国家利益。而且,在认可国际组织为一个行为体的前提下,中国如能增多派往一些主要国际组织的专家和学者代表,也有益于中国借助国际组织捍卫本国的利益、传播中国的文化和增强本国的国际影响力及和平崛起。

注 释:

①2001年10月中国加入此公约时,在这方面没提出保留意见。参考文献:

[1]Clive Archer.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M].London:Routledge,2001:68-79.

[2]汉斯·摩根索.国际纵横策论[M].卢明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

[3]Stanley Hoffman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1970,24:398-399.

[4]Kenneth N.Waltz.Structural Realism after the Cold War[J].International Security,Summer 2000,25(1):18.

[6]Ernst B Hass& Philippe C.Schmitter.Economics and Differential Patterns of Political Integration[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1964,18(3):705-707.

[7]J.S.Nye.Peace in Parts:Integration and Conflictin Regional Organization[M].Boston:Little.Brown,1971:66.

[8]Robert O.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M].Boulder:Westview Press,1989:3-4.

[9]罗伯特·O·基欧汉.霸权之后[M].苏长和,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10]罗伯特·O·基欧汉.局部全球化中的自由主义[M].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10.

[11]K.J.Holsti.The Problem of Chang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OL].Working Paper,No.26,December 1998:12-13,www.iir.ubc.ca/site_template/workingpapers/webwp26.pdf.

[12]苏长和.重新定义国际制度[J].欧洲,1999(6):26.

[13]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M].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1.

[14]玛莎·费尼莫.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M].袁正清,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31-33.

[15]迈克尔·巴尼特,玛莎·费尼莫.为世界定规则[M].薄燕,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29-32.

[16]Yoram Z.Haftel and Alexander Thompson.The Independence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J].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2006,50:256-358.

[17]Kenneth W.Abbott and Duncan Snidal.Why States Act Through Formal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M].in Paul F.Diehl,ed.,The Politics of Global Governanc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an Interdependent World,Boulder,Colorado: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Inc:13.

[18]薄燕.作为官僚机构的国际组织:评《为世界定规则:全球政治中的国际组织》[J].外交评论,2008(3):104-105.

Analysis of Three Role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LI Jin-xiang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Public Affairs,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play three role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Schools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prefer differently to these roles.Realism emphasizes the role of instruments and arena.Functionalism and 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focus on the role of arena.Nonetheless, the principal-agent approach and constructivism regar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s actors.As to the China'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diplomacy, we should appreciate the roles of arena and actor, so as to defend the national interest better, to strengthen the influence and get peaceful rise at the international level.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role;actor;China's diplomacy

D813

A

1007-8444(2011)03-0310-05

2011-02-22

李金祥(1976-),男,江苏盐城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政治和国际组织研究。

责任编辑: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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