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经济伦理思想论纲
2011-04-11肖平
肖 平
(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老子经济伦理思想论纲
肖 平
(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道德经》一书蕴含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但在运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前,必须对老子的经济伦理思想进行重新解释。本文采取批判性的诠释方式,将老子的经济伦理思想概括为天道原则、不争的分配伦理、诚信的交换伦理、节制的消费伦理和适度的发展伦理。
老子;经济伦理;天道
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思想以儒家伦理为主流,儒家的经济伦理思想长期以来影响着中国古代的各种经济活动,因此学界一直保持着对儒家经济伦理思想的研究重心,尤其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东亚经济的崛起,学界曾掀起了一股研究东亚经济腾飞与儒家伦理关系的浪潮。此外,学界对墨家、法家等经济伦理思想的研究亦不乏成果。然而对道家经济伦理思想的研究成果却相对较少,通常我们认为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反对各种道德规范束缚,倡导“绝巧弃利”、“无为不争”,主张“小国寡民”式的自然主义生活方式①,因而认为道家经济伦理思想并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文题为老子经济伦理思想论纲,当然不是将《道德经》中一些经济伦理思想原原本本地照搬,而是尝试采取批判性的诠释方式,并结合实践,整理出一些重要的伦理原则,以期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道德建设提供借鉴。
一、天道原则
道家最基本的一个观念就是“道”,那么何谓“道”?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这表明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是一切存在者的存在依据。道生天地万物,但道同时又内在于天地万物之中,道在天地万物中的呈现便是天道,“天道”即天然的规则与秩序,是老子预设的完美的应然秩序。然而,道在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中的呈现效果却相差甚远,前者体现得完美无缺,后者则大道废弃、秩序失衡,因此老子常以完美的天道来批判人类社会违背天道的种种现象。那么老子的天道蕴含着什么样的经济伦理思想呢?我认为,老子的天道观念蕴含了经济活动中主体的平等与自由,是人类社会现实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则与秩序的终极依据。
首先,天道原则蕴含了市场经济中主体的平等与自由。道生天地万物,但道“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德经》第五十一章),道不主宰天地万物,任由天地万物自由生长,而道就融贯在天地万物之中。融贯于天地万物之中的“道”以一种较为现实的品格呈现出来便是“德”,德广泛地流行于天地万物之中,因而万物所禀赋之德本质上是相同的。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这一观念便暗含着经济活动中主体的平等与自由。既然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公平自由的经济形式,那么经济活动的主体首先必须是平等和自由的,并且应当充分尊重彼此的自由权利。
其次,天道是人类生活中的自然法则和伦理秩序的基础。按照老子的思想,“道”乃万物本性之根源,“德”乃万物本性的基础,天地万物这种根源自大道的内在本性体现为现实的各种纹理与规律,也就是天然的秩序与法则。这一观念表明,市场经济是遵循一定规则与秩序的活动,这种秩序与规则既是符合人类自身本性的,也是符合自然界本性的,如交易时间、交易物的性质、交易的对象、交易的方式等等。而现代市场经济所遵循的等价交换原则也完全可以在老子的天道原则中找到根据。如果说规范市场经济的各种法律源于人们的理性创设,那么天道则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的各种习俗、规范的来源与基础,符合人性的秩序与规范,因而是一种良好的伦理秩序。
最后,天道公正无私,不容违背。老子认为“天道无亲”,不偏不袒,但却“常与善人”,为何?因为只有那些遵循了天道秩序的人才能最终安身立足。同理,现实的经济活动应该在平等的主体之间依照天道秩序展开,只有那些遵守经济秩序的人才能真正立足。那些违背天道秩序、不遵守交易规则者,尽管可以在市场中偶获小利,但长远来看必然要被淘汰出局,因为天道秩序融贯于天地万物之中,就像一张网,无物可以逃避,此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失”(《道德经》第七十三章)。
总之,现代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同时也必须是道德经济。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说:“维持市场经济高度组织化,防止它退化的要素是法治和道德。”[1]不道德的经济活动只会泯灭人的良知,颠覆人类自身的基本秩序。老子的天道作为天地万物自身生存发展必然遵循的规则,符合事物本性,规定着事物稳定发展的方向。因此,我们将天道作为一切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根本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不争的分配伦理
