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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发国家经济赶超过程中的市场制度形成分析
——一个构建与演化逻辑相结合的分析视角

2011-03-31赵胜文张富国张端民

关键词:建构规则政府

赵胜文,张富国,张端民

(1.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吉林长春130024;2.长春师范学院经济学院,吉林长春130032)

后发国家经济赶超过程中的市场制度形成分析
——一个构建与演化逻辑相结合的分析视角

赵胜文1,2,张富国1,张端民2

(1.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吉林长春130024;2.长春师范学院经济学院,吉林长春130032)

经济学的制度形成研究表现为建构理性主义与演化理性主义两种理路的对立。笔者试图论证在市场秩序形成过程中,后发国家建构理性参与市场秩序形成的过程、方向和程度:经济发展阶段的提升必须伴随人们交易自由范围和程度的同等扩大。否则可能出现制度发展锁定,导致社会经济更多锁定在物质产品生产领域;或者出现早期民主的乱象无法使一国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所以经济起飞初期,政府建构理性推动物质产品自由交易;后政府制度构建又体现在服务业交易自由的扩大。假以时日,因不断扩大的交易自由而累积的非正式规则知识与外在政府构建的正式市场制度框架实现接轨,完成市场制度的形成。

建构理性;演化理性;自发秩序;制度形成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首先是对制度的定义进行分类辨析;其次是从构建观与演化观两个方面用哈耶克的知识论对制度的内涵进行讨论,找出西方成熟经济中此两者的主要争论所在;第三部分是从制度构建与演化相结合的逻辑论述后发国家政府在经济赶超过程中理性参与制度形成的全过程;最后是结论。

一、对制度定义的分类及辨析

为了分析方便,我们先对已有的制度定义进行一下上述两种理性的划分。

(一)建构理性主义的制度分析

首先,以科斯[1]、威廉姆森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者从交易费用概念出发,将私人部门中一系列治理交易活动的结构视为制度,它包括市场、组织和组织间的契约关系。主要表现之一是对私人部门中存在的企业组织研究以及对存在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连续治理谱系的研究,目的是研究在特定的制度条件下实现私人部门有效治理的制度形式。之二是关于企业这种制度形式的研究。企业是一系列关于要素使用的契约结合,而契约的形式是理性经济人最大化自身收益进行选择的结果。握着交易成本这把理性钥匙,人们总能进行成功的设计、选择。

其次是将制度定义为社会博弈的规则,诺斯和奥斯特罗姆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旨在约束追求福利和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包括人们有意识设计出来的正式规则、习俗等非正式规则,它们限制了个人的决策集。此定义包含规则及其实施两个层面内容,规则的实施分自我实施和第三方强制实施。

这两类制度观为了对被新古典经济学所忽视的制度变量进行分析,提出了有限理性和不完全信息的分析前提,使得对经济组织的分析成为可能,但本质上仍然采取了新古典主义的分析范式,其逻辑底蕴是工具理性主义的,即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理性经济人必须而且也有能力选择一种最有效的工具和方法去组织经济活动,工具理性在制度形成中的运用必然导致制度分析的建构主义。

(二)演进理性主义的制度分析

第三类制度观将制度的定义从有形的组织和规则扩展到文化、思想习惯、社会规范等无形的方面,制度表现为人类社会活动的秩序。凡勃仑[2]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群在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方面的流行思想和习惯”,认为理解社会制度和技术变迁的最好办法是采用进化的逻辑,个人和社会的行动都受到人类本能的支配,人们在实现自己目的的社会活动中形成思想和习惯,从而形成规制人类行为选择的制度,所以制度是不可能被彻底改变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类似基因能历时传递社会结构的重要特征,形成了凡勃仑传统。哈耶克将制度理解为自发演化的偶合秩序,提出了知识分工的理论,创立了与理性知识相对立的“分立的个人知识”概念。建立合理经济秩序所需要的知识“从未以集中的完整的形式存在,而只是以不全面而且时常矛盾的形式为各自独立的个人所掌握”[3]。社会经济问题本质上是如何适应具体时间和地点上情况的变化,这种决策如果是有效的,则必须是熟悉并掌握这种分立知识的个体作出的,任何单独的个人和机构都无法完成这种知识任务,价格机制是完成这种知识任务的最好办法,它能够有效地传递和汇集个体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现代博弈分析通过博弈均衡的概念在推进人们对制度的认识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例如,博弈者的预期影响着制度选择的均衡结果,而制度博弈参与者的预期又要受到其文化信仰和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这类制度观基本上属于演进理性主义的理论路径。

