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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伦理思想的三重境界
——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

2011-04-01皮湘林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伦理思想历史唯物主义伦理学

皮湘林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马克思伦理思想的三重境界
——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

皮湘林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马克思伦理思想是人类伦理思想发展史上的伟大转折,只有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和高度,才能深刻地理解和分析马克思伦理思想的转折意义。马克思伦理将现实的人作为其研究社会历史的前提和逻辑起点,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作为其价值目标,马克思伦理思想来源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发展,所以马克思伦理思想体现出了三重境界,即道德生活化、道德价值取向人本化、道德发展的实践性。把握这三重境界,才能把握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的真谛,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才能行之有效。

历史唯物主义;现实的人;共产主义;实践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考察了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研究了英国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改变了伦理学的理论基础,由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抽象“人性论”变为科学的历史唯物论。这次变革为伦理科学的发展奠定了真正的科学基础,“它根本地改变了指导伦理学研究的哲学世界观基础”,“它根本地改变了伦理学的阶级性质与服务方向”,“它根本地改变了伦理学与实践的关系,使伦理学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高度统一”[1]。所以,只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才能科学而深刻地把握马克思伦理思想的内涵和真谛。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考察马克思伦理思想的发展,道德的生活化、道德价值取向的人本化和道德发展的实践性是其发展的三重境界。

一、道德的生活化

在历史唯物主义诞生以前,人们总是从某种精神因素,比如神的意志、卓越人物的思想或某种隐秘的理性,去解释历史的发展。费尔巴哈从以往的思想禁锢中解脱出来,用“人”的观点解释历史,但是他所理解的人是一种脱离历史发展条件和具体社会关系的抽象的、生物性的人,而建立在抽象的、孤立的、与具体的社会生活相分离的人性论基础上的道德体系或伦理谱系是不能正确地解释历史和生活的,与人民生活脱离的道德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只能存在于思想家的头脑中。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现实的人”的思想,并将“现实的人”的思想作为他们研究社会历史的前提和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他们对现实的人的描述是:“现实的个人是‘有血有肉的人’”[2]。“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生活资料。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2]。“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2]“这里所谈的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个人,而决不是随便什么样的偶然的个人”[2],等等。由此可以得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任何人类历史存在的自然前提,没有个人的存在也就没有人类历史的延续发展;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的必要条件;现实的人的存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又是与他们的活动密切相关的,“现实的人的活动”包括物质生产活动、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等,但其中最根本的内容就是物质生产活动。

“现实的人”具有以下特点:一、“现实的人”是历史的人。“现实的个人”不是纯粹的“自然人”,是处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人。任何社会的人都要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才能维持生存,也才有可能实现人的各种创造,贡献个人的力量。所以,处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在历史中能从事一定的创造活动,确立人的自我创造、自我生存的历史主体地位。现实的人既是物质生产活动的能动承担者,又受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的制约。既能选择和创造新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又受既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的制约,人创造环境,同时环境也创造人。二、“现实的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方面,现实的人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与他人形成各种联系,属于一定社会形态的个人,是个人与类之间最基本、最本质关系的规定性。另一方面,“现实的人”是以有着非常具体个性的自主活动类型为表现形式的有个性的人。三、“现实的人”是生活中的人。马克思批判旧哲学离开人的实践、离开现实世界去理解人、把人作为感性的、机械的、无能动性的生物存在的观点,主张从“实践”、“感性活动”、“现实世界的人”去理解人。

马克思将“现实的人”作为道德考察的对象,将道德扎根于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的日常生活和各种现实关系之中,对当今社会的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起着指导作用。马克思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主张哲学道德回归现实生活,实现道德的生活化。人在现实社会中,通过生产劳动、社会交往和语言符号系统构建起人类的现实生活世界图景,这种互动机制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地向前发展。“马克思曾强调哲学要非常懂得生活,思想的闪电要射入人民的园地,现实生活正是思辨终止的地方,这实际上也都是在强调道德的生活化或道德应当具有生活化的品格”[3]。道德的生活化启示我们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应该是针对现实的,而不是流于人们的道德说教和形式作秀。

二、道德价值取向的人本性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从现实的人出发,以理想(自由而全面的)人为归宿,把努力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创造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未来社会的最终目标,表现出强烈的人本性的价值取向。

