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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赵元任的意义观及其对翻译的启示

2011-04-02周政权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1年4期
关键词:赵元任赵先生歧义

周政权

(常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常州工学院翻译研究所,江苏 常州 213002)

赵元任先生是我国现代著名的语言学家、音乐家和翻译家,有“汉语语言学之父”之称。赵先生本来是攻读自然科学的,后来转到语言科学,并用其毕生精力从事汉语语言研究。作为一位蜚声中外的语言学家,赵先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语言研究有很多精辟的论述。他虽然成名于上个世纪早期,但是他对语言研究的某些论点,“多有超越时代的创见……经历时代的考验和科学的证明,都发现他是正确而先知先觉的”①。赵先生“第一个用结构主义的方法,建立汉语语法分析的体系”,“根据结构主义的原则,把语言形式作为分析的主要依据”②。但是赵先生并不囿于语言结构的分析,很早就开始了形式与意义的关系研究③。赵先生对意义的论述颇多,但多散见于其大量的论文中,如《汉语结构各层次间形态与意义的脱节现象》、《语言成分里意义有无的程度问题》、《汉语中的歧义现象》等等。笔者不揣浅陋,从翻译与意义的视角出发,试图对赵先生的意义观加以梳理,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赵元任笔下的“意义”

赵元任先生采用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汉语研究。“从方法论的角度看,通行的现代汉语语法分析方法基本上都是由赵元任传统奠定的。”④但是结构主义重视结构形式分析的传统排斥意义分析,赵先生却不主张全面抛开意义。相反,他认为,“通过一般的意义倾向,能找到某些形式特点”,起到“抄近路”的作用⑤,尽管赵元任先生对意义的关注是和形式分析联系在一起的。他经常在论文或著述中提到“意义”、强调意义,但赵元任笔下的“意义”是多维度的,内涵是多层次的,大致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类是传统语义学上的词汇意义。赵元任认为“以大多数情况而论,一个句法词总是有一定意义,尽管有时候难说定某一概念是一个概念。总的说来,意义的专门化和形式特征之间有一定程度的关联”⑥。此处,“意义”即是指词汇意义。在赵先生看来,词汇的意义不能简单看作是词素的集合,他举例说“‘黑纸’只是黑的纸,而‘黑板’不仅仅是黑的板;‘肥肉’只是肥的肉,而‘肥料’不是任何肥的料”⑦。

第二类是语法意义。对于词汇意义,赵元任先生做过深入的研究,这可能与他对语言结构形式的描写分不开。他在《汉语中的歧义现象》中,仔细地区别了“歧义”、“模糊”、“笼统”的界限,并分别讨论了“词汇歧义和语篇歧义”、“有意歧义和无意歧义”、“程度高的歧义和程度低的歧义”、“语内歧义和语际歧义”、“同形字:汉字造成的歧义”、“同音歧义”、“由直接成分造成的歧义”以及“其他形式的结构歧义”。其中后两种歧义现象,讲的就是语法结构造成的语义多义性,在赵先生看来,这也是“最有意思和最重要的歧义现象”。他认为由直接成分造成的歧义“通常的根源是线性修饰(linear modification)——有层次的修饰关系的复合结构只能用单一的线性序列来表达”。语言的这种线性排列特性不是汉语独有的。例如“a narrow gentlemen′s comb”就可能因此而被理解为“a comb for narrow gentlemen”和“a gentlemen′s comb with fine teeth”。赵先生还指出,由直接成分引起的歧义有时会牵涉到除了修饰以外的句法和词法结构。如“要人先来”和“你说没用”,采取1+3和2+2式切分,会产生不同的含义。赵元任认为产生直接成分引起的歧义和其他形式的结构歧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超音段成分(prosodic elements)”,因为这种成分在大多数书写系统中并没有表示出来。

第三类是语用意义。赵元任先生尽管运用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研究方法描写汉语,而且也关注到了意义在结构分析中的作用,但在实际研究中,他发现意义的解读与语言的使用有密切关系,要完全准确地抓住意义,不能完全依赖词汇和语法分析,还得依赖语言以外的因素。他说:“我认为,任何人可能都会同意‘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语境’……语境这个词可以有各种不同层次的含义……但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它是指社会语境,或至少是指说话者的经验中由非语言要素构成的语境。”⑧赵先生深谙意义和语境之间的关系以及意义解读对语境的依赖。在《论翻译中信、达、雅的信的幅度》一文中,赵先生说:“有一件常须记住的要点就是语言跟文字虽然都是可以表达或描写人生的,可是同时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并不是人生以外的东西。凡是翻译一段文,他总有他的上下文,凡是翻译一句话,那句话总是在一个什么情况说出来的。”⑨在《语言成分里意义有无的程度问题》一文,他再次论述了见次频率对意义的影响。在《汉语中的歧义现象》一文中,他利用语境思想来解释程度高的歧义和程度低的歧义之间的不同。