二、自发秩序中制度形成的建构观与演化观的特点

社会的组织过程是一种秩序,在此秩序中,个体都是在遵循规则下进行自由竞争逐利,而自由竞争又进一步促进规则的形成,这是个互动的过程。一般而言,秩序中的规则有自发形成的内在,非阐明规则和可以阐明的具有移植设计性的外部规则。其实制度的构建观与演化观都关注制度的形成,但是二者的侧重完全不同。

制度的构建观更多强调外部正式规则,强调外部正式规则的可设计性、可移植性,而忽略了内在非正式的不能阐明规则的存在,特别是对于内部非阐明规则的形成是基于秩序中个体自由竞争、自由尝试,模仿试错并不断修改,打补丁的结果,因而对外部正式规则只有在自由竞争中转化为指导个体行为实践的具体个人知识才有效的问题视而不见,造成移植的制度与表现为个人知识的传统内在规则衔接不上,最终高昂的正式制度执行成本使得硬性的法律制度在执行层面政策化,其执行的具体效果常常根据对具体形势的判断而时松时紧,时好时坏,法律制度最终成为“墙上规章,一纸空文”。制度演化论坚决反对精英政府自以为神明的先知先觉者的指导,拒绝政府以暴力维护或摧毁传统规则,并为个体设计全新的未来。他们认为是社会成员自由竞争中无意识行为的结果,并且这些制度的具体实施已内化为个人的具体知识,由此可见,制度演化观更侧重自生自发演化秩序的内在非正式的一般规则,认为一般规则不仅是群体中个体间长期竞争、自由尝试的结果,同时也指导个体未来自由竞争的进行。可以认为制度演化观特别强调社会中自由竞争局面维序的重要性,强调市场主体自由竞争是新的非正式规则知识产生的唯一来源。他们怀疑人们获得有意识地争取的结果的能力。制度演化观忽视了外在正式的阐明规则是内在非阐明非正式规则大量积累、试错从而标准化的结果,从而完全否认不同地方制度装置相同的可能性。而人类社会许多标准化的外在制度因其符合人的自利本性或能促进人们的自由逐利行为因而是通用的,这些都是市场交易技术方面的制度,是完全可以移植的,比如公司有限责任制度,货币,超市,中央银行,资本市场等基本市场经济制度。而大凡是通用的制度知识又往往是更大程度上保证人们的交易自由,保证了未来新的制度知识的形成与积累。

三、制度的构建与演化逻辑相结合

以上制度形成的两大流派在社会秩序的基本命题方面是冲突的,是一种非此即彼的静态关系。但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某一个阶段落后国如何学习先进国制度的问题,这是本文更关注的特殊意义上的制度构建论和演化论的争论。也就是这些国家在学习发达国家制度时,其本身的传统规则该以何种方式演化,这又涉及政府在学习先进制度过程中的作用问题。因而对渴求发展却苦于制度知识不足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却意义重大。制度形成的构建论与演化论的争论能否为发展中国家的制度演进提供思路呢?

