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诅咒”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2011-04-03谢继文
谢继文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100024)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经济学家在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比较各国经济增长速度差异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令人十分沮丧的事实,即资源丰裕国家的经济增长绩效远不如资源贫乏的国家。自然资源在经济增长中的角色仿佛由“天使”变成了“魔鬼”。
1993年,Auty在研究产矿国的经济发展问题时首次在正式经济学文献中使用了“资源诅咒”(Resource Curse)这一概念(Stevens,2003),即丰裕的资源对一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并不是充分的有利条件,反而是一种限制。此后,Sachs and Warner(1995,1997,1999,2001)连续发表了数篇引用率较高的经典文献,对“资源诅咒”这一假说进行了开创性的实证检验。从此,“资源诅咒”成为发展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命题,它的出现极大地颠覆了传统经济学理论对自然资源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看法,对“资源诅咒”传导机制的研究也成为近20年来国际经济学界中最令人感兴趣的热门话题之一。
我国学者关注“资源诅咒”这一著名命题的时间相对较晚,相关研究文献只是从2005年起才开始陆续出现,其中,徐康宁、韩剑(2005)首开研究先河,但已经比Sachs and Warner(1995)的经典论文晚了整整10年。与国际上这一领域丰硕的研究成果相比,我国学者对“资源诅咒”的研究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成果较少,很多文献仅仅局限在对这一命题进行介绍、综述的层面上,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这一命题的文献就更少。
除了一些综述性工作外,国内的研究也集中在与国外相对应的三个领域:(1)“资源诅咒”存在性的实证检验;(2)“资源诅咒”的传导机制研究;(3)避免“资源诅咒”的对策建议。本文将围绕这三个方面分别进行综述。
二、“资源诅咒”存在性的实证检验
(一)中国省际层面的实证研究
徐康宁,韩剑(2005)在回顾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区域的经济增长在长周期上也存在着“资源诅咒”效应的假说,并把它看作是地区发展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该文只是利用数据进行了一些简单的分析验证,并未建立正式、完整的计量模型。
为了弥补上述研究的不足,徐康宁、王剑(2006)以1995—2003年我国的省际面板数据为样本,以采掘业部门的投入水平代表自然资源的总体禀赋状况,对这一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计量模型分析结果显示,该命题在我国内部的地区层面同样成立。
韩亚芬等(2007)选取1985—2004年我国各省区经济发展及能源生产与消耗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能源储量丰富、生产量大的地区,往往经济发展水平及增长速度都较低,出现了“富饶的贫穷”。
胡援成、肖德勇(2007)以1999—2004年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面板数据为样本,验证了我国省际层面存在“资源诅咒”的事实。
李天籽(2007)利用1989—2003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考察了自然资源丰裕度对我国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在地区层面检验了“资源诅咒”假设,并对其传导路径进行了实证分析。
张菲菲等(2007)以省域面板数据为基础,选取水、耕地、森林、能源、矿产五种资源,验证了1978—2004年我国不同种类资源丰裕度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关系。
邵帅、齐中英(2008)的研究结果表明: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部地区的能源开发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能源开发确实带来了“资源诅咒”效应。
段利民(2009)的长期回归结果表明,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负面作用,某些自然资源丰裕的省份经济增长相对缓慢。
李志龙(2009)发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西部地区的资源开发强度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
刘长生等(2009)以我国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认为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负面效应主要通过降低投资、受教育水平、技术创新、对外开放度、法治水平而间接阻碍经济增长。
章翔(2009)认为从区域层面看,很长时间内资源丰裕的中西部地区,存在“资源诅咒”问题。
上述研究成果基本上证明了“资源诅咒”在我国省际层面上是成立的,但是不同的作者选用不同的指标,站在不同的研究角度,也可能产生不同的结论。
郑长德(2006)认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自然资源丰裕度间呈现出负相关关系,而经济增长率和自然资源丰裕度指标间的关系不显著,甚至不具有统计意义。这说明,“自然资源诅咒”在我国各地区层面上即使存在,也不是经济增长率意义上的,而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意义上的,这和已有的研究不同。
丁菊红、邓可斌(2007)认为,在控制住海港距离、政府干预等因素后,“资源诅咒”的命题在我国并不明显,这说明“资源诅咒”命题在我国是否成立仍需进一步进行实证和理论研究。
(二)我国典型地区的实证研究
徐康宁、王剑(2006),武芳梅(2007)通过对我国各省份的资源丰裕度指数和人均GDP增长率进行计算分析,认为山西省资源丰裕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负相关关系。
王必达、郑雯雯(2007)认为甘肃省的发展速度与它的资源拥有量显示出了极大的不协调性,资源诅咒的假说似乎在甘肃省内得到印证。
李昊邈(2008)通过对1996—2006年云南省的数据资料进行计量验证,证明云南省矿产资源对其经济增长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
许彦(2008)认为四川省自然资源丰富,但经济增长相对缓慢。自然资源如果开发利用不当,就很容易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劣势,成为“自然资源的诅咒”。
(三)“资源诅咒”的特定要素分析
刘瑞明,白永秀(2008)从分工这一角度出发,在一个包含偷抢的新兴古典经济学框架下分析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的效应,内生化了“资源诅咒”假说。
(四)避免“资源诅咒”的国际借鉴
王必达、郑雯雯(2007)认为马来西亚和印尼均为资源丰裕国家,但前者的发展模式使其成功地摆脱了“资源诅咒”,而后者却依然严重依赖自然资源,我国资源丰裕省份的经济发展明显带有印尼模式的特点,因此要摆脱“资源诅咒”必须按照马来西亚模式发展,升级产业结构、建立良好有效的制度并合理分配资源租。
