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公平的关系及其实现

2011-04-08刘卫平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7期
关键词:公平

刘卫平

(湘南学院,湖南 郴州 423000)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公平的关系及其实现

刘卫平

(湘南学院,湖南 郴州 423000)

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灵魂,是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公平内涵丰富、要求广泛,两者辩证统一、相互依存、互相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将社会公平作为政策选择和价值取向,促进社会公平必须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公平

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公平的科学内涵

(一)和谐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对于什么是和谐、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许多专家学者都作了深刻的分析研究,并形成共识:“和谐”蕴含着和睦、融洽、合作、协调等意义,体现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以及事物间的协同、协调、适应关系,我国古代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夫和实生万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礼之所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对和谐的涵义和作用作了阐述;“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系统中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处于一种互相协调,没有激烈冲突的状态,这种状态体现着社会结构合理、社会系统运转顺畅、社会发展协调、人身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柏拉图的《理想国》、傅立叶的《全世界和谐》对这样的社会作了设想与描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全体人民的权利受到尊重,利益得到实现且和谐相处的社会。

纵观以上共识,“和谐”表现的是一种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关系或状态,这种关系或状态自古以来就客观存在着,但必然是个别的、局部的;“和谐社会”是整体、全面、和谐的社会,即“社会和谐”的社会。“和谐”、“稳定”是历史上执政治国者追求的目标,“和谐社会”则是人们普遍追求的社会理想。“和谐”与“不和谐”这两种事物的关系或状态自古以来就客观存在着,也在变迁、转化着,正如“家庭”那样有“和谐”与“不和谐”之分,并处在变化这中;“和谐社会”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一种理想追求,其内涵比“和谐”更丰富,其外延仅指人类社会,历史上人们曾为此奋斗过,也曾经出现过像我国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的良好社会状态,但这绝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只能称为局部的、初级的“社会和谐”状态,因为它们不具备“和谐社会”的全部要义,社会公平没有实现,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或冲突。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和谐社会”的建设才具有现实可能性,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有了很大发展,国家政权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代表和着力实现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尊重和保护,“以人为本”的理念正转化为现实。这些条件的具备,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

(二)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与目标,是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合理并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的内涵是全面的,在社会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比较接近;在法学意义上,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享有的权利受到尊重并与其承担的义务相称;在伦理学意义上,公平是指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和机会。社会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利公平。权利平等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要以人为本、重视民权、解决民生问题,切实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社会制度安排和非社会制度安排要给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机会是平等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劳动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其他权利等不能受家庭背景、民族、种族、性别以及财富占有状况等因素的限制和影响。二是机会公平。它是实现权利公平的前提,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享受各种权利、获取一定利益时社会确保资格平等。从有利于挖掘、发挥每个人的潜能、保障人的生存与发展来看,机会公平意味着要满足人的不同层次需要和不同人的不同层次需要,是一种立体网络状式的公平。它要求社会多提供机会,且社会制度安排要保证所有机会是均等的。三是规则公平。只有在规则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规则公平意味着制度公平,司法公正。执政党要坚持立党为公的理念,制定公平合理的方针、政策。政府的执政纲领、执政制度、执政措施要体现平等,要以确保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平等实现为前提。司法制度要体现正义原则,各社会组织制定的章程、具体规则也要公平合理。其四是分配公平。在当代社会,人们通常以社会财富的分配是否合理作为评判社会公平程度的直接依据、根本内涵、最高层次。分配是否公平,不仅关系到效率的高低,对社会制度的变革和社会制度的维护与稳定也起着决定作用。

二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公平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有社会公平之义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蕴含社会公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和而有序、人人平等、互惠互利的社会,它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公平原则贯穿于这“三大和谐”之中,是这“三大和谐”的重要内容。人与人的和谐就是以建立和谐人际关系为基础,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和谐生存与发展。而和谐人际关系的基本内涵就是人与人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基本利益一致,双方心理距离接近,心理相容性强,彼此感情认同,意味着交往要以诚相待、平等、民主、相亲、相助,有公平的人格基础与共同的利益观;社会和谐是生产与消费,整体与局部,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全面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需要人际关系的和谐,而人与人的和谐交往必然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平合理的政策法律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科技与文化创新体系、收入分配体系,实现全体人民的利益,保证人民的民主。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要自觉接受自然规律,促进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同时,又要尊重自然,平等地善待自然。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灵魂是社会公平。社会和谐意味着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之间友好相处、和平共处,它的基础就是公平正义——文化公平、经济公平、政治平等和社会公正。著名政治学家罗尔斯指出,社会公正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和平相处的政治底线。同时,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其它社会形态上的地方就在于体现社会公平。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到社会制度的各个领域,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公平是广大社会成员普遍能够接受的价值目标,在公平原则的普遍运用下,能团结各种社会力量,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的动力,在中外历史上,其它社会形态的统治阶级或执政集团、政党都未曾真正、彻底地倡导、实现及维护社会公平,而共产党人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社会公平作为重要指导原则,致力于实现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我国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呈现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社会发展与进步正在稳步推进。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之一是社会公平。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过程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断完善过程。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离不开稳定和谐、公平合理的社会环境的保障和支撑。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极易使全体人民形成共识、凝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推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团结,则有如一盘散沙,人们之间不平等相处、团结干事,则一事无成。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必将为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真正的社会公平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其它条件。自20世纪末开始,我国出现贫富差距过大,社会成员获取财富的机会、条件不公平的问题,邓小平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消除差别、消灭剥削的过程本质要求上就是逐步达到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的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策选择与价值取向之一是社会公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动、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显现。例如,一些政府部门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甚至腐败现象,部门成员间收入差距过大,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没有明显缩小且有加大趋势,职工下岗、农民失地、大学生就业难、群众就医难、社会治安差等社会现象存在,说明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和谐因素。这些因素影响着我国社会的稳定,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及社会的全面进步。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时要特别重视公平,要注意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要把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制定各项政策,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要在政策上给弱势群体提供实质性保障,党和政府要履行好实现大多数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能。