(一)自发演化扩展秩序中制度建构与演化的关系

在自发演化秩序中,因为知识的分立性,如何充分利用个人分立的知识就是秩序形成的根本问题。自发社会中的制度一定是平等个体间出于自利目的长期自由竞争,自由尝试的结果,是人们通过试错积累的知识的集合,这些积累的制度知识可以指导个体未来的自由竞争的进行。也就是说,自发演化秩序中制度只有通过自由平等竞争一种途径形成,自由平等竞争才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可以说,非正式制度一般是自然演化的结果,而正式制度则与人为设计相联系。但是,大多数正式制度是建立在非正式制度基础之上的,在从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转变过程中,那些制度设计者会把智慧连同利益融入制度设计中。制度形成一般是先在自由竞争过程中逐渐衍生出惯例,之后随着交易数量、规模的扩大与积累,惯例变成习俗,之后又变成规范一定范围自由交易的非正式规则,但各区域的非正式规则是基于人格化的,可能形式不同。随着交易范围、规模及复杂程度的进一步扩大,资本、人才、知识的跨区流动,非正式规则也在各区域之间交流,最后内在的非正式规则中的一小部分因反复试验、积累、总结并经由人们阐明,经政府确认且加以强力保证,逐渐变成正式外部规则,可以想象各区域都认可的正式规则一定是因符合人们的自由交易及自利本性因而是通用的,这是人们制度建构的一个最主要的方面,也就是在非正式规则积累的基础上总结发现以形成正式外部规则。自发演化秩序中制度建构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在于非正式规则向正式规则的转变中涉及制度建构者的利益。本质上,平等、自由、多元化的竞争秩序是一个脆弱的秩序,社会进步的原动力在于逐利个体的平等自由竞争。但因风险厌恶,竞争的压力使得上轮竞争的胜利者讨厌竞争,他们会利用其经济上的优势谋取政治上的权力来阻碍自由竞争的进行。权势利益集团为了巩固其特殊地位竭力否定秩序中的平等与自由,此时的制度是既得利益集团限制平等自由竞争的工具,不是自发秩序中的一般规则,当然基于自由竞争的利益集团也无法形成,最后一国的制度进入既得利益集团的锁定状态。所以制度建构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于保持自发秩序中的自由、平等竞争状态以确保自发演化的进行。在利益集团把持的制度锁定中,政府的职责在于强力促进自由平等交易范围的逐渐扩大,促进基于自由竞争中得益的新的多元利益集团的产生。

(二)政府在转轨国推动市场秩序形成中的作用

在现代世界中落后国与先进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形成历史是不同的。先进的西方国家是在没有政府权力参与的自由竞争过程中逐渐衍生出非正式的内在规则,这就是哈耶克所言因平等自由交易衍生出非正式规则,部分非正式规则,经政府确认并加以强力保证,而逐渐变为外部的正式规则,而外部的正式规则又能更加促进自由交易的进行。可以想象,规范更大规模和更大范围的市场交易的正式制度是跨地域认同的,因而是通用的,标准化的。其制度的形成与自由竞争,自由交易形成了一个良性的互动。而落后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形成则完全不同,哈耶克的思想对发展中落后国的制度演化没有提供多少建议,虽然阿马蒂亚·森也与哈耶克一样坚决反对“致命的自负”,但他与哈耶克的不同在于认为自生自发达成的耦合秩序虽然是非有意追求的,但却又强调对这种非有意追求达致的结果的理性预期,进而主张把这种认识运用到改进社会的努力中去。所以森提出自由是发展的手段[4]。这与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很类似,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5]中痛批极权主义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又在《科学发现的逻辑》[6]中奠定了理性批判主义的基础,赞同凯思斯经济干预政策,主张“零星社会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就是一种积极的自由主义或制度构建论与制度演化论相结合的按理性改造社会的思路,其核心就是有意的制度变化以扩大人们的自由选择范围,促进人们在新的尝试中形成新的内在规则,而非成套移植外国制度”。所以后发国家可以利用后发优势直接学习、利用这些已经标准化的制度知识。具体而言就是进行制度移植,扩大人们的自由,以促进人们基本物质产品方面的自由交易。假以时日,政府又刻意构建以促人们在服务等产品方面的自由交易制度移植有其深刻的必要性。首先是经济发达国家的示范效应。国与国之间存在的差距,会产生一种示范效应,接着是模仿与学习。其次是制度移植可以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制度本身是自由交易、自由竞争过程中试错知识积累的结果,发展中国家落后的关键是平等自由竞争的缺失,当然制度形成更不可能。发达国家的现成制度移植可以大幅节省制度知识积累的成本,少走弯路,促进交易自由的扩展;第三是一些基础制度在世界范围内有共同性。对制度移入国而言,能够移植就没有必要再去创新。对于制度输出国来讲,同一制度可以大大地扩大其市场范围,降低交易费用。