三、“资源诅咒”的传导机制研究
国内有关“资源诅咒”传导机制的研究文献大致可分为两类:即从多个角度综合概括“资源诅咒”传导机制的文献和从单一角度专门论述“资源诅咒”传导机制的文献。
(一)综合概括型
这类文献主要在对“资源诅咒”的存在性进行实证检验和跨国研究的基础上,从多个角度综合论述“资源诅咒”的传导机制。认为主要传导机制包括:贸易条件恶化、资源价格波动、“荷兰病”效应、挤出效应、资源引发战争或冲突、政治动机和政治体制、寻租与腐败、制度质量劣化等。
(二)单一角度研究型
此类文献运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建立合理的理论模型或计量模型,从某个单一角度专门论述“资源诅咒”的传导机制。
1.“荷兰病”效应
龚秀国,邓菊秋(2009)阐述了劳动力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所产生的中国式“荷兰病”通过“支出效应”、“资源转移效应”和“人民币汇率效应”等渠道,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对西部大开发的影响。
鲁金萍等(2009)选取贵州省毕节地区作为欠发达资源富集区的典型实例,对该地区1996—2005年采掘业和制造业产值及其从业人员数、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指标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经验判断,结果表明该类地区具有陷入“资源诅咒”困境的可能性。
2.挤出效应
鄌郚镇是昌乐西瓜最早的发源地,也是无籽西瓜的培育基地。该镇无籽西瓜种植面积已达1.8万亩,年产1亿多斤。而在宝都街道4.1万亩耕地全部进行西瓜保护地栽培,拥有江北最大的西瓜市场和代表昌乐西瓜最高技术水平的中华西瓜科技园。原尧沟镇(今宝都街道)被命名为“中国西瓜第一镇”,昌乐县被誉为“中国西瓜之乡”。
姜昕等(2009)通过建立理论模型论证了高资源依赖度导致高消费降低储蓄,以及高资源依赖度导致自然资本挤出物质资本投入,从而对经济的长期增长不利的机理。
张景华(2008)认为自然资源减少了创新者从事研发活动的激励,资源收入通过直接减少工作动力和间接导致较小的从事创新的劳动力比例两种方式阻碍经济增长。
邵帅、齐中英(2009)建立了资源输出型地区的4部门内生增长模型,为资源输出型地区面对的“资源诅咒”问题提出了机理解释,即资源开发对技术创新的挤出效应。
3.制度弱化效应
汪戎、朱翠萍(2008)认为当制度安排有利于攫取者时,充裕的资源将用于非生产性活动而减小产出;当制度安排有利于生产者时,充裕的资源将用于从事生产性活动而增加产出,“资源诅咒”仅仅会出现在制度缺失或制度弱化的国家或地区。
王智辉(2008)构建了自然资源禀赋、制度与经济增长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证实了制度阈值的存在,若制度变量低于阈值,则存在“资源诅咒”,反之,则不存在。
张景华(2008)认为自然资源是福音还是诅咒,主要原因在于制度质量的差异。并利用1996—2005年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面板数据资料进行了实证检验。
李志龙(2009)认为我国省际存在“资源诅咒”现象的重要原因是我国特殊的资源产权制度,我国资源产权国有,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大量收缩至上游资源型产业,是造成我国省际存在“资源诅咒”现象的重要原因。
章翔(2009)认为“资源诅咒”的形成机制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要素市场改革滞后,要素回报不合理;资源产业对制造业等行业的挤出作用;资源立法不健全,资源补偿不合理。即资源禀赋主要通过内在的要素流动和外在的制度安排制约经济增长。
四、避免“资源诅咒”的对策研究
由上述文献可知,对于“资源诅咒”在我国省际层面的存在,大多数国内学者还是持肯定态度的。与此同时,对于如何避免“资源诅咒”,国内文献也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改革资源税、加强资源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颇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
(一)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我国资源丰裕地区往往以资源采掘业作为支柱产业,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产业结构相对简单和不合理。这些地区必须注意把资源开发同发展高附加值的制造业结合起来,每年从资源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扶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彻底改变以资源开采为主体的单一产业结构。
(二)加大人力资本投入
自然资源的耗竭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仅仅依靠自然资源是无法实现资源富集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的。为了避免“资源诅咒”,资源富集地区必须重视人力资本的培养,提高教育投入水平,从依赖自然资源走向依靠人力资源的道路转变。
(三)改革资源税
资源税是我国税制体系中的一个小税种,资源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无论从全国还是各省来看始终都较小。考虑到资源型省份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对其他省份的间接转移支付因素,政府可以适当提高资源税征收的范围,合理调整资源性产品比价,这样不但可以使资源丰裕但经济落后的地区积累更多的财政资金,而且也会减轻中央对贫穷省份的转移支付压力。
(四)加强资源管理和制度建设
要以科学的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的产权制度为核心,以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为目标,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形成更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同时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规范有序的执行机制、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进行和监控资源开采权利的交易,进一步整治矿业领域市场经济秩序。防止腐败,控制寻租,削弱行政权力的空间,缩小权力对收入机会的扭曲作用。
五、结论与述评
本文对国内学者在“资源诅咒”的存在性、传导机制及对策建议方面所作的研究进行了综述。近年来,虽然关于“资源诅咒”的文献逐步增多,但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献综述、概括以及“资源诅咒”存在性的实证检验领域,对其传导机制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的文献并不多见,这是需要加强的地方。
另外,我国虽然资源较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却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体上不存在“资源诅咒”。但这并不表明我国某些资源丰富的局部地区不存在类似“资源诅咒”的现象。这要求国内学者提高对这一命题的重视程度,加强研究力度,在找出“资源诅咒”传导机制的基础上对症下药,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来预防、避免丰裕的资源对经济增长可能带来的危害,促进我国资源富集地区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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