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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播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两难与破解研究

2011-04-12何玉芳

关键词:传播者道德受众

何玉芳

(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44)

媒体传播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两难与破解研究

何玉芳

(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44)

媒体传播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是价值导向与价值选择的过程,这种选择使媒体和传播者时时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造成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是现代传播的双重属性、多样性、多渠道性和传播者责任和自律意识的缺失。破解困境的途径是弘扬受众意识,对受众要有最诚挚的道德责任感,遵循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规律,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发展,守住自己捍卫社会良知的道德底线。

思想政治教育;传播;两难选择;破解

近年来,随着我国媒体传播的发展,新问题也随之而来。在整个媒体传播界,为了发行量、收视率或点击率而违背职业责任和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始对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形成冲击。尤其是一些媒体为了攫取更多的新闻来源和经济效益,不仅无视传播的政治责任和道德教化的使命,而且违背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正义和真实等最基本的原则。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媒体传播需要守住自己捍卫社会良知的道德底线。

一 媒体和传播者在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过程中面临的两难选择

第一,媒体传播的真实性与时效性之间的两难选择。媒体传播者是“把关人”,传播的最终目标是为社会公众全面发展服务,服务的最基本手段之一就是实事求是地传播事实,实现教育的目标。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传播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媒体传播既要真实又要有时效的特征,往往让许多传播者感到力不从心:要求时效,就不太可能陷入旷日持久的调研,加之传播者又没有强制调查取证的权力,对消息来源的真实性就没有完全的保证。在瞬息万变的时代,以追求时效为特征和优势的新闻传播媒介,要做到四平八稳,必然缺乏教育的冲击性和影响力,加之追求轰动新闻的急切心理,削弱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把关人的质疑精神和认真态度。

第二,传播内容的自由选择与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社会责任间的两难选择。传播内容的自由选择是指媒体拥有出版权、采访权、发布权,享受言论自由、采访自由、出版自由等等,但这并不意味着传播内容的自由选择是媒体的特权。现实中就存在传播媒体和传播者自身对传播内容的自由选择和对社会责任的误读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责任意识淡化。

网络信息量之大,是其他任何传播媒介都无法企及的。传统的传播媒介受介质特性和传播方式的制约,其信息承载量有限,但在信息化社会,信息承载超量发展。这虽然能够帮助思想政治教育在信息容量上得到扩展和丰富,但信息的过量与混乱难免给教育对象有目的地阅读带来困惑和不便。在思想政治教育网络传播中,需要学习的个体一般首先要过滤不需要的信息,与个体无关的信息过多,不仅会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网络传播上的阅读障碍,还会使作为教育对象的个体无法有效地判断和选择对自身发展和健康成长有利的信息。如何剔除不良信息,维护思想政治教育网络传播的导向,同时尊重受众对信息的自由选择权,自然成为目前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内容选择面临的两难问题。

第三,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之间的两难选择。媒体传播的价值判断、规范、选择和评价是建立在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本质要求基础上的,作为核心价值体系导向和社会教育工具,媒体传播的道德价值依据是社会公众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利益。近几年,我国传播行业都在实现经营方式的变革,陆续从单一的、计划的国有公有模式转变为多种经营、集团经营或资本经营。从资本角度说,资本追求增值的自然属性决定了它必然要寻求能够带来最大收益的方式,因此社会公众利益与经济实体的经济利益之间存在着博弈。当传播媒体及其传播者面临道德选择时,其自身经济利益的压力往往明显高于政治责任与社会公众公共利益的压力。经济利益的压力可能牵涉到传播组织和传播者个人利益,而政治责任与公众利益的压力没有制裁威慑力。因此,一些媒体利用报道的权力搞有偿交易,卖版面、卖报道等有偿新闻现象屡禁不止,传播者利用采访权和发稿权去“捞、要、讨”钱财物等等。这种个人与团体经济效益的强势需求往往对媒体传播的思想政治教育责任与公共利益诉求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不利影响。

第四,媒体传播对社会舆论引导与新闻世俗化、低俗化之间的两难选择。媒体和传播者肩负着引导舆论、塑人灵魂的重任,其产品具有移易人心之功用,有时是显效,有时呈潜移默化作用,无论是文字、声音还是图像,媒体及传播者在传播时,都应慎之又慎,不可小视。但传媒市场化以后,传播者不仅具有经济创收者与舆论引导者的双重身份,而且随着以受众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的转变,新传播的这种转变恰好迎合了受众的世俗化倾向,媒体与世俗共同解构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政治与道德责任,也使一些媒体在一定程度上迷失了教育责任与道德方向。其主要表现是在内容上开始迎合以暴力、隐私、色情、拜金以及放纵等媚俗心理;在形式上突出编排,刺激感官,语言粗俗,图像轻佻,以致媒体开始从道德教化者的高地上跌落下来,成为仰鼻息于消费者的受惠者,空洞的道德崇高被市场和消费者的现实性至尊所取代。

