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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形势下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客体关系

2011-04-03彭江辉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1年10期
关键词:主客体积极分子客体

彭江辉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0005)

论新形势下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客体关系

彭江辉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0005)

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存在入党积极分子不积极,发展对象客体化,发展过程形式化等问题。以上因素导致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的被动性,缺乏生机,不能充分体现研究生在入党过程中的主动性,使其主体性缺失。创新研究生党员发展机制的前提是必须厘清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客体及相互关系,以此为指导,充分发挥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本文提出新形势下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应以党员发展程序和思想教育内容为客体,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为主体的主客体论,并明确两者之间是互动关系。

研究生;党员发展;主体;客体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决定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1]研究生的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建重要内容之一,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度的落实要遵行学生的心理规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将党章的内容具体化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行为规范,在主动学习的基础上,达到内心的认同。真正要做到思想上入党,务必让入党积极分子在深入了解党的理论和党章要求的基础上,接受共产主义信仰。这是现阶段党员发展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如何通过具体的机制使研究生从思想上达到精神层面的信仰,这是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中必须解决的难点问题。“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创新”。[2]本文试图从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之指导思想和理念创新的角度,厘清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客体关系,激发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主体性意识,最大程度褪去研究生入党动机的功利性成分。

一 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的被动性

现今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中突出的问题体现在入党积极分子不积极,发展对象客体化,发展过程形式化。以上原因导致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的被动性,缺乏生机,不能充分体现研究生在入党过程中的主动性,使其主体性缺失。

(一)入党积极分子不积极

研究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标志着入党考察程序的开始。按照正常程序,入党积极分子应有确定的培养考察联系人,并开始接受党校定期的培训和教育。由于大部分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存在思想忽视,认识缺位,制度不够完善,执行力差等问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联系人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形同虚设,导致两方面的结果:一是在实际上没有培养考察联系人或培养考察联系人没有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无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二是缺少党员的具体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缺乏明确的目标和努力方向,积极的心态无法落实为具体行动,最终会浇灭了入党的激情。高校研究生的党员教育体系,存在形式单一、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学生学习热情不高等问题,党校党课变为被动的灌输,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成为一项应付式任务。

(二)发展对象客体化

恩格斯认为:“任何一个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3]发展对象已具备了一名中共党员应有的基本条件,研究生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应该给予其充分展示其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的空间。而在党员发展实际过程中,研究生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客体化,工作内容完全被大量的材料工作和模式化的考察程序所占据,发展对象的主体性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导致发展对象成为被入党对象,而不是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三)发展过程形式化

研究生党员发展程序缺乏鲜活的主体活动,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停留于对入党材料的审查,而不是直接面对发展对象本身。在硬性入党条件的限制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为评优而费尽心机,为发表论文而草率投稿,不注重自身政治素养的提升,不重视科研积累和成果质量,更不会想到如何结合所学专业在向党组织靠拢的过程中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研究生党员发展过程可以称之为材料中心主义,没有将重心集中于具体的人和事。

二 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主客体论之基本内容

(一)主体、客体的涵义

主体和客体是哲学上的一对范畴。主体,简言之就是有目的有意识能动地进行认识与实践活动的人。所有的人都是主体扮演的,但并非人就是主体,只有当人进入活动状态且与活动对象发生相互作用时,人才能由潜在主体成为现实主体。客体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从而同主体相关联的客观对象,即认识和实践的对象。客体既可能是物,也可能是人。当主体与自然界发生交往,认识自然时,客体为“自然物”;然而当人参与社会活动与社会交往时,客体为“社会人”;还有一种情况,当人自身成为自己的认识对象时,客体就是他自己,此时主客体统一。任何活动都是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不同的活动有不同的主体和客体,反过来,不同的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便形成不同的活动[4]。所以正确认识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体与客体,是正确认识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主客体论的几种观点

