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与和谐文化构建
2011-03-31刘雅文
刘雅文
儒家文化与和谐文化构建
刘雅文
儒家文化与和谐文化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和谐内涵,尤其是儒家所提倡的“仁”、“礼”、“中庸”、“和”等基本理论主张,更是十分集中地体现了儒家的和谐理念和思想,是十分宝贵的和谐思想文化资料。其中“仁”所体现的和谐思想理念,“礼”与和谐社会秩序,“中庸”与和谐思维方式等都包含了丰富的和谐文化的内涵,我们应吸收其精华,并将其融入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之中。
儒家文化;和谐文化;构建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仁爱”、“伦理”、“中庸”、“和为贵”等理念蕴含着十分重要的和谐思想,不仅可以极大地丰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内涵,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亦可成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构建过程中,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儒家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吸收其精华,将其融入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之中。
一、“仁”与和谐思想理念
“仁”是儒家学说的理论核心和基本理念,作为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的孔子和孟子,十分重视“仁”,并赋予其重要的和谐内涵。
《论语》一书中,有111处论及“仁”,直接与“仁”的内涵相关的阐述有七处,记载了孔子的弟子直接向老师“问仁”,其中有四处集中在《论语·颜渊》中。虽然孔子对弟子“问仁”的答复各有不同,但都是围绕“仁”的核心内涵加以阐述的。孔子在答复樊迟“问仁”时明确指出是“爱人”。何谓“爱人”,一般的理解就是“兼爱”或“博爱”,这当然是有道理的,但并不明确。实际上,孔子所强调的是以“仁爱”之心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使自我与他人之间形成亲近、融洽的相互关系。孔子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这是在告诉樊迟,“爱人”并不是只爱正直的人,而是爱一切人,即使这个人是不正直的人,也要通过任用正直的人而使之正,使自我与他人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近、融洽。对于司马牛“问仁”,孔子则侧重于与他人的言语交流中体现“仁”的内涵。人与人之间的言语交流是经常发生的,而“仁者”与他人的言语交流则要做到“讱”。所谓“讱”,即“说话忍一点,慢慢来”,在孔子看来,“有仁道的人,在讲话的时候,不随便说话”[1],不随便说话就是认真审度说话的对象及说话的环境,使说话得体、友好,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亲近、融洽关系。对仲弓“问仁”的答复,孔子则直接从对待他人的态度来阐述“仁”的内涵。人在社会中生活,无时无刻不与他人发生联系,通过与他人的交往而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那么,如何与他人打交道呢?孔子主张出门见到所有的人都像见到最尊贵的宾朋一样,这样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能不亲近、融洽吗?作为统治者,使用百姓就像举行大祭祀一样,对百姓予以最高的尊重,这样百姓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能不亲近、融洽吗?不仅如此,更不要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强加给他人,这样与他人打交道能不达到亲近、融洽吗?回答当然是肯定的。而对颜渊“问仁”的答复,孔子则从自我修养的角度阐述“仁”的内涵。“克己复礼”的目的是“复礼”,即恢复孔子理想中的礼仪模式,但须从“克己”做起。“克己”,就是按照“礼”的要求进行自我修养,“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克服内心各种不正确的意念,把自己修养成道德高尚、情操贞正的贤者、圣人。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那么,自我与他人,以及人与人之间自然会亲近、融洽,自然会达到“仁”的境界。孔子甚至认为如果有一天真正做到这一点,天下都可以归仁了。所以,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孟子》一书中谈及“仁”之处亦是大量的。孟子全面继承孔子的思想,“仁”自然是其思想的核心。孟子在继承孔子“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思想的同时,对“仁”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阐发。一方面,孟子把“仁”提升到客观原理——道的高度加以认识。他说:“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在孟子看来,“仁”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高规范,而且是每一个人都应恪守的最高规范,只有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恪守这一最高规范,人类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地向前发展,“仁,人之安宅也”(《孟子·离娄上》),因此,“仁”是人类社会生成发展的深层原理,即“道”。另一方面,孟子将孔子“仁者爱人”思想进一步具体化,指出“仁”的核心内涵是“亲亲”,“亲亲,仁也。”(《孟子·告子下》)“亲亲”,即人与人之间要拥有亲近、和睦、融洽的相互关系,这种亲近、和睦、融洽的相互关系是人类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剂,安定、和谐的社会只有靠这种凝聚力和稳定剂方能真正形成。
从儒家学说中对“仁”的内涵阐述看,作为儒家学说思想核心的“仁”具有十分明显的和谐内涵,应该成为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仁爱之心”作为一种思想理念,其对个体及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和调控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人人都拥有“仁爱之心”,那么达成社会和谐是必然的。和谐文化的构建首先要形成和谐理念,并使这种和谐理念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识,变成全体社会成员社会行为的基本出发点。在我们的社会中,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对儒家学说中“仁”的理念都具有认同感,许多人往往都是在不知不觉中以“仁”的理念规范自己的思想意识和社会行为。因此,吸收儒家文化中“仁爱”思想的精华,构建和谐文化的思想理念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礼”与和谐社会秩序
“礼”是儒家文化中的重要范畴。在儒家看来,“礼自外作”(《礼记·乐记》),“礼”主要是从外部对人的社会地位及社会行为进行有序的规范,因而,“礼”所体现的是“天地之序”(《礼记·乐记》),这种“天地之序”,必然实现“群物有别”,各得其所,相敬无争,从而达成社会和谐。