有学者分析中国古代经济伦理思想时曾指出,“老庄多以与世无争相标榜”,“谈何竞争逐利”[2]? 老子主张“不尚贤,使民不争”(《道德经》第三章)。既然不崇尚财货,不主张竞争,那么不争的思想又如何能成为道家分配伦理的原则?又如何运用于现代市场经济?诚然,道家包括儒家都曾反对竞争,但须指出的是,当时思想家们是在一个特殊的背景里反对竞争,即各种竞争都是不合法、违背礼制、不道德的竞争。试想如果不将竞争约束在一定的规则与秩序范围内,片面地鼓吹竞争,后果不堪设想。当然老子似乎将“不争”的原则进行普遍推广,认为人们的一切生活都应当以“不争”作为准则,必然会有某些不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情形,因此我们将老子的不争思想作为分配伦理中的重要原则,就必须对“不争”的内涵进行重新诠释。所谓“不争”,当然不能从字面上作简单理解,即完全放弃任何的竞争,而应放置在当下市场经济语境中,对不争进行新的解读。
首先,不争是不为非法目的而争,不为不道德的私利而争。老子主张“不争”首先是针对统治者而言,主要批判那种盘剥百姓、横征暴敛的现象。老子批判现实社会中分配不公正的现象时指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道德经》第七十五章)为什么老百姓会饿死?那是因为统治者征税太厉害,与民争利,最终导致分配不公,两极分化严重。“不争”的分配原则反对那种非法的、不道德的竞争,主张公正的分配、公平的竞争,其现实意义十分重要。对于企业而言,不仅不应纯粹为了私利而争,更不应为不道德的利益而争,而应注重长远的利益、社会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企业的道德形象。那些只顾眼前小利的企业,始终都难以真正发展壮大起来。
其次,遵循天道原则的合法经营,在正当利益范围内符合道德的公平竞争。老子曰:“天之道,不争而善胜。”(《道德经》第七十三章)诚然,纯粹自然界的进化已经表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但放置于现代市场经济中,拥有自觉理性的人如果将“争”仅仅体现在形式上,而不注重实质性的内容,那么这种“争”并不能给经济实体在市场上带来真正的有利地位。作为企业,如果只注重形式,如片面强调广告的投入等,而忽视产品质量、企业管理等基本功的锻炼,那么最终必然要失败。近年来中国婴幼儿奶粉企业因三聚氰胺事件引发的企业沉浮已经充分印证了这一点。只有真正拥有实力,才能达到以形式上的“不争”换取实质性的竞争优势,即“夫唯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道德经》第六十六章)。
最后,有余以奉天下。老子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道德经》第七十七章)老子以天道为善道,主张分配的动态均衡,反对分配的两极分化,因而提出“有余以奉天下”。这一思想既是“不争”的分配原则的重要内涵,同时还涉及到经济发展中的个体、企业、政府的道德责任问题。何谓“有余以奉天下”?当社会财富完成初次分配之后,应该注意利益的协调与均衡,从而通过再分配来调节两极分化的问题。对于政府而言,依靠经济的快速发展积累起来的财富最终应用之于民。放诸现实,新世纪以来政府取消农业税、加强社会保障投入,以及近期热议的提高个税起征点等,正好体现了“有余以奉天下”的思想。只有将民生问题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才是有道的行为。反观现实,我们还可以走得更远。对于企业而言,积累了财富之后,一方面固然要用于改善职工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另一方面也应该承担在发展过程中的道德责任,加大对社会的回报与贡献。
三、诚信的交换伦理
诚信是商品经济中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中国古代不同学派的经济伦理思想中共同的主张。有学者曾分析认为,中国古代经济伦理思想既倡导“诚信”,又反对“竞争”,这是中国古代商业经济伦理的又一特点[3]。表面上看,似乎倡导诚信与反对竞争属于难以协调的原则,而通过前文分析,“不争”原则应当是公平正当的竞争,道家反对以欺诈伪饰之心来进行不正当的竞争。因此,作为与不争的分配伦理思想相并立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商品交换过程中的诚信原则。
首先,批判现实的诚信危机。老子处在一个信任危机的时代,人与人之间已经存在各种欺诈现象,尤其体现在统治者与老百姓之间,因此老子的诚信思想首先是针对统治者与老百姓之间的关系而言的。老子批判了统治者的治理方法,提出了“信不足焉,有不信焉”(《道德经》第十七章)。长期以来,统治者朝三暮四,玩弄权术欺诈百姓,因此彼此互不信任,各种不信任的现象得以产生。这种不信任的现象进一步弥漫,连老百姓之间也开始不信任。人与人之间如果出现了诚信危机,不但市场经济难以顺利运转,而且简单的商品交换也无法展开。故老子批判 “智慧出,有大伪”、“绝智弃辩”、“绝伪弃诈”,即希望通过绝弃各种奇谋巧诈的机灵之心,恢复人与人之间平实、诚信的状态。
其次,理想的诚信状态。在老子看来,理想的状态是“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道德经》第四十九章)。这句话本来是讲统治者不以私心去揣度百姓,以百姓的心为常态。在市场经济中,最欠缺的便是正常的心态。现实生活中,商家与顾客往往勾心斗角,互相揣摩对方心态,尤其是将对方设想为唯利是图的“经济人”,商家顾忌对方给予假货币,顾客担心承受假商品。老子主张:“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道德经》第四十九章)这种观点常常牵涉到儒家的“报怨以直”与道家的“报怨以德”之争。老子这种纯善的思想包容极大,有一种近乎佛教“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以及基督教的博爱精神,而其主旨便是诚信。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坚持以这样一种诚信坦荡的心理进行交易,那么必将形成一种十分稳定和谐的经济秩序。