二、意义与语言形式之间的不对称关系

赵元任先生对意义和语言形式的关系做过深入的论述。一般而言,语言形式有四种配列的方式:词序;变调;变音;形式的选择⑩。而意义不同与语法上词素次序有很大关系。赵先生举例说“比如说是‘狗咬人’是一个意思,‘人咬狗’又是一个意思”。赵先生指出,次序不一定限于句子里头词跟词的关系,就是在同一个词里头的各部分,次序也是有关系的。如中文里的“功用”和“用功”,英文里的“black shoe”和“shoe black”,无不是词素次序的原因在影响着意义。但是,词序并不是决定意义的唯一因素,有时相同的语言形式却蕴含着不同的意义。如“鱼吃了”,可以是“鱼把食吃了”、“把鱼吃了”或“鱼被猫吃了”。赵元任指出:“形态的变化与语法上功用,不老是并行的,你得知道有时候他的关系是参差的,要紧的就是知道事实是怎么样的,事实复杂,你不能给他太简单化,太一律化。”如“煎饼”,可以是动宾结构(重音在‘饼’),也可以是偏正结构(重音在‘煎’,‘饼’是轻声),但“烙饼”却只能是动宾结构。

赵先生指出:“在语言现象中寻找系统性和对称性,在方法学上是可取的,只要不走得太远。……在寻找对称性的时候,我们必须留意我称之为扭曲关系的那种现象。所谓扭曲关系,指的是那种有时候是规则的,对称的,有时候是不规则的,不对称的。”赵先生在探索语言形式和意义不对称上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范例。他在《汉语中的歧义现象》一文中区分了“歧义”与“模糊”、“笼统”的界限,讨论了各种“歧义”的特点。在《汉语结构各层次间形态与意义的脱节现象》一文中,他透过结构层次的间隔,梳理出六种形态与意义脱节的情况:羡余现象、措辞矛盾、混杂隐喻、语法悖理、语义短路以及背语义分析。赵元任先生对意义与语言形式之间关系的论述,不仅使我们可以观察到汉语结构内部许多精细微妙之处,而且丰富了我们对意义和语言形式之间关系的认识。

三、意义在使用中具有动态性

词典中几乎每个词都有几个不同的定义,即便语法书中孤立地引用、并非实际使用的词语和句子,大都有歧义。那么语言在使用中是如何消弭相同语言形式带来的歧义/多义性呢?是如何被理解的呢?赵元任先生认为,“一句话总是要让人听懂的。可是听得懂听不懂涉及好些个因素……(a)常出现还是不常出现,(b)有没有同音形式,(c)同音形式出现频率比较,(d)上下文和说话时环境——所有这些因素都对听得懂听不懂有影响。”赵先生的论述实际上告诉我们,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意义选择表现出动态性。意义在共时上不仅表现出选择性,在历时上也表现出了发展的特征。赵元任先生对意义动态性的论述,最精彩莫如他在《论翻译中信、达、雅的信的幅度》中论及意义与翻译中信的幅度问题所言,“平常说按意义翻译是指某字的最常见的用法,并且在一般情形之下总是拿较早的用法认为本义。不过这当然还是有程度的问题,因为凡是用多了过后就是那个意思了。比方有好些话嫌太不雅而用别的说法来代替,先是只有避讳代替的功用,等用久了又让原义渗进去了,又变成不好听的话了。例如以前考场里如果有出去一会儿的必要,就得拿着一个牌子给监考人看着,牌子上写的是‘出恭入敬’四个字,这多文雅!可是这避讳的话用用又渐渐染上了直接的意义了,甚至又产生结恭、恭桶等等新词出来了。” “恭”本义是肃敬、恭顺的意思,用在考场上是euphemism,但这种委婉的表达随着使用频率的升高而渐渐消弭,并派生出与“便溺”有关的用法了。

赵元任先生的这种意义动态观在其他文中也有表现。如在《语言成分里意义有无的程度问题》一文中,他从信息论的角度,讨论了语言运用的见次频率和意义之间的关系。一些范畴或语言成分在某些语言中是不可或缺的,使用起来就显得频繁,因而见次频率就高,相对地意义程度就低。

四、赵元任的意义观对翻译的启示

正如美国著名的翻译家E.A.Nida(奈达)所说“Translation means translating meaning”,翻译的过程始终是对意义关注的过程。赵先生对意义的论述为翻译理论和实践提供了新的思考视角。赵元任利用结构主义研究方法作方言和方音调查,如前所述,他对意义的关注主要是基于对语言结构的描写。他在《语言的意义及其获取》中宣称“意义是独立自主地存在的,很像音乐”。赵先生的意义观在本质上还是结构主义的,是静态意义观,关注的是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及逻辑真值,但其中已经具有了现代意义观的元素,我们依然能够从中得到不少对翻译研究和实践有益的启示。

