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知识(连载十一)
2011-04-09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410005刘新桃
湖南农业 2011年11期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410005)杨 青 刘新桃
(续第10期)
(2)监管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管员应经常深入绿色食品企业,熟悉和了解企业生产和经营情况;配合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完成抽检任务;指导
和监督企业的生产及标志使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积极配合地方执法部门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产品,纠正不规范用标行为。
(3)监管员的注册及管理 监管员注册的基本条件:热爱绿色食品事业,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绿色食品标准及管理规定;有1年以上绿色食品管理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掌握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即可成为注册监管员,开展标志管理工作。
标志管理工作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很强,要求监管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需要具备相关法律知识、认证业务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既要
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又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当既是某项业务方面的专家,同时也是具备综合素质的全才。目前,监管员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委托管理机构的监管员由中心培训,市县管理机构的监管员由委托管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教材组织培训,培训合格的,由中心统一颁发证书。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