最后,现实的契约原则。老子似乎也意识到那种理想的诚信状态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还很难实现,因此主张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诚信。老子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老子的基本主旨就是一个“善”字。那么要如何才能真正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各种怨恨与纷争从而达到“善”呢?老子认为还是诚信。只是这种诚信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但圣人即使拿着一份契约也不会去逼债,因为他相信契约人会遵守协议,并且一定会履行协议。抱定这样的信心,辅以现代市场经济的合同形式,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形成良好的秩序。总之,老子的诚信交换伦理思想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既有理想的成分,也有现实的可行性。
四、节制的消费伦理
消费是人类必然的一种活动,只有消费才能带动生产,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在消费中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其实不论是道家还是其他学派,几乎一致性地提出了节俭的消费伦理思想。不过与其他思想家相比,老子这方面的思想更为“苛刻”,在《道德经》中,他明确提出了以节制为主旨的消费伦理思想。
首先,道家明确指出过度消费的危害性。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道德经》第十二章)正常的五色、五音、五味的存在毫无疑问是必须的,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批判老子对丰富的日常消费生活的误解,而应将这些思想看作是对过度消费的批判。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物质生产活动周期大大缩短,物质产品越来越丰富,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呈现出多元化,而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尤为重要。现实生活中种种不正确的消费观念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健康,那种沉浸于声色犬马的生活方式已经带来了种种问题,尤其是现代人乐于捕捉五彩斑斓的色彩、追逐繁杂的口味、刺激高亢的声音,这已经造成越来越多的近视眼、肠胃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经官能症等等。现代人再回过头来看看老子在两千多年前提出的那些警言,可知老子的清醒与深刻。可以说,老子对不恰当的物质生活可能引起身体不健康的警醒是符合现代科学的。
其次,道家提出节俭的原则。老子曰:“吾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道德经》第六十七章)“慈”即慈爱、仁爱,与人为善,建立在诚信基础上。“俭”即节俭、朴实,不奢华。“不敢为天下先”即前文所说的“不争”。老子明确将节俭作为一个重要的消费原则,他认为只有节俭才能“广”,即积累和扩充财富,从而为后世的长久发展储积动力,保障民生。因此,节俭的原则是一个关涉国计民生的大原则。现实生活中倡导的 “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无疑是对这一原则的践行。此外,从个人消费角度来看,老子也明确主张 “去甚、去奢、去泰”(《道德经》第二十九章)。反对过分的消费方式,强调适当控制私人欲望。
当然,目前我国正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希望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在国家与个人整体消费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过于强调节制消费并不妥,这是我们在考察老子节制消费思想时应该注意到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老子提出的这些消费伦理思想仍具有原则性意义,仍然对我们的消费观念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五、适度的发展伦理
经济的发展速度究竟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才合适?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什么?自从近代工业革命以来,全球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人类在短短几百年创造了过去一切历史才能创造的财富。然而,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带来了越来越多的问题,生态危机、资源匮竭等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因此重新考察现实经济发展的速度,发掘老子“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的适度发展伦理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知止不殆的思想。老子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第四十四章)老子从“名”与“身”、“身”与“货”的角度进行比较,强调人生命存在的价值,经济的发展最终是给人类带来幸福生活,如果完全奋不顾身地追逐财货、名利,那就本末倒置了,因此老子主张人应该知足、知止,即不应盲目追求发展而忽视对生命存在价值的关怀。现实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其实正如某些学者指出的那样,“不是认识的问题,而是价值选择和利益驱动使然。”[4]人类要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学会控制自身欲望,理性行为。只有清楚人类自身的真实需要,才能做出正确的决断,才可以长久。