马克斯、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入分析,得出了同一切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本不同的结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4]。马克斯、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不仅是建立在深刻认识社会发展规律之上的科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而且是一种道德要求和人类道德价值追求的目标。综观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特别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由于资本主义固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和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随着矛盾的激化,资本主义私有制越来越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资本主义制度消亡,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完全是由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自由实现的最美好的社会形式。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是一个“自由王国”。马克思的“自由王国”有两层含义:一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讲,人类能积极改造自然,大力发展物质生产,创造出丰富的物质产品;合理地调节、控制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从人与自身的关系讲,人类消灭了私有制和剥削阶级以及改革各种阻碍人的自由发展的体制,消除各种虚幻的集体;人类自身的素质及其外显的能力得到全面的提高和发展,人自身的本质得到全面的丰富。

共产主义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为之提供必要条件。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强调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实质就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对立的资本主义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是共产主义的根本特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又指出,在共产主义条件下,阶级与阶级统治将消灭,政治机构将消除,人的活动及其力量不再异化,人们不再屈从于分工,人们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并得到全面发展。《资本论》也把共产主义社会亦即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的合理社会看成是人的彻底解放的社会,指出共产主义就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指类与个体统一的“现实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道德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是符合马克思的伦理思想的。所谓在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要为人的全面发展作出强有力的道德辩护和价值引导,要谴责社会生活中一切蔑视人、践踏人的思想行为,要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使我国现代化发展的成果真正为全社会的人们所共同分享和占有,这应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根本任务。“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作为以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为目的的党,它必须面对社会全体成员,对他们的利益和前途命运负责,自觉地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总揽全局,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统筹安排,照顾各方;必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心人民的疾苦,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各种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目的和指南。

三、道德发展的实践性

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绝非是单纯理论积累和嬗变的过程,而始终有着现实关切的视角,即通过批判和揭露资本主义摧残人、奴役人的本质来探询人类历史的发展路向和目标,而为工人运动提供科学的理论武器则又成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直接动因。

马克思伦理根本地改变了道德与实践的关系,使伦理学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社会,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都是人的实践活动交互作用的产物,“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6],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并不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之外形成并强加于人的,它们总是在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人们的生活过程中形成的。以往的伦理学总是脱离人们的现实生活,脱离人们的道德实践活动,把伦理学归结为一种纯理论的研究,用主观构造的某种价值体系来强加于现实,用空洞的道德说教来代替对现实的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的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来源于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同时又服务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并在实践中受到检验、不断发展;它反对脱离实践的空洞的道德说教,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强调伦理学所阐发的理论、原则与规范必须付诸实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已经是全新的理论创造了,是把实践放在具体的、现实的历史环境中来考察,无论是自然关系,还是社会关系,都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具体表现,实践即是关系,关系即是实践。实践一方面体现人对自然、社会的感性的能动性,另一方面体现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对人的活动的制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提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提出来的,他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这里所说的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个人。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实践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互动统一的生产活动中提出的。实践观点被引进历史研究,才有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才有群众和群众路线。

强调道德的实践性至少给我们两个方面的启示:一是道德建设和教育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的国情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我国的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必须正视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新矛盾、新机遇、新问题,使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的实质或灵魂能够为人们所熟悉、所掌握,并真正成为指导人们正确地处理各种人生问题的重要思想武器。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要注意充分利用我国传统的丰富的道德资源,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和整合出优良的思想道德理论,充分重视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我们应该秉承道德“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从生活中来再回到生活中去”、“从人民群众中来再到人民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使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与现实生活实现良性互动。二是道德建设必须克服教条化。现实不能由说教代替,现实矛盾不能被思想简单消解,道德建设需要群众基础。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要具有实践性,不仅在内容上要反映现实生活,而且在形式上也要能够为人们所熟悉、所理解、所接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群众的内心,化为实际的行动,推动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进步和道德素质的提高。

[1]唐凯麟.伦理学教程[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19-23.

[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7.

[3]李培超.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伦理突破—论马克思伦理思想的特质[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6).

[4]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31.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

B82.02

A

1671-5136(2011) 01-0051-03

2010-12-13

皮湘林(1976-),女,湖南沅江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7级伦理学在读博士。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理论与社会工作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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