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竹藤通讯》稿约
2011-04-12
1 为进一步提高本刊质量,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法规、标准,结合本刊实际,制定本稿约。
2 《世界竹藤通讯》是国家林业局主管、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主办的综合技术信息类专业期刊,内容涵盖竹类和棕榈藤领域的各个专业。其办刊宗旨为:报道国内外竹藤科学研究及成果,交流竹藤资源培育、开发与利用技术经验,弘扬竹藤文化,搭建科研与生产之间的桥梁,促进中国竹藤产业发展。主要栏目设有:综合述评、学术园地、竹藤产业、园林景观、竹藤文化、国外动态、信息广场等。
3 本刊的读者对象为:国内外林业、农业、医药、建筑及工艺美术行业中从事科研、教学、生产和管理的人员,以及林业、农业院校的师生。
4 本刊视第一作者为稿件的全权代理人。投稿本刊,第一作者应保证每一位署名作者在投稿前都读过这篇文章, 并同意署名,署名及其排序在投稿后不可随意更改。如果确有必要说明两个以上的作者对成果的贡献是相同的,可用一个“*”标在作者姓名的右上角, 并注明“同等贡献”。
5除非投稿作者特别说明,采用稿件版权属本刊所有。稿件版权包括论文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本刊将一次性支付第一作者论文的版权使用费。
6 来稿文责由作者自负。编辑对文稿质量负有把关职责,并根据出版规范对来稿有权作编辑技术加工和文字性加工。
7 来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7.1 文稿务求信息内容合乎事实,观点和材料一致,逻辑严密而完备,文字表达明确扼要,数值准确,表格采用三线表形式。
7.2 学术及技术性论文应附5篇以上参考文献。参考文献著录必须按国家标准GB/T 7714 —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结束处必须按它们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把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把序号作上角标,或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文后所列的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阅读过原文的,且应依次著录标引项顺序号、作者、题名、书名或刊名(必须是全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7.3 每篇稿件一般限制在6000字以内,图、表各自不超过5个。文章附英文题名、作者单位译名、作者姓名汉语拼音、中英文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为便于文献标引检索,应在摘要后列出3~8个关键词(包括主题词和自由词)。
7.4 计量单位和符号请遵照国家法定标准及有关国际规定规范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数字的使用,数字作为量词及序词,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如“1个、2种、3次”等;固定词语中作词素的数字用汉字, 如二倍体、十二五规划等。
7.5 本刊编辑部只收稿件的电子文档。稿件的电子文档通过E-mail发送到本编辑部的电子信箱zhangxp@caf.ac.cn。
8 退修的稿件,请作者按修改意见的提示进行修改、补充。修改稿件时,作者必须以科学事实为依据,不得无中生有,恶意编造、篡改试验过程与观测数据;若认为编辑部方面(包括审稿专家)的修改意见和修改结果欠妥,作者可提出异议,并作必要的说明,编辑部方面将充分尊重作者的意见。
9 本刊不收取审稿费,稿件录用后需交纳版面费。作者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将版面费汇至中国林科院科信所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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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请勿一稿多投。来稿自投寄之日起30天未得到编辑部的反馈信息或3个月未接采用通知时,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稿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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