1.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有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即教育者,是指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对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施加教育影响的个体或群体。最根本的特点是具有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者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就必须具备了主体性特征,并且切实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职能,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所作用的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者施加教育影响的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者和受动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直接体现者[5]。

2.通常认为,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体是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成员等具有考察人身份的党员或具体审查人,发展对象是党员发展中的客体。发展对象在参加党校学习过程中是教育的客体。虽然发展对象表现出一定的主动性,但不能改变其客体的地位。我们认为,在研究生党员发展和教育过程中应充分肯定发展对象的能动性,发展对象在入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积极行为,对其他人也会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从这一层面来讲,发展对象具备了主体地位。当发展对象进行自我教育时,他已经不单单是受教育者了,同时他还是教育者,自己承担起了对自己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从这种意义上说,也就实现了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客体主体化,或者说主客体的统一。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任何理性教育,形象地感染,都是外部的客体,都只有通过主体的心理过程才能起到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如果没有主体内心的心理过程的发生,任何教育都等于零。”

(三)讨论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主客体问题的着眼点

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主客体问题应从两个层面来分析,首先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即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体是谁,客体是谁的问题。其次,要解决主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不能一味地纠缠于对主体和客体是什么的争论,同时应重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现今出现的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主客体的观点大多着眼于何为主体、何为客体,而没有倾注更多的目光在教育活动主客体的关系上,正如,我们只重视讨论事物是什么,而忽略了事物之间的联系。然而,我们不能盲目地在不明确党员发展工作主客体关系的前提下就开始讨论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客体。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客体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此,我们不能静态地考察研究生党员发展的主客体关系,而应动态地去审视。何为主体、何为客体只能在不同的党员发展模式和程序中去定位,不能预成性地将发展对象定位为客体,这将导致党员发展工作被动化、形式化。

三 新形势下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客体关系

(一)新形势下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应以党员发展程序和思想教育内容为客体,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为主体。单方主体论的观点一般强调思政教师、党组织等在研究生党员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对于做好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另一方面忽视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双主体论”提出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和主体地位,但同时笼统地说支部成员、考察人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是不够确切的,两者并不是在同一条件下、同一意义下,同一角色的主体。

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不应武断地将党员发展工作理解为党组织相关人员的考察工作,简单地从谁的地位更重要这个层面来判定谁是主体,谁是客体。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牵扯到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符号系统的交往,因此讨论其主客体问题显得有些复杂。我们认为,研究生的党员发展工作应突出强调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能动性,并不仅仅停留在支部提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被动地完成教育培训、考察和材料整理等工作,而应进一步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在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构建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新模式,完善体制机制,从思想上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提供正确引导,从行动上为其提供具体明确的平台和渠道,使入党积极分子从想入党到以切实的行动入党,使发展对象从以整理入党材料为中心到以实际行动表决心。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客体应定位为党员发展程序和教育内容,通过主体的积极行动,不断完善党员发展程序,充实和更新教育内容,在行动中主动接受考察,并实现主动性的学习和自我教育。

(二)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同时也是动态的。从社会学的角度,互动是指社会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一个过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能动性的发挥有利于其学习方式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为党员发展程序和思想教育内容的充实和完善提供了实践平台,为理论创新提供了实践检验的途径。党员发展和党校教育模式的改革,研究生党员发展长效机制的探索和构建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明确了努力方向,为其思想上和行动上提供指引,实现主体的外在教育和自我提升。因此,两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列宁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3]肖 洒.关于教育活动主客体问题的主要观点及思考[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12).

[4]孙坤丽.浅析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与客体[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6).

[5]张可荣.互动: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条基本规律[J].长沙电力学院学报,2003(5):10-12.

G641

A

1674-5884(2011)10-0051-02

2011-05-13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高校党建研究专项重点资助课题“新形势下高校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长效机制研究”(XJK10DJA005)

彭江辉(1982-),男,湖南岳阳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研究。

(责任编校 许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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