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党的执政理念演进
2011-04-08刘同舫
刘同舫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党的执政理念演进
刘同舫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四大理论成果。与四大理论成果相对应形成了“革命为民”、“实现共同富裕”、“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及“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与党的执政理念的演进密切关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实现党的执政理念不断创新与成熟的正确途径;党的执政理念的贯彻与实践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深刻理解与全面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 中国化 执政理念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其实质而言是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以指导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在其结合的90年历程中,实现了四次历史性的飞跃,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四大理论,它们历史地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轨迹。而执政理念反映的是执政党执政活动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是一个政党执政理论、执政宗旨与执政本质的集中体现。执政理念是在历史实践中不断总结执政经验而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创新性。党自成立以来,历经了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与胡锦涛等为代表的四代领导集体对执政理念的逐步发展与完善。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认真梳理与总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辉煌历程及其理论创新成果与党的执政理念的演进过程及其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创新党的执政理念,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与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毛泽东思想与“革命为民”的执政理念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在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在内的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奠定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基础。
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这一时期我党的执政理念突出地表现为“革命为民”①有学者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执政理念概括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笔者认为,尽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革命为民”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民的根本宗旨和价值取向,但“革命为民”较之能更好地凸显这一时期党为民的执政方式与执政路径的鲜明特色。。“革命为民”的执政理念与毛泽东思想的形成紧密关联,这种关联主要是正相关,但在一定时期也存在负相关。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是毛泽东思想达到成熟的主要标志。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主体与核心内容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基本纲领,概括而言即是要推翻“三座大山”来彻底解放中国人民,并“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②《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56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新民主主义理论明显蕴含着我党“革命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大敌人,一切中国共产党人,必须为通过革命解救深受剥削和压迫的中国人民的目标而奋斗。①《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56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是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关于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划时代的伟大创意和历史性宣言,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根据这一理论,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成功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此阶段,我党虽然认识到党的历史地位已由夺取政权的革命党转向了创建政权的执政党,意识到了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具有强调社会经济发展的倾向,但这种意识和倾向未发展为主导思想,未上升到执政理念层面: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建设尚未展开,诸多行业的经济发展并不深入。事实上,改造时期党的执政理念仍然笼罩着新民主主义“革命为民”执政理念的阴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为民”执政理念的延伸。较之经济建设的主张,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受“革命为民”执政理念的影响更为深远。
通过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而形成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也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奠定了深厚的基石。值得注意的是,建设社会主义后期,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毛泽东犯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就主观意愿而言,“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本着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利益的目标而发起的,是“为民”的;从路径选择上看,文化大革命采取的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式,是“革命”的。因而,“文化大革命”的实质依然是“革命为民”的执政理念,是“革命为民”执政理念发展的高峰。但其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实际,不属于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分别形成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作为毛泽东思想的三大主要内容,与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革命为民”的执政理念存在着一定的效应关系。其中,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与“革命为民”的执政理念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呈现出正相关或正效应的关系。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的“文化大革命”错误思想与“文化大革命”时期“革命为民”的执政理念在内在观念上存在矛盾,这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毛泽东思想与“革命为民”执政理念的冲突性。究其根本,主要是因为这一时期端化了“革命为民”的执政理念,没有用毛泽东思想正确指导执政理念,未能将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有机融入到执政理念,有人因此产生了对毛泽东思想的误解。应该说,“文化大革命”时期执政理念在一定程度与一定范围内对毛泽东思想本身及人们对毛泽东思想的认识产生了负面作用。
二、邓小平理论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执政理念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重新开始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设计和构思,将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相结合,成功地走上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创立了邓小平理论。
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我党的执政理念实现了重大创新,由“革命为民”演进为“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的执政理念是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执政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贯彻于党的全部执政活动中。
在内容丰富的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中,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是逻辑起点和体系前提,为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邓小平于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第一次全面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使人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了明确的认识。同时,它从社会主义内在属性的三方面彰显了党“实现共同富裕”的执政理念: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任务,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和根本途径;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要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方向和基本保证;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直接概括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的和奋斗目标。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2、110 -111页。总之,共同富裕对于社会主义来说具有本质性的意义,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执政理念提供了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邓小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探索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和突出贡献,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最具特色的理论之一。这一理论主张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坚持计划应与市场相结合,认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它集中回答了社会主义为什么必须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能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怎样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等基本问题。其实质在于更进一步指明了通达党的执政理念——“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途径,为“实现共同富裕”架设了一座坚固的桥梁。具体而言,一方面,市场机制作为手段,能够有效调节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我国经济发展铺设一条高速公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与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使得我国的经济体制在所有制结构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在分配方式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宏观调控上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加有力,因而有利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就是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双层结构上保证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使我国人民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与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双重角度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实现共同富裕”的执政理念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实践方向。因而,要真正做到“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正确运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党的执政活动和执政实践。另外,“实现共同富裕”的执政理念也集中体现了邓小平理论的理论意义和价值旨归,它的贯彻与实施不仅从理念层面证明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性和价值性,而且在实践中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执政理念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革命中,立足于我国所面临的世情、国情、党情的新特点的实际基础,以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理论勇气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创造性地回答了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两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它赋予了马克思主义新的鲜活力量,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执政理念是新世纪“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的相融与融合,是党的执政理念的新飞跃,标志着我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对于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科学回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表明,我们要建设一个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这三大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辩证统一: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基础和根本,是发展先进文化、满足人民根本利益的物质前提和决定性因素;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先导和灵魂,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本质和归宿,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原动力。因而,我们要建设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通过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最终“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党。江泽民强调:“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②《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280页,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③《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280页,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执政理念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都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