众所周知,媒体和传播者在两难选择中一旦失去良知,对受众的影响虽然不会像假药假食品一样明显伤害人体,但会影响受众思维方式和对世界的认知,这是一种慢性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直接损害整个传播媒体和传播者自身的职业形象,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受众对社会公器信任的丧失,社会公信力下降,最终将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 影响媒体传播价值选择的因素分析

表面上看,思想政治教育传播似乎仅仅是一种特殊的教育传播,附载着一定的价值判断,涉及是非善恶。但从一般的传播过程看,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又必然具有一般传播“事实——传播(价值和责任)——效果”这三个环节。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离不开事实,这是本源,而事实不等于思想政治教育,只有经过传播才能发挥教育的作用。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还涉及价值问题,但有价值的事实也并非都能无限制地传播,这又离不开责任意识。由此可以证明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其实质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即对事实进行选择后予以报道的行为,它有两大原则规范了传播者的传播行为(选择行为):价值和责任。

价值原则对于传播者而言,是回答事实“值不值得报道”的问题,恰恰是“值不值得”所具有的强烈主体色彩,导致媒体和传播者时时处于一种道德冲突的境遇。他既有可能成为道德的守护者,也随时有可能滑出道德的轨迹,有时连自己也无法把握。造成如此情形,主要有以下因素:

第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中国传播业的产业属性逐步确立,传播媒介市场化运作力度逐步加大,传播媒介介于商业和专业之间的双重属性,使媒体传播者难对自身工作的本质做出准确的界定,这无形中成为造成伦理规范矛盾的因素。站在为公众提供思想政治教育的立场来说,传播是一所学校,具有教育的责任,但是,站在为市场运作和牟利的角度,传播媒介又具有企业的性质。任何传播媒介的负责人,如果一方面要尽校长之职,另一方面又要尽经理之职,便会陷入一种两难的处境,这两种职务很多时候是互相矛盾的。面临两难选择,传播媒介如果强化商业属性而不顾肩负的社会教育责任,漠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内容造成的社会后果,道德滑坡、公信力下降就在所难免。

第二,良好制度的缺失和体制重构的滞后导致思想政治教育传播陷入困境。任何职责和道德规范都是制度环境中的产物,媒体传播的职业责任与道德规则也受制于制度环境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传播经受了巨大的制度变迁和体制重构,“从政治的附属物到有限负载政治宣传职能,从基本不必过问自身的经济生存能力到必须在市场中获得自身生存发展的经济资源的市场经济体制生存环境”[1],在这个过程中,现行的有关传播活动的制度,对传播者的职业责任与职业道德要求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这种良性制度的缺失和体制建构的滞后,不仅制约我国媒介的发展,而且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资源匮乏的重要因素。

第三,现阶段,在新旧媒体共存的全球化泛媒体时代,“新闻报道的重点和主题正在逐渐转向生活方式、著名人物、娱乐和名人犯罪及丑闻,而离开政治和国际事务”[2]。这说明,传统新闻的精髓——以关心政治为荣耀的硬新闻正在淡化。淡化不是说减少或消亡,而是说信息传播呈现的多样性和多渠道性以及媒体的功能多样化。媒体除了让人们关心国家大事、国际事务、制造引导舆论外,它还提供娱乐、信息、咨询、服务等多种功能。媒体传播报道的这种变化以及信息传播的多源性导致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可靠性的大大降低,从而造成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失范。

第四,媒体传播行为最终要落实到每个具体的传播者身上,一些传播者责任意识缺失,过于浮躁,仅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从而导致他们在采编过程中缺乏职业素养和鉴别的水平与能力。而沉淀在传播者身上的这些素养、习俗、水平与能力无不打上个性烙印,个性就意味着与共性——即社会的约定有差异,不断地调整和解决差异,就使得传播者在有意或无意中始终处于个性与共性的矛盾中,由此陷入了两难困境。

第五,影响传播的信息价值的因素很多,如重要性、时效性、趣味性、接近性等等,这都为传播者提供了选择信息的坐标。从理论上讲,满足人们接受教育的应知、欲知而未知的愿望是媒体传播者的操守所在,但实际情况却复杂得多,在现实面前,并不是所有有价值的信息都能够被传播,由此使得传播者在传播行为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实际与理论的脱节及现实与理想的差距。

三 破解思想政治教育传播两难困境的途径

传播媒体和传播者身陷两难选择尽管有各种主客观原因,但传播媒体作为社会公器,承担着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维持着受众对社会的信心,具有“放大的作用”。这个“放大作用”告诫我们,一个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的职业责任与伦理道德问题不仅是他个人的问题,一家媒体的职业责任与伦理道德问题也不仅是一个单位的问题,传播者和媒体机构在这方面水准的高低,对受众、对社会能产生广泛的影响。因此,一个真正负责的传播媒体,在面临角色的转换和选择时,首要的是必须考虑承担什么样的政治与道德责任,在传播上做出合理的选择。

