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与期待
———学习《教育规划纲要》的体会
2011-04-02湖北大学吕渭源
■湖北大学 吕渭源
亮点与期待
———学习《教育规划纲要》的体会
■湖北大学 吕渭源
在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学习中,我所看到的亮点,是那些具有震撼力,打破思维定势,能够激发思考的理念。同时在研读中也发现一些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也以期待完善的心情加以提出。
一、亮点
(一)教育定位——百年为本
《纲要》序言开宗明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其一,百年大计。“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根本在教育。”教育是描绘、设计未来,体现了教育的长效机制、远效属性。①教育是为了子孙。输了教育就是输了子孙。②教育是远见投资。教育是智慧,是有远见的投资。重视教育是最聪明之举。
其二,教育为本。国家最大的资源是人才,最坚实的资本是教育。教育的今天就是社会的明天,轻视教育的民族是没有未来和希望的民族。
(二)教育核心——育人为本
“育人为本”是“二十字”教育工作方针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教育系统内的根本要求。”它明示教育的主旨是人,人自身的发展、美化。它意味着教育的主流意识,由国家立场回到了个人立场,由物回归到了人。也就是说,教育不再被定为上层建筑——为政治经济服务;不再被定为阶级斗争的工具——一部分人打击另一部分人。
其一,人是教育的起点。本,根本,草木之根,树木之源。①教育是唤醒、不是灌输。唤醒是人自身存在的潜能被激活,发展是自我抗争、自我完善。灌输不是教育,一旦灌输,再好的理念也会变成僵死的教条。②人的差异是绝对的。人的差异决定教育的差异。
其二,人第一,教第二。本,第一,主要,事物第一位的原因,矛盾的主要方面。“教书育人”应改为“育人教书”,人在前,教在后。“教育”应改为“育教”,人放在前面。“教育适应人”还是“人适应教育”,“以人定教”,还是“以教定人”,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教育理念和思维方式。
教育实践中往往将“改造”“塑造”“训练”“培训”等概念和教育扭结在一起,严格地讲,“改造”……不是教育。
其三,人主体,人中心。本,主体,中心,草木的主体,事物的中心。教育是:①为人服务。教育由国家本位回归人自身,通过培养人“激励社会发展”。②以人为中心。学校应以“学生为中心”,而非“教学为中心”,教育围绕学生转,而非教学转。③解放师生。创造是自由使然。“教师主导”,教师可以按照自己的思想组织教学;“学生主体”,学生是学习主体,真正的学习是学生自主行为。社会认可的江苏洋思中学的“先学后教”,山东杜郎口的“预习、展示、反馈的自主学习”,传奇式的北京四中、黄冈高中等等,他们的教学模式不同,共同的特点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提供一个宽松、自由的空间,给学生学习自主权,“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世界上基础教育最好的瑞典、芬兰、挪威、韩国、新加坡等,它们是学期短、假期长,课程少、活动多。显然,他们共同特点也是解放学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宽松、自由的空间,给学生学习自主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培养规格——德智体美
育人为本首先要思考的是育人的规格。《纲要》规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建国后,学习前苏联,提“五育”: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综合技术教育。1957年毛泽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讲,“我们的教育方针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自此,我国的法规、文件、教育学教材等,基本上都沿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次《纲要》提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多了一育——美育。是教育方针的固化、规范化,是培养规格的升华、飞跃。
美育渗透于德育、智育、体育之中,但德、智、体不能囊括美育。美育有它自身的特点和更深层次的内涵。美育内容十分丰富,它涵盖美学、文学、艺术、逻辑、建筑……可以说,美渗透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等所有的知识之中,但又没有任何一种知识能穷尽美。美是一种“人生境界”,是现代人的基本理念、思维方式,美是自由的、非功利的,有些是纯洁的精神活动,可意会、难言传。
(四)教师地位——历史最高
其一,务虚表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两个为本”,教师的价值、地位,不言自明!
其二,务实表述:“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在国家的法规文件中,这次提的最高!
我国历次的法律、法规、文件中,关于教师的工资待遇,大致有几种相近的提法:“不低于”“相当于”“略高于”……这次用“不低于或高于”。请注意“高于”!和以往相比,“略”字去了,由“略高于”改为“高于”。一字之差,却是质的差别:“略高于”的“略”是稍微、大致,有一定的弹性;“高于”的“高”是超越,作名词用,没有弹性。充分体现了“两个为本”的精神,凸现了党、政府尊师重教的理念,改革、发展、办好教育的决心。
(五)体制改革——去行政化
袁贵仁部长在强调改革的系统性时,把体制改革作为改革进入“深水区”的首要任务。
政校分离、去行政化就是摆脱学校、学术的官僚化、腐败化。学校、学术由政府制约回到学校独立自主、学术自由,是学校原生态、本质属性的回归,是学校面貌的重新建构,是创建一流大学的决定因素。体制改革的实质是为学校松绑,最终目标是建立一种文化。
大学本来是一个行会,是独立于教会、政府之外的知识群体,是议论、批判教会、政府,谈经论道的场所。它和政府、其它行业不同,具有自身的纯粹性、独特性:“只管是非,不管其它“(原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是说理讲理,求真求是,按理性运行的圣洁殿堂;如何办学由校董委员会决定,如何治学由教授委员会讨论,如何招生是学校和学生之间的事;独立自主,学术自由,追求真理是大学精神。历史证实,大学的出路、质量、知名度等取决于它的纯粹、独特。
(六)教育经费——保证落实
“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4%是教育经费的一个“历史概念”,自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4%的目标以来,一直没有落实过。给人形成一种定势:4%是写给外国人看的!这次不一样,不仅重提4%,而且明确规定了执行的时间表——“2012年实现4%的目标”,是国家教育法规的破例!
