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解构”新论
——在海德格尔存在主义语境中的解读

2011-04-08谢国光

关键词:德里达本体论海德格尔

谢国光

(宁波社科院 社会所,浙江 宁波 315000)

“解构”新论
——在海德格尔存在主义语境中的解读

谢国光

(宁波社科院 社会所,浙江 宁波 315000)

在这个德里达式的解构充斥着整个学术空间的时代里,文章试图用海德格尔式的存在主义,即海德格尔对“存在”的阐释方法来重构“解构”,意在吸收德里达解构主义合理成分的基础上构建一种新的解构体系。

解构;存在主义;原初意义

在当前学界,关于“解构”概念的研究已有相当多的专著和论文,但大都停留在德里达所提出的解构的意义上,本文试图另辟蹊径以海德格尔式的存在主义来重新解读“解构”,在视阈融合中澄清学术概念,拓展相关理论之广度和深度。

一、解构含义的界定

1.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与传统本体论的误区

首先,引用一下德里达本人对“解构”(Deconstruction)含义的理解:解构不是一种过程或否定性,甚至本质上以批评(如同拥有一种历史的价值,就像“问题”的历史,即无疑适合于保持活的状态,但又有其限度的历史)为标志的计划。解构首先是对原始的“是”(Oui)的再确认。当然,确认并不意味着肯定[1]79。

“解构”是德里达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拆毁”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阅读方法和哲学策略。按德里达的解释,解构一方面意味着突破原有的系统,打开其封闭的结构,排除其本原和中心,消除其二元对立;另一方面意味着将瓦解后的系统的各种因素暴露于外,看看它隐含着什么、排除了什么,然后使原有因素与外在因素自由组合,使它们相互交换、相互重叠,从而产生一种无限可能性的意义网络[2]476。

这里我们避免使用解构“概念”或“定义”之类的语词,而以“含义”或“界定”这类具有较大模糊性的语词进行替代是有原因的。如果我们说解构的“概念”,其实我们就已经在潜意识里赋予其以确定的内涵或者说内在规定性了。一方面,解构是个行为语词,具有无限的外延。根据语词逻辑规则,一个具有无限外延的语词是没有内涵的;另一方面,“解构”一旦具有了内在规定性,其实就赋予了其本体论的意义。而“解构”在德里达的话语体系中被视为“到来”、“来临”,或者说具有“降临性”。恰似“鬼魂”(revenant)的概念,“我们看不见他必然来,他不必然是可见的。他的到来是不可预见、不可见的。我认为,我可大胆地说,事件,要来到的事情,不可预见地就像‘鬼魂'”[1]79。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把历史事件看作要来到的、不能事先把握的事情的结果。“解构某某”作为一个行为句,也是不能事先进行设计或预测的,它具有必然的不确定性。因此,提出“解构概念”正是德里达所不愿看到的,而这也是对他“来临”的反叛。

海德格尔断言哲学本体论的基本问题是“存在”(dasSein)问题。几千年来哲学家们都在谈论“存在”,但是没有人真正理解它的意义。他们都把“存在”与“存在者”(Seiende)混淆了,把“存在者”当作“存在”而论了。他认为“存在者”与“存在”是有根本性区别的。他把这个区别称为“本体论差异”。那么什么是“存在者”呢?“存在者”就是已经存在或已经显示出存在的东西。因而存在者具有对象性,具有它可能的内容或规定性,人们可以问它是什么,并根据它的内容或规定性来解说它。但“存在”并不是“存在者”,它不具有存在者所具有的对象性,或内容的规定性,而只是存在者的“存在”,“它是不可界说的”[3]。

海德格尔断言,如果问存在“是什么”那就压根儿问错了问题。因为,如前所述,“存在”是不能被界说的。但是,人们可以描述它是“如何样”的。同样,我不说解构“是什么”,或解构“不是什么”。当然,“解构”毕竟同“存在”是不同的,不能将分析“存在”的范式用到分析“解构”上来。

大家知道,德里达的“解构”正是要解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如果说解构“是什么”,就意味着“是什么”作为中心和核心对作为他者的“不是什么”就具有了优势地位。同时,“是什么”与“不是什么”又构成了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这是一种赤裸裸的逻格斯中心主义,也正是德里达的“去中心化”和反逻格斯中心主义所要大力批判的[4]。

2.文本实践——海德格尔式存在主义的“解构”

既然“解构”如同“存在”一样不具有对象性,或内容的规定性,即不能理解为“解构是什么”或“解构不是什么”,那么应该如何理解这个语词呢?同样,海德格尔的“存在”值得借鉴。我们认为,“解构”也应该从“解构如何发生”或者“解构怎么样进行”来理解。