其次,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老子曰:“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名物制度不断积累的过程,也是人类社会不断与自然界相互影响的过程。老子认为天与人本应处在一个和谐的状态,但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种平衡与和谐。因此在处理两者关系的问题上,他主张“自知者明”,即人类应当深刻地洞察自身的生存处境,在已经获得较高发展速度和积累了繁多的名物制度的时候,进行适当调整和缓冲,此即“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是老子“无为”思想的具体体现,表明了人的自觉与反思。只有这样才能 “不失其所”,而“知止可以不殆”的实质就是可持续发展,以促成天地万物等一切生存个体处于一种和谐状态中,这正是老子自然观念的一个重要内涵[5]。
适可而止,保持可持续发展是老子对发展伦理的一个重要贡献。坚持这一原则就可以避免遁入危险的境地,使人类生存发展具有持续性。当前,中国经济仍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针对过去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污染严重、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政府已经在最近的十二五规划中将经济增速目标确定为7%,这不能不说是“知止不殆”原则的现实体现,也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伦理思想的体现。
六、结语
先秦道家有着十分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本文仅以道家代表人物老子的经济伦理思想为研究对象,提取了以天道原则为中心的四个重要经济伦理观念,并结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尝试对这些原则进行了颇具现代性的诠释。虽然现代市场经济主要是法治经济,各种经济活动都应在法治的框架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种经济活动中道德可以缺席,相反,道德更需要彰显其现实价值,以补刚性制度的缺失。这也是本文尝试重新诠释老子经济伦理思想的意义所在。当然,本文还只是老子经济伦理思想的一个基本研究大纲,谈不上全面,况且这种解读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真正有助于中国传统经济伦理的现代转型,还需要更多研究者的充分探讨。
注 释:
① 从道家经济伦理的研究成果来看,不少研究者都将道家定位为自然主义经济伦理思想,如唐凯麟、陈科华的《中国古代经济伦理思想史》(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89页)、汪洁的《中国传统经济伦理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59页)。还有的论者定位为自然无为的经济伦理思想,如朱林等合著的《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六章)。
[1]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3.313.
[2]汪荣有.当代中国经济伦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59-160.
[3]朱贻庭.中国传统经济伦理及其现代变革论纲[J].伦理学研究,2003,(1).
[4]靳文志.“忧郁”的经济学和“不道德”的经济学[J].理论探讨,2005,(2).
[5]萧无陂.自然的观念:对老庄哲学中一个重要观念的重新考察[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141.
Outlines of Laozi's Economic Ethics Thought
XIAO Ping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Hunan 410081,China)
Laozi provided a plenty of economic ethics thought in Tao Te Ching,but we must reinterpret it before we put it in modern market economy.In this paper,I will analyze Laozi′s economic ethics thought in the way of critical interpretation and put forward several principles such as the principle of the Tao of heaven,the principle of no striving in distribution ethics,the honesty principle in exchangeable ethics,the temperance principle in consumption ethics and the moderation principle in development ethics.
Laozi;economic ethics;the Tao of Heaven
B223.1
A
1672-626X(2011)03-0113-05
2011-03-31
肖平(1979-),男,湖南长沙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道家哲学研究。
卢圣泉 张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