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2011-03-31
2011-05-19,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黄淑和指出,国资委高度重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业绩考核,不断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各中央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安全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三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四是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五是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六是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领域和部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仍未得到完全遏制,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不可盲目乐观。
黄淑和强调,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精心谋划“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大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夯实管理基础,强化源头控制,加大安全考核和事故问责力度,加快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中央企业要努力实现“建立一大特色体系,创造一流安全业绩”的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攻方向是:科学制定并全面实施企业安全发展五年规划,大力推动安全技术攻关,大力提升境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快培养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安全监管专业队伍。
黄淑和要求,2011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实际,完善措施,抓好落实,着力做好6项工作:一是不折不扣地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第24号)要求;二是着力做好事故的预测和防控;三是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3项监管;四是加强对承包商和分包队伍的管理;五是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六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来源:国资委网站2011-05-20)