首先,基于对语言形式和意义之间存在大量的“扭曲”关系的认识,我们对翻译中的文本的语言形式、结构安排要有清楚的了解,因为结构歧义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孤立引用的语句或词语上,也可能出现在段落语篇这样的层级上。朱自清先生的名篇《荷塘月色》中的一句“(荷塘四周,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就颇令人费解,“路的一旁”到底是指“在路的一边上,即on the side of the road”,还是说“在有路的一边,即荷塘的有路的一边”呢?因为通读整个段落,似乎这两种解释都有可能,也难怪就有了几个不同的译本出现:“On the side where the path is,there are willows,interlaced with some others whose names I do not know.”(朱纯深译)“Trees grow thick and bosky all around the pool,with willows and other trees I cannot name by the path.”(杨宪益译)“On one side of the path are some willows and other plants whose names are unknown to me.”(王椒升译)针对这个问题,赵元任先生一语中的地指出了根源——“超音段成分”的缺失。因此,翻译不仅要目审,还要有耳闻,这也是不少译者提出在翻译之前要多朗读原文、直至其中三昧的缘故了。

其次,利用信息理论,识别语言结构成分的意义轻重有无,找出影响意义程度有无的外在因素。赵元任先生对语言成分里意义有无的程度分析得鞭辟入里,丰富了我们对翻译的意义观的认识,警示我们不能仅仅“注意普通所谓意义的本身”,因为这样“就把意义有无的程度给忽略了”。比如“Brave men are not afraid of bandits”所用的复数形式只是出于语法的需要,这在英语的运用中十分常见,若翻译成“勇敢的人们不怕强盗们”就翻译得过分了些。相反,“勇敢的人不怕强盗”虽未明示原文的复数含义,可是在译语中却是和原文相当的说法,且包含了复数含义,因此此“不及”译文似乎要比彼“过分”译文更近乎其中了。

另外,语言结构成分的意义轻重有无不仅与语法形式出现的频次相关,而且还和文体特定的结构频次相关。例如,在科技文献中,被动态的数量会超乎寻常,但在那样的语境下并不引人注目,因为大家习以为常。但是在叙述语篇中,即便是少数句子使用了被动语态,因其频次在当下体裁中不常见而获得了更多的文体意义。据王东风对《简·爱》中小简·爱离开舅妈家的情景描写所作的及物性分析,其中物质过程小句的主被动态类比在四个层次(准备、出门、别离和去途)上的比例分别为:100%,0%;50%,50%;20%,80%;33.3%,66.7%。这样鲜明的语态对比不仅是意味深刻而微妙的语境关联,更是一个丰富的意义蕴含。译者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在翻译过程中不至于盲目地把英文的被动态转换成主动态,从而抹杀了原文特有的诗学价值。

再次,针对意义的动态性,要充分利用原文的语境信息了解语言形式的功用。按照符号学理论,莫里斯把语言意义分为三个方面:指称意义、语用意义和言内意义。它对翻译学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但是在翻译实践中,这三种意义的重要性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译者应该按照语境提供的信息,动态地决定其中的主次关系,决定其语言形式的作用。钱歌川先生翻译茅盾先生的《动摇》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说明:胡太太看见胡国光一肚子心事就惴惴地询问,以下是他们之间的对话。

——“很好,不用瞎担心了,我还有委员的福分呢!”

——“么事的桂圆?”妻子没听清楚他的话。

——“He gave me very good news.We need not look for trouble,I have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a member of a Committee!”

——“What′s common tea?” asked the wife, who only vaguely caught the sound.(钱歌川译)

译者将有源语文化特点的“委员”与“桂圆”的谐音翻译为“committee”与 “common tea”的谐音,使译文通顺流畅,自然贴切,毫无斧凿之痕。之所以没有按照原文字面意义来翻译,是因为译者充分意识到,此处的委员和桂圆的意义本身并不是至关重要的,重要的恰恰是这种谐音带来的语用效果,通过替换成“committee”与 “common tea”,从而取得了同样的语用效果。

五、结语

赵元任先生的语言研究以结构主义方法为基础,但并不排斥对意义的关注,较好地克服了该理论的不足,同时也丰富了我们对语言形式和意义之间关系的认识。赵先生不仅向我们展示了语言形式的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和语用意义,而且卓有成效地探索了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的不对称关系以及语言形式的意义在使用中的动态性,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注释:

①⑨赵元任:《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吴宗济、赵新那编,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3页,第601-602页。

② 朱林清、刘松汉:《试论赵元任对汉语语法研究的贡献》,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第60页。

③ 邵敬敏:《现代语言学的现代意识》,《语文研究》,1993年第4期,第56-57页。

④ 安华林:《汉语语法研究与“赵元任传统”》,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第142页。

⑩ (美)布龙菲尔德:《语言论》,袁家骅、赵世开、甘世福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98-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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