在转轨国家和后发国家政府可以以非市场的行政力量培育与发展市场,放弃对社会经济的全面管制,逐步扩大市场自主决策的比例,减少权力支持的利益集团对自由交易的阻挠,有其必要性。首先转型国家各级政府手中都掌握着大量的权力。在转型前国内几乎不存在独立于政府的社会势力,因此政府形成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认识至关重要。其次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一个基础性的制度变迁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国家的参与。政府自身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决定着整个经济体制的市场化进程。第三能够以行政力量对抗行政力量对市场化进程的阻挠。转型国家推进市场化进程初始阶段,市场力量不够强大,所以在市场化初期以强大的行政力量为市场发育扫清制度障碍,培育基于市场的利益集团的产生是转型国家市场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当市场自主化力量足够强大时,行政力量作为市场化进程保护者的角色才应明显淡化。政府以行政手段推动市场化进程,对转型国家来说不仅是客观形势导致的必然结果,而且具有内在的合理性。首先政府的行政力量并不天然是市场化的阻碍力量,促进实体物质产品产销的自由交易基本不会太大触动威权政府的权威与相应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在法律等正式规范以及其他非正式规范的约束下,行政力量的主流还是被用于增进社会福利的。其次与其他社会主体相比,转型国家的政府拥有相对较多的资源和力量。从节约成本的角度来说,充分利用已有的政府系统能够减少社会的震荡,降低变迁成本。第三,市场化方向能够满足政府的目标函数。政府在政治上的目标函数是社会支持最大化,在经济上则是财政收入的最大化。通过发展经济,政府既可以获得社会支持最大化,又可以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政府的社会支持度也会相应上升。市场化进程具有自我加强的性质。市场化进程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社会就具有自组织能力,能够自我发展,能够反过来推动政府进行更深层次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市场化水平。

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制度形成就是通常人们所言的“国家导向型资本主义”,也就是由政府而非私人决定哪些行业应当增长。政府经济政策的主旨在于执行这些决策,采取各种政策工具去帮助那些被选中以实体经济为主的主导产业。经济发展初期,处于短缺状态,资源闲置,社会是一种资本约束性的经济,政府只要以计划集权的方式把全国的资金集中进行投资,向外国学习成熟的技术就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而且不愁经济效益,再之后,以政府一定程度上承认、资助的私人产权产业发展依旧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这基本都不太影响政府的权力控制。事实证明国家导向型的经济体制也确实在很长时间内取得成功,以日本为首的东亚、东南亚国家,以及中国、印度都是如此取得了相当的经济成功。但是这种由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也积累了它本身的危机。首先就是成功投资决策所需的信息问题。也就是随着粗放型经济增长的积累,经济发展阶段提升,可投资项目开始变得短缺,经济增长方式也开始向集约过渡,技术水平逐渐接近前沿,政府在挑选可以成功发展的主导产业的决策方面越来越无能,此时必须由政府集中决策转向市场分散决策。其次是政府主导市场机制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利益集团问题。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提升,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增长过渡到集约型增长,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过渡的过程。但经济增长方式走向集约化后,经济发展要求促进物质产品方面的生产要素和服务品方面的自由交易,但资源及服务品的发展却要求政府的集中决策让位于市场主体的分散化决策,这就涉及政府的权力运用本身,并且政府先前对经济的干预都促成一批利益集团,这其中包括执行政策的官僚,和受特定政策惠顾的产业集团,他们反对支持政策的退出。另外,政府官员及民众总不认为市场自发运行会取得好结果的传统思维都使得政府权力难以从经济领域中撤出,结果在权力压制下,进一步的市场发育难以进行,这时要求政府从市场的微观运行中退出。政府主导的经济赶超战略都是以不牺牲政府权力的控制性运用逻辑为代价。所以经济赶超初期对于还处于短缺状态的社会而言,吃、住、行的生存需要是经济发展的第一位目标,衡量经济活动的标准当然是以生产多少物质产品为准。由政府行政权力主导的物质有形产品的要素投入增长只会扩大社会供给,增加政府收入,而不影响政府的控制性的权力运用,但政府行政权力主导的经济秩序是自上而下的经济决策结构,通过国有制把投资和消费都由政府官员掌握后,国家的政治及经济目标都变成经济决策,而非市场需求决定生产和投资。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当工业技术成熟到稍微进行一定的投资就能生产大量物质产品,人们的基本需求已容易满足,经济发展拓展到非物质的服务需求,拓展到高层次的人生体验,包括安排好今天和未来方方面面的物质生活安全与精神生活安全,如对金融、保险、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等产品的需求,但这类服务业产品的供给严重依赖于社会制度环境,依赖于产权界定及自由竞争局面的维序,而产权界定及维续自由竞争方面的制度环境的形成及维持则严重依赖于对政府权力的约束。