第一,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基本目标和职责,克服信息价值度失衡,破解信息自由化所带来的信息传播无序化状态。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参照,尽可能地使所传播的信息有利于维护社会所认同的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及其文化沿着一定的规则向前发展,是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过程的基本目标。长期以来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工作的实践中,一直注重从政治的角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来思考和分析问题,这是必要的也是应该的。与此同时,必须强调教育责任。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确保受众接收到正确的、有利于自身和社会发展的有价值的信息,使受众不至于在过量异质的信息干扰下失去思维的尺度和人生的方向;通过相关信息的搜集、取舍、过滤、整合、发布,传播者要树立追求信息价值度且公信力强、权威性高的正面形象,以促进广大受众学习的热情和思想的进步。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要具备相应的传播职业伦理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思想政治教育传播,作为一种影响迅速、广泛的信息传播活动,在选择将什么样的新闻事实广布于社会公众的时候,必须考虑和顾及它在道德方面的可能效应。对报道对象的选择,必须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能为人们普遍具有的道德观念所接纳。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要承担起道德宣传和道德教育的重任,从而树立起应有的道德权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传播,以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改革开放的快车道上不致“脱轨”。

第二,弘扬受众意识,对受众要有最诚挚的道德责任感。传播媒体对受众的影响,取决于受众对它的信任,取决于传播媒体自身拥有的公信力。当前,媒体公信力的一个核心理念是维护公众利益,其公信力的外化形态是受众信赖与媒体影响力,这两方面是互为因果联系的。信赖意味着受众对媒体的信任和长期忠诚,它是媒体影响力的来源。马克思指出:“人民的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报刊就会完全萎靡不振。”[3]因此,新闻媒体和传播者必须确立正确的受众意识,始终将受众置于最重要的地位,真诚地与受众沟通。当思想政治教育传播报道与人的生存权、生命权相矛盾时,首先要尊重生命,尊重人格尊严;当涉及公民个人权利譬如隐私权、名誉权的时候,要实现公众知情权和保障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对于受众中合理的以及格调高雅的需求媒体应该尽力满足,对于部分受众格调低下的“窥视”心理,则不但不应该满足,而且还应该加以正确地引导,提升受众的文化品位,陶冶受众的性情,为提高受众的道德水平做出努力。

第三,遵循传播媒体运行的规律,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发展。当前,我国新闻媒体整体正处于一个扩张期,或称高速发展期,在这样一个时期我国任何职业的传播媒体既是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的思想文化阵地,也是具有经济属性的文化产业,离不开商业运作。生存和发展的双重压力迫使一些媒体把如何最大限度地吸引受众的眼球放到重要的位置。但是传播媒体一旦为了眼下一己的经济利益而简单地迎合商业目的,就会丧失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责任,滑向粗俗化和庸俗化的泥潭而盲目地从众媚俗,随波逐流。因此,任何时候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媒体都要牢记和遵守作为新闻媒体的规律,既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竞争提高赢利能力和实现资产增值,又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守住自己捍卫社会良知的道德底线。从这种意义上讲,商业化与导向性并不是一对矛盾,做好内容,做好新闻,赢得声誉,树立权威,增强公信力,扩大号召力和影响力,这是新闻媒体建立品牌优势,也是提高赢利能力的最有效的途径。

第四,要加强相关的新闻道德法制化建设,依法开展舆论监督。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目前虽然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这样的文件来要求新闻工作者,但是这些新闻业内的自发性的“行规”并没有强制的法律效力,因而也就缺乏相应的约束力。所以要依据职业道德准则推进我国传播法制建设,以此调整和规范传播活动中的各种关系,以促进包括娱乐报道在内的传播业良性发展。

传播媒体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开展舆论监督,不能刊播未经核实的新闻,不能为了抢新闻、抢时效而忘记了真实、准确、可靠,造成报道失实;不能用非法的和不道德的手段采访报道,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干扰和妨碍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不能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不能擅自刊播涉及敏感领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报道等。媒体传播,要有强烈的法治意识,既大胆又谨慎地开展舆论监督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客观、公正、有效的舆论监督,维护监督的权威性,取信于民。

总之,只有每个媒体传播者以及整个传播行业都切实履行职业道德并以此作为自觉行为,自觉维护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者应有的良好职业形象,担负起时代赋予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使命,不因为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而改变初衷,以追求“真正的新闻”为目标,秉笔直书,铁肩担道,为历史和人民负责,才能不断提高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公信力,保证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1]罗以澄,詹绪武.转型期新闻道德问题的制度环境分析[J].现代传播,2005(1):43 -48.

[2]刘 微.变化中的新闻内涵——美国主要媒体20年来新闻报道的变化[J].国际新闻界,1999(5):18-2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34.

On the Dilemma and Solution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Media

HE Yu-fang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Beijing 100044,China)

The essence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media is the process of value orientation and value selection,which may lead the media and disseminators to a dilemma.The major causes are the double attributes,diverse forms,multiple channel transmission of modern media,and disseminators’lack of responsibility and self- discipline.To tackle the problem,it is necessary for the media to develop audience awareness,to undertake the full moral responsibilities,to follow the rule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to reap both social and economic benefits,and to defend the moral bottom line of social conscienc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media;dilemma;solutions

(责任编辑 郭庆华)

D64

A

1000-5935(2011)02-0119-04

2010-12-15

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问题研究”(10ABKD099)

何玉芳(1964-),女,黑龙江饶河人,博士,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科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

·经济学与管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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