(二)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

第一,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和谐社会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保证他们享有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保证他们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竞争、社会生存,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合理、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形成讲诚信、讲道德、讲秩序的行为规范,保证只要社会成员具备相应能力,就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得到相应的位置。

第二,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调节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消除不和谐因素,使社会良性运行,不断进步和发展。这需要多层次、全方位进行建设,离不开科学的手段和方法,需要妥善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无论在制度层面还是操作层面,无论在经济、政治、文化还是社会建设上面,无论在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还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都必须贯彻公平原则,体现公平法则,利用公平的协调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与监控作用,才能获得成功。不管采用什么手段和方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科学的核心要义就是体现公平。妥善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在实践上就要以公平为行为准则,采用公平机制,发挥公平职能,和谐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第三,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社会公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社会公平倡导机会平等、权利平等,只有让社会成员享有平等参加选举和被选举的机会、平等的政治自由与监督权利,具有自主完整的资格,才能消除特权现象,社会和谐才具备可靠基础,政治和谐才有实现的条件。社会公平倡导利益分配平等,在坚持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合理的利益分配手段和方式,妥善协调利益关系。这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保障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经济目标的实现。社会公平倡导人格平等,要求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以诚相待、诚实正直,不仅有助于培植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且有助于个人、集体、国家之间和谐关系、进步关系的建立和巩固。

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公平的实现路径

(一)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

第一,要着力实现人际和谐。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失去了人际和谐的社会,也很难称之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必须多方面着手,包括利益调整、民主法制建设,并且特别需要道德来维系。诚信与爱心是社会和谐的关键,也是道德的重点,要以诚心和爱心作为道德建设的突破口,在全体人民中树立诚信与爱心,提高政府傩力,建立诚信经济,打造现代诚信社会,努力构建整个社会的诚信友爱体系与社会风;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道德建设,在全体人民中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建立起巩固的道德防线。只有这样人际关系才和谐,社会才健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成为现实。

第二,要着力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种社会关系和谐的总和,其中各利益主体与社会各阶层的和谐更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尊重人权,必须体现人文关怀,要保障群众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在内的各项基本权利,把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共赢共荣,公平分享社会进步成果与注意弱势群体的权利结合起来;要注意优化社会结构,包括人口结构、家庭结构、阶层结构、城乡结构、组织结构、制度结构等;要注意缩小社会阶层间的贫富差距和其它差距,使它们适应经济结构变化的要求,推动社会关系的良性运转;要注重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网络,这不仅是民生的重要保障,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第三,要着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呼吁生态伦理,建立生态文明。尽管我们对生态问题呼吁多年,但人类为了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仍然在许多方面以主人的态度“粗暴”地干预自然,生态在一定程度失去平衡,出现许多不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危机。面对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建立生态文明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建立生态文明,就必须热爱自然、保护生态、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就必须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按自然规律办事,改变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可持续消费之路;就必须在全社会培养环境伦理和道德,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制度,形成善待自然的社会风尚。

(二)关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第一,党和政府要形成公正民主的执政理论。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必须有公正民主的执政党及政府。只有实现了执政的公正民主,才会有经济公平、政治公平、法律公平、伦理公平等全社会的普遍公平。执政党和政府公正民主的执政理念集中表现为坚持公正执政的群众观,即尊重群众、热爱群众、关心群众,特别是关心弱势群众的疾苦。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是危险的执政,必将造成社会不公平,出现不稳定,导致不和谐。目前我们党和政府特别关注民生问题,形成了一套公正民主的执政理论,并且努力使该理论更加完善与科学。

第二,要树立一种蕴含公平理念的新型劳动观。这种劳动观就是要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创造欲望与创造热情,就是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就是要尊重和保护一切为祖国富强和人民富裕贡献力量的劳动者,就是要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一切合法收入,不论是合法的劳动收入还是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只有在实践中落实新型劳动观,社会才能实现和谐与发展。

第三,要以完善的社会政策实现社会公平。社会政策的作用是通过一系列政府和社会手段实现社会公平。由于社会公平的标准与时俱进,决定了社会政策也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更新的领域。社会公平的程度提高,那么社会政策就应该先进;社会公平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那么社会政策也要涉及到这些领域。我国的社会政策要科学规范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相互间的关系,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社会保障、医疗、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C].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吴俊杰,张红.中国构建和谐社会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3]朱柏兰,余常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学生读本[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5.

[4]肖景华,洪向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25个理论执点[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

D619

A

1673-2219(2011)07-0075-03

2011-03-03

刘卫平(1972-),男,湖南桂阳人,湘南学院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公共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校:京华)

猜你喜欢

公平
不公平
公平对抗
怎样才公平
面对『不公平』的正确姿势
愿你金榜题名,更愿你被公平对待
“不公平”的比赛
笨柴兄弟
必须公平
公平比较
社会公平 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