孔子十分注重“礼”,把“礼”看做是人类社会正常发展的关键因素,《论语·学而》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段话虽然出自孔子的学生有若之口,但既然编进了《论语》,也可代表孔子的思想。在孔子看来,“礼”的作用是“和”,是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和,使之不发生矛盾和冲突,因此,无论社会中的大事小事,都要“以礼节之”,方能达到社会的和谐,保证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孔子认为,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离不开“礼”,没有“礼”社会秩序就不能成立,人类社会也自然不能正常发展,“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这是从历时的角度谈“礼”的重要性。从共时的角度看,“礼”的作用更加明显,“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记·曲礼》)总之,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没有“礼”,都不可以“立”。那么,什么是“礼”呢?《礼记·曲礼》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2]这里,作者从“礼”的用途的角度给“礼”下的定义,所谓“定亲疏”,就是在社会范围内确定人与人之间远近亲疏的关系;“决嫌疑”即理定人与人之间,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正常关系,“别男女之嫌”;“别同异”应为分别人与人之间相同与不同的关系,以确定采取相同或不同的礼节与行为;“明是非”则是以“礼”为标准,辨明人与人之间是与非的界限,“得礼为是,失礼为非”。这说明“礼”是对人类社会各种社会关系的规范,通过这种规范,使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各得其所,形成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
孟子亦十分注重“礼”,对“礼”的看法继承于孔子,但孟子更多地从观念形态上强调“礼”的基本精神。孟子认为“礼”的基本精神在于“敬”,他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在孟子看来,“礼”具体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恭敬、尊敬,当然首先要敬人,然后才能被敬,但无论如何,这种相互之间的恭敬、尊敬是人与人之间形成和谐关系的重要方式。
从以上的分析看,“礼”的和谐内涵是十分丰富的,无论是观念形态的“礼”的基本精神,还是作为直接规范各种社会关系的典章制度、礼仪习俗,“礼”都体现着明显的和谐价值,发挥着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谐文化是以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的,“礼”的基本精神就是从外部规范、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形成有序、和谐的社会形态,这与建设和谐社会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应该吸收“礼”的精华,将其作为和谐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谐秩序。当然,儒家的“礼”文化中具有较多的封建糟粕,我们应该认真加以分辨和去除。
三、“中庸”与和谐思维方式
“中庸”亦是儒家文化的重要思想范畴。儒家“中庸”思想的核心是“无过无不及”(朱熹《论语集注》),即既不要超越,也不要赶不上,这是一种追求事物最佳状态的思维方式。关于“中庸”的思想,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这里,孔子并未说明“中庸”内涵是什么,只是把它看做是事物的最佳状态,对“中庸”的具体解释则在《中庸》中。孔子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第三章)在孔子看来,“中庸”的核心内涵就是“至”,就是最佳、最好,而这种最佳、最好是一种中置状态,超过不好,不及也不好。正如朱熹在《中庸集注》中说的那样:“道者,天理之当然,中而已矣。知愚贤不肖之过不及,则生禀之异而失其中也。知者知之过,既以道为不足行;愚者不及知,又不知所以行,此道之所以常不行也。贤者行之过,既以道为不足知;不肖者不及行,又不求所以知,此道之所以常不明也。”这就是说,“道”作为客观事物的极致状态,其关键在于“无过无不及”,而“知者过之,愚者不及”,都没有达到“道”所要求的“中庸”状态,这也是“道之不行”的原因。所以,儒家历来把“中庸”看做是天地万物的根本。诚如《礼记·中庸》所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在儒家看来,“中”就是天地万物之“大本”,决定着天地定位和万物繁育。所以,“抓住‘中’也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事物的源头,也就可以很好地处理万事万物。”[3]
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儒家崇尚的“中庸之道”,具有十分明显的和谐内涵。“中庸之道”要求人们在思考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时,应做到“无过无不及”,正确思考,合理处置,这就可以消除不和谐因素,从而保证社会和谐。孔子十分赞赏“无过无不及”的行为模式,将其称为“五美”,他说:“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孔子对这“五美”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他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论语·尧曰》)如果能以这样的模式来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就可以达到“中庸”的最佳状态和极致境界,这种最佳状态和极致境界就是和谐、融洽的形态,因而也必然形成社会的和谐。由此可知,“中庸”是一种可以促成社会和谐的思维方式,如果每一个人都运用这种思维方式思考和处理社会事务,那么,对于和谐社会的形成是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的。因此,“中庸”作为和谐思维方式,亦应成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
总之 ,儒家文化中“仁”、“礼”、“中庸”、“和”等思想,对我国人民的精神、思想及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是人们保持个体精神和谐、家庭和谐,乃至社会和谐的重要思想工具。因此,我们对儒家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应予以批判地继承,鉴别后吸收,使其精华部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南怀谨.论语别裁[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474.
[2]朱彬.礼记训纂[M].北京:中华书局,1998.
[3]张恩普.孔子文学批评思想新探[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125.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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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树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