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态、财政民主和参与式预算
2011-04-03连家明
连家明
中国在经历了多年的赶超之后,已经进入一个危险的瓶颈。原来被快速经济增长所掩盖的矛盾,如锥在囊中,开始渐次显露。近日发生的中国高铁事故,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一个小小的缩影。在盲目追求高速度的过程中,中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有待消化和弥补,不仅仅是先进的技术,还有科学的制度,思想的变革,以及对人本的关怀。只求速度,不顾其他,当社会的“车体”追尾分崩,伟大复兴的梦想就将只剩血与泪。
从高铁事故后续的调查可以看出,并非中国的工程师对潜在的危险失之警觉,实在是中国的政府领导者太强势。在决策过程中,以国家的名义,加上乌托邦式的蓝图与愿景,官僚们随心所欲地逾矩,再逾矩,而在其权力覆盖范围内,民主之光是如此的微弱。可以说,在当前的政治生态下,此偶然之中,实蕴含着必然的结果。
诚然,我国面临的国内外形势非常复杂,政权的稳固十分重要,而渐进式改革在经济领域的成功又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一个自然的逻辑推理就是,政治生态的改良非朝夕之事,应稳妥推进。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搁置改革的借口。中国的社会结构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大众民主”、“精英民主”和“官僚资本政治”之间做怎样的抉择,对不同诉求的群体如何有效地回应,都是当前难以回避的根本性问题。
在维系现行政治框架稳定的条件下推进政治改革,当前有两个任务是最为突出的:一是以怎样的方式令普罗大众切实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体现公众对民主的诉求;二是以怎样的方式有效约束政府的不当行为,避免损害公众利益。美国进步时代通过政府预算改革约束政府行为、维护公众权益的历史经验,近年来屡被提及,从各方面来看,这恐怕也是当前中国政治生态下最现实可行的一条改良路径。就财政而言,除了继续深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等层面的改革之外,切实推进财政的民主化进程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财政民主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了财政预算过程中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等。在我国推进财政民主化的进程中,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就是参与式预算的实践。参与式预算,既实现了民众对政治生活最具实质意义的参与,也对政府在预算资金分配过程中可能的权力滥用形成较好制约。从各地实践来看,浙江温岭、河南焦作、上海闵行、黑龙江哈尔滨、广东南海和广州等地在不同层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尽管从全国来看,各试点地区覆盖范围很小,也很脆弱,但正是这些星星点点的民主之光,昭示出未来前行的方向。
参与式预算,赋予了这个刚性社会更多的弹性。社会各个利益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在预算参与的过程中,可以藉此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而形成一种准谈判的机制,因其公开,进而便有公平、公正之可能。既然可以通过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便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化解因矛盾积聚而引致的对抗甚至暴力升级的危险,从而在提高预算绩效的同时,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的阀门。
当然,目前的参与式预算试点仍不完善,政府主导的模式也天然地有其脆弱性,推进参与式预算,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但作为一个良好的方向和切入点,值得我们为之付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