二、期待
事物是不完美的,没有问题是最大的问题。以下谈几点认识:
(一)不能有两个教育理念
“育人为本”(以下称“育人”)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下称“培养”),是两个不同的教育理念和操作方式:其一,“育人”是人本位,是促进人自身的发展、提升,是无功利的;“培养”是社会本位,是为社会服务,教育由育人被异化为工具,是功利。
其二,“育人”是教育“无目的论”:育人本身就是目的,是教育最高宗旨、最高境界;“培养”是教育“有目的论”:培养建设者、接班人,是前苏联教育模式的翻版,发达国家教育只提理念或使命,没有统一的教育目的。
其三,“育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强调教育的竞争机制和自主、自由,调动人自身的力量、能动性;“培养”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它强调教育的有计划、按比例,由政府统一管理、调配。实践证明和正在证明,大师、诺奖得主是兴趣、自由使然,没有一个是“计划”出来的!
其四,“育人”和“培养”不能并列,它们是第一、第二,主要、次要的关系。“育人”是第一位的,是中心,“培养”是第二的,是从属,是通过“育人”为社会服务。
其五,请注意,《纲要》把“培养”“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位”,由“出”→“落”,即全部。按逻辑思维已“穷尽”,就不能再提其它!在这里需要特别提及的是“育人为本”是教育工作方针的核心,是《纲要》的价值聚焦、希望所在,是教育由物回到人——教育本质属性的回归!如果还模模糊糊地提“培养”,不仅是教育理念的逻辑混乱,也是计划经济模式的复旧。
(二)不能有两个教育核心
两个核心就没有核心。“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根本”和“核心”是同一内涵、同一概念,都是主体、中心(核心)的意思。一个工作方针,不能有“两个核心”。
(三)不能有两个均衡发展
“均衡”就是平衡,“均衡即‘平衡’”,均衡发展就是平衡(或平均)发展。
《纲要》讲的教育均衡发展的“均衡”,有“三限”:义务教育段、区(县)域内和时间规定(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也就是说,《纲要》的“均衡发展”是个特定概念。这就出现了约定俗成的“均衡”和特定的“均衡”“两个均衡”!求实讲,提“均衡发展”不妥。
其一,事物的不均衡是绝对的。这是辩证法的常识。
其二,教育(学校)差异性是教育铁律。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学校,即使设定存在两个相同的学校,由于学生身心的差异,他们所受(接受)的教育也不同,发展也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教育实质不平等”(不均衡)是绝对的。也就是说,教育均衡是违背育人为本、素质教育的,严格地讲,教育平等(均衡)是实质的不平等(不均衡)!
其三,“均衡”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市场经济的活力、生命取决于竞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竞争是自然界最古老、最求是的法则。竞争是一种生活态度,在竞争中展现生存的力量,怒放生命的价值;竞争是一种进取意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竞争是一种品质,追求更好是人的天性。生命由竞争而精彩!
“均衡”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强调“均衡”,必然压制竞争,淡化个性,摧毁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其四,“均衡发展”属于政府行为。“教育公平主要责任在政府”,关键是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必笼统地提教育均衡发展!或者,政府提均衡,学校提竞争!否则,极易产生误解。2010年暑假,一个省举办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悬挂的巨幅标语都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四)不能有两个培养规格(教育方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讲的是“德智体美”的培养规格;“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讲的是“素质教育”的培养规格(或方针)。出现“德智体美”和“素质教育”两个规格。如果说两者一样,又何必提两个。简单问题复杂化!
“育人为本”“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也是教育目的(规格),这样就成了“多种规格”。
从理论讲,它们都是同质概念,是同一事物从不同角度看一下。“育人为本”和“素质教育”都是人本思想在教育方面的要求、体现:育人为本的核心(规格)是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内涵(规格)也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全面发展”和“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两个发展”也是一个概念:“发展”是指人(身心)的发展,人是个有机体,德智体美具体到一个人身上,它们是相互渗透、互为因果、互相促进的系统。德智体美和谐、充分、自由地发展,就是人身心的解放,即个性发展。
教育的概念应尽量精确、简洁。复杂问题简单化是智慧。
《纲要》是个创造,关键是执行。
责任编辑 向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