对于怎样建设党的创造性回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紧密联系起来,赋予党的建设以丰富的时代内容,确定了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首先,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全党,提高党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保持党在思想上的先进性。其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考验的领导干部队伍,保持党在组织上的先进性。最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在作风上的先进性。就目标而言,之所以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党在思想、组织和作风上的先进性,就是要使党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能做到“三个代表”,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执政党。而且,只有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执政理念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本质,作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与执政水平的目标,中国共产党才能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才具有伟大的革命性意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执政理念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第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显现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强大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执政理念的思想基础。第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于执政为民,在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应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创新的目的和最终落脚点。第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执政理念共同推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事业的继续发展,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一步发展。
四、科学发展观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征途中,既继承前人,又大胆创新,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发展的实际问题,产生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以人为本”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完全一致,是党执政理念的新发展,标志着党执政理念的成熟和完善。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①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15、17页,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以人为本”之所以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于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发展的目的、发展的动力以及成果的分配上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理念。这集中体现了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秉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因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②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15、17页,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从内容上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是指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它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其中,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要求人们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创造社会财富,提高生产力。只有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的发展才能获得永续的空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强调化解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矛盾与冲突,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坚持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和谐相处,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劳动合作与利益共享。基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三方面的基本内容规定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追求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以人为本”的。事实上,彻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同时,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实质是对“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与施政策略的真正秉持。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与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之间具有极强的相融性,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于“以人为本”,抽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将失去体系内核和理论意义。“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贯彻与践行,不仅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也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脱离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现代化具体实践的支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将成为空洞的口号。
从终极价值目标的制高点而言,科学发展观与“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本实践中,形成了在科学发展观与“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关照下的人本实践新认识,开辟了人类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新视野、新境界。人类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终极价值目标的实现,标志着人与自然、人与物的最优整合、人与人的最佳融合以及人自身的生理与心理的和谐,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真善美统一的最高境界与逻辑归宿(人类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体系是人类历史发展和资本主义内部矛盾运动的科学概括,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真”:人类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使人经济、精神、活动方式得到重要发展,是符合人类需要的“善”;人类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也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实现,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是符合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理想的“美”)。而人类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是一种需要经过若干阶段的历史过程,每一个阶段有自身的层次、程度和水平,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既有理想的始终指引,也有依据于现实情况的具体实现。科学发展观与“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及其指导下的人本实践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实现人类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科学发展观与“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所关注的发展,是属人的发展、为人的发展、依靠人的发展。这就将人置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主题的价值核心地位,确保了社会发展内在的坐标,从实质上保证了对人的权利的落实,保证了对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的尊重,保证了对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的关注。科学发展观与“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指导下的人本实践,既是人类解放运动与人的全面发展在当下的实践,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理性实践。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进一步实现人类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实践过程,其实质是人的现代化。人类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念目标,能够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得到历史生成,因而科学发展观与“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指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本实践同人类解放、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具有内在统一性。这种内在统一性与高度契合性表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达到了新的高度,党对执政理念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水平。
总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与党的执政理念的演进是密切相关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实现党的执政理念不断创新与成熟的正确途径,党的执政理念的贯彻与实践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笔者认为,这种正相关是从总体趋势和普遍意义而言的,并不否认在特定历史时期与复杂的环境下,它们之间的矛盾性与负效应,但这种矛盾性与负效应并非永恒,也非主流)。因而,我们应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立足中国具体实际,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理论创新,为党的执政理念的发展与完善提供途径与向导;应认真贯彻与践行党的执政理念,使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继续向前发展,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应媾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与党的执政理念,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的目标而奋斗!
The Process of Localiz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 and the Evolution of the Party's Governing Philosophy
(by LIU Tong-fang)
In the great historical process of revolution,construction and reform in China,our party always persists in combining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Marxism with the concrete realities of China and continually promoting the process of localiz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Our party has produced four major theories including Mao Zedong Thought,Deng Xiaoping Theory,“Three Represents”thought and the view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Corresponding to the four major theories,our party has formed four governing philosophies including“revolution for the people”,“realization of common prosperity”,“for the fundamental interests of overwhelming majority of people”and“people-oriented approach”.The process of localiz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 is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 evolution of the party's governing philosophy:localiz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 is the right approach to achieve the continuous innovation and maturity of the party's governing philosophy;the implementation and practice of the party's governing philosophy further promote the process of localiz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It has great significance for building the great caus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f we can deeply understand and have comprehensive grasp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ocaliz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 and the party's governing philosophy.
Marxism;the localization in China;governing philosophy
刘同舫(1966—),男,湖北天门人,法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20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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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0-5455(2011)05-0014-05
【责任编辑:王建平,于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