(三)市场化过程形成中政府的退出

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是一个包括思想、社会、政治等条件在内的各种条件成熟后的自然过程,而包括日本在内的东方后发展国家的工业化则始于对西方殖民势力东渐的回应。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示范效应下,这些后发展国家只能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在赶超思维指导下,后发展国家在独大的政府力量推动下,充分利用后发优势,进行制度及产业方面的借鉴与模仿。这是后发国家政府强权参与微观经济领域的理论基础,有现成的路子可走时,就不需要太多的民主纷争。落后国模仿发达国一是制度知识的模仿学习;二是技术及工业化路子方面知识的模仿和学习。常因利益集团反对,制度模仿却很难,后发国家更倾向于对发达国的技术模仿而停滞。在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依赖政府的强制力和政府的好恶推动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规模庞大的经济体系,经济迅速崛起。在有现成的关于工业化路子和技术方面知识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力推动,而在没有现成知识时,则必须分头尝试,所以市场的分散决策制度体系在技术模仿结束后对后发国家尤为重要,但因集权的权力体制压制了人们的自由尝试,使得关于未来走向何方的新的产生于自由竞争的知识形成停止。政府强力干预下的经济增长,看来很难违背这个规律:开始是红红火火,红得发紫,火得烫人,其后便是用一个漫长的痛苦时期来处理后遗症,方式就是分权、自由。但权力集团仍不愿放弃对市场主体更大范围的自由竞争的限制,新的有效的制度知识无法形成而导致经济进入到停滞状态,所以在国家主导型制度形成过程中,必须是政府可以不断扩大人们的自由竞争范围,而非只注重经济数字增长,只有如此才能逐渐产生出基于市场的相应的利益集团,在经济走向集约化增长时,政府的分权宪政改革才能破除原权力利益集团的阻挠。特别是政府推动形成市场秩序的后期,比如日本的1980年代中后期,自民党政权的轮替导致的金融大爆炸的发生,2009年日本的政权和平轮替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四、结 论

经济学研究中一直存在两种传统:建构理性与演化理性的对立。这两种制度形成理路在逻辑上是严重对立的,且是对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制度形成历史的总结。但对于当代的后发国家而言并无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本文为后发国家的政府指明了参与的过程和方向:就是经济起飞初期以政府建构力量推动市场演化的基本的制度框架的逐步建立,并在过程中逐渐保护并扩大人们的交易自由,假以时日,人们不断扩大的交易自由累积的非正式规则知识与外在的正式市场制度框架实现接轨,基于市场自由交易的新的利益集团产生,这就是政府主导的建构力量退出之时。经济发展阶段的提升必须伴随人们交易自由范围和程度的同等扩大。若人们自由交易范围和程度落后于经济发展阶段,则在经济发展后期,没有足够的抗衡政府及相关利益集团的社会力量,制度的发展可能进入到锁定,从而社会经济更多只能锁定在物质产品生产领域,如前苏联;若人们自由交易、民主的程度太高于经济发展程度,则早期民主的乱象无法使一国在经济起飞的早期充分利用只有集权才可以充分利用的后发优势如菲律宾。

[1][美]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9.