我们知道,海德格尔为了解决自己建构出来的“此在”与“他在”所构成的二元对立,想出了另一个听起来似乎有些累赘的概念:“在-世界-之中”[5]514。而“解构”与一个似乎与之相对立的“建构”或“重构”,却并不存在这种二元对立的困境,因为这里的“解构”就是另一种重构,二者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海德格尔将之称为“共同在世”或“共有此在”。

“海德格尔还指出,此在的世界又是共同世界。不仅无世界的孤立主体是不存在的,而且没有他人的绝缘的自我也同样是不存在的。此在在世一开始便是共同存在、共同在世的。他人并非在我之外的别的什么人,与我格格不入或相对立。我与他人本无分别,每一个自我同时又是他人,都作为他人而共同在世。由此,此在亦是一种共在,共在也是此在的一种基本规定性。从共在来理解世界,世界就不仅仅是此在的周围世界,而且还是我与他人的共同世界。共在与共同世界的观念实际上使注意形而上学从自我出发论证他人的问题变成了一个虚假问题。”[2]261

因此,“解构”的意义也只有在“其怎么样”或“其如何”中进行理解,也即将“解构”嵌入文本中进行理解,将“解构”用于文本实践,或者说只有通过对文本的解构才能对“解构”这个语词进行说明(虽然笔者并不认同“文本外无他物”的文本主义理论,但是对于“文本实践是作为解决诸多理论问题的一条捷径”的观念,却深表赞同)。文本是解构的起点,也是解构的归宿。解构存在于文本之中。德里达曾说过“文本之外无物”,同样,“解构”只有在阅读文本的过程中才能展示出它的意义。

在哲学史上的“认识论转向”之前,本体论哲学一直是哲学界的主流,或者说,占据着统治地位。无论是赫拉克利特“世界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的古希腊哲学,还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亦或后来的叔本华的意志主义都有一个将世界的本原解释为某一个实体或非实体的倾向。似乎研究哲学就必须研究本体,乃至本体论就是哲学的代名词。因而“水”、“火”、“原子”、“上帝”、“理性”、“意志”等等都成了哲学的唯一探讨对象。

从康德的“认识论转向”后,哲学的研究主题转向了认识论的探讨,逐渐淡化了本体论的影响,但是“唯本体论”哲学的幽灵却一直在哲学界徘徊。海德格尔在前期所建立的理论正是试图脱离唯本体论窠臼的努力的结果。将“存在”从唯本体论窠臼中解脱出来,赋予其以海德格尔式的意义,这是对旧的传统哲学的彻底颠覆和对新的更有生命力的哲学的诞生的宣告。本文试图以海德格尔式的阐释方法对“解构”进行重构(以区别于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即试图在脱离唯本体论窠臼的影响下,对“解构”进行海德格尔式的重构。

二、“解构”意义的存在主义探讨

1.关于字符与文本

德里达认为,一切文本都是写作,而写作是字符的流动。字符的特征在于,它独立地存在于空间中,是印在纸上的物质存在;在字符起作用的时候,书写者并不存在。字符所能具有的意义并不依赖于与它相关的人,不但在它被读者理解的时候是这样,而且在它被作者书写的时候也是如此。作者的心灵并不是意义的源泉。字符是能指符号,但却没有心灵所意向的“所指”与之相对应。这可以在很多文本中找到证据。德里达的解构就是对写作中的字符的不依赖于作者的意义的揭示。当作者要用字符来否定文字的作用时,字符却肯定了自身;当作者要用字符做出区别时,字符却显示出混同的意义;当作者要把字符限定在逻辑的范围中时,字符却在逻辑之外的领域创造出隐喻[6]。

2.解构文本——“解构”的海德格尔式存在主义解读

海德格尔在消解“此在”与他在的二元对立时,曾断言在此在之外,根本没有与“此在”相对立的万物,“物”只是此在的“器具”(Zeug),而“器具”只是在“此在”的“筹划”和“使用”过程中(又称为“上手状态”,即Zuhandenheit)[7],才成为器具,才具有其意义的。譬如,一件东西,只有在当人们使用它来锤击时,它才成其为“锤子”,才具有“锤子”的意义。如果没有人的筹划和使用,它什么也不是,并不具有任何意义。同时,他又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此在”的本质总是被遮蔽着,成为一种“没有本质的存在”。这是因为人生在世总是充满着“烦”(sorge)。与物相处,争斤论两(烦心);与人相处,勾心斗角(烦神)。在他看来,人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发生关系时总是丧失了自己。不论是与他人合谋还是为敌,个人总是要维系于他人,结果,个人成了按他人意志投足举手的玩偶,个人的本性脱身而去,被一个异己的他人占有了。于是,不尽烦恼随之而来。因此,在海德格尔看来,当个人俯首在“普通人”之前时就丧失了此在,当个人混迹于一般人之中时,就处于一种“沉沦状态”中。“沉沦状态”是海德格尔描绘个人丧失于普通人中的日常生活状态或生存状态[5]514。

