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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辩证思想的形成及当代价值

2011-04-12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辩证法矛盾思想

李 岩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 青岛 266510)

0 引言

毛泽东的一生都在不倦地探索辩证法理论,并以熟知并能娴熟地运用辩证法而闻名于世,可谓一代辩证法大师。 毛泽东的辩证思想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在总结中国革命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 它不仅继承了马列主义哲学的精髓,包含有马列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真谛,而且还批判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朴素辩证法思想的精华,使自己的辩证思想又具有了鲜明的中国特色。

1 对中国传统朴素辩证法思想的理论继承与超越

1.1 对中国传统朴素辩证法思想的理论继承

我国古代丰富的辩证法典籍对毛泽东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辩证法”一词原意为通过辩论来揭示言论的矛盾,后来发展成为通过认识和揭露矛盾来求得真理的方法。 在我国古代,自先秦起,就有了易学辩证法、道家辩证法和兵家辩证法三大传统辩证法流派,它们的代表作分别是《周易》、《老子》和《孙子》。 《周易》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一部算卦卜筮的书,它作为国学教育时代必读的“四书五经”中的“五经”之一,不能不对毛泽东产生影响。 《周易》的核心范畴是阴阳,毛泽东也谙熟“阴阳变化之道”, 如他在讲到辩证法两点论和形而上学一点论的对立学说:“一点论是从古以来就有的,两点论也是从古以来就有的,这就是形而上学跟辩证法。 中国古人讲,‘一阴一阳之谓道’。 不能只有阴没有阳,或者只有阳没有阴。 这是古代的两点论。 形而上学是一点论。”[1]《老子》对毛泽东的影响也不可低估。在《矛盾论》中,他引用“相反相成”来说明矛盾双方既互相依赖又互相排斥的道理;在《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用“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来说明矛盾双方互相依赖、互相转化。 1957 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还以其中祸福相依相伏的辩证思想和抗日战争的历史事实,来强调事物的矛盾转化的观点。 此外,毛泽东的军事辩证法无疑是对中国革命战争经验的科学总结, 但也不能否认吸收了孙子等古代朴素军事辩证法的思想。 如,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战略问题》的讲演中,剖析了敌与我、全局与局部、前方与后方、主观与客观等35 对矛盾,提出“养精蓄锐,以逸待劳”、“以一当十,以十当一”的战略战术原则,以及“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16 字诀等,是他在现代革命战争实践中,对中国古代朴素军事辩证法思想的继承与升华。

1.2 对中国传统朴素辩证法思想的超越

中国古代的传统辩证法总的来说是一种“直悟的”辩证法,其对于事物本质的把握,不是靠逻辑推理,更不是通过对于感性材料的分析抽象而揭示出事物的内在矛盾,而是靠直觉和顿悟直接地设定矛盾是世界存在的原则。 简单地说,就是一种“由己度人”、“由己度物” 的方法, 还缺乏科学的基础和证明,自然也就称不上是完备的科学理论。 毛泽东当时研究辩证法,目的是研究中国的现实问题,所以,必须引进科学分析,对直悟方法进行改造。 西方的辩证法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反思的辩证法,是通过分析而得到的间接的东西。 虽然西方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法不可能完全脱离其文化背景,但因其具有普遍性,可以用来考察一切问题,因而可进行部分吸取,使之与中国传统辩证法互补,来研究中国的现实问题。 毛泽东的辩证法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中西两种不同的辩证法的交汇,对此,我们可从毛泽东对中国古代矛盾观所进行的改造中得到印证。《易经》上讲:“一阴一阳之谓道。 ”[2]503意思是说阴阳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构成了形而上学之道或宇宙的根本规律。“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无穷谓之通”[2]519。 八卦是四对相对立的现象,六十四卦又是三十二对相对立的事物。 阴阳作为实体,一方面是指阴阳之气,另一方面也指“相反之物”。 表明事物是矛盾而对立的,并且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 宇宙中充满了矛盾,阴阳往复作用驱动着宇宙中一切事物永远处于恒定的运动变化状态中。 毛泽东在讲事物之间的矛盾时,正是吸收了阴阳实体矛盾关系的内涵。 如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 自然界中的原子核与电子等之间的矛盾关系,都可称为实体矛盾。 可贵的是,毛泽东认识到了古代矛盾学说的不足,即阴阳概念始终无法摆脱实体性的局限,没有从对立事物中抽象出“对立统一”的思想来。 也就是说,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始终停留在直观思维阶段,没有上升到理性思维的层次。 毛泽东则引入了西方哲学中关于辩证矛盾的思想,使之与实体矛盾思想相结合,成为中国矛盾学说史上的一次哲学革命,使中国哲学从古代直观形态进入到现代的理性思维形态。

2 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理论的实践应用与发展

毛泽东不仅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理论有独创性的见解,而且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又进行了灵活的运用,从而使其在发展中形成了中国的特色。

2.1 在中国革命实践中应用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实践中恰如其分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普遍性规律。 在中国革命实践中,毛泽东深深了解教条主义对中国革命的危害,在1936 年11 月至1937 年4 月,毛泽东在读西洛可夫和爱森堡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时,用毛笔凝重地批注了“辩证法的本质即对立统一法则”几个字。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辩证地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情况,解决了“谁是我们的敌人? 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一当时革命的首要问题。 尤其是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分析,更是充满辩证法。他充分揭示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所具有的两重性——革命性和妥协性,对于制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取得革命成功的方针有着重要的意义。 到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在辩证分析中国现状的基础上, 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条极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1936 年12 月,为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而写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书,更是毛泽东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中国革命的战略问题的卓越典范。 书中关于战争规律的论述,是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即共性与个性关系)这一辩证法的精髓分析问题的杰作。 随后,在1937 年7、8 月,毛泽东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又写下了著名的《矛盾论》和《实践论》。 他的《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一部系统、具体地论述以对立统一规律为中心内容的唯物辩证法专著。 在这部书中,他充分肯定了对立统一规律的作用和意义,并把它提到根本规律的地位上来。 《实践论》则是他运用对立统一规律阐发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典范,也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充分有力地说明,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只有一个,即对立统一规律,并论证这一思想的正确性。

总之,在中国的革命战争中,毛泽东的矛盾学说及相关的战争规律、统一战线中既统一又独立和人的能动性等论述,不仅对中国革命的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充分体现了毛泽东辩证思想的中国特色。

2.2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应用和发展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过程中,坚持并创造性地运用了辩证法思想。 毛泽东以一篇《论十大关系》具体揭示并辩证分析了存在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十种矛盾。 指出:在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问题上,要用多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的办法来发展重工业;在沿海工业、内地工业的关系问题上,要充分利用和发展沿海的工业基地,以便更有力量来发展和支持内地工业;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问题上,在强调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性时,提出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在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问题上,三者的利益必须兼顾,既要提倡艰苦奋斗,又要关心群众生活;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上,要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地方的权力,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上,既要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党和非党的关系问题上,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问题上,必须分清敌我,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是非关系问题上,对犯错误的同志要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中国和外国的关系问题上,要学习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要反对不加分析地一概排斥或一概照搬。 “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 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 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 这些矛盾在实践中是否能完全处理好,也要准备两种可能性,而且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一定还会遇到新的矛盾,新的问题。”[3]毛泽东用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论的观点来解释十大关系, 反映了党对这些关系的认识更具有深刻性、规律性,同时也要求我们用科学的态度看待前进中的问题。 这对于今天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发现和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着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

3 毛泽东辩证思想的当代价值

3.1 主要矛盾理论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毛泽东认为,矛盾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4]320“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 抓住这个主要矛盾, 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4]322邓小平对此进行了丰富和发展, 在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矛盾时认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 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的主要矛盾, 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 ”[5]182所以,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 基于这种科学认识,我们党的基本路线是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 党的十七大提出仍然“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6]这使得毛泽东的主要矛盾理论得到了更好的具体运用。

3.2 矛盾精髓问题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列宁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在于具体分析具体的情况”[7]的论断。 毛泽东发展了列宁这一思想,并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关系问题概括为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 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4]336“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共性,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所以是相对的。 ”“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4]319-320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新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进行了新的概括和总结,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辩证思想。 邓小平有一句名言:“要照辩证法办事。”充分说明他对毛泽东的辩证思想有着深刻的理解,并着力地加以发展。突出表现是,他以矛盾为核心,辩证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具体实践,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我们都知道,个别与一般问题正是辩证法的精髓所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一命题本身就体现了个别与一般、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这里的共性是社会主义,个性为中国特色。两者的辩证关系展开为:理论必须与实际相结合,共性必须通过个性来体现,从而获得其现实性,成为活生生的、富有生命力的东西。 正如邓小平所说,“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则,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这是毫无疑义的。 但是,一定要和实际相结合,要分析研究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5]114邓小平在毛泽东辩证法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指导下创造出的伟大理论,不仅仅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前行,更是破解了世界近现代史上的重大理论难题。

3.3 矛盾转化理论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于矛盾的基本属性及矛盾转化问题,列宁认为“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合一)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时的、相对的。 相互排斥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8]毛泽东进一步继承发展了列宁的观点,“有条件的相对的统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运动。”[4]333同时也说明了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转化是必然的、绝对的;矛盾转化的形式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认识到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转换,区分矛盾和对抗,我们就能够实现矛盾向积极方面转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要重视这一点。 和谐因素与不和谐因素就是社会矛盾运动的两个对立面,和谐因素与不和谐因素相互依存、相互斗争、相互融合,相互转化。 把握好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和谐因素与不和谐因素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的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9]。 构建和谐社会还要求我们敢于正视矛盾,不回避、不掩饰矛盾,要在矛盾斗争中不断发展完善,不断处理好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处理好领导和群众的矛盾、处理好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等等。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 社会是否和谐不在于是否存在矛盾,而在于存在的矛盾是否得到妥善的解决。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不断发现矛盾、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的过程。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论,很好地运用这个伟大的工具,养成分析矛盾的习惯,掌握分析矛盾的方法,从而正确地处理我们所遇到的各种矛盾。”[10]总之,研究如何在矛盾的斗争中,实现矛盾的同一与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理论保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发展,使人类社会更文明、更和谐[11]。

4 结语

综上所述,毛泽东的辩证思想,与中国传统辩证法思想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是对中国传统辩证法思想的批判继承与发展,更是西方唯物辩证法与中国传统辩证法相结合的科学结晶。 它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走向成熟,更赋予了辩证法永恒的魅力。 对其辩证法思想的形成和价值进行探索,可以启示我们,在当代大实践大科学的基础上,积极吸取古今中外哲学中有价值的思想成果,提炼概括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以实现唯物辩证法自身的变革和发展,并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1]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5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20.

[2] 黄寿祺,张善文. 周易译注[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3] 毛泽东. 毛泽东文集:7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4.

[4] 毛泽东选集:1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 邓小平文选: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汇编[R].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7:14-15.

[7] 列宁. 列宁全集:39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6:128.

[8] 列宁. 哲学笔记[M]. 北京:中共中央出版社, 1990:398.

[9] 本书编写组. 科学发展观干部学习读本[M]. 北京:红旗出版社, 2006:95.

[10] 杨焕章,杨晓梅. 矛盾论.从黑格尔到毛泽东——兼论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的学习[J].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16-22.

[11] 杜向民,刘滨. 人民史观论[M]. 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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