[2][美]凡勃仑.有闲阶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139.

[3][美]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74.

[4][英]阿马森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5.

[5][英]波普尔·卡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62.

[6][英]波普尔·卡尔.科学发现的逻辑[M].北京: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8:112.

The Analysisof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Market Institution Formation in the Economic Catching up Process——Perspective on the com bination of construction logic and evolution logic

ZHAO Sheng-wen1,2,ZHANG Fu-guo1,ZHANGDuan-min2
(1.College of Economics,Northeast No 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2.School of Econom ics,Changchun No rmal College,Changchun 130032,China)

The research of the economics system formation has already been distinguished with two opposite p rincip les:constructional rationalism and evolutionary rationalism.But under the p resent age,to the posterior developing governments w ho desire to surpass others by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discussion of the two opposite p rinciples does not have any guiding help in the methodology.According to the posterior developing governments'constructive rationality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p rocess,the direction and the degree of themarket system fo rmation,this article attemp ts to p ropose an exp lanation frame:during the economic developing initial period,by the posterior developing advantage,the governments w ill use constructive rationality power pushing to establish the basic and stable social order frame,pushing to develop the elementary government p roduction,pushing to found governments subsidized basic pillar industry,and during this p rocess,the governments w ill expand and p rotect peop le's transaction freedom gradually.A s time goes by,w hen the interests subjects based on the spontaneous market come into being and grow,the unofficial regular know ledge w hich peop le accumulated by expanding unceasing free transaction can really connectw ith the externalofficialmarket system frame,that is the time the government constructive rationality power w ithdraw.

Constructivist Rationalism;Evolutionist Rationalism;the Spontaneous O rder;the System Institution

B82-053

]A

]1001-6201(2011)04-0021-06

2011-02-08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9B160)

赵胜文(1974-),男,河北唐山人,长春师范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富国(1956-),男,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端民(1973-),男,山西运城人,长春师范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秦卫波]

经济学中长期存在两种研究传统:建构理性与演化理性的对立。法国式建构主义①哈耶克对基于笛卡尔传统的法国式建构理性主义进行批判,但他对建构主义与演进理性主义的划分却不是以国别为标准的。比如他认为法国孟德斯鸠、贡斯当(B.Constant)、托克维尔就比较接近英国演化理性主义传统;而英国的边沁、霍布斯等人则比较接近法国建构主义理性的传统。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人本主义,光大于文艺复兴,并经笛卡尔(R.Descartes)所首创,再经伏尔泰(Voltair)、孔多塞(A.Condorcet)、大百科全书学派和卢梭(J.Rousseau)、重农学派以及孔德(Auguste Com te)②实证主义(Positivism)的鼻祖,可以看出当前西方经济学的工具理性主义(instrumental rationalism)与法国建构主义同源。,再经由黑格尔甚至马克思所弘扬光大。他们认为人的理性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凭借自己的理性,可以通过契约的形式来建构社会体制(regimes)、制度(institutions)和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式,从而可以按照自己的目标建构出一套社会秩序。英国经验哲学的演进理性主义肇端于希伯来文化的基督教精神,承认上帝的绝对和人理性的有限,经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亚当·斯密、门格尔到哈耶克所传承。他们认为,个人理性永远无法离开自身去检视其自身的运作,而且在认识社会生活方面也存在极大的限度,无法摆脱生成和发展它的传统与社会而清醒、无偏颇地审视和评价那种理性人自身所处的传统和社会。普遍认为,这两种研究传统各自的解释目标、方法论、基本假设、核心概念和解释逻辑等都存在根本性的差异,一种范式中的概念、描述、方法、意义在另一种范式中往往是失真、错位甚至是丢失的,是两个不可通约的分析范式。经济学制度分析也存在这两个传统。休谟(David Hume)和费格森(Ferguson)就曾以哲学家的洞察力分析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形成和功用。20世纪后,形形色色的经济学制度分析开始流行起来,各有特色,又难以截然分开,且有融合的势态。本文在对经济学制度分析的两条理路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试图对后发国家市场制度形成逻辑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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