这其实正是对人与万物关系未明、人类未体会或感悟到自身存在的一种生存状态的描述,即人类正处于未领悟到自身存在的沉沦状态。现在再来考察文本的解读。德里达认为,文本是由字符组成的,而字符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是一个个没有生气的符号。在文本的解读前,这些符号只是无规则、无意义地罗列在一起,就像一堆无序地堆砌在一起的石块。石块与石块之间的关系是不明确、不确定的,处于一种有待澄明的状态。正如存在者在未领悟到自己真实地存在着之前,被阅读或解读前的文本中的字符之间的关系也是处于这种遮蔽的状态,只是无序地排列着,因而也不存在任何的意义。也即,此时的符号也只是被抛入了一个有待澄明的沉沦态之中。

让我们来举个例子,“今天天气很好”,这是一句主谓结构的陈述句。“今天”是这句话的时间状语,“天气”是主语,“很好”是谓语,这三者之间在作者写作或读者阅读之前都处于一种“沉沦态”当中,即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未澄明的或不确定的,甚至看不出存在任何关系,“今天”、天气“与'很好”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但作者在写作时,将这些原处于不确定关系的语词进行编码,将之有序化,从而这些语词间的关系也进入一种澄明状态,宣告了有意义的文本的诞生。

现在我们设想一下,作者当时写下这句话时,正是他刚出版了一本著作,并且销量不错,心情相当好时,可事实上,当时的天气并不好,天空布满阴霾,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因而我们可以发现任何文本或多或少总是与作者的原意或本意有所偏差,不管是作者有意造成的,还是无意的技术处理的结果。从而使得构成文本的各个字符之间又产生了一种更诡异的未澄明的关系。看似明确,其实并未符合作者的写作意图的现象普遍存在。

因而,读者有必要去透过这些似有若无、亦真亦假的表层现象去揭示深藏在其中的作者有意无意遮蔽的原初意义。而这个过程,即本文意义上的解构。解构也即使两个或两个以上处于未澄明状态或不确定状态的字符进入澄明的“生存态”的过程。

在这个解码、解蔽或重构文本原初意义的过程中,才会呈现出“解构”的真实意义。当然,读者解构的也只是作者诸多可能的原初意义中的一部分而已,而这点却是未定的,也是不可预测的,正是德里达所谓的“事件”或“来临”。

3.解构、重构与真理

既然解构是揭示结构或组织的原初意义的过程,那么它实质上是一种肯定,对原初“Yes”的肯定。解构的任务只是找出隐藏在结构背后的原初意义,并将文本中的符号有序化,将之重构成能代表作者原意的文本,恢复其本来面目。

当然,解构与重构不是同一个词语,因而也就不能抹消它们之间的差异。读者不是作者,他无法站在作者的立场上重新阐释文本,“汝非鱼,焉知鱼之乐”?作者所处的环境(历史的、自然的或社会的)、知识背景、人生经历、当时情绪等等都不是后来的读者所能重构的。问题就出来了,既然我们是不可能完全地把握作者的原初意图,那我们该如何解构呢?

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了人。海德格尔同样也这样认为。劳动使得万物与人的关系从遮蔽的“应手状态”变成了外显状态,人类的生存状态也从“环顾”变成了“看”。后来,他又引入了一个“思”的概念,用来替代“劳动”的概念,认为就是“思”使得人类与万物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澄明的状态,原本遮蔽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敞开的领域。他这里说的“思”,实质上就是“悟”(Verstehen),也就是非理性的领会、体验或直觉,也就是类似于胡塞尔所说的本质直观[6]519。同样,解构要想可能,需要或多或少地把握作者的原意,也就离不开“思”。只有通过“思”,才能重构作者所处的环境或利用直觉重构作者当时的心境。

真理,在海德格尔看来,其本质就是自由,而自由正是使得人与万物的关系从遮蔽的状态进入敞开的领域或澄明的状态的最好途径。因此,对于解构何以可能,真理何不是另一个极好的答案呢?换句话说,解构即是真理,真理也即解构。

三、“新”解构式阅读——对德里达解构式阅读的超越

德里达坚决反对伽达默尔解释学理论,认为通过作品去复原作者原意既无必要,又无可能,因为作品的意义总是多于作者的意谓,不存在所谓的固定不变的原意。事实上,读者意义的求解,是一个文本与文本互为前提、互相参照的过程,即德里达所谓的“互文性”。本文在阅读活动中被不断解拆,并以此解拆的“碎片”进入诸多文本的更大的意义交汇之中,从而发现意义的多重性和文本意义无限多样的解释。德里达认为,文本不是一个已经完成的文集,不是一本书或书边空白之间存在的内容,它是一种起区别作用的网状结构,是文字之间互为参照的“痕迹”。这是因为语言就实质而言,只是差异和延宕的永无止境的游戏,文本作为这一游戏的一个系统,已无任何中心和结构、原生或衍生可言,每个文本都有衍生,也都因衍生而无始无终,这意味着任何从作者、读者、社会结构等等角度来考察任何一个文本从而综合出一个意义、一个主题、一种思想的企图,都将被文本自身的力量所瓦解。因此阅读决不是寻找原初意义,理解决不以作者为中心,以把握原初意义为特征的阅读方式和理解方式必须让位于对作品的解构活动。

这里需指出的是,这种追求“真理”式的解构,也并不要求解构后得出的文本的“原初意义”要与作者的原初意义一模一样。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原因在上文已经作了说明了。当然,如果要求解构而得的“原初意义”完全等同于作者的原初意义,那么这种解构就是伽达默尔意义上的解释学了。既然不能保持与作者原意的完全一致,那么只能是诸多可能的原初意义中的一种,因而也允许对原初意义的创新性发展的存在。德里达所谓的传统式阅读与解构式阅读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晰,也不可能清晰。解构式阅读的创新性发展是必然的,因为读者无法完全体验或领悟原作者的原初意义,不能与作者原创保持完全一致,所能把握的只是这诸多可能的原初意义中的其中一种可能。而我们去阅读文本,目的当然是了解作者的原初意义。假如只是去创新,诚如德里达所谓的解构式阅读,那么读者的阅读就成了著作的原创了,何来阅读之说?

德里达认为,每一次解构都出新意,并且这种新意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在可能的文本的相互交织中组成“意指链”。意义无规则、无固定方向地“撒播”在解构的文本之间。但撒播本身并非意义,而是意义的种植。解构证明了意义的不断生成性,也证明了文本的非自足性和无限开放性。

德里达的“解构”意味着意义的创新和意义的无规则、无固定方向的撒播,通过意义的互相种植,超越文本的原初意义。本文同样也认为读者在阅读文本时不可避免地会对文本进行重新阐释,而在这个过程中,意义得到了无限的撒播和延伸。但是本文还认为,读者阅读作者的文本,其目的无非是想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而不是进行原创。所以德里达的解构式阅读事实上并不存在,甚至犯了概念混淆的错误。他并没有将“阅读”与“原创”区分开来。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读者真正要把握的是文本无限种可能阐释中的一种或几种,在这点上超越了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对阅读的理解。因此本文认为,真正的阅读应该是本文意义上的“解构”式阅读,应该是在模糊了伽达默尔的传统式阅读和德里达的解构式阅读的界限后,对此的融合与超越。

[1] 杜小真,张 宁.德里达中国讲演录[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

[2] 张传开.西方哲学通论(下卷)[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

[3]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北京:三联书店,1987:4.

[4] (美)乔治·瑞泽尔.后现代社会理论[M].谢立中,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174.

[5] 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新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6] 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72.

[7] 夏汉苹.海德格尔传[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93.

(责任编辑 蒋涛涌)

A New View of“Deconstruction”-In Light of Heidegger's Existentialism

XIE Guo-guang
(Institute of Sociology,Ningbo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Ningbo 315000,China)

In an age teeming with Derrida's view of deconstruction in the scholastic circles,this paper tries to rebuild the“deconstruction”by using Heidegger's existentialism,that is by his way of explaining the“existence”,so as to form a new deconstruction system based on Derrida's rational view of deconstruction.

deconstruction;existentialism;primary meaning

B086

A

1008-3634(2011)01-0050-05

2010-01-28

谢国光(1981-),男,浙江宁波人,助理研究员,硕士。

猜你喜欢

德里达本体论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的荷尔德林阐释进路
实践哲学视域下海德格尔的“存在”
CP论题能为本体论论证提供辩护吗?
张栻的本体论建构及其体用逻辑探析
张载哲学的本体论结构与归宿
死亡是一种事件吗?——海德格尔与马里翁的死亡观比较
从海德格尔的“形式指引”看《诗》《书》中的“帝”与“天”
微电影本体论辨析
被“延异”的语言*——德里达对索绪尔的批判再审视
德